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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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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预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预公告

2021年06月20日 18:4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行政区域福清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0日 18:4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6979259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1350697925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桥路539号琴声商务广场3#楼3层3-3-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艳艳 0591-87271107
附件:
附件1福清食堂0620.pdf

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81]MH[GK]202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69792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135069792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艳艳 0591-872711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桥路539号琴声商务广场3#楼3层3-3-1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或专家

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委托,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181]MH[GK]2021001
,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104-B4817-IDN)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预公告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并提交书面修改建议,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预公告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4日上午08:30止(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4日上午08:30止(北京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1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预公告稿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021 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 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104-B4817-IDN 招标编号:[350181]MH[GK]2021001 采购人: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6 月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021 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 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8-FJSFQYY-GK-202104-B4817-IDN。 2、招标编号:[350181]MH[GK]2021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 (财库〔2020〕46 号),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 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 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 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 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 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 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 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 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 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3 明细 描述 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 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 要求 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 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 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 年的投标人),应按照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 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 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 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 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 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 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 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 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 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 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 将投标人的 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条载明 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 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4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 本章第 11.1 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 267号 联系方法:13506979259(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13、代理机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桥路 539号琴声商务广场 3#楼 3 层 3-3-1单 元 联系方法:0591-87271107(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 17:30)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 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 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 (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 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 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 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 算 合同包预 算 投标保证 金 1 1-1 其他农副食品 否 1(批) 7,000,000.0000 7000000 14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表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 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份、副本 3份,报价部 分的正本 1份、副本 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份、 副本 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 可读介质中另存 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的专门规定》。 3 10.5-(2)-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 (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 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个日历日。 6 10.10- (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 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 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 1中标候选人数为 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6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 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 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 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 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 1中标人数为 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 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 中标人。 9 15.1- (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 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 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向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 文件第三章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7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1.1 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 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 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9.1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合同包预算价为最高 限价,投标人超过所投合同包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 价。 19.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 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500-1000 (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 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 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 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公对公转账的付款方式。 (2)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 城支行;帐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6 19.3 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 投标无效。 19.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 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 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 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 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5质疑与投诉 19.5.1质 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 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潜在投标 人提交质疑书的补充材料:提供招标文件首次下载时间 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首次下载之日以福建政府 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19.5.2 供应商 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19.5.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 话和提交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提交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赤桥路 539 号琴声商务广场 3号楼 303);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政府采购部; (3)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7271107。 19.5.4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 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根据《政府 8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条规 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9.6注: 关于“资格及资格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若签字则应手写签字并上传 原件至电子版投标文件。 备注 后有表 2,请勿遗漏。 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 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 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 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 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 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 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 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 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 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 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 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 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 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 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 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 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 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 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9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 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 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 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 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 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 洁,否则投标无效。 c3 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 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 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 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 CA 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 b 项规定加盖 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 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a.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 标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 CA 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 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 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 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 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 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 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 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 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 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 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 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 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 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 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 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11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 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个日历 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 间,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12 7.1若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 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 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 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 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 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 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 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13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 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 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 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 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 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 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 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 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 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 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 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 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 10.5 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 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 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闽航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 