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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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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KLYLCS202133)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KLYLCS20213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流桂福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西北流市城北一路0193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卢伊芳(组长)、丘冠、卢昌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2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贰拾捌元整(¥15328.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地址:北流市新松路0031号

联系方式: 李娴 0775-622830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10幢101房

联系方式:0775-2687688 传真:0775-2697298 邮编:53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婕

电话: 0775-2687688

十、附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uploads/soft/210618/1-21061QF025.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

/uploads/soft/210618/1-21061QF041.pdf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YLCS202133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 23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 3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 61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KLYLCS202133)竞争性磋 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 林分公司财务部(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6 月 16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YLCS2021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 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参加磋商。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6月 2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1年 6月 9 日止,工作日上午 8时至 12时,下午 15 时 至 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财务部(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 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 幢 101 房) 方式: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财务部(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 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 幢 101房)现场购买,或办理邮购。 售价:工本费每套 25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 50 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 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需办理邮购的供应商,请用转账方式将人民币 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 0775-2697298。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法 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11170100920101838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16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标室(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 幢 101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6月 16日 15时 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 治区税务局网玉林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yuli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www.gxkl.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行业划分:批发和零售业;采购品目:C23010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5.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6.磋商时间及地点:于 2021年 6月 16日 15时 30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 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评标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 加竞争性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竞争性磋商。疫情防控期间,出席的供应商代表 须注意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供应商代表未按时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 利、认可开标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地址:北流市新松路 0031号 联系方式:李娴 0775-6228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 联系方式:陈婕 电话: 0775-268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婕 电话:0775-2687688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 0775-2690577 财务 传 真:0775-2697298 邮 编:537000 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2日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KLYLCS202133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 元)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 限价 □无 ?有,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 元)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 自治区税务局网玉林频道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yulin/)、广西科联招标 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xkl.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地址:北流市新松路 0031号 联系人:李娴 0775-6228306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 电话:0775-2687688 传真: 0775-2697298 联系人:陈婕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食堂食材供应 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 6 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 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 不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 ______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7 9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类)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 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 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9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 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环境标志产品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2019〕18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 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择其中之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8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微型企业 扣除 7%。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或 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无 13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 他资料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采购文 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 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 前,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不足 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6月 16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标室(玉林市人 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 1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21年 6月 16日 15时 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标室(玉林市人 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 17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取整到 元)。 9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 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 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 1.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将 1份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单独密 封封装在文件袋中(该文件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包号、以及“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并单独提 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8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日(日历日) 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 Word,可多选)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 文件签收回执,无需密封包装(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20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 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竞争性磋商报 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_ 22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 交供应商。 ?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综合评分法: 10 □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23 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方式、项目 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提供服务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提供服务的方式: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和时间 根据合同金额按月支付。每月月底支付一次。乙方根据金额开具 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通过转账方式向乙方 支付费用。 2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 10%,本采 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取整 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 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 额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 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申 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 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 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64145050502413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 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的 基准价下浮 2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以下费 率未下浮 20%)。 费率 成交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1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的代理 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111701009201018389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27 其他规定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 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 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 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 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 能代替亲笔签字。 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 5.递交质疑函的联系事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75-2687688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40-1号 新都香格里拉花园 10幢 101房 12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 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 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2.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13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 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 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 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竞争性磋商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 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 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 14 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 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 编制的,应当在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在原刊登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11.2 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 间不足 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人均具有约束 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偏离”、不满 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 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5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 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 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磋 商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 ★(5)磋商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 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 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 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 《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 16 证明》(复印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磋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 ⑨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从事磋商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 安装、集成等,如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3)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 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 应为完税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 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 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7 ★15.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在评 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 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签订合同。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 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 其磋商响应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 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 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 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 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 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将 1份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单独密封封装在文件袋中(该文件袋封 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 构。 1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 供应商响应。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 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供应商按本章 21.1 款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 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响应文件。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 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 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19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 20 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 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 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则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的评审价为 按上述条款修正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家成交 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咨询 服务方案分由高优先的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 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 22 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 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 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方案、拟投入人员配置、信 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首先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 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0分 (1)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的评审价等于最 后报价,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响应文件中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3)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下列情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 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属于批发、零售业,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文件执行。 (4)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即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 后报价。 (5)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20分。 2、商务分???????????????????????????????50 分 (1)供应商有运输配送车辆的,每有一台得 1 分,最高 8 分;供应商有食材清洗设备的,每有一台得 1 分, 最高 14 分;该项满分 22 分。 (2)供应商自有生鲜产品基地或与生鲜产品基地有合作协议的,得 10 分,满分 10 分。 【评定标准为:①响应文件中提供运输车辆图片配备驾驶员证件复印件、清洗设备图;②自有基地证明材料 或基地合作协议等证明的复印件为准(提供原件核查方可计分);②评标时由评委确定是否符合】 (3)供应商提供食材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 4 分。 (4)供应商 2016 年以来有同类食材供应的成功案例,每项得 2 分,满分 14 分。 24 【评定标准为:①以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为准(开标会时提供原件核查方可计分),且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应能明确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约方及其签章、生效时间等主要内容;②评标时由评委确定是否符合。 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方可计分】 3、服务方案及承诺?????????????????????????30 分 一档(10 分):可供应的食材品种基本齐全,采购响应、供货组织及安排、仓储配送运输、售后服务保证 等;有简单的质量控制措施,设有专门服务实施人员,有价格优惠等承诺。 二档(20 分):可供应的食材品种齐全,采购响应、供货组织及安排、仓储配送运输、售后服务保证等服 务方案较为完整;有一定的质量控制措施,设置有专门服务实施团队,有价格优惠等承诺。 三档(30 分):可供应的食材品种、品牌齐全,采购响应、供货组织及安排、仓储配送运输、售后服务保 证等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有效;有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服务实施团队人员安排充实,有明显及有实际意义 的价格优惠等承诺。 (四)总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3名。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 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 的。该等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5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封面)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 (年度)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 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 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 年,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27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3 交付使用期: 4 合同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服务时间、履行期: 年(月)或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具 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 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 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质量保证期:无 7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需求、磋商(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 范验收。 28 8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金额按月支付。每月月底支付一次。乙方根据金额开具合法合规的 税务发票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通过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 额的 10%,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取整到 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 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 规定的金额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北流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64145050502413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 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申请的 30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如逾期退还履约 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乙方在合同期 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 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尾款 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 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 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 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 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 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30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 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 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4 乙方每个季度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服务质量考核,确保按照服务方案足额配备人员,如果人员配 备不足或其它服务质量与服务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权按照人员费用标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具体考核办法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 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31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 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 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 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 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 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2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 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 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 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 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 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33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 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磋商(响应) 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34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元)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项 ? (二) 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35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 收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2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验收具体 内容 按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36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 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3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38 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9 目录 (可由供应商自拟,应有页码) 40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自然人委托参加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最终报价承诺书(格式附后) (五)磋商保证金 (六)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1.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附件 6-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 (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附件 6-2-2.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 询的网址链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附件 6-2-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 附件 6-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说明材料)。 附件 6-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 6-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41 (八)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响应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条款需要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 纸质材料。 4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3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 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 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自然人委托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4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 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5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自然人委托参加磋商) 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________(姓名 )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姓名 )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 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本项目无分包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 服务期限 4 ? 