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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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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6月18日 17:5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114882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南沙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7: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预算金额¥23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6269746
采购单位114882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4929328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626974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2964

项目编号:GZLYFW20210607

项目名称: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0,000.00 2,3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以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复印件或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114882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49293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联系方式:020-86269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86269746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

相关附件: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pdf
招标文件-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doc
投 标 须 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ZLYFW20210607

项目名称: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


特别提醒: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账户。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有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内容必须一致。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之处。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招标文件要求的当事人亲笔签署。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请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醒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18956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4

HYPERLINK \l _Toc31467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9

HYPERLINK \l _Toc10564 第三章 投 标 须 知 10

HYPERLINK \l _Toc278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 52

HYPERLINK \l _Toc1695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9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YFW20210607

项目名称: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书需求书。

3.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书》的要求。

3.3 项目属性:服务类

3.4 采购品目:C9901其它服务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5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以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复印件或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 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20-849293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1809

联系方式:020-86269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6269746

发布人: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8日


特别提醒

如投标人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必须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

)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联系电话:020-8318 8500/8318 8580。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项目,任何未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无效响应。

2、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具体承诺。如果响应供应商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审结果。

3、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

4、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0% 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若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报价理由不充分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补充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金额

1

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一项

2021年7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

2,330,000元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平稳村海堤街1号。

4.用餐人数约为:总体需求量是按照日常大约90人左右的人数进行的估计需求,每天用餐情况:早餐约90人,午餐约90人,晚餐约30人,投标人须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

注:(1)饭堂的实际结算数按单价、实际吃饭的人数结算,标准为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各25元/人。

即:

序号

类别

餐标(元/餐)

人数仅供参考

备注

1

工作日早餐

?10.00

90

2

工作日午餐

?25.00

90

3

工作日晚餐

?25.00

30

4

节假日早、中、晚餐

分别为?10元、25元、25元

30

(2)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都有业务发生,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价格与质量服务而影响供餐质量的风险。

(3)配餐期间如某餐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餐全部餐品进行更换,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3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 次或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2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配餐款中直接扣除。

(4)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品种配餐,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餐单范围。

(5)采购人如果增加批量就餐人数,相关费用另行商议支付。

二、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折扣率等于本项目所有供餐标价格的折扣率。

实际结算价=餐标的基准价*折扣率*用餐数量+管理费用(530000元)。(折扣率要求≤100%,且不为负数)

服务期限和预算金额:2021年7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止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即服务终止。本项目采购预算2330000,其中管理费用为:530000元(此费用为固定费用),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视作合同期结束;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期结束。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0% 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若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报价理由不充分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补充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范围

1.按采购人要求供应餐饮服务。

(1)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等原材料加工成菜肴成品;

(2)配菜科学合理,有多样营养菜式,确保口味定期更新;

(3)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2.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清洁卫生服务:

(1)厨具、餐具需每餐清洗消毒;

(2)保持食堂范围内的环境清洁卫生。

(3)餐具未经消毒柜消毒后不得使用。日常需对用餐餐具进行检查,发现不足以保证就餐人员用餐使用时,应及时进行添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食堂经营面积:

食堂:面积约210平方米(其中,餐饮加工、操作间约55平方米,就餐区约155平方米,具备基本厨房设备和餐具以及水、电等基础设施。其它厨房设备和设施是由采购人所有。

4.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标准

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的厨房升级改造,达到《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认证》。

四、用餐标准

1.服务内容和范围

营业时间:每日三餐

经营范围设早餐、午餐和晚餐,不得对外经营。

如采购人有工作安排,须配合采购人要求做好配餐工作,日常早餐经营时间为:7:30--9:00,午餐经营时间为:12:00--13:00,晚餐经营时间为:18:00--19:00,并且保证当餐每位员工的正常供餐。在停水、停电、设备故障、食物中毒等各种突发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需利用自身资源,保证正常供餐。

采购人有临时重大任务需在外就餐时,由供应商提供标准餐,个人不再支付个人费用,在外执行任务人员签名后统一按用餐费用标准核销。

中标供应商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保持安全团结,防止矛盾激发引起的投毒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2.服务标准

按用餐人员的需求准时供应早餐、午餐和晚餐,菜式、数量由中标人提供餐单供采购人选择,用于供餐的餐单由采购人确定,未经采购人确定的餐单,采购人不予支付用餐费用,并由中标人赔偿当日所有用餐人的餐费。早餐、午餐和晚餐按大荤、小荤、素菜,面食、汤粥、点心、水果等分类适量配备并用餐具盛出,用餐人员根据喜好选择菜品。

五、出品质量

(一)备餐要求

1.早餐供应的品种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

粉面、点心、五谷杂粮、白粥、肉粥,配牛腩、排骨、菜圃粒、豆浆、鲜玉米汁、鲜奶、酸奶、鸡蛋(每人1个/天)。

★每日早餐套餐应包括不少于8个品种自取,每周内各类品种轮换供应。(提供承诺函)

2.午餐和晚餐(自选餐)每份饭菜份量应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

(1)大荤:包括禽畜肉、鱼类、蛋类等不少于200克;

(2)小荤:包括禽畜肉、鱼类、蛋类等不少于50克,搭配瓜果蔬菜、豆类制品不少于100克;

(3)蒸菜:各类荤素食材清蒸每份不少于200克,

(4)卤味:特色卤制菜肴每份不少于150克,

(5)面食:米粉、米线、面每份不少于250克,

(6)素菜: 瓜果蔬菜不少于150克;

(7)米饭:大碗150克、小碗75克(用米量);

(8)例汤:老火靓汤或清补汤水不少于250毫升;

