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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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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SHXM-00-20210531-1097
  • 采购项目名称:
  •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 630608539
  • 公告标题:
  •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内容:
  •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531-1097

    二、项目名称: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1800000.00元上海神农氏餐饮有限公司金沪路122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三林镇和佳路18号及和炯路681号食堂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及懿德社区各居委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服务。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及其他杂费(含低值易耗品、垃圾清运、虫害防治、餐具补缺、烟道清洗等)菜品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采购单位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本项目下属两个食堂,分别为和佳路18号及和炯路681号食堂餐饮服务。(具体服务及作业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国豪,李震亚,周曙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43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分汇总:
    1、上海神农氏餐饮有限公司:84.33分;
    2、上海良储盛利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3.98分;
    3、上海景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7.98分。
    专家推荐理由:报价最低,投标文件响应度最高,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具可操作性,类似的服务经验丰富,综合实 力相对较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路585号

    联系方式:021-5849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靖海路547弄88号102(金地城小区)

    联系方式:13585596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中用

    电 话:13585596404


    2021年06月21日


    2021年06月01日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04.1K

    附件信息:

    •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pdf

      465.9K

  • 首次公告时间:
  • 2021-06-21
  • 公告源URL:
  • http://www.zfcg.sh.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4/ZcyAnnouncement3004/Prbzg4TMids2EtRrbjH2Rw==.html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上海神农氏餐饮有限公司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HXM-00-20210531-1097 预算编号:01-21Z00065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6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7 第四部分 附件格式........................................................................................23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39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42 2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 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2)本项目面向中小型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2、项目编号:SHXM-00-20210508-1186 预算编号:01-21Z0006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及懿德社区各居委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服务。现决定招一家餐饮公 司负责提供劳务服务,采购单位向餐饮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餐饮公司提供相 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 及其他杂费(含低值易耗品、垃圾清运、虫害防治、餐具补缺、烟道清洗等)菜品将按照食 材成本价进行销售。采购单位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本项目下属两 个食堂,分别为和佳路 18 号及和炯路 681 号食堂餐饮服务。(具体服务及作业要求详见采 购需求)。 4、交付地址:和佳路 18 号及和炯路 681 号食堂。 5、服务期限:12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采购预算金额:180.6 万元,最高限价:180.472 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 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6-01 17:00 至 2021-06-09 17:00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 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 元/ 本)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 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15 日 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6-15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靖海路 547 弄 88 号 102(金地城小区)。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靖海路 547 弄 88 号 102(金地城小区)。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 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开标前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 保缴纳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 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靖海路 547 弄 88 号 102(金地城小区)。 4、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以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4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磋商的,请至少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3天以 书面形式(详见“附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路585号 邮 编:200124 联系人:邹莹 电 话:58493330 传 真:5849333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靖海路547弄88号102(金地城小区) 邮 编:201300 联系人:杨中用 电 话:13585596404 传 真:61189018 邮 箱:70328459@qq.com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目录名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SHXM-00-20210508-1186 2 项目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路 585 号 3 预算金额 180.6 万元;最高限价:180.472 万元 4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交付日期 详见《采购需求》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8 现场验证 详见《采购公告》 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0 书面提问 截止时间 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或传真 至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21-61189018) 地址:浦东新区靖海路 547 弄 88 号 102(金地城小区) 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10 日 10:00 前 11 答疑会(如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 (如有) 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以电子邮件通知 13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15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6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15 日 9:00(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 为准) 地点:浦东新区靖海路 547 弄 88 号 102(金地城小区) 网上投标网址:www.zfcg.sh.gov.cn 6 17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06-15 09:30:00 磋商地点:浦东新区靖海路 547 弄 88 号 102(金地城小区) 18 供应商磋商时 需携带材料 (1)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 证 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开标前三 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19 电子投标 特别提醒 1、本次磋商必须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 书(CA 认证证书)。 2、供应商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磋商文件,采购公告要求供应商在 下载磋商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 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下载磋商文件。 3、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 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上传所有资料。如因上传、扫描、格式 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磋商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磋商。 