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TCC-2108AX1270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食堂供应商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常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58号苏宁雅居39幢10号
中标金额(万元):15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供应商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食堂供应商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石冰 、王悦骎、任庆书、刘焕武、滕巨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4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础是三年
收费金额(万元):2.02788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于主任
联系方式:025-83244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联系方式:025-83241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道祥
电 话:1526180862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食堂供应商外包服务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JTCC-2108AX1270
采购人: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5月26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1.2 采购人指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2.合格的供应商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具备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书”规定的条件。
2.3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费用
无论采购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l 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组成
6.l 采购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包括: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 采购书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供应商必须详阅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或被视为无效。
7.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7.2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7.3 当采购文件与以上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最后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7.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7.1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8.l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8.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8.3 除在采购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8.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l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9.1.l 投标函、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文件。
9.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9.1.3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0.投标报价
10.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0.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1.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
12.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签名报到之前交纳。
12.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
12.4 若供应商不按第 12.l、12.2和12.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5.l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退回。
12.5.2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放弃或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不按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 90 日,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
14.l 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
14.4 投标文件须固定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l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5.2 投标专用袋(箱)上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注明: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5.3 投标文件未按第 15.l和 15.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l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16.2 若采购代理机构规定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l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4条规定签署、盖章,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15.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18.3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8.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l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9.2 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19.3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19.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9.5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13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9.6 按照第18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20.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1.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投标保证金;
21.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21.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4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21.4.l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4.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5 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22.3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2.4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标。
