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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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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JCF2021185F)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2021/6/18

一、项目编号:CJCF2021185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69号翡翠潮庭6栋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8361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1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2021-2022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谢军(磋商小组组长)、吕新印、陆邦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125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

2.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4号评标室。

3.未中标人信息:

未中标人

总分

排名

广西森普服务产业有限公司

70.07

2

桂林市鑫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2.17

3

桂林市广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0.87

4

广西中汇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57.84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地址:永福县西滨路87号

联系方式:陆邦定、0773-851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73-2826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

电 话:0773-2826203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人(盖章):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18日

附件:
附件2.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pdf
附件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
1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 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JCF2021185F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2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3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4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42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5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61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61 3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 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CF2021185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按国家相关工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 本项目物业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本项目最低下限控制价参考标准报价。(含工资、“五险” 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五险及意外险、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加班费、补助费等一切费用;“五险”按国家标准缴纳多退少补。)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 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1 项 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 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1 年 7 月-2022 年 6 月,具体日期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 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 本 项 目 不 发 放 纸 质 文 件 , 投 标 人 自 行 登 陆 桂 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 楼 4楼北区)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六、公告期限 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 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glggzy.org.cn/gxglzbw/ ) 、 广 西 城 建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网 (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 3.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 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地址:永福县西滨路 87 号 联系方式:陆邦定、0773-851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分公司地址:桂林市滨江路 18 号滨江大厦 5楼 联系方式:胡丹、周子玲、蒋理;0773-2826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 电 话:0773-2826203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管 理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CJCF2021185F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本项目设定的最 高限价 □无 ■有,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元整(¥870000.00)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lggzy.org.cn/gxglzbw/)、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地址:永福县西滨路 87 号 电话:0773-8510198 联系人:陆邦定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滨江路 18 号滨江大厦 5 楼 电话:0773-2826203 联系人:胡丹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磋商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 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8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产品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信息安全认 证 □否 □是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 节能产品(非强 制类)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 项加______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 8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 加分,每项加______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微型企业扣除 7%。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 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扣除 7%。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 制性规定的 无 13 供应商须提供的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响应文件要 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 提供纸质材料。 14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____________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 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 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和 时间:2021 年 6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 9 地点 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17 磋商响应文件开 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18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 用途(磋商保证金)。 19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 电子文件壹份(□扫描件,■Word,可多选) 21 响应文件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 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 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___________ 2 3 交货和提供服务 的时间、地点、 方式、服务项目 期限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项目需求约定。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和时间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项目需求约定。 10 2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则,不予签订合同。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务要 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的 30 日 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 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 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永福县支行 银行账号:2103224109264019435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 用途(履约保证金)。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规定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费率 金额 货物 招标 服务 招标 工程 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采购代 理业务金额为 3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0.8%=1.6 万元 11 合计收费=1.5+1.6=3.1(万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榕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帐 号:660010033536400020 27 其他规定 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 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 (响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 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接收质疑函方式:接受现场递交或以邮递方式送达的书面质疑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人:胡丹,联 系电话:0773-2826203,通讯地址: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 司(桂林市滨江路 18 号滨江大厦 5 楼)。 