5、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6、对于供应商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投标失 败或者招标失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本项目磋商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电子采购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 响。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的 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3)电子采购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8、电子采购平台帮助电话:54679568-16206-5 号分机 20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实质性响应条款 1、响应文件的提交等事项未发生以下情况: (1)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 (2)纸质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本项目不适用) (注:以上条款无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标记,供应商可在电子响应文 件中任意位置标记匹配,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记载并提交磋商小组审 核确认) 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磋商须提供)以及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说明:①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 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12个月内专业担 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 ?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 告,或近12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12个月内专业担保 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担保函。 (说明: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应真实。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 须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②近 6 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投标人缴税的其他有 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近 6 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或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 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清 单及相关资格或职称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 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以上条款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投标软件设置,在相应 位置进行标记匹配。) 8 3、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或无效 的; (3)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 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6)经磋商小组审定,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7)经磋商小组审定,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8)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 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 号)附件 4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 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 行政处罚以 2021 年 1 月 1 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 决); (10)在电子评审中,响应文件因电子文档本身会有计算机病毒、电 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 (11)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以上条款无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标记,供应商可在电子响应文 件中任意位置标记匹配,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认定。) 4、其他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及服务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投标软件设置,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记 匹配。) 22 报 价 本项目为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 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最终报价进入符合性检查及计算报价得分。 最终报价时不允许总价下浮,须现场进行重新组价后重新报价并同时 提交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最终报价 的商务文件(壹正肆副)(盖章、签字)重新提交代理机构。 23 其 他 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9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取。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 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 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采购平 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 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 2、合格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基本要求 2.1.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磋商 文件要求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 2.1.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1.3 本次磋商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 书)。 2.1.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6 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 2.2 采购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2.2.1 联合体成员均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并使用项目主办方数 字证书(CA 证书)参加磋商。 2.2.2 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中一个联合方为磋商的 主办方,全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采购活动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10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二)磋商费用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说明 4.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的编写和递交、评定成交的标准、 合同条款的文件等。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采购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附件格式 (5) 评审办法 (6) 合同条款 (7)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 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 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响应文件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文件,其风 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磋商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 响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 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磋商有关活动。 5、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一律不予作答。 5.2 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 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可依法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和磋商时间。 5.3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以及电子 邮件通知。 11 5.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四)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书面来往函 电均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且使用 A4纸格式(当有特殊说明时除外)。 6.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6.3 本磋商文件所叙述的时间、价格,若无特殊说明均以北京时间和人民币作考量。 7、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一览表; (4)报价明细表;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9)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方面的证明资料(若有); (10)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若有); (11)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12)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 日后); (15)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如有)。 技术部分: (1)标书编制综合说明; (2)技术方案设计及作业计划,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服务措施,保证安全、文明生 产及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等; (3)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特别注意: 12 (1)纸质响应文件按上述内容统一装订成一册。 (2)纸质响应文件装帧要求:响应文件的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同时建议不 使用硬封面包装,并采用双面印制。 8、响应文件的编制 完整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二部分。 8.1 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份数、密封、签署 8.1.1 纸质响应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 肆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1.2 纸质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应在封口上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本项规定的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并提交磋商小组按无效处理。 8.1.3 响应文件封套需标记,在密闭袋正面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以及“于****年**月**日**时之前(指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如果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 任。 8.1.4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必须按照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中标明签字和盖章处进行签字或盖章。盖章和签字包括: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章(签字)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章(签字)。 8.1.5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 商务部分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8.2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8.2.1 供应商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8.2.2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8.2.3 凡磋商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打 印、填写,并将编制完成的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 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响应文件在评审时因此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风险。 8.2.4 上传扫描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 其所有资料,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磋商响应函、营业执照、身份证、 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 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2)电子响应文件中凡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签字) 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章(签字)。) 13 (3)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 供,否则视作供应商放弃潜在成交资格,并且采购人将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 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3 供应商当面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如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9、价格货币 9.1 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中的价格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0、报价要求 10.1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磋商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供货方案和 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报价。 10.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10.3 供应商所报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磋商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10.4 投标报价为采购所需服务的所有费用;业主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 付其他费用。 1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磋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以磋商响应截止之日起算。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每一个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延长 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延期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作书面回函确认。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 长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2.3 延长有效期内,本项目采购当事人受有效期限制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 有效期。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3、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3.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超过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并提交磋商小组按无效处理。 13.2 采购人可以按磋商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 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的磋商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响应截止期。 13.3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 件。 14 13.4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 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5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4.1 供应商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按照要求和时间填写完所有网上投标内容,并通过数 字认证证书(CA 证书)加密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 要求办理。 14.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磋商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 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3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 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14.4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15、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的地点。同时,电子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 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处理。 (六) 签到与解密 16、签到与解密程序 16.1 签到与解密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 登陆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与解密。 16.2 签到: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供应商进行签到操作。 16.3 解密:供应商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解密(开启)后将递交磋 商小组审议,不进行公开唱标。 16.4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签到或未能将其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 (七)评审与成交 17、磋商程序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磋商,所有递 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17.2 响应文件的审查和澄清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确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 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15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检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擅自调整未 经磋商小组要求的调整内容,且已实质性变更了响应性条款内容的,磋商小组将有权取消 其磋商资格。 17.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17.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 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 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7.7 经过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终方案和报价并签字确认,最后报价 提交后,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评审办法的规定,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17.8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当评审得分相同的,将由磋商小组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名。 18、成交 18.1 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上网公示。 18.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8.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 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签订合同 19.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成交服务费 20、服务费的计算和收取 20.1 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取。 