23.评标及定标
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3.2 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4.评标过程保密
24.l 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 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4.3 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25.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5.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25.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25.3 供应商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六、授标及签约
26.定标原则
26.l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
26.2 评标结束后,可由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6.3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7. 质疑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规定时间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8.中标通知
28.l 定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28.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
28.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l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4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础是三年;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上述费用一次付清。上述费用含于总报价中不单独计算。
第二章 采购书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的委托,拟对该单位委托的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食堂供应商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采购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人: 电话(或邮箱): |
2 |
项目概述 |
项目名称: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食堂供应商外包服务项目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采购编号 |
JTCC-2108AX1270 |
5 |
采购项目预算 |
人民币160万。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道祥 电话:025-83241642 |
7 |
供应商 |
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保证金 |
无,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条款,不需要响应。 |
9 |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
A、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网银转账)。 B、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银行账号:7321810182600023404 银行代码:302301032180 |
10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
2021年5月27日~2021年06月0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307室;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11 |
投标 |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04室)。 |
12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投标时提供贰份,中标人在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另行提供数份 电子版份数:壹份 |
13 |
开标 |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04室)。 时间:2021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 90 天 |
15 |
服务期 |
1年(合同是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不超过三年) |
16 |
付款方式 |
1、由采购人每月支付一次; 2、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支付费用; 3、采购人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与结算工作。 |
17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 160 万。 |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近3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请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须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三、评标办法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被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1)不满足采购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的;
2)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关键条款(“▲”号条款)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不能提供实质性满足证明的;
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的任何负偏离;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投标文件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10)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其它要求的。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一)商务得分(20分)
价格分(1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文件完整性(2分) |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详实,对采购文件应答充分,无明显缺漏项的得2分,否则扣1分,扣完为止。 |
业绩分(8分) |
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项得4分,最高得8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
(二)技术得分(80分)
评审项目 |
评分依据 |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 (10分) |
针对供应商的整体方案进行评审,包括进货管理台账、加工管理等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非常明确、详细,得8-10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比较明确、比较详细,得4-8分; 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不明确、不详细,得0-4分。 |
食堂管理机构设立、运作流程、管理计划 (12分) |
供应商因具有完善的工作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培训、视频监控管理 食堂管理机构设立方案完善,运作流程清晰, 管理计划合理,得8-12分; 食堂管理机构设立方案比较完善,运作流程比较清晰, 管理计划比较合理,得4-8分; 食堂管理机构设立方案不完善,运作流程不清晰, 管理计划欠缺合理性,得0-4分。 |
食堂运营管理的亮点和特色服务(10分) |
针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经验做出承诺 方案完善、合理,亮点和特色服务突出,得8-10分; 方案比较完善、合理,有亮点和特色服务,得4-8分; 方案不完善,无亮点和特色服务,得0-4分。 |
菜式及出品(10分) |