(9)配水果。

★(10)午餐每餐提供不少于6种菜品种类自选、晚餐每餐提供不少于4种菜品种类自选。(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食品重量是指食品原材料的净重,蔬菜重量为已挑选好的净菜(瓜果类已去皮)的重量,肉类重量为剔除大骨头的净重量。

(二)膳食制作和品种的要求

1.食品原材料的选用要求:大米为上等优质靓米;食用油为优质品牌食用油;瓜果蔬菜为无公害瓜果蔬菜;禽畜肉为放心肉,猪肉的质量达到70%-90%为瘦肉,肥肉占30%以下(猪皮按瘦肉计算)。食品原材料应达到营养、新鲜、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午餐和晚餐(中式套餐)主菜菜式品种要求:午餐菜式不少于6个品种和晚餐菜式不少于4个品种,肉、鱼、禽、蛋类品种齐全,每日菜式品种更换率应在50%以上,每周菜谱的菜式达30个品种以上。

3.中标人供应的早餐、午餐和晚餐,不得低于采购人现有的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餐品菜式必须优于现有标准。现有标准:

4.烹饪质量要求:干净卫生,制作精细,色、香、味俱全,烹饪调配符合平衡营养健康。

5.夏季5-9月份每周午餐时段免费供应2次广东凉茶或防暑降温饮品。

6.食品检测要求:每天早上进行瓜果蔬菜残余农药快速检验,将检验结果公示。

六、其他要求

1.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建筑主体、餐饮设施设备供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只拥有服务期内的使用权,服务期结束后(无论是自然终止还是因故中止),上述固定资产须立即无条件按清单移交采购人。

2.中标人对食堂现有建筑主体不得变动其结构和使用性质。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中标人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厨房、餐厅合理调整布局。

3.合同期内的,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添置,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维修和添置,所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由中标人的人员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中标人应负责对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管理,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水电燃气及厨具供应要求

(1)采购人保证中标人服务期内的水、电、燃气及厨具的正常供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中标人应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相关工作。

6.关于人员及管理费用

(1)中标方须提供2名厨师、2名配菜员兼保洁员等员工,有义务对员工定期做职业培训与工作考核(每月一次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

(2)中标人提供的员工,由中标人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发放工资、福利及购买社保等。

(3)中标人自主进行餐饮服务管理,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配置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4)厨组人员配备合理:以粤菜为主,兼顾潮菜、川菜、湘菜、北方菜、凉拌菜等风味,午餐和晚餐均确保至少有1个川菜或湘菜。适合临时性接待任务的多种口味。

(5)中标人收取管理费用:530,000元(此费用为固定费用),费用包括餐饮服务公司对食堂的各项支持,提供2名厨师、2名配菜员兼保洁员等员工所有费用以及福利费、加班费等的费用,主厨主要负责整个食堂的运营与沟通工作。

(6)中标人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工作人员的体检,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工作人员要身份明确、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帽子、围裙、衣服等)。

(8)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采购人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9)中标人要有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各种技能、卫生、服务技巧的在岗培训,学习餐饮管理的各项法规,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所有员工要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习惯、刑事犯罪记录、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有良好的技能、技巧,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责任心。

7.关于饭卡管理系统

(1)中标人需具有相应的饭卡管理系统,实行刷卡通行进餐形式并由中标人派专人管理监督维护,尔后作为实际就餐人数的统计。该系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2)采购人就餐的工作人员,需个人支付:早餐2元、中餐5元、晚餐5元。值班、加班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部分先由个人支付,而后次月初再由中标人返还给个人。

(3)在外行动人员就餐统计可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确定人数后用临时饭卡或餐券记帐。

(4)采购人就餐的临时外来人员可凭临时饭卡或餐券就餐。

(5)采购人就餐的工作人员个人所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煤气费用,结余的个人支付餐费上缴镇财政所。

8.严格按照餐饮行业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及标准,有规范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监控及风险控制措施。

9.中标人在运营中采购的厨具、餐具用品(包含锅、碗、瓢、盆、菜筐)、低值易耗品(纸巾、毛巾、垃圾袋、洗手液等)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需负责餐厨用具专用清洁用品、保洁用具用品和餐饮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中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具和用品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1.餐厨垃圾、废料等必须在当日当餐营业结束时清除干净。

12.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日常做好减蚊及防虫防鼠工作,沟渠必须保持畅通。就餐区域的餐台、椅必须保持无积污、无油渍、无水渍。厨房的地板必须保持无垃圾、无油渍、无水渍。洗手间各设备完好、保持洁具整洁、无味、无污、无臭。

13.中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协助负责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七、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肉、菜、干货类、油、米)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 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广州地区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广州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 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自行制作。

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6.各投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

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7.产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8.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可送广州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10.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a.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b.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 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c.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d.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1.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3) 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二)菜类

A、蔬菜类

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2)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3)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2次,6-9月叶菜类不少于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50%。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每天早上八点半之前必须送到 采购方。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4、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备注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5、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B、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 有限度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 " 三致 " (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1.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有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高残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 磺、甲胺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克百威、涕灭威、灭多 威(均属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2.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 、白僵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霉素、 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 昆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 乳油、腐必清以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 拉硫磷、辛硫磷、敌百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锌类(喷克、大 生 M-45)、新星、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3.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夫、歼灭、杀灭菊酯、氰戊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 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以外,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药剂的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 要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药质量方面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 另外,在采果前 20 天应停止喷洒农药,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三)干货类

A、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供应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投标报价供给,否则需方有权不用。

3、供应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 责任,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B、干货类质量要求: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 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