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同安区机关食堂(区政府大院、水利楼、人力资源市场、农业农村局大楼)、食材竞价定点采购方案
为更好提升食堂服务,本着食材采购物美价廉、服务及时原则,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食材采购采用集体研究,分类定点方式进行采购,比价格比服务,从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食材暂定分类为12大类(后期调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类、调味干货类、家禽畜牧类、零星食材类、水果类、饮品类、蛋品类、半成品类。
二、报名登记
有意愿的供货商于每月的20日之前到机关服务中心101室登记并索取分类报价品名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品流通许可等复印件,并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林燕玉,联系电话:18030208853
三、填报分类报价品名表
按实际发出的分类报价品名表填写有效期内定价价格,于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定价表纸质版(2份)送至区大院机关食堂101室,逾期不再接收。注意事项:各供应商报价自行密封,报价需盖公章签名。分类报价需完整,出现漏报、未报或更改品项内容一律视为无效表格。
四、选取方式
采购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机关服务中心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供应商的各类报价进行比较,选取比重数值最低的供货商为最终供应商,比重数值第二低的为备用供货商,以此类推。采购组于28日之前通知各选中供货商,并于当天下午签订合同(合同期为1个月)。
五、服务要求
被选中供货商在合同期间,严格把好质量关、数量关,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配送到位,合同期间因质量、数量、服务等问题被开单警告三次(含三次)即刻终止合同,今后无报价资格。
六、本方案和每月报价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公布。
附件:常用品项定价分类(7月)
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