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06-18 11:39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服务要求 | 服务范围 |
1 | 食堂运营 | 1年 | 供应商应当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物业托管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全面履行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承诺。 | 为荆门市财政局职工食堂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早中晚餐的加工生产服务工作,确保约250人的用餐需求。供应商须派遣不少于14人的专业服务团队。 | 财政局食堂 |
荆门市市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MZFCG2021-0015号
项目名称:荆门市财政局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内容:食堂运营服务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荆门市财政局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yjy.jingmen.gov.cn)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ZFCG2021-0015号
计划编号:荆财采计[2021]1253号
项目名称:荆门市财政局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整
采购需求:食堂运营服务服务,详细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见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合同期满后,在财政预算许可下可续签合同二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 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5日17:30止;
3、获取文件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yjy.jingmen.gov.cn)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4、获取文件方式:参与项目文件领取的供应商必须是已通过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注册的供应商,并登陆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yjy.jingmen.gov.cn)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登记管理”进行登记,然后自行下载文件,凡未在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登记,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荆门市内非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可登录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yjy.jingmen.gov.cn)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到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荆门市外非荆门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荆门市注册流程详见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服务电话:18186976031马工)。
售价:无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111开标室(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东附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荆门市财政局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刘真;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中心东附楼二楼;联系方式:0724-2295004。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荆门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成斌
联系电话:6663071/13972886618
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中心东附楼二楼
联系方式:0724-2295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军
电 话:0724-2295066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JMZFCG2021- 0015号 |
2 |
项目名称 |
荆门市财政局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3 |
采购人 |
名 称:荆门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成斌 联系电话:6663071/13972886618 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19号 |
4 |
集中采购机构 |
集中采购机构: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军 联系电话:0724-2295066 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中心东附楼225室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6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6% |
7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2% |
8 |
保证金 |
不收取 |
9 |
最高限价 |
无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是指:荆门市财政局。
2.3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 “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 “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磋商邀请函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书。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7采购文件磋商邀请函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无效:
5.1.磋商书(附件1);
5.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5.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5.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5.6.商务和合同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5.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5.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5.9.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书(附件9);
5.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附件10);
5.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5.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附件12);
5.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3);
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4);
5.1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5);
5.16.按磋商邀请函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附件16)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9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9.1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9.2 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内容、供应商名称。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集中采购机构。
11. 迟交的响应文件
11.1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磋商小组的组成
12.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2.1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六、磋商的步骤
13.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4. 资格性审查
14.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4.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15. 第一轮磋商
15.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5.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1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5.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5.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5.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6. 磋商文件修正
16.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3 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6.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17. 第二轮磋商
17.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7.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18. 综合评议
18.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18.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9.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公告和质疑