12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 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 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13 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 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 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 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 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 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 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 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 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 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 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 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 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 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 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 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在原刊登磋商公告的媒 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11.2 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 止时间不足 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人均具有 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 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5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 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 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3)分项价格表(格式见第五章)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5)磋商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 5-1); ②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 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 址链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供应商响应本项目磋商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磋商当年新成立公司 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⑤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 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⑥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供应商无缴费记录 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 件); 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 章附件 6-2-5); 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 5-4); ⑨特定资格条件:无; 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从事磋商货物的生产、销售或 16 经营、安装、集成等)。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 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 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 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 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 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 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 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 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 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 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版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盒、 箱)内加以密封(供应商应尽量将全部响应文件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在封套的封口 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 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18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 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 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 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 19 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 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 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 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 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 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 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 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 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20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 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 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 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因素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 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 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21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 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 22 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报 价、技术、履约能力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采用百分制综合 评分。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 分 1、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提供服务的(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最后磋商报价给予 7%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磋商报价×(1-7%);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联合体最后磋商报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磋商报价×(1-2%)。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含)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按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磋商报价。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的评审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30 分 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 50分) (1)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满分 5 分) 24 根据投标人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提供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不可行的得 0分。 ②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 生制度)、操作规程(含有治安管理整体运作、日常工作流程)内容简单,基本合理,措施一般,得 1 分。 ③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 生等制度)、操作规程(含有治安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常工作流程)内容比较完善、 合理,保障措施可行,得 3分。 ④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含有着装、执勤、交接班、登记、巡逻、考勤制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 生、月考核、奖惩、工资发放等制度)、操作规程(含有治安管理整体运作、信息反馈处理机制、日 常工作流程)内容详细、合理,可行性强,安排严密,保障措施有力,得 5 分。 (2)管理方案(满分 15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服务地点提供的管理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方案或者提供的管理方案不可行的得 2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有简单的管理计划及常见、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 可行性一般,得 5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整的管理计划,常见、突发问 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有内部管理架构、分项岗位责任等,得 10 分。 ④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管理计划,常见、突发问题的应急措 施可行、合理,切合实际,有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架构、分项岗位责任,能针对本项目制作有 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的相关制度,得 15 分。 (3)卫生保洁管理方案(满分 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保洁管理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卫生保洁管理方案或者提供的卫生保洁管理方案不可行的得 1 分。 ②卫生保洁管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有简单的卫生保洁管理计划及常见、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 措施,可行性一般,得 3 分。 ③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整的秩序维护管理计划,常见、及 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有内部管理方案及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等,得 5分; ④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秩序维护管理计划,常见、突发问题的应 急措施可行、合理,充分为采购人考虑,有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能针对本项 目制作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的相关保洁制度,得 8分。 (4)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管理方案(满分 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管理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25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管理方案或者提供的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管理方 案不可行的得 0 分。 ②秩序维护管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有简单的秩序维护管理计划及常见、突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 措施,可行性一般,得 1 分。 ③秩序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整的秩序维护管理计划,常见及突 发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基本可行,有内部管理方案及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等,得 3 分。 ④秩序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秩序维护管理计划,常见及突发问题的应 急措施可行、合理,充分为采购人考虑,有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能针对本项 目制作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的相关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方案,得 10 分。 (5)绿化维护管理方案(满分 7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维护管理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绿化维护管理方案或者提供的绿化维护管理方案不可行的得 0 分。 ②绿化维护管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有简单的日常绿化维护计划及常见问题解决措施,可行性一 般,得 1分。 ③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有较完整的绿化维护计划,常见问题解决 措施基本可行,有内部管理方案及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等,得 4分;。 ④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内容详细,针对性强,有详细的日常绿化维护计划,常见问题解决措施可 行、合理,有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能针对本项目制作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的 相关绿化维护管理方案得 7分。 (6)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或者提供的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不可行的得 0 分。 ②人员配备(包括:经理简历,各类人员数量,专业岗人员的配置),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 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方案内容简单,可行性一 般,得 1分。 ③人员配备(包括:经理简历,各类人员数量,专业岗人员的配置),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 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基本技能等)方案内容较完 整、基本可行,得 3 分。 ④人员配备(包括:经理简历,各类人员数量,专业岗人员的配置),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 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基本技能、服务意识等)方 案内容详细,可行性强,得 5 分。 3.服务承诺.............................................................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26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或者提供的服务承诺不可行的得 0分。 ②投标人服务承诺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③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投标人服务承诺全面、可行,服 务措施到位,应急措施较合理,能较好地为采购单位服务的,得 3 分。 ④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投 标人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应急措施合理,具有一定技术专业能力,能很好地为采购单位服务的, 得 5分。 4.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或者提供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不可行 的得 0 分。 ②投标人提供了简单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得 1 分。 ③投标人提供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了使用人档案、投诉与回访记录、巡查 及汇总记录的,得 3 分。 ④投标人提供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了使用人档案、投诉与回访记录、巡查 及汇总记录和其他服务活动记录等内容的,得 5 分。 5.商务因素..............................................................满分 10 分 (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分 根据类似项目进行评价:根据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 项目的经营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该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 件或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同一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个有效业绩 得 1分,本项满分 5 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完整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有效通过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 1 项得 1分,满分 3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 2017 年至今作为物业管理单位所管理项目获得获得相关经营性奖项称号的,得 1 分,满分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释:以上评分因素中,类似项目是指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总得分=1+2+3+4+5+6。(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若仍相同的,按照项目技 术因素得分高低顺序推荐。采购人应按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上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候选供 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 27 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特别说明 (一)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 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 以此类推。 (二)以上评审内容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 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28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封面)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 (年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9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 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 年,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 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五险” 按国家标准缴纳多退少补。)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 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0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履行期: 年(月)或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 具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中标(成交)供应 商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 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 服务地点: 7 考核标准: (一)房屋外观: 外观完好、整洁,外墙装饰无脱落、无污迹、无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无随意占用。 (二)设备运行: 1.保证水、电等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预防故障和养护及管理到位。 (三)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管理制度。 2.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四)公共环境: 1.卫生达到国家爱卫会优等标准。 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 3.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4.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虫害的杀除工作。 (五)交通秩序: 31 1.车辆进出有序;“门前三包”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 2.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六)治安: 24 小时值班巡逻,无失窃、被盗、被劫及打架斗殴、火灾事件发生,公共秩序良好。 (七)食堂管理: (1)保证永福县税务系统早中晚三餐的正常开餐。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桂 林市及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食堂餐厅的食品安全、清洁卫生工作。 (3)依法管理食堂,配合采购方做好创建《五好机关食堂》的评比工作各项考核检 查工作,对不足之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成交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及期限 整改合格。 (4)成交方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5)成交方应该保持餐饮服务员工队伍相对稳定。 (6)根据餐厅实际,营造温馨的就餐环境,按照服务方案规范员工。 (八)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落实到位。 (九)上岗人员必须经过系统、规范的岗前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十)业主满意率达到 98%以上。每年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半数以上的样本检 验业主满意率指标,或由采购方按股室为单位成立的物业管理考核小组按物业管理 服务考核标准做一次全面考核。 8 付款方式: 采购方按月向成交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从签约之日起开始核计,当月的物业管 理费,在下月 10 日前甲方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成交方指定账户。转账前成交方将 相应金额的发票交给采购方(为保证物业人员正常工作,成交方必须在物业人员上 岗后按月支付足额工资)。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 金额的 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 (¥______)(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乙方 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 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 证义务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如逾期退 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乙方 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 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 金。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32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 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 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1 年 7 月-2022 年 6 月);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 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 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 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 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 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4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 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 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 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 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 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 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 35 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 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 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 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 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 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 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 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 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 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 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 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36 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 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 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 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 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 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 