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 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 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 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 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 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 15 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 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 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 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 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 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 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 照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 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 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 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 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 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 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 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 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 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16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 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 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 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 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 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 章,并按照本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 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闽航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7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 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 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 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 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 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 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 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 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 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 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 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 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 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 18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 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 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 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闽航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 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 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 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 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 以及希望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 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 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 19 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 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 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 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 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 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 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 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 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 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 限届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 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 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20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 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 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 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 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 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 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 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 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 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 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 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 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 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 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 21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 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 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 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 3 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 采购人代表至少 1人,由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 1 人,其余 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 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 23 明细 描述 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 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 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 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 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 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 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 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 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 24 明细 描述 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 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 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 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 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 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 度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 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 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 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 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 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 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 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25 明细 描述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 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 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 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 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 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 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 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 定: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 26 明细 描述 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 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 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 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 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 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 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 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27 明细 描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 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 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 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 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 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 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 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 知》(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 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28 明细 描述 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 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 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 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 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 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 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 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 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 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29 明细 描述 果告知函的,应在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 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 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 要求 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 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 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 年的投标人),应按照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 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0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 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若法人投标,资格及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 身份证明材料。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 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再按照本章第 1.2、1.3、1.4 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 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 束,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 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 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 5人(以下简称“评委”) 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产生的评标专家 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 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 外发布。 ②对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 记翻印和外传。 31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 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 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 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 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 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 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 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 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 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 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10.12 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32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 效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 50%,视为投标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视为投标无 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33 明细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 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 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 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应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 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 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 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 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 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6.3 条第(1)、 (2)款规定执行。 34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 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 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 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 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 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 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 7 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 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 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 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 章第 6.4 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 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 7.2 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35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 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7 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 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 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 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FA=F1×A1+F2×A2+F3×A3+F4×A4 (若有),其中:F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 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 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 指技术项评审 因素所占的权重、A3 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 F2×A2+F3×A3=100 分(满分时),F4×A4 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 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36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 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 55分。