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第二包
项目概况:金寨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项目编号:JZ-CG-XS2175)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G-XS2175
2、项目名称:金寨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608.60万元
6、最高限价:608.60万元
7、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稳妥推进食堂供餐,现采购2021-2022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包括大米、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8、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2个包。第一包:305.50万元,最高限价305.50万元;第二包:303.10万元,最高限价:303.10万元。
本项目按第一包、第二包顺序开评标,同时投标2个包的供应商,须按包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一家供应商只能中标本项目的1个包,已经在第一包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的,允许参与第二包评审,但不得再次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
9、合同履行期限:1年。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3.1.1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品种明细表类别包括大米和食用植物油;如果品种明细表只有大米或者食用植物油一种,则须另外提供投标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另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3.2 经销商参与投标
3.2.1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
3.2.2 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品种明细表范围包括大米和食用植物油。
3.3 食品安全承诺
3.3.1 供应商承诺在近三年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3、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②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400-998-0000。③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4、售价:零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未提交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遵循的相关事项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请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1、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每一个供应商只允许派出一名企业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供应商企业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手持投标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说明原件、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见须知前附表具体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企业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说明原件、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见须知前附表具体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相关材料、证件、证明无法提供或者不合格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二)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三)“扶贫832平台”采购相关规定
1、优先排序权
(1)供应商如为“扶贫832平台”米面粮油类产品入住商户,或供应商投标产品(大米或食用植物油其中一种)列入“扶贫832平台”米面粮油类销售产品的,在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中标候选供应商具有优先排序权;
(2)2名或2名以上供应商具有中标候选供应商优先排序权时,则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2、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入驻“扶贫832平台”商户的情况说明或投标产品列入“扶贫832平台”米面粮油类销售产品的情况说明,以及“扶贫832平台”网站相关内容截图(相关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格式“第十四项 扶贫832平台材料”中)。“扶贫832平台”公告通知中,被冻结、处罚以及其他原因等被限制经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预留份额
(1)本项目中标人非“扶贫832平台”入住商户,或者投标产品未包含“扶贫832平台”销售产品的,中标后须从中标合同金额中拿出10%的份额,采购“扶贫832平台”上的大米和食用油产品,采购的米、油产品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2)本项目中标人为“扶贫832平台”入住商户,但投标产品未包含“扶贫832平台”销售产品的,中标后须从中标合同金额中拿出10%的份额,采购“扶贫832平台”上的大米和食用油产品,采购的米、油产品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3)中标人从“扶贫832平台”上采购的米、油产品,采购价格高于或等于中标人中标价格的,按中标人中标价格结算;采购价格低于中标人中标价格的,按中标人采购的价格据实结算。中标人从“扶贫832平台”上采购的米、油产品,由中标人负责配送、服务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相关产品的价格情况,请供应商自行了解,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预留份额采购的其他要求,按财政主管部门和采购人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
联系方式:0564-706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
联系方式:138 6668 1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电话:138 6668 1441
金寨县教育局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
附件:
-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附件.pdf
- 项目采购需求(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