供应商须针对招标人的工作性质及特点,提供的特色菜品进行评审 菜式及出品丰富、可行性高,得8-10分; 菜式及出品方案较丰富、可行性较高,得4-8分; 菜式及出品方案不丰富、可行性低,得0-4分。 |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12分) |
针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仓储管理、卫生、农药检测、留样、消洗的方面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12分;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8分;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不强,得0-4分。 |
人员管理方案 (10分) |
供应商根据服务规范中的人员配置标准(详见人员配置要求)优于采购人需求,且拟派人员从业人员证件齐全,能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10分。若供应商的人员配备力量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基本需求,拟派人员均具有从业人员证件得4-8分。若供应商的人员配备力量较差,从业人员证件不齐,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基本需求得0-4分。 |
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10分) |
针对供应商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食品安全、操作运行、员工人身等安全管理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详细、可行性高,得8-10分;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详细、可行性较高,得4-8分;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简单、可行性较低,得0-4分。 |
自有冷藏车俩(6分) |
供应商须具有配送冷藏车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车辆配备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6分, 车辆情况一般的得2-4分 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分标准有关的证明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三)国家政策导向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所述投标报价,均为对小、微企业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小微企业产品报价表》,计算其所投产品(最小计算单位为品目)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
四、关于现场陈述:无。
五、有关招投标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通知
有关招投标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通知可以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25-83241642,传真:025-83244202。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编号:
本协议于20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甲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定和签署。
鉴于
A.? 乙方为后勤食堂服务单位,有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B.? 甲方希望其特定支持部门能够获得乙方的管理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此类管理服务。
因此,鉴于以上情况和基于下述条款和条件,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 简述
1.1、聘用范围及性质 甲方聘用乙方为其独家管理服务提供商,并由乙方提供一定的材料、物品及设备以有效地履行管理服务。甲方同意按约定支付费用。
1.2、甲方给予支持的承诺 双方同意本协议目的在于使甲方能够向其提供更好的服务。甲方认可为实现此目的,乙方需要甲方的专业和行政人员的支持,甲方同意尽其最大努力提供此类支持。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聘请乙方一家为其提供专业管理服务。
1.3、甲方提供的信息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实施本协议下的管理服务项目,甲方声明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上述管理服务的信息是完整和准确的。
2、服务
2.1、? 管理服务
(a)、乙方培训、管理和指导其员工(“服务人员”),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b)、乙方应为以下部门(“服务部门”)提供管理服务:
服务职能 附件
环境卫生服务
运送服务
2.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a)、乙方将承担与管理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前句的“直接运营费用”是指提供本协议规定的管理服务而直接产生的费用,但不包括本条(b)款所列各项费用。直接运营费用包括下列费用:(i)乙方员工工资;(ii)与提供管理服务有关的所有税收和费用。如果本协议有效期内和服务开始后国家或地方部门向提供管理服务方征收新的或额外的销售或使用税、费用、保险费等,合同金额将随之做相应的调整,以反映上述变化。
(b)、下列费用不属于上述(a)款规定的乙方支付的“直接运营费用”:(i)与服务人员安全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人员的预防注射及服务人员穿戴的保护性用品费用;(ii) 第5条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设备维护费用(如有);(iii)甲方按第10条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场地的维修和保养费用;(iv)第4条规定的材料费和物品的费用;(v)第4条中规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项目的费用。[(vi)甲方人员的薪金和津贴和根据费用性质或双方达成一致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3、? 员工
3.1、乙方员工
(a)、乙方同意派驻一人为项目经理,由他(她)作为乙方的主要代表执行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b)、除管理人员外,乙方还将提供有效进行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服务人员、主管、培训与技术人员和特别项目所需的人员。
(c)、如果甲方基于适当的理由并有证据证实乙方的任何人员不能为甲方提供合格的管理服务,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撤换该人员。乙方在收到该请求后,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其可合理接受的替换人员。
3.2、甲方员工
(a)、乙方应管理分配至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部门工作的甲方人员。甲方将支付他们的工资、津贴、奖金和与其工作相关的、国家或地方法规所征收或要求的其他税收、费用、社会福利和其他费用或保险,并承担他们相应的工伤、疾病、休假等用人单位的责任。
4、材料与物品
4.1、本条的范围
本第4条明确划分双方提供进行管理服务所需的材料和物品的责任。
4.2、环境管理
(a)、甲方同意提供与甲方环境管理部运营相关的易耗物品并支付这些物品的费用。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提供的卫生纸、纸巾,除味剂、洗手间皂液和垃圾袋。
(b)、进行环境管理部门管理服务所必需的材料和物品费用(不含易耗物品)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5、设备
[注:如果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应适用第5.1条。如果部分设备是甲方提供的,将适用第5.2条]
5.1、乙方提供的设备
所有乙方为履行管理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及软件(包括计算机硬件)仍为乙方财产。乙方应负责上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设备更新,而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
5.2、甲方提供的设备:环境管理
甲方可在本协议签署日提供其拥有的,并由环境管理部门使用的设备供服务人员使用。这些设备仍为甲方财产,但由乙方负责维护。乙方应提供环境管理部管理服务所需的额外设备或替换设备。合同金额已包括这些额外或替换设备费用。乙方提供的上述额外或替换设备仍应作为乙方的财产。
6、付款
6.1、合同金额
年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整。每月合同金额应为人民币 ¥ 元,大写: 整。如果提供管理服务开始日期不是在月付款期的第一天,或不是在月付款期的最后一天终止本协议,第一次或最后一次支付的合同金额的数额应按实际提供的管理服务的天数,按比例支付。
6.2、合同金额的支付