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 响应 情况 2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条款完全响应的得 29 分(共计 216 小项),带"★"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若偏离按无效投标 处理,其余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0.13 分,扣完为止。 配送 保障 方案 情况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配送保障方案情况(包含配送流程图、配送保 障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横向评议,方案完善、合理、可行的得 3 分;方案较合 理、较可行的得 2.5 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 1.5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完 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质量 保证 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来源、加工、包装、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方 案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横向评议,方案完善、合理、可行的得 3 分;方案较合 37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理、较可行的得 2.5 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 1.5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完 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食品 安全 检测 能力 2 根据投标人具有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病害肉检测设备,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满分 2 分。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设备图片,发票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未提供 或提供的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专业 人员 配置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中至少含 3 名或 3 名以上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 员的得 3 分。注: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检验员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的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否则不得分。(注:证书须在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获得。) 服务 人员 配置 3 为保障货物质量及正常履约的需要,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至少 10 名(含)以上专 职服务人员得 1 分,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满分 3 分。须提供近半年内的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及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 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采购 的便 捷性 3 为增加采购人每日申报采购计划的便捷性,投标人具有互联网商城软件程序,具 备手机程序下单功能且能查询历史交易数据及财务明细帐目的得 3 分,没有的不 得分(提供相关说明及截图)。 车辆 配置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车辆配置情况,投标人有自有配送专用车辆(至 少含一辆具有冷藏功能的车)10 部以上得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0.2 分,未达 10 部不得分,满分 3 分。注:须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小轿车 38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除外,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人所有)、含车牌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购买时间截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不得分。 供货 实力 3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实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源渠道等)的完整性、详细性、具体 性、可行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评议,方案完善、合理、可行的得 3 分;方 案较合理、较可行的得 2.5 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 1.5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 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检测 报告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冻品类、 水果类、蔬菜类、牛奶饮料类、干货调料类等检测报告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 类产品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得 0.375 分,满分 3 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 15分。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综合 实力 3 投标人有仓储配送场所的得 3 分,须提供投标人自有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合 同期内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自有冷库(含租赁)的得 3 分,须提供冷库建造设备发票及场地实图,或 租赁合同及合同期内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完整不 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认证体系证书每有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 39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nc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及证书复印件。 注:体系证书含盖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初级农产品 (含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代购代销及配送服务,认证时间需为招标公 告发布日期前,否则不得分。 食品 安全 责任 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需在保险期内),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3 分。注:保险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购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以发票日期 为准,否则该项不得分。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0.5 分,满分 3 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该业绩 项目的中标公告(网络查询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以 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以上证明材料的, 本项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 额 20%(含 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 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 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20%-50%(含 50%),将 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 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 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 (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40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 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 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 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2021年医院内部食堂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 目,核心产品为:“序号 1◆馒头面粉”。 2. 采购流程 2.1. 采购人于每日 20时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向中标人报第二日的采购清 单,清单内容含品名、单位、数量及有关特别说明或要求。 2.2. 中标人必须于每日 7:30分将全部货品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所配 送商品质量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退换货需在 2个 小时内配送。 41 2.3. 采购人对每日配送的主副食品数(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 在配送清单上签名,并当场在《主副食品采购情况登记本》登记每日采购详实 情况,送货人和验收人双方签字作为评估和检查的依据。 3. 配送要求 3.1. 配送时间要求: 中标人保证每日在 7:30分前将主副食品配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无特殊 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特别 是采购人遇特殊任务要求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将主副食品及时配送到 位,不得延误。 如需应急补货,中标人必须在 2个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 3.2. 配送车辆及用具要求: 中标人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 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主副食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并具有与 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具符合 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且要定期消毒。 3.3. 配送场所要求: 中标人应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场所,必要的仓库。 投标人必须具备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交通工具、容器、 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具符合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 3.4. 配送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有专业、稳定的配送团队。中标人选配职工时,要做好人员政审 和审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 装,配带工作证。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42 (一)采购清单:本次采购的货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 1、副食品及包装成品类食品 43 序号 货物名 称 备注 1◆ 馒头面粉(核心产品)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 大豆油 非转基因 3 油条专用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 花生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 白糖 散装白糖 6 红糖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7 食盐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 味精(大包)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 特鲜味精(小包)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 酱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 袋装一级酱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2 袋装一级鱼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3 拌面酱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4 老抽王酱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5 蒸鱼鼓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6 红烧酱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7 白醋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8 陈醋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9 香醋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0 老酒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1 二锅头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2 椒盐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3 白胡椒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4 黑胡椒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4 25 辣椒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6 麻辣香菇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7 白豆腐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8 红豆腐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9 剁椒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0 郫县豆瓣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1 辣椒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2 甜辣鸡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3 黄椒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4 香菇肉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5 番茄沙司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6 金标蚝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7 蒸肉米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8 麻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9 美味榨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0 萝卜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1 冻水饺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2 榨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3 萝卜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4 糟菜 整棵 45 酱菜 独立包装 46 咸缸豆 独立包装 47 脆瓜 独立包装 48 鱼丸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9 三鲜元宵 袋装 45 50 元宵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1 地瓜粉 独立包装 52 八角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3 花椒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4 桂皮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5 香叶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6 枸杞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7 红枣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8 桂圆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9 葡萄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0 糥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1 五香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2 油炸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3 红辣椒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4 红辣椒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5 向天椒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6 辣椒面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7 辣椒段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8 肉松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9 香干 新鲜无异味 70 千张豆腐 新鲜无异味 71 豆腐泡 新鲜无异味 72 豆腐片 新鲜无异味 73 白豆腐(板) 新鲜无异味 74 日本豆腐 新鲜无异味 46 75 冻豆腐 新鲜无异味 76 虾米 无异味 77 紫菜 无异味 78 红豆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79 绿豆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0 花生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1 黄豆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2 黑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3 小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4 薏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5 山东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6 油炸肉皮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7 干黑木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8 干香菇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9 黄花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0 腐竹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1 酒糟 无异味 92 海带头 无沙、无泥 93 海带丝 无沙、无泥 94 海带结 无沙、无泥 95 干贝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6 蛏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7 墨鱼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8 鱿鱼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9 提鱼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7 100 明矾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1 苏打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2 食用碱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3 鹌鹑蛋 新鲜 104 线面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5 阳春面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6 粉干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7 生面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8 鲜切面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9 白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0 谷物饮品 250毫升*18 111 纯牛奶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2 