16 20.2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20.3 服务费缴纳形式:银行贷记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服务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九)政府采购政策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划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具体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反之,视作非中、小微企业,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 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则联合体中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并按本款要求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21.2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1.3 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组成联合体的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1.4 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 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2、促进残疾人就业(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适用) 22.1 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22.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3、监狱企业政策 23.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须知第 24.1 款规定的价格扣 除法。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其他要求或说明 24、本磋商文件的约束条件与采购人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中法律有效期同时截止。 25、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后,即表示无条件接受本磋商文 件所有条款的约束。 1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二、项目地点: 三林镇和佳路 18 号及和炯路 681 号食堂 三、项目目标: 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及懿德社区各居委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服务。 四、项目招标范围与服务内容: (一)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 1.服务方式: 餐饮公司负责提供劳务服务,采购单位向餐饮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餐饮 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服务费、管理费、法定 税金以及其他杂费。菜品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采购单位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 房和餐厅设备设施。 2.供应内容: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具体用餐人数如下所示: 日期 人员 早 中 晚 工作日 101 148 45 双休日(含节假日) 65 75 48 由于本项目相关人员工作特殊性,此食堂将提供全年 365 天一日三餐供应,采用自选套 餐的方式,以满足用餐人员的需求。根据目前的用餐人数及餐次,提供包含食堂运营管理、 菜品制作、点心制作等一系列服务。 结算方式:和佳路 18 号食堂,本项目菜品供应均采用自选的方式,自行充值刷卡用餐。 (二)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 1.服务方式: 餐饮公司负责提供劳务服务,采购单位向餐饮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餐饮 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 法定税金及其他杂费(含低值易耗品、垃圾清运、虫害防治、餐具补缺、烟道清洗等)菜品 18 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采购单位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 2.供应内容: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具体用餐人数如下所示: 日期 早餐 中餐 晚餐 工作日 0 80 0 本餐厅采用自选套餐的供应方式。根据目前的用餐人数及餐次,我司将提供包含食堂运 营管理服务、菜品制作、食材切配等一系列服务。 结算方式:和炯路 681 号项目菜品供应均采用自选套餐的方式,自行充值刷卡用餐。 五、采购标的数量: 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工作量:39152 工时,共 12 个月 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工作量:12528 工时,共 12 个月 六、项目期限: 服务期限 12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七、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 180.6 万元,最高限价 180.472 万元。 八、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1、结算原则: 在项目实施期内,对于政策调整因素、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任何风险因素,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价不作调整,如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采购人不会因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的遗漏和疏忽 而调整服务经费,也不能免除中标人在项目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责任。 2、支付方式: 1)本项目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2)采购人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支付。 九、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项目面向中小型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19 (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不允许分包。 十、服务及作业要求: (一)食品卫生需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负责食堂各项卫生工作,达到有关规 定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有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个人卫生, 制作、供应食品时,按规范的程序操作。 2.食物的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3.制作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按照 HACCP 的质量标准操作,每天提供的 食品必须专人负责留样 48 小时,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4.全面负责餐厅与厨房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餐具的清洗消毒由专人负责,并作好相 关的记录。 5.必须对员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因 中标人过失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管理饮食事故〔经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确认 的食物中毒〕,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二)食材采购 1.食堂所用食材及原辅料由中标人进行统一采购及配送。食材及原辅料不包含本次投标 总价中,由中标人采购后,采购人每月与中标人按实结算。 2.食堂的项目经理或厨师长将对每日采购送达的食材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告知采购 人,如发现送达食堂的食材原料品相、品质不符合要求的将拒收并向采购部门申请重新配送 确保正常供餐。 (三)成本控制及管理需求 食堂经营以不盈利为原则,确保广大就餐者吃得物有所值。 1.日常用餐及公务用餐供应菜肴、饮料、点心和水果,毛利率为 0。 2.可能出现公务用餐菜肴等毛利率为 0,服务费另计。 3.成本控制原则:先算后投料,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节余调剂员工伙食。 4.价格制定的原则:销售价格=原料价格+调料价格。销售价格中还应当包括原料损耗和 计入成本的就餐辅助必需品等费用。餐厅提供的自选调料计入伙食成本。 (四)人员配备要求 1.在人员政治素质方面,中标人选派人员必须具备“两证”(健康证、身份证),中标 人必须对选派人员身份和背景逐个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的的基础上,将相关资料交采购 人审核,对有不良记录者不得派驻。 20 2.在人员业务素质上,要求进驻人员包含:厨师长兼项目经理(有三年以上、300 人左 右规模餐饮服务管理经验,高级及以上厨师证,无不良记录)、厨师(中级及以上厨师证)、 点心师(中级及以上点心师证)、切配、仓管兼收银、勤杂等岗位,并对全部员工组织正规 培训保证服务质量,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确保食堂厨师队伍的技术水准。 3.厨师长可根据业主需求进行定期轮换。 4.厨师的工作调动应事先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其他人员的调整应及时通报采购人。采购 人对派出人员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不适应在食堂工作的,应书面提出,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 知一周内予以调整。 5.派出人员,必须经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如 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 6.派出人员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 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餐厅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按时开饭,做到热菜、热饭、热汤,饭 菜新鲜可口。 十一、验收及考核要求: (一)满意度测评需求 1、每季度评估中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质量,每月听取中标人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 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2、每季度组织一次书面考核评估工作,评分达到 8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 80 分为不合 格。 3、如考核评估评分达不到 80 分以上,采购人有权从下月服务费中扣除 1%的费用作为 绩效考核费用。 考核评估表 考 核 日 期: 内容 卫生 菜肴质量 服务质量 总评 环境 卫生 菜肴 卫生 个人 卫生 色香 味 品种 搭配 新鲜 度 服务 态度 供应 数量 规范 操作 100 分值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1 (二)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1、抽查中标人委派人员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 2、抽查中标人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餐饮服务 质量。 