备注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 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7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 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四)最终报价承诺书 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第 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 包: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说明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磋商总价。磋商总价 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 (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 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 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49 (五)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 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磋商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请 将 保 证 金 交 款 凭 证 复 印 件 贴 于 下 面 交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保证金金额 ? 1. 若我单位不成交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该项 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 款人。 2. 若我单位成交,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我 单位提交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 人。 供应商盖公章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退款信息 户 名 账 号 汇入 地点 省 市(县) 开户 银行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附: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50 (六)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6-2-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 证明文件 (示例略,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 供) (示例略,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附件 6-2-3 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示例略) 备注: 1.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应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 51 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 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 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 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 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 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6-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 营许可证》) 52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 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 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53 二、商务部分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1)供应商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 应。(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磋 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 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 (八)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和《财政部 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相关规定。 55 附件 8-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 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 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 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 时提供纸质材料)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如能够在线 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 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56 附件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 57 (九)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件签收 回执,无需密封包装)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58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注:在“采购代理机构签收人”处,供应商不用填写 —————————————————————————————————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1)供应商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技 术条款逐条响应。(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 “无偏离”;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 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供应商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60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及 职称 持何种资格证 书(证书号) 从事本工 作时间 近 年来承担 类似项目名称 本项目拟 任职务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 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 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 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 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6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 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采购内容所属行业:批发、零售业 ★第一条 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公司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 食堂食材供应范围、地点和时间期限 1、供应地点: 北流税务局局本部新松食堂,北流市新松路。 北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南站北路。 北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南站南路。 北流税务局北流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陵宁路。 北流税务局民安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民安镇。 北流税务局民乐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民乐镇。 北流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新圩镇。 北流税务局塘岸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塘岸镇。 北流税务局隆盛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隆盛镇。 北流税务局新丰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新丰镇。 北流税务局平政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平政镇。 北流税务局白马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白马镇。 北流税务局六靖税务分局食堂,北流市六靖镇。 2、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自然日内。 3、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 鲜活类。包括:鲜肉、海鲜、冻货、蔬菜、水果、蛋类、卷粉等及采购人临时增加的其他鲜活食材。 干货成品类。食用油、面粉、大米、米粉、面条、调味品、饮料等及采购人临时增加的其他干货成品 类食材。 4、质量要求 62 (1)、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行业国家标准以及卫生质量要求,确保无污、无毒、无害, 做到渠道合法、来源明晰、品质优良、鲜活卫生。 (2)、能提供卫生、质检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单或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采购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随时抽取送检。 ★第三条 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 ★第四条 其他服务要求 1、肉类和冻货须来源于指定的屠宰基地,并提供相关证明。需要冷冻的食材应设有冷库并提供相关 的冷冻证。运输冷藏食材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冷藏措施。 2、蔬菜、水果、蛋类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每批次均能提供证明材料,蔬菜能够按照要求适当 初加工。 3、海鲜水产品应有固定的加工厂或铺位,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保证每日提供的海鲜水产鲜活,能 按照厨房要求加工宰杀洗净,例如鱼类宰杀去鳞。 4、食用油、面粉、大米、调味品、饮料应有固定的加工场所或铺位,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5、能按厨房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处理或适当加工。 6、供货方应按我方所需食品原材料的品种、数量、标准和要求提供食材。按时将食品原材料运送至 采购人厨房,如遇特殊情况(任务),应随叫随到。 7、采购人按照约定每日或定期将采购单发送给供货商。供应商须按每日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 准供货,不可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现象。 8、采购的食材价格以北流市物价局公布的最新《零售价格行情表》为参照。 ★第五条 验收要求 见下列附件一《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和附件二《食品卫生管理标准》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供应食品原材料的货款,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各种单据整理核对好, 做到表实相符、表表相符,及时提供正规发票,装订成册按有关程序及时报账。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以 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 附件一: 《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 一、粮油类 (一)大米 1.