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 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 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37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 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 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 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响应 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38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39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 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2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验收具体 内容 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40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41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3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4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5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 列材料: 附件 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供应商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 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5-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 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5-2-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三)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四)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附件 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 他证明材料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 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 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 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 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 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3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4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 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45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3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2 服务期限 3 …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6 附件 2-4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7 附件 2-5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 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 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 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48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9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 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0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 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5-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 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51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 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 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 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 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53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现 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 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 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 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用投标(响应)专 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4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5 附件 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 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 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 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磋商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56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57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58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项目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59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响应)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0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 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响应)专用章在此次活动 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响应)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 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响应)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响应)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类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二)物业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 年度办公楼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三)委托管理期限:一年(2021 年 7 月-2022 年 6 月,具体日期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四)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为了安全和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 2021-2022 年度办公楼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楼物业概况 县局办公楼及庭院占地面积为 6984.8 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4235.42 平方米。二栋办公室 约 48 间,会议室 4 个,1 个中心机房(5 楼),健身室、体育馆各一个,供配电设施 1 套。1 个多功 能附属楼(食堂、党建文化室、休闲区等),另有地上停车场、绿化带。永福税务分局及二分局(凤 阁路 11 号)、老永福分局(凤阁路 12 号)、苏桥税务分局、百寿税务分局办公大楼各一栋。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2.1 办公楼部分: (1)房屋的养护、管理和清洁卫生,包括:主体结构(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 楼梯及楼梯间、电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办公室(部分室内卫生)、会议室、教室、党建文化室、 健身房、卫生间、茶水间、休息区等所有设备房及照明、供水系统(小型、简易维修)、消防系统、 监控室及安防系统(备注:中心机房的设备不在乙方服务范围,只包括清洁卫生服务。) (2)设施、设备、房间及楼道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照明、上下水管道、落水管、 卫生间、门窗、音控室、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自发电设备)、空调(过保修期后)、监控室、安 防系统、车库等。(备注:电梯、中心机房的设备不在乙方服务范围) (3)维护公共安全,包括门岗值勤、巡视、监控、防盗、防火、灭火,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 疏散。消防标识更新,消防设备的养护。 (4)书报、开水及其它物品的送达服务。 (5)庭院(含办公楼)内花草及其它设备的养护服务。 (6)有关监控影像资料在每月十五日后二日内交由甲方信息中心安全存放,其间乙方要负责资 62 料的安全存放及保密服务。 2.2 公共环境部分: (1)办公区域、小区内属配套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内球场、停车场、车库、室外健身 设施。 (2)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 (4)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2.3 食堂管理内容: (1)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永福县税务系统早中晚三餐的正常开餐,采购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 餐具器皿等食堂所有用品用具,采购方负责对食材采购。成交方负责所有食堂的早中晚三餐的正常 开餐及餐饮服务管理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桂林市及采购 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食堂餐厅的食品安全、清洁卫生工作。 (3)成交方要确保合法用工,安全生产。对不合格员工,应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更换。如发生 劳资纠纷、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概由成交方独自承担相关责任;成交方应建立健全 人员管理制度,并对其工作人员的全部行为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被追索或损失的,成交方应 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成交方必须依法管理食堂,负责制定食堂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经采购方 审定后颁布执行。配合采购方做好食堂各项考核检查工作,对不足之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成 交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及期限整改合格。 (5)成交方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6)成交方应该保持餐饮服务员工队伍相对稳定,在确保甲方用餐满意前提下,经采购方同意 可对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如遇采购方接待、加班,在现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乙方无条件抽调人员援 助,以满足采购方接待和加班要求,援助人员费用按相应标准另行计算(确定成交方后在合同中明 确) (7)根据餐厅实际,营造温馨的就餐环境,按照服务方案规范员工。 2.4 食堂管理部分结算方式:餐饮服务或加班餐饮服务发生的费用按月结算,结算前成交方须 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加班费用发票)。 2.5 其他服务内容: (1)成交方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之日起 1 日内接手进住并逐步进行移交工作,3 日内工作移交 完毕,进入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2)定期每个月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汇报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3)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 同意后方可实施。 63 五、 采购人权利义务 (一)审议成交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二)审议成交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三)监督并配合成交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合同签订之后,采购方向成交方的物业管理处无偿提供 24 小时值班室(有效期至合同期止)。 (五) 按合同规定支付成交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六) 指定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成交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七)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八)对成交方派遣的物管人员进行工作要求的管理,如果不服从管理,采购方书面通知乙方, 要求成交方换人;采购方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成交方仍然不换人,采购方可以解除成交方的服务合 同。 六、成交方权利义务 (一)成交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 日内接手进住并逐步进行移交工作,接手后 3 日内工作移交 完毕,进入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二)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五)按《物业管理情况及要求》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 担,需报采购方批准。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成交方组织实施。 (八)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九)本合同终止成交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采购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 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十)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 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一)因成交方未能履行本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采购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成交 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二)成交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采购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 偿责任: 1.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有人在房间中企图自杀,物业管理者为救助人命, 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采购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 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64 (十三)接受采购方的监督。 (十四)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七、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一)房屋外观: 外观完好、整洁,外墙装饰无脱落、无污迹、无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无随意占用。 (二)设备运行: 1.保证水、电等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预防故障和养护及管理到位。 (三)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管理制度。 2.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四)公共环境: 1.卫生达到国家爱卫会优等标准。 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 3.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4.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虫害的杀除工作。 (五)交通秩序: 1.车辆进出有序;“门前三包”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 2.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六)治安: 24 小时值班巡逻,无失窃、被盗、被劫及打架斗殴、火灾事件发生,公共秩序良好。 (七)食堂管理: (1)保证永福县税务系统早中晚三餐的正常开餐。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桂林市及采购 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食堂餐厅的食品安全、清洁卫生工作。 (3)依法管理食堂,配合采购方做好创建《五好机关食堂》的评比工作各项考核检查工作,对 不足之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成交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及期限整改合格。 (4)成交方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5)成交方应该保持餐饮服务员工队伍相对稳定。 (6)根据餐厅实际,营造温馨的就餐环境,按照服务方案规范员工。 (八)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落实到位。 (九)上岗人员必须经过系统、规范的岗前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十)业主满意率达到 98%以上。每年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半数以上的样本检验业主满意 率指标,或由采购方按股室为单位成立的物业管理考核小组按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做一次全面考 65 核。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2)房屋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费。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公共卫生维护费; (6)日常行政办公费; (7)物业管理公司与本项目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8)不可预见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公司合理利润。 2.物业管理服务费均由采购方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成交方。依中标结果,采购方 1 年内向成 交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万元(按成交金额),合同期间采购方每月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均相等。 3.支付方式:采购方按月向成交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从签约之日起开始核计,当月的物业管理 费,在下月 10 日前甲方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成交方指定账户。转账前成交方将相应金额的发票交 给采购方(为保证物业人员正常工作,成交方必须在物业人员上岗后按月支付足额工资)。 (二)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范 围及费用承担方; 九、维修要求 电工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县局及苏桥分局 2 台发电机组、2 台变压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供用电 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2.如遇停电,电工必须在接到采购方的电话通知后,半个小时内保证发电、供电,否则,每次 扣发服务费 300 元。 3.维护、维修、保养发电机组及变压器所使用的耗材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十、对物管公司的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服务业绩和成果,具有国家批准的相关资质或经营许可。 2.供应商整体人员素质高,上岗人员统一着装,服装要求美观、大方、整齐、规范,服装款式 和颜色需双方协商决定。 3.上岗人员必须经过系统、规范的岗前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职业道德和操手,能熟练掌握基 本的接待礼仪、服务技能和专业技能(如灭火器、消防栓、常用设备的使用和保安的自身防卫等) 4.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疾病等,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 66 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 5.维修工(工程部人员)应有专业上岗证。 6.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章程(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赔偿 条款等)。 7.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配置人员:保安员不少于 11 人;保洁员不少于 5 人,食堂人员不少于 9 人(其中百寿税务分局、苏桥税务分局食堂人员兼办公楼保洁员),县局电工(含管理变压器、发电 机)不少于 1 人。(以上人员年龄要求:男性 60 以下,女性 55 以下)。物业管理人员服装必须统一 各工种制式服装并得到业主认可,每年冬夏各一套,着装整齐。 8.供应商必须把各服务岗点的安保、清洁等人员配置计划的经费收支预算和管理费用表(其中 人员工资价格标准不能低于采购人公布的工资价格标准,否则响应无效)在响应文件中表明。 9.成交后提供的上岗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按规定办妥员工社保缴费证明手续 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上岗。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领导,认真完成甲方赋予的职责任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遵 守甲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机密。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及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确属工作人员违规 违纪或者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甲方要求更换工作员时,乙方应在 5 天内予以更换。 十二、乙方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给工作人员待遇,若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出现问题 及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在执勤时,因公负伤、因工致残的一切费用 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致使甲方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资产大院内的财产)被盗,以及未及 时发现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扑救、报警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的 50%给甲方。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监守自盗,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以上赔偿金额以公安机 关的损失金额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 50%的赔偿范围: (一)非本单位车辆(包括甲方职工驾驭亲属朋友的私家小车、摩托车、单车)停留在甲方单 位院内(包括国有资产大院区院内)过夜的,发生被盗或损坏的; (二)发现被盗事件在三个工作日没有向派出所报案的; 工作值班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甲方实行不定期的巡查,如发现工作员有脱岗 现象,第一次警告。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工作室内不允许使用电炉取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可使用取暖器,电费有甲方承担。 乙方必须每月不少于一次派员到甲方所在地与甲方进行沟通,与甲方交换意见,组织一次工作 人员会议,加强对工作员的管理。 十三、本项目最低下限控制价参考标准: 按国家相关工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物业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本项目最低下限 控制价参考标准报价。(含工资、“五险”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五险及意外险、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费、补助费等一切费用,“五险”按国家标准缴 纳多退少补。) 67 具体所需人员及工资价格参考标准如下: 序号 所需人员 最低工资下限控 制价(元/月) (已扣除个人缴 费部分) 最低五险下限控制价 备注 单位缴纳 (元/月/人) 个人缴纳 (元/月/人) 1 县局保安 A(队 长) 1650 2 县局保安 B 1550 3 县局保安 C 1550 4 县局保安 D 1550 5 县局保安 E 1550 6 永福税务分局 保安 A(队长) 1650 7 永福税务分局 保安 B 1550 8 永福税务分局 保安 C 1550 9 老永福分局保 安 1550 10 百寿保安 (含卫生、花 圃) 1750 含兼职卫生、花 圃管理 11 苏桥保安 1750 含兼职卫生、花 圃管理 12 县局食堂 A(大 厨) 2350 13 县局食堂 B(小 工) 1550 14 县局食堂 C(小 工) 1550 15 县局食堂 D(小 工) 1550 16 永福税务分局 及二分局食堂 A(大厨) 2250 68 17 永福税务分局 及二分局食堂 A(炊事员) 1550 18 苏桥分局食堂A (含搞卫生) 1650 19 苏桥分局食堂B (含搞卫生) 1650 20 百寿分局食堂 (含搞卫生) 1750 21 县局保洁员 A 1700 县局主楼(不含 会议室)、主楼 前广场 22 县局保洁员 B 1700 县局附楼(不含 办税厅)、附楼 前广场 23 县局保洁员 C 1700 县局主楼、附楼 会议室、办税服 务厅 24 县局保洁员 D (待定) 1700 机关大院花圃 养护、卫生管理 25 永福税务分局 及二分局保洁 员 1550 26 县局变压器、发 电机管理人员 1300 合计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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