23. 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4.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4.2 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4.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4.4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4.5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4.6 提起质疑的日期。
九、签订合同
25.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政
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适用法律
26.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行业划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标准,本标的属于“餐饮业”。
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人数要求 |
备注 |
01 |
1 |
运营服务 |
1次 |
为荆门市财政局职工食堂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早中晚餐的加工生产服务工作,确保约250人的用餐需求。供应商须派遣不少于14人的专业服务团队。 |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采购人提供食堂生产必须的设施、设备、水电气等。
2.供餐方式及标准:
2.1 供应时段为工作日供餐(周一至周五),非工作日(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供餐(特殊情况除外);
2.2 早餐、中餐为定标自助餐模式,就餐人数250人,职工刷卡取餐。晚餐为内部厅房接待餐(两小一大3 个厅房),不提供自助餐;
2.3 早餐按5 元/人次,中餐15 元/人次,晚餐内部接待餐按采购人通知生产;
3.供应商负责日常餐饮服务、接待餐饮服务以及职工食堂室内外的卫生保洁、日常运营、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人员配备及岗位要求: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合理配置各岗位工作人员,总共人数不少于14人(其中含项目经理1名)。
所有配备人员要求:
4.1.派驻的项目经理负责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年龄在50 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4.2.厨师具备厨师资格证,至少配备中式烹饪高级技师2 名,所有配备厨师年龄在50 岁以下,身高165cm 以上男性,无违法犯罪记录史,身体健康。
4.3.杂工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形象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4.领班、餐厅服务员要求在45 岁以内,专业技能过硬、业务素质高,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5.供应商拟派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岗上跟班学习,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主要岗位必须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6.供应商应认真挑选服务人员,搞好政治审查和健康检查。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如遇有传染疾病或突发重病要及时更换。所有服务人员应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素质,不能有不良嗜好。
7.成交供应商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含热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协助采购人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8.设立激励机制及奖励基金。供应商设立详细的员工激励方案,每年拿出不少于3万元的费用作为员工奖励基金,调动员工积极性。
9.供应商注重安全管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0.报价:报价必须包含供应商派遣的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费用。供应商派遣的从业人员引发的劳动争议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考核标准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指标制定考核标准,并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人员在岗和食品的安全、操作工具的保养、饭菜质量和安全卫生等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结合定期向机关干部征求意见的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扣除违约金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依据。
2.餐饮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2.1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2.2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得分
服务态度 食堂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真诚、微笑服务 10分
服务质量 正确使用厨房各类设施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避免长流水及常亮灯,餐后及时关闭电源、水源、电视、空调等设备,避免浪费。 10分
厨房及餐厅应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蟑螂、老鼠、苍蝇和其他害虫。保证食品原材料、辅料、佐料及成品均安全卫生,无污染。 15分
厨房工作人员应配戴厨师帽将头发置于帽内、带口罩,工作前应用洗手液及流水洗手。 10分
工作人员需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每年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不得带病上岗,如发生发烧、咳嗽等情况时,应主动离开岗位,待恢复后上岗。 10分
饭菜不得太咸、太油、未炒熟、炒糊等导致难以下咽的情况。须落实控油、控盐,保证健康营养。 15分
饭菜可口,营养搭配合理,份量合适,不得出现份量明显不足或明显过多,导致无故浪费,应合理安排食堂费用。 20分
投诉处理 如有投诉情况,应及时查找自身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被投诉1 次扣1 分;当月同一情况被投诉两次的,第二次扣 2分,第三次扣 3 分,依此类推。扣完为止。投诉形式不限(含匿名信、电话、短信等)。 10分
合计 100分
2.3形成考核结论
2.4每月得分标准划分:
A 级:得分90-100 分的,表明能够按照服务标准为我单位提供较好的服务;
B 级:得分在80-89 分的,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服务标准;
C 级:得分在70-79 分的,偶有小的疏漏,或在某方面达不到服务标准;
D 级:得分70 分以下的,经常出现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1. 月服务质量考核总评分达到A 级标准,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月总评分为B 级的,支付当月90%服务费;月总评分在C 级的,支付当月80%服务费;月总评分在D 级的,支付当月70%服务费。年度达到两次C 级以下服务标准的,在下一年度不再考虑续签合同。
四、供应商实力要求
1.供应商具备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获得中国烹饪、省烹饪及市烹饪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组织颁发的荣誉称号。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项目成员取得营养师、高级面点师、高级中式烹调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供应商建立的人员配置及管理工作制度,设置详细的员工激励方案。
五、其他管理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经营服务模式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营特色突出,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可行。
2、供应商提供的餐饮内容规划方案,菜品结构及菜谱。
3.供应商有完善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保管、出入库使用系列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4.供应商有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应急事件,能较好维护食堂安全稳定运营。
5.服务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切实可行,能有效、快速处理问题。
六、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按照《餐饮服务质量考核表》,每月根据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支付。月服务质量考核总评分达到A 级标准,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月总评分为B 级的,支付当月90%服务费;月总评分在C 级的,支付当月80%服务费;月总评分在D 级的,支付当月70%服务费。年度达到两次C 级以下服务标准的,在下一年度不再考虑续签合同。
七、验收标准
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考核标准进行验收。
第%1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评议占30%,技术服务评议占40%,价格评议占30%。
二、评审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技术服务评议、商务合同条款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依据《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内容,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议。检查内容见《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
(二)技术服务评议(占40%)
磋商小组依据《技术服务评分表》规定分值及标准,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详见《技术服务评分表》。
(三)商务和合同条款评议(占30%)
磋商小组依据《商务和合同条款评分表》规定分值及标准,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详见《商务和合同条款评分表》。
(四)价格评议(占30%)
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最低评审价格(或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重)%×100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分时,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磋商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三、评分标准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