(a)、自管理服务首日开始,以及在其后每月的第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b)、如果合同金额的任何款项未能在应付日后15日内付清,未付清部分从应付日期起按月息1.5%支付违约金,直至该款项付清为止。此外,甲方应支付乙方收取甲方欠款而发生的所有支出和律师费。
(c)、如果协议项下任何费用超过应付日后30天而未支付,乙方保留权利要求甲方在提供服务前至少提前一周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以保证乙方能及时得到付款。
(d)、如果本协议下任何费用在应付日后60天内未支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在此情况下,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外,还应按每月合同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因甲方原因而致解约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偿付乙方由于提前终止本协议而产生的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
(e)、甲方应当且仅可向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支付本协议下的所有合同金额、费用、赔偿、违约金等应付款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变更支付方式及支付对象的,视为自始未支付):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6.3、合同金额的调整:工资变动
(a)、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提高或者其他社会福利、津贴增加,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增加合同金额
(b)、条合同金额的增加或减少,应在这种工资或福利增加或减少生效日后下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
6.4、合同金额的调整:服务内容变更
如果乙方或者服务人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区域用途、所管理的部门、设备或工作任务的总量以任何方式出现增加、减少或变更的情况,则合同金额也要作相应的增加或者减少。这种调整应在增加、减少或变更发生后的第一次付款中立即得以体现。
6.5、合同金额的调整:正式工减员
当甲方正式工(名单见附件)发生退休及其他因素减员时,乙方将根据减员员工的数量和工种补充人员并相应提出增加该部分管理服务费用,甲方核准后应予支付。
7、赔偿;保险
7.1、对甲方的赔偿
对于乙方或其员工在提供本协议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甲方和其董事会成员,管理人员和职工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乙方同意给予补偿使其免受损失。
7.2、对乙方的赔偿
对于甲方或其员工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乙方及其合伙人、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甲方将给予赔偿使其免受损失。
7.3、赔偿豁免
对于乙方在其服务区域与时间内已完成约定的服务工作,第三方在服务场所范围内发生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予以补偿,以弥补其损失。
7.4、有关危险品的赔偿
甲方确认其有义务指明其场地内存放的危险品。甲方同意乙方无论何时都不负责危险品的探查、处理及人员对危险品的接触。由于甲方场地内危险品的存放或由于甲方、乙方或其他人有关危险品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所引起的乙方的任何责任,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赔偿(包括有关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使其免受损失。
7.5、索赔限制
如果一方在得知或应该得知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索赔,则视为该方自愿放弃索赔权。
7.6、保险
甲方应负责与管理服务(含乙方提供设备)相关的所有必要保险,包括财产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7.7、有效条款
本协议终止后,第7条款的规定仍然有效。
8、不得聘用对方员工
8.1、不得招揽:本协议期限内及之后一年内,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对方的人员或者在之前十二个月内曾是对方员工的人员,也不得干涉这些员工与另一方的合同关系。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为任何其他人、公司聘用或带走另一方的员工。双方同意本条的目的是为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商业权益而不是旨在限制有关人员的职业选择权利。
8.2、违反约定的补救: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在不影响受害方可获得的其他补救(包括赔偿损失的权利)的前提下,受害方应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制止违约方雇用对方的人员并获得强制执行所违反的条款的裁定。违约方应承担受害方为强制执行此约定所支出的所有合理的律师费、其他费用及开支。本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丧失效力。
9、期限
最初期限;续延
本协议最初期限为1年,自20 年 月 日起。在合同到期两个月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评估后,确定是否延期,延期续签协议不超过3年,以书面通知为准。
10、由甲方提供的场地和其他餐饮条件
10.1、场地和公用设施:甲方应在其场所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其进行管理服务所使用的办公室、设备工具库房、更衣设施、洗涤和烘干场地以及各种设施,这些场地应由乙方单独操作控制,但甲方进行安全检查或紧急情况下不受此限。所提供的场地应包括所有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和电)。
10.2、职工福利:乙方员工有权在甲方餐厅用餐,并享有与甲方员工同等的优惠待遇。
11、执行检查
双方代表应定期联合检查乙方的管理服务履行情况和其他相关事宜。
12、协议终止
12.1、违约通知;宽限期;终止
如果一方(“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另一方(“受害方”)可以通知违约方并指出违约性质。违约方应自收到通知起30天内就通知的违约事宜予以补救。如果上述30天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受害方届时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在终止本协议之书面通知指明的终止/解除日(未指明终止/解除日的,为提交终止协议书面通知第30天),本协议应终止,受害方即可停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
12.2、终止的后果
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免除甲方在终止日或之前存在的,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义务。本协议终止时,所有甲方到期款项或欠付乙方的款项应立即到期并由甲方立即予以支付。
12.3、费用和损失补偿
如果本协议在5年期限结束前终止,甲方应就截止终止日时乙方实际支出但尚未得到补偿的费用给予乙方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尚未摊销完毕的调查、项目设计和项目执行费用。此外,甲方应就乙方由于本协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裁减员工的补偿、任何分包合同项下的未付款项和为收取过期款项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给予乙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13、通知
13.1、通知及交付方式
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亲手递交或用挂号信、EMS等方式妥善邮寄,如邮寄,应预付适当的邮资。双方确认以下地址等为本协议下各种文书、函件的送达信息,若该送达地址发生变更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没有收到书面送达地址变更以前,该地址长期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等全过程中):
致甲方,请寄至:
(甲方指定的负责人) 收
地址:
邮编:
电话:
致乙方,请寄至:
电话:
如果任何通知,实际收到日期没有记录,则通知在邮寄后第5天视为收到。
14、一般条款
14.1、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有管辖权法院认为无效,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解释和履行应按照本协议不含该特定部分来进行。双方同意,任何有关甲方进行赔偿的约定应解释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额内执行。
14.2、甲方的授权
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并且甲方将继续进行任何必要的工作使得本协议有效、有约束力。
