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1ANNFZ00391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NNFZ003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 6月4日
二、 答疑信息
答疑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1页:二、投标人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请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18年开始,餐饮企业所经营的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以业主名义办理,建议修改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投标供应商具有委托的食堂经营业绩且具有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答1:本要求是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主体如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故此项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第40页:“拟任本食堂的项目经理(食堂经理)1人(需每天在岗):5.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请问: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不再颁发,由地区餐饮行业协会代为颁发。建议修改为:“拟任本食堂的项目经理(食堂经理)1人(需每天在岗):5.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答2:修改为“拟任本食堂的项目经理(食堂经理)1人(需每天在岗):5.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3.问:招标文件第40页:“1、提供拟配备厨师长,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且获得省级专业机构协会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的得1分。”
请问:先进个人荣誉不能代表厨师长具有餐饮方面的特长,建议修改为:“1、提供拟配备厨师长,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且获得省级专业机构协会颁发的餐饮类个人荣誉的得1分。”
答3:此项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招标文件第40页:“4.提供拟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请问: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不再颁发,由地区餐饮行业协会代为颁发。建议修改为:“4.提供拟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答4:修改为“提供拟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5.问:招标文件第41页:具有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3.GB/T28001(或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请问:首先,GB/T28001和OHSAS18001没有区别,属于一个标准。其次,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ISO45001:2018标准,针对ISO45001标准转换,IAF通过2016-15号决议规定了ISO45001的转换期过渡期为ISO45001标准发布后的三年,即在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ISO45001:2018代替OHSAS18001认证标准的转换工作。所以现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均以ISO45001:2018标准为参考标准。建议修改为:“4.具有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3.GB/T28001(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答5:修改为“具有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3.GB/T28001(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6.问: 招标文件第42页:3、截止开标之日前,为所经营过的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的或食品安全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
请问:建议修改为:“3、截止开标之日前,为所经营过的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的或食品安全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的,得4分。”
答6:此项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 招标文件第42页:企业荣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1、投标供应商管理获得工商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县级得2分,市级及以上得4分,满分4分。
请问:建议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1、投标供应商管理获得工商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证书,县级得2分,市级及以上得4分,满分4分。”
答7:修改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1、投标供应商管理的食堂获得的荣誉证书,县级得 2 分,市级及以上得 4 分,满分 4 分。”
8.问:招标文件第42页:企业荣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3.投标供应商管理的食堂获得“2020 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的;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4分,满分4分。
请问:我公司认为此条设定具有特定性,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3.投标供应商管理的食堂获得“2020 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 或 顾客满意的全国营养健康食堂 或 品质食堂达标单位 或 顾客满意的中国好食堂”的;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4分,满分4分。
答8:修改为“投标人供应商管理的医院食堂获得县级“2020 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或三叶级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荣誉,得 1 分;获得市级或四叶级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荣誉,得 2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或五叶级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荣誉,得 4 分,满分4分。”
9.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评标办法,2.3详细审查,资信部分,管理团队,“拟任本食堂的项目经理(食堂经理)1人(需每天在岗):4.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得2分。(附学信网官方截图)”
请问:此项细则中对于项目的经理的学历要求,大专学历作为国家高等教育行列,其人才培养机制足以满足本项目对于经理学历的需求。建议将此条修改为:“拟任本食堂的项目经理(食堂经理)1人(需每天在岗):4.具有中专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得2分。(附学信网官方截图)”
答9:此项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原“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4楼1号开标室”。其他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庐江县合铜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595656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6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东平
电 话:15956560788
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8日
庐江三院答疑公告6.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