优酸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3 花生牛奶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4 菊花茶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5 方便面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6 矿泉水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7 麦茶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8 汇源果汁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9 椰子水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20 可乐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21 鸡蛋 新鲜 122 鸭蛋 新鲜 123 松花蛋 新鲜 124 咸鸭蛋 新鲜 48 2、蔬菜鱼肉水果及生鲜冷冻类食品 序号 货物名 称 备注 1 包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 白萝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 冬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 大白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 茭白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 西红柿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7 大土豆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8 莲藕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9 红萝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0 丝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1 海带结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2 海带丝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3 紫薯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4 红薯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5 去皮玉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6 苹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7 雪梨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8 西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19 哈密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0 桔子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1 青枣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2 有骨条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3 上排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9 24 前戈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5 后戈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6 五花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7 猪肝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8 猪脚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9 猪肚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0 猪心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1 猪肺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2 猪血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3 猪耳朵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4 猪舌头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5 牛键子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6 牛柳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7 牛腩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8 羊肉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39 鲜鸡肉 整只 40 鲜鸭肉 整只 41 半番鸭 整只 42 全番鸭 整只 43 活草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4 活鲢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5 鲢鱼尾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6 鲢鱼头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7 鲜马鲛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48 黄瓜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0 49 鲜带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0 提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1 肉昌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2 淡水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3 鲜冰鳗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4 花蛤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5 油蛤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6 淡菜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7 青蛾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8 海蛎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59 蚬子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0 明虾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1 海蜇皮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2 比目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3 鸦片头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64 桂花鱼 根据实际采购要求提供 2. 食材相关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保证日常配送供应的商品没有污染、变质、变型、过期 等现象,产品符合各类食品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 相关质量法规的规定。 2.2. 所有食材除需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关的国家、省市、行业 标准,以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查验《福清市生鲜食品 上市凭证》,中标人需按要求提供,如无法提供的视为食品质量不合格。 2.3. 中标人必须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厂等正规厂家)采 购,调味品等必须是正规商品,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51 2.4. 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 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败变质现象;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 安全要求;中标人应拥有相应的农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日配送前检 测,并做好 24小时实物留样。 2.5. 除冻品类外,投标人不得提供实际剩余保质期低于商品总保质期的 二分之一的产品。 2.6.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 称 验收索证要求 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及产品销售集散地当地政府动物检 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随货同行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蔬菜、禽蛋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合格证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 服务要求 3.1.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 的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主副食品,每周五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按当地市场 行情及中标人的报价比例提供下周各类主副食品的品种、价格、供应等情况的 预期参 考数据,以便采购人及时订制主副食品采购计划。 3.2. 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有义务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品 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突发或临时任务、抢险救灾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 食品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品不间段供应。 52 3.3. 采购人不定期对主副食品配送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中标人满意 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不达标中标人将整改。 3.4. 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在某些食品价格波动较大时,应主动 采购人沟通,提出调整意见,尽可能减少采购人损失;如果采购计划中个别食 品市场临时难以保障时,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解决。 3.5. 中标人在采购人验收过程中所指出的问题,应当立即纠正或调换, 不得无故不予调换,影响采购人日常炊事保障。 3.6. 中标人必须保证帐物(量)相符,若发现篡改、伪造配送清单,一经 查实,中标人要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伪造清单总额 5到 10 倍罚款,并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 3.7.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订单情况、指 定时间、地点等要求送货,并 根据采购人需要,能每天及时补货,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 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 3.8. 中标人所配送商品质量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 换货,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补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 承担。 3.9. 因配送商品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的,中标人须承担由 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10中标 人应对所供的货物的免费保质期不得低于国家和厂家规定的标准。 免费保质期非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由中标 人负责包换。 3.11中标 人在供货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中标 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货物,货物如有质量问题,中标 人应及时做好调换的售后 服务工作。中 标 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小时内将产品送达,中标 人须按采购人具体需求 进行供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 人须无条件接受。中标 人除因自然 53 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时间延误或不能履行义务的,应及时将拖延的 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情节严重时中标 人须承担误期赔 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12供货商的车辆运输费(含司机、装卸费)由中标人自理,运输过程中如发 生变故,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13中标人不能以货源紧张等理由随意推迟或更换产品送货,如推迟供货或断 货 48小时内,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第一次扣除金额 2000元,第二次 3000元,第三次 5000 元,每月从中标人货款中扣除。一个季度发生三次发生 类似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中标人所有货款作为赔偿,并将中标单 位报财政局,列入我院采购黑名单。中标人推迟 48小时未到货,甲方有权委托 其它中标人提供所需的货物,采购金额按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为准,院方采购费 用不论高低均由中标单位支付院方,款项由当月中标单位货款中扣除。 3.14每次配送由采购员微信或电话负责通知供货,中标人就按采购人指 定的 时间送达指 定的地点,不论金额多少必须条件送达。超过 10分钟,罚款 500 元,第二次罚款 1000 元,第三次罚款 2000元,当月超过 3次以上,甲方有权 委托其它供应 商提供所需的货物,采购金额按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为准,采购费 用不论高低均由中标单位支付院方,款项由当月中标单位货款中扣除。 3.15本次采购非一次性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数量供货期为一年,最终供货的各 类及数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3.1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投标品 牌. 4.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4.1、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后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 4.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 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4.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 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温度范围。 54 4.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 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5、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 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 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 记录存档。 4.6、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 不得超过 30分钟。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医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按需交货,按照实际每批次采购计划单的 要求,在送货单要求日期的上午 07:30前将要求的所有的产品通过固定的车 辆及司机送达交付地点,供货期为 1年。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说明:中标人应在签 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 7 万元人民币(预算总金额 1%)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满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如中标 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到货物资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按政府及相关单 位要求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供货要求。 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 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 准。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55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期验收合格 8、违约责任 8.1、采购人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采购人可以在收货后两小时内无条 件退货。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必须依合同按采购人 的要求供应物资,中标人明确不送的物资,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 3倍予以处 罚;中标人少送物资,影响职工物资食用保障的,按少送物资合同价 3倍予以 处罚。迟到罚款。 8.2、中标人不按采购人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 供货 (黑色天气预警除外),造成采购人缺乏物资食用,中标人按合同价赔偿采 购人所购物资(本批次缺失部分)价值的 3倍。 8.3、因中标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中标人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 (本批次不合格部分)价值的 10倍。缺斤少两,十倍罚款。 8.4、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 许可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快速检测报告)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 收,因此造成采购人缺乏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 3倍予以处罚。 8.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等因素)造成采购人在食 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中标人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 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 1-3倍。 8.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因中标 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7、中标人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交接前发生 损毁的,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8、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 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 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中标人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 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8.9、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要求及 福清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 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56 8.10、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若三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单方 解除合同。 8.11、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或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 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1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 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1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 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 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 赔偿金等。 9、验收要求 9.1、每批次供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 07:30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临时补货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 通知后 2小时内送达。 9.2、每批次供货地点:采购人指 定地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 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 当场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有效 结算依据。 