14.3、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将取代原有及现存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就本协议有关事项达成的全部共识。
14.4、合作
双方同意进行一切活动并送交为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责任所合理必需的全部文件或使对方履行其责任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如有)。
14.5、争议解决
对于任何因本协议或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与第8条相关的法律程序除外),双方应善意地尽力以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6、管辖法律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4.7、协议的转让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但向任何一方的母公司或其控制的子公司转让除外。一方有证据表明受让方可能欠缺履约之能力的,可以拒绝接受本协议之转让。
14.8、律师费用
无
14.9、不构成放弃
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豁免,不能被解释为或构成放弃对以后任何同类违约行为的追究。
14.10、间接损失
双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应负担任何甲方的商业损失、利润或收入、以及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
14.11、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因任何乙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意外事故、劳动力短缺、正常的货源供应中断、罢工、动乱及国内紧急情况而延迟,则乙方履行合同的时间也应作相应延迟。如延迟时间超过120天,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协议,而甲方在协议终止时除支付已到期的费用外,还要支付本协议第12. 3条中规定的有关费用(如有)。
有鉴于此,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篇首规定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
第四章 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供应商在招标人的管理下开展工作,为招标人内部员工和相关人员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运营管理和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防火防盗管理。根据招标人工作人员就餐规模情况,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食材验收、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成食材进入后的加工、制作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合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食堂环境卫生符合招标人要求。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工作。
招标人负责提供作业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水电气等条件。
(1)服务要求
食堂员工就餐规模:暂定为200名员工,其中鼓楼办公区110人,府西街办公区60人,虎踞南路办公区30人。
其中早饭点心在鼓楼办公区统一制作,然后供应商负责配送到各个办公区。中午的食材由供应商负责配送到各个办公区,由各办公区厨师按照要求制作。晚餐、网巡及加班人员约20人,由供应商负责食材采购及制作。
遇到重大活动,要做好后勤保障(就餐),如高考,防洪,灯会,南马等。如遇到外省,市兄弟单位工作,调研,检查,学习等,在招标人的要求下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接待,具体用餐人数及要求,由招标人确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决绝。若因供应商原因,影响接待的,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生两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供应商保证所有和餐饮服务有关的行为均符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向采购人提供足量、新鲜卫生、营养、可口的食品。并提供相应的保温措施。供应商须严格按菜单供餐,保证菜肴的新鲜,严禁供应隔日菜品(因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职工食物中毒和不适,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进行食品留样(留在采购人冰柜)用于卫生送检,留样需保留48小时,每个菜样需达150克(主、次荤素菜)。
供应商进入餐厅后须遵守四点要求,统一穿制服、工作鞋、工作帽、戴口罩(供应商自担费用)采购人保证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均有检疫票证并建立原材料采购检疫台账,供食品卫生管理部门随时监督检查(注:因采购人采购问题导致食物中毒及处罚或年检不合格等一切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应有专人验收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做好复称记录)。验收后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变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员配备要求
1.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各项食品制作任务。供应商工作人员的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项目负责人需有3年以上同类型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厨师长岗位经验,熟悉内部操作流程;
厨师需有中餐餐饮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且至少具有中式烹调师证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
面点师有3年以上同类型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岗位经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且至少具有中式面点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
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配备的全体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主要工作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主要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中标之后,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厨师的相关技能进行考核,若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更换厨师。
(3)设备设施
由招标人提供厨房设备、餐具、就餐桌椅、电器等,其余所需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设备进场前须经过招标人查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超过使用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供应商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负责厨房操作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承担和满足采购人所需要的优质合格食品,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及防疫站年检的办理。
双方自合同签定起,应进行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的交接。交接后供应商将承担起食堂的安全、防火、维护等相关责任。合同到期时,供应商应将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食品原材料等交还采购人。缺少的物品(由供应商造成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供应商应保证配合好采购人完成清算工作。
(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服务外包项目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招标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招标人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促进用餐满意度最大化。
