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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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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5162 二、项目编号:CGHZ2021ZC014 三、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城东镇北三环金满港豪苑56号一栋1楼 下浮率:13.6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894,400.00
1-2 其他服务 食堂管理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345,6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黄晓丹 黎汉良

采购人代表名单: 庄德权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1.6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33 12.33 28.84 86.50 1 1
汕尾市新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00 10.67 29.59 79.26 2 2
广东省粤浓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30.00 5.00 30.00 65.00 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大道永平路1号

联系方式:0660-880422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

联系方式:0660-3803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660-3803458

十一、附件

1、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最终承诺报价书(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最终承诺报价书(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2021年年06月月19日日 最终承诺报价书最终承诺报价书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CGHZ2021ZC014 包号包号 1 包名称包名称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轮次轮次 1 生成时间生成时间 2021年06月19日 16:03:44 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 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平均下浮率平均下浮率(%) 13.60 实质性变动内容或统一要求:实质性变动内容或统一要求: 无 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 -第1页- 最终承诺报价书 2021年06月19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