3、对中标人进驻人员进行审核,员工进驻时应事先向采购人书面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 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驻;未经管理审核同意的员工不得 进入食堂工作(试工人员一样按此规定操作)。 十二、现场踏勘: 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 以影响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 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 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报价须知: 本项目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 成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而发生的辅助性、配合性的相关费用,并且充分考虑合同包含的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各项全部费用。 分评 考核部门意见: 考核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意见: 被考核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22 投标报价应将所有工作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投标人的风险,其费用 视作已分配在报价明细表内单价或总价之中。 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价、人工和材料成本 增涨、因设备使用年限增长引起的维修成本增加和效能衰减等。 23 第四部分 附件格式 格式一 磋商响应函 致: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为 项目采购的要求(项目 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 (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响应文件按照电子 采购平台规定提交。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审阅、正确理解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且执行竞争性磋 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所履行的各项义务; 2.我方对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 3.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个日历日;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 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称(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24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 供 应 商: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月**日 2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下面签字的 (法 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和全权代表人,就 项目磋商和执行、完成的全过程,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26 格式三 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 币)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包 1 项目名称 服务周期 备注 最终报价(总价、 元) 注:投标报价精确到“元”,投标单位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报价明细表。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27 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 币)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首次报价 最终报价 备注 注:请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最终报价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 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供应商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28 格式四 报价明细表(首次报价) (投标人自行拟定) 单位:元/月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没有可填写的内容填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29 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 (投标人自行拟定) 单位:元/月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没有可填写的内容填无 4、请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分项报价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 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供应商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最终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30 格式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31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32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 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3 格式六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34 格式七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35 格式八 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合同期限 合同价 备注(质量登记或 奖励处罚) 注:如在本表格不能全部填写完,可按此表格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须提供项目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36 格式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编号: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证书名称 服务区 域及工 作职责 拟任职务 服务方 式 服务时间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报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设计。 2、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此表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服务人员应保持稳定。 3、表中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等。 4、(如有)请附上有关个人资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7 格式十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一般情况 姓 名 年 龄 技术职务 职 务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学 历 相关职业资格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 2.经 历 年 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 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8 格式十一 关于放弃参加(项目名称)磋商的函 致: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报名参加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并正式购买了该项 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磋商。具体原因如下: …… …… …… 今后我公司在参加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时,一定会仔细分析 采购需求,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加磋商,以免给上海亚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采购工作带来不便。 特此函告。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年**月**日 39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本评标办法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违反 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无效。 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 查的投标文件按此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而 不纳入详细评审范围。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和补充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商务标的完 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确认商务标的有效性和评标价,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投标人 的商务标得分。 5、评标基准价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如果评标委员认定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的价 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阅、评定后各自独立打分,评委应 并提出技术标的详细评审意见(方案的优缺点均加以评述),打分可在规定幅度内允许打小 数。 9、本项目技术标评审项中标有“*”内容属于客观评审因素,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应一致。 10、技术标、商务标两者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有效投标人最终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照上述排序方法后仍出现得分相同时,由评委记名 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 (二)评审内容及打分细则 评分细则 类 别 分 值 项目 权重 评分办法 评定分 商 务 10 价格 投标报价 1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注:评标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 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技 术 90 服务水平 服务方案 40 一、评审内容: 1、需求理解; 2、实施方案(包括内容、服务对象、子项目 (活动)等)。 二、评审标准: 1、采购需求理解的准确、到位程度,服务定 位的准确程度、服务目标的清晰程度,得 5~10 分; 2、服务方案的合理、实效性、操作可行性程 度(服务内容的充实、具体程度;服务对象 的针对性程度;子项目(活动)与整体项目 主题的符合程度;实施地区情况的了解程度; 项目进度安排的合理程度),得 15~30 分。 项目组人 员配备管 理 20 一、评审内容: 1、岗位架构设置; 2、岗位责任制度; 3、项目组人员情况。 