早餐:咸菜2种、包子2种、面食点心1种、杂粮1种、汤1种、稀饭1种、鸡蛋1种。
午餐:主荤2种、半荤2种、素炒2种、汤1种、米饭。
晚餐:主荤2种、半荤2种、素炒2种、稀饭1种、米饭、馒头。
夜餐:主荤2种、半荤2种、素炒2种、稀饭1种、米饭、馒头。
菜品毎周定时更新不重复,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需要及时调整。
(4)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提供下周菜谱,经招标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
(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招标人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招标人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实行监督,要求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招标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招标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7)供应商应提前一周向招标人提供下周所需原材料明细,由招标人确认后购买。
三、管理要求
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供应商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1)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从业经验,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招标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7.2)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招标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7.3)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7.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7.5)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7.6)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8)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8.1)有毒有害的食品;
(8.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8.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8.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9)设备设施管理
(9.1)招标人拥有食堂内招标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供应商负责售卖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9.2)合同终止后,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招标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9.3)招标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9.4)作业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供应商须负责维护,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上述设施设备缺失和损坏,须按价赔偿。若因供餐需要添置新的设备,应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后,由招标人负责购买。
(10)风险责任承诺
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0.1)供应商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2)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10.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监督体系:构建由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
(11.2)监督依据
(11.2.1)《中华人民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1.2.2)招标人和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1.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和量化考评,每季度集中考核一次。
(12)承包服务期:1年(合同是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不超过三年)
四、报价要求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总报价。本次总报价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的服务费用,根据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各项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职工福利费、办公费、体检费、培训费、税金、利润保险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
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
4、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五、履约验收及考核办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全过程进行动态考核验收,由供应商完成饭菜加工、出售、服务、保洁过程的运行模式。需要通过对供应商工作考核的方式,完成对食堂供餐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从而实现食堂在安全、有序工作基础上的福利供餐、营养供餐、安全供餐、优质供餐目标。为此,按照国家颁发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依照《采购合同》的业务需求的标准和内容,结合采购人目标管理的操作办法,制定本考核方案。
(1)考核的方法和实施
由食堂管理员(采购人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负责日常性考核。通过每天检查供应商工作的方法,对人员着装和操作规范情况、卫生水平、服务质量、饭菜品质、原料使用、设备使用、安全制度落实、食谱公布、售饭服务等情况作出考核,并每月向办公室汇总报告,作为考核结果的基本依据。
由采购人指定相关负责人1人和供应商负责人进行每月考核。通过检查供应商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库房管理、设备管理、菜品质量、就餐人员满意度和实际工作效果等情况进行逐项打分的考核。把日常考核和阶段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作为每月考核结果。单项考核内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考核分值为0。分值80分以上,责任押金(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平均分值60-80分的,扣除责任押金(履约保证金)的10%;平均分值60分以下的,责任押金全部扣除,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知书后立即撤场。
若年度考核分数(每月分数加权平均计算),达到60分的,双方继续执行合同,未达到60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知书后立即撤场。
(2)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必须用于对被考核方的奖惩,以达促进工作之功效。根据现在食堂的运行机制和资金结算方式,考核结果的使用拟定为:
①作为向采购人提出是否满额拨付服务管理费之依据。
②造成事故或损失,以及考核很差的结果,作为扣除供应商责任押金(履约保证金)之依据。
③平均分值低于60分的(不包括60分),责任押金(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附件一:
序号 |
项目分值 |
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考核人 |
备注 |
|||
一 |
主、副食品类设计合理性考核(10分) |
1.品种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标准;色、形、味符合要求。 |
5 |
|||||
2.营养配置合理;满意度不能低于稳定后就餐人数的60%。 |
5 |
|||||||
二 |
食品卫生考核(10分) |
1.原料保管、加工过程,食品运送储放以及工具设备,须按相关规定执行。原料领取、运送、保管不能出现污染。 |
3 |
|||||