大米的粒型要均匀整齐,无碎米。 2.大米的腹白及米粒有光泽,手摸时有光滑感。 3.无米糠米、未脱皮的完整糙米。 没有杂物、虫害、无霉点和霉味,无破袋。 63 (二)食用油(调和油)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二、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等) 无异味、无酸败味。新鲜肉的肌肉色泽呈鲜红色,有光泽,肥肉部分接近白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 用手指压下,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用手背触摸肉质,若有黏手感觉,说明肉没注水。猪肉无牛肉般 鲜红。 羊肉:整羊(去头、去内脏、去蹄),不要公羊,单只重 13-15kg。 猪肺:无淤血、无破损、弹性好。 三、家禽类(含蛋类) 新鲜的家禽肉肌肉色泽呈淡黄红色,肌肉有弹性且结实,无腥臭味、不黏滑、皮肤光滑。骨髓色泽呈 鲜红色,变灰、变绿为品质不佳。凡出现肉淤血、骨折、露骨、脱皮等现象拒收货。 鸡:鸡体内应有小蛋花存在的为合格品,鸡大腿内侧用刀切开后无明显水迹。单只光鸡重为 1.15-1.4kg。 鸭:鸭肉皮色泽略呈肉白色,大腿内侧用刀切开后无明显水迹。单只光鸭重为 1.75-2kg。 鲜蛋:正常鲜蛋的蛋壳应清洁完整,无裂纹,灯光透视呈微红色,气室小,看不见蛋黄或略见阴影于 中心。打开后蛋黄膜不破裂、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黄蛋白分明,颜色鲜艳。 皮蛋(松花蛋):蛋壳完整,涂料均匀。手振摇时无响声及活动感,有弹性。剥壳后,蛋白为茶色胶 冻状,蛋白表面常有松针状的结晶或花纹似松花,蛋黄分为黑绿、土黄、灰绿、橙黄等彩色层。 四、河鲜类 (一)鱼类:体表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黏液无混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鳃丝清晰, 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感观鉴别:神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映敏捷。体态——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体表——鳞片 完整无损、表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 劣质品: 1.行动迟缓、反肚、慌乱、狂游的鱼表明已接近死亡或已有病害。 2.有红色鱼鳞之鱼;显示鱼受缺氧(多因太过拥挤)所损害,它可能只能有较短寿命,须挑出拒收。 (塘角鱼单体重 0.125-0.15kg、鲶鱼单体重 1-1.2kg,体表呈淡黄色、草鱼单体重 1.5-2.0kg、禾花鱼大 小要均匀。) (二)虾类 感官鉴别:个大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无黑头。 劣质品:河虾生命力较强,离水后尚能成活一段时间,若虾身弯曲、不能活动或虾身发白,表明已死。 河虾不可太大,一般 30条一斤,因为河虾头大、肉身小。成活率要达 98%以上。 (三)蟹类:体肥、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雌蟹有膏时,头胸甲棘尖,反面透黄色,螯及蟹脚有 力,单体重 0.25-0.35kg。 (四)贝类:外壳具固有色泽、平时微张口、受惊闭合,斧足与触管伸缩灵活,具固有气味。 (五)盐渍海产类:主要产品为海蜇、海带类,而海蜇又分为海蜇头(蜇身口腕部加工的成品)和海 64 蜇皮(上身全部加工的成品)。感官鉴别:质地—坚实而韧性,手指甲掐之可破、脆嫩;气味——轻腥气、 盐味;色泽——有光泽;清洁度——无污物和泥浆;海带节要小节。 五、冰鲜鱼类 冰鲜鱼是指已死但还新鲜,并以碎冰或冰水来保持其鲜度的鱼。感官鉴别:皮肤——类金属、光泽哑 色的表面显示其已不新鲜;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鳃——鲜红色或血红色、 含粘液且没有粘泥;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肉质——坚实且 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 体表鱼鳞完整、无破损。(鱿鱼:手感结实,肉身质厚。带鱼:规格为中带或大带。金丝鱼:单体重 0.15 —0.2kg。沙展鱼:大小要均匀,1市斤约 10-15条。) 劣质品:鱼体出现破肛现象,大多是自行分解所致而非机性损伤。 六、冰鱼家禽类(鸡翅、鸡尖) 原料包装要有“QS”标识。进口原料的外包装要有中文标识。无淤血、色泽光亮、无毛。鸡翅单体重 0.1-0.15kg。 七、蔬菜类 各种蔬菜都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有光泽,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香、甘 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应有腐败味和其他异味;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 苦涩的特殊味道;多数蔬菜具有新鲜的状态,如蔫萎、干枯、损伤、变色、病变、虫害侵蚀等,则为异常 形态,还有的蔬菜人为地使用了激素物质会长成畸形。 (一)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外表圆滑,未发芽、变色。不良品质:叶子发黄、变软、长 芽、损伤、出水。 莲藕:无泥、无伤、无水印。用刀切开后腹部无泥、无异味。 莴笋:留叶不超过四层,表皮无腐烂,体直。 洋葱:无老皮层,手指压有结实感。 白萝卜:个体均匀,无黑心、空心;单体重 0.4kg以上。 芋头:表皮无凹凸、无泥块、泥浆;切开后肉质密实,无虫害,无腐败;单体重 0.75-1.5kg。 土豆:单体重 0.25-0.4kg。 竹笋:体型为圆锥状,颜色为白色为佳,单棵重 4kg以上。 西芹:体型大为佳,单棵重 1kg以上。 (二)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坚实、 无老帮。不良品质:叶黄、水伤腐烂、有泥土、有虫及虫眼。 (三)花果类: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但不得变形、过熟。不良品质:变色、变软、擦伤、枯萎。 青瓜:体型略直,无异型,表皮无擦伤。 节瓜:表皮无擦伤,个体均匀,无空心,手掂有重量感。 (四)菇菌类:外形饱满,个体均匀,无异味,不发霉、变黑。 八、水果的收货标准 (一)柑橘类: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果肉酸甜清香,有色泽、无疤痕、不 65 萎缩、不变色、不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单果重 100-150克。 1.橘子:果实扁圆,果皮松软易剥、色泽浅黄、金黄至金红色;果肉酸甜清香,单果重 100-150克。 劣质品:果皮萎缩、变形,霉烂有褐斑。 2.金橘:果实小呈椭圆,果皮细薄,果肉多汁,香气浓郁。劣质品:腐烂、挤压开裂、果皮干皱。 (二)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黄金帅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 不干皱、腐烂;单果重 175-200克。 (三)梨类(鸭梨、啤梨、水晶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 不干皱,无压伤;单果重 175-200克。 (四)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劣质品:有压伤,开裂出水,变 软过熟,腐烂;单体重 175-200克。 (五)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多汁甘甜,大小均匀,无压 伤,无失水干缩,无过熟。 (六)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无压伤。 1.哈密瓜:果皮黄绿、绿白或金黄,厚而粗糙,带有凸起纹路,果形椭圆,果肉甜香多汁、爽滑。劣 质品: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过熟)。 2.西瓜:果形完整、有光泽,带暗条纹品种花纹要清晰,汁多爽甜,无开裂、发软,有疤痕、斑点; 颜色暗红,过熟口感不好;过生肉粉红的味酸。 (七)热带水果类 1.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劣质品:叶片发 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 2.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劣质品:腐烂、变软、疤痕。 3.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表皮发黑或有黑斑,失水萎缩,果 柄处腐烂。 4.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无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 伤。单果重 150-200克。 5.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无表皮发黑,爆裂、出水。 6.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美味,脆嫩多汁,无爆裂。 7.杨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晶莹,口味酸甜。劣质品:表面有 黑斑、疤痕、外伤、边缘变色发黑。单果重 0.2-0.8kg。 8.柠檬(酸柠檬):表皮光滑,个体均匀;手撕开果后有浆状物呈出。 附件二: 《食品卫生管理标准》 一、目的 为加强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品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 66 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令第 10号)。 三、责任 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凡因供应商造成的各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食品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采购的各类食品与原料品种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符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二)供应商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仔细检查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代号)、规格、配方、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 用(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三)供应商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区局(公司)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必须保证原料的卫生质量,在采购时严格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向供方索要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并 交复印件给需求方备案。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污染、霉变、变质、过期的物品。 (五)严格执行所采购原料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所采购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不受有毒物质 污染。原料应无虫害、无腐败变质、无霉变、无锈斑、无机械损伤,无异味,无掺假、掺杂,干品应干燥 洁净,粉状原料无结块,液体原料无混浊沉淀,无悬浮物,油脂无酸败,肉类无毛、血、淋巴结、粗血管、 粗组织膜及伤肉,不得采购病畜禽肉做原料,不得采购超保质期的原料。 (六)严格按照优质食品、食品原辅料及各类原料感官品质验收标准供应。 (七)采购原料要“三证”齐全,即《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经营许可证》。杜绝采购 “三无”食品原料(“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或无批号、厂名、厂址、品名、规格、食用方法、保质期 等内容),并索取各项检验证明妥善保存,以备检验。 (八)采购直接入口的食品,应索取各项检验证明,并现场考查各项指标达到有关要求后才可配送, 索证或合同要给需求方复印件以备查。需求方对供货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查,一旦发现食品卫生问题,立即 终止合同。 (九)严格把好采购关,供应商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实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按照需求方指定品质及产品品牌进行供应,设有专供服务专人配送,专供配送人员 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库存和配送能力,有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和规定,有入库、出库食品的登 记记录。严格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 (三)供应商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及退换保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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