二、评审标准 1、岗位架构设置的清晰合理程度,得 2~3 分; 2、岗位责任的明确程度,是否落实到人,得 3~5 分; 3、项目组人员岗位、数量、学历、专业技术 力量及相关项目经验与项目需求匹配程度, 得 7~12 分;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学历或职称 等 相关证书未完整提供的,得 7 分。 质量管理 15 一、评审内容: 1、质量管理制度; 2、内容具体、合理、可行; 二、评审标准: 1、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流程管理、预算执行、 41 类 别 分 值 项目 权重 评分办法 评定分 财务管理、进度控制、满意度调查等)的建 立与完整程度,得 6~10 分; 2、质量管理制度与本项目的匹配程度,质量 管理内容的具体、合理及可行程度,得 3~5 分。 应急管理 7 一、评审内容: 1、应急管理机制。 二、评审标准: 1、应急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得 4~7 分;无 配套应急措施,得 0 分。 投标人的 履约能力 投标人综 合实力 8 一、评审内容: 1、近三年有效类似项目的承接情况; 2、投标人的综合履约能力。 二、评审标准: 1、是否属于近三年有效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 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承接情况在业务内 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类似程度进行 认定。有一个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 个加 1 分,最高得分为 5 分,没有得 0 分; 2、近三年承接的有效类似项目获得的用户或 第三方评价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技 术认可情况,得 0~3 分。 合计 100 42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与条件签 署懿德社区中心食堂服务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二、服务内容 (一)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 1.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以及其他杂费。 菜品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甲方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 2.供应内容:和佳路 18 号食堂服务。具体用餐人数如下所示: 日期 人员 早 中 晚 工作日 101 148 45 双休日(含节假日) 65 75 48 由于本项目相关人员工作特殊性,此食堂将提供全年 365 天一日三餐供应,采用自选套 餐的方式,以满足用餐人员的需求。根据目前的用餐人数及餐次,提供包含食堂运营管理、 菜品制作、点心制作等一系列服务。 结算方式:和佳路 18 号食堂,本项目菜品供应均采用自选的方式,自行充值刷卡用餐。 (二)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 1.服务方式: 43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及其他 杂费(含低值易耗品、垃圾清运、虫害防治、餐具补缺、烟道清洗等)。菜品将按照食材成 本价进行销售。甲方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 2.供应内容:和炯路 681 号食堂服务。具体用餐人数如下所示: 日期 早餐 中餐 晚餐 工作日 0 80 0 本餐厅采用自选套餐的供应方式。根据目前的用餐人数及餐次,乙方将提供包含食堂运 营管理服务、菜品制作、食材切配等一系列服务。 结算方式:和炯路 681 号项目菜品供应均采用自选套餐的方式,自行充值刷卡用餐。 三、服务方式 1、乙方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含义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服务人数, 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合约期内的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负责。 2、乙方服务过程中必备的设备、工具、办公场所及必需的用品由甲方提供,水电等能 耗、设备运转过程中所发生的维修、保养、改造、更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五、合同价支付和要求 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做后付,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 标准的,造成甲方工作的无法正常开展,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经济赔偿。 3、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的服务,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 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5、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 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 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甲方的服务要求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涉及服务内容之外的事宜,否则,乙方应承 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重大问题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 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服务正常开展。 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 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44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处理、传播自己职责范围外的有关甲方的任 何资料、信息等。 9、乙方应配足合同约定的服务人员人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年龄结构等使用 条件。 10、合同到期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向甲方按有关规定选择的新的合作方办理移交手续。 八、服务及作业要求: 1、采购控制: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配送、抽样检查等流程来确保原材料的安全。 2、菜品制作:按照要求,厨师在制作菜品时完全按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的相应标准 执行。食品安全保证:每次开餐前,要求各项目点在菜品中进行取样留存,以备出现食品安 全问题时交由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营养搭配:按照要求对各项目点开具的菜单进行检查,符合营养学的要求。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工作差错、过失和严重疏漏,须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 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达到甲方认定的餐饮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 相应的餐饮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按合同约 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餐 饮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违约及违约责任不涉及本合同第十条“不可抗力”内容。 十、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违 约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 政策的重大变化、甲方办公地点调整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 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 的权利。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 )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贰 )份,一份报同级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备案。 十五、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45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 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 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2.1供应商基本要求 2.2 采购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2.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二)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六) 签到与解密 (七)评审与成交 (八)成交服务费 (九)政府采购政策 (十)其他要求或说明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目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与服务内容: (一)和佳路18号食堂服务: 五、采购标的数量: 六、项目期限: 七、采购预算: 八、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1、结算原则: 2、支付方式: 九、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十、服务及作业要求: (一)食品卫生需求 (二)食材采购 (三)成本控制及管理需求 (四)人员配备要求 十一、验收及考核要求: (一)满意度测评需求 内容 卫生 菜肴质量 服务质量 总评 环境卫生 菜肴卫生 个人卫生 色香味 品种 搭配 新鲜度 服务态度 供应数量 规范操作 100 分值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分评 考核部门意见: 考核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意见: 被考核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二)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十二、现场踏勘: 十三、报价须知: 第四部分 附件格式 磋商响应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 报价明细表(首次报价) 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 (投标人自行拟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情况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情况表 关于放弃参加(项目名称)磋商的函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二)评审内容及打分细则 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内容 (一)和佳路18号食堂服务: 三、服务方式 四、合同价格 五、合同价支付和要求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服务及作业要求: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十二、破产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十四、合同生效 2021-06-01T09:46:4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6-01T10:04:19+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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