2.原料储存不能出现虫咬、变质,更不能使用变质物品加工食品,原材料落实生熟分开,且摆放整齐有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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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饭菜中每发现异物或就餐者投诉的,一次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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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材料清洗加工按规定程序,出售饭菜无夹生,没有任何异物。 |
3 |
|||||||
三 |
成本核算达标考核(8分) |
1.原料使用不超标和浪费,收支平衡,盈利幅度在3%之内。 |
2 |
|||||
2.对售饭卡机据实操作,不能出现差错,无不刷卡就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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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饭菜供应量设定合理;每餐残剩量不能超5%。 |
2 |
|||||||
四 |
操作、服务人员卫生考核(12分) |
1.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每年一次体检,无证上岗每次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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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工作人员坚持洗、消制度,不能出现“三长”现象。 |
2 |
|||||||
3.进操作区域着工作服,出操作区域换便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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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整洁。 |
3 |
|||||||
五 |
工作环境卫生考核(10分) |
1.操作间设施物品放置有序,无污尘、油垢垃圾清理及时。 |
2 |
|||||
2.下水沟无堵塞、无污水、无积物,地面干净无油垢。 |
2 |
|||||||
3.餐桌桌椅无残留物和油垢。餐厅窗明地净,无废气物。 |
2 |
|||||||
4.餐厅地面干净无油腻 |
2 |
|||||||
5.洗手间无异味,手纸、洗手液配置齐备不断档。 |
2 |
|||||||
六 |
库房管理 (10分) |
1.库存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标签化、架子化。 |
5 |
|||||
2.库房卫生干净整洁,原材料出库登记手续齐全,无过期材料。 |
5 |
|||||||
七 |
售饭服务水平考核(10分) |
1.餐具干净,消毒彻底,配量齐全,无严重缺损或破裂。 |
5 |
|||||
2.菜品分配满足就餐者需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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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态度和蔼热情,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卫生手套。 |
2 |
|||||||
八 |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考核情况(8分) |
1.水、电、气使用管理严格,无常流水,常明灯。 |
2 |
|||||
2.原材料使用力尽其材,无刀头菜尾明显浪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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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储存方法正确,生熟分开,无损坏,无变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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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设备管理(10分) |
1.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设备维修及时,不能超过两天。 |
2 |
|||||
2.专人负责,不能出现损坏或因维护不当造成无法使用的现象。 |
2 |
|||||||
3.落实节能环保要求,运水烟罩运行是否正常。 |
2 |
|||||||
4.每个设备上要标明管理人、使用人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
4 |
|||||||
十 |
安全用气、用电和防水、防盗、防投毒情考核(6分) |
1.严格执行班后关闭操作间电、气总阀、班前检查电、气管线的安全工作程序,操作间必须有安全用电、用气、用设备“三防”制度及措施。 |
2 |
|||||
2.各操作间设专人主抓安全和“三防”工作并详实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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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专职生产安全员,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
2 |
|||||||
十一 |
临时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6分) |
1.配合积极、落实迅速;服从指导,组织周密。 |
4 |
|||||
2.落实任务到位,服务保障效果出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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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值 |
日常考核() |
日常考核得分 |
月考核得分 |
月考核得分 |
||||
说 明 |
1、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每次检查考核。 2、考核满分为100分。食堂管理员负责日常检查考核。 3、生活管理处负责组织每月阶段考核,考核组集体定分。根据日常考核和月考核得分计算,汇总填写此表,并根据考核分值提出惩罚建议。 4、考核结果需经各食堂厨师长或现场经理签字确认。 5、考核成绩取年度平均分,平均分值80分以上,责任押金全额返还;平均分值60-80分的,扣除责任押金10%;平均分值60以下的,责任押金全部扣除,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接到采购人下发的撤场通知书后立即撤场。 6、日常考核得分表和月考核得分汇总表,由生活管理处存档,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投标函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2.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13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贵公司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贵公司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6.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报价(万元) |
1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2 |
项目负责人 |
|
3 |
其他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 如供应商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响应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此表。
2. 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4、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指标情况 |
具体说明(偏差)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按照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性能、功能及配置或服务要求进行如实逐条应答。
2、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对于那些非量化的条款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指出所报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
二、资格证明文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近3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上述材料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三、其它相关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