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5162 二、项目编号:CGHZ2021ZC014 三、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四、采购结果
五、主要标的信息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八、公告期限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城东镇北三环金满港豪苑56号一栋1楼 | 下浮率:13.60% |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食材配送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894,400.00 |
1-2 | 其他服务 | 食堂管理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执行 | 345,600.00 |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黄晓丹 黎汉良
采购人代表名单: 庄德权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1.6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合同包1(陆丰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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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33 | 12.33 | 28.84 | 86.50 | 1 | 1 |
汕尾市新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00 | 10.67 | 29.59 | 79.26 | 2 | 2 |
广东省粤浓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5.00 | 30.00 | 65.00 | 3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十一、附件 名 称: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大道永平路1号
联系方式:0660-880422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
联系方式:0660-38034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660-3803458
1、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最终承诺报价书(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最终承诺报价书(广东新旺臻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