9.3、生鲜猪肉以整块进行供应,生鲜鱼、鲜禽类以剖肚,并按采购人要求切割 标准加工。 9.4、送货清单需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市场价、折扣价。 9.5、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不存在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 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 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 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 称和 厂址、食品名 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认证。 9.6到货物资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按政府及相关 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供货要求。 57 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 9.7采购人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样检验,采购人提取样品冷藏 (150克/48小时)送至福清市检疫检测中心检验,全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售 后服务要求 10.1、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 以次充好。 10.2、中标人对供应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 包退。 10.3、中标人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10.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 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5、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11、争议解决方式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 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58 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 支付相应的赔偿。 2.2、中标人与任何第三人(主要指生产商或供应 商)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采购 人无关,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3、中标人以违法违规方式中标,或中标人有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在招投 标过程中发现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在签订合同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将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4、中标人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或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按照情节轻重明确 承担相应的责任,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中标人,采购人将 其信息上报上级机关,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 付相应的赔偿。 2.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 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59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 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 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 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 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 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60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 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 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 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 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 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 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 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 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 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方: 住 所: 住所: 单位负责 人: 单位负责 人: 61 委托代理 人: 委托代理 人: 联系方 法: 联系 方法: 开户银 行: 开户 银行: 账 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 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 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2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 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 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3 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 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 第 2.1 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 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 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 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 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 “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 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 可。 封面格式 63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64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 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 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65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 (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 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 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 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 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 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 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 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66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 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 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 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 号: 手 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 号: 手 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67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 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 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 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 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 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 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 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68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 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 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 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 (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 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69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 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 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年的投标 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 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 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 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 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 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70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 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 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 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71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 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 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 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 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 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 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72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 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73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 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 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 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74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 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 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 (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 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 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 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 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 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 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75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 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 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7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中 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77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 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78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 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 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79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80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81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 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a.投标报 价的明 细:详见 《投标分 项报价 表》。 b.招标文 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 证明材料 (若 有):详 见报价部 分。 … 投标总价(大写金 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 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 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 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82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 同 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 场) 数 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 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 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 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 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 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 “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 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 (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 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 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83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 (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 84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 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 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三-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85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 场) 数量 总价 (现 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 额: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 (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 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 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86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7 企业名称(盖 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 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 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 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88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89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 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 (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 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0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 1)第 13 项规定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 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91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92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 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 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 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 “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 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 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 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 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 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93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 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 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 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 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 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 “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 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94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 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 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 “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 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5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 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 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 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暂存 预览 打印 生成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 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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