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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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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年06月21日 16:33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饶河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6: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评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9-268981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向阳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先生 0469-2689810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451-84361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佟女士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HW(C)2021-27(BJCG-2021-03)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HW(C)2021-27(BJCG-2021-03)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年

最高限价:20万元/年

采购需求: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调味料等食堂食材。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采取1+1+1(1年+1年+1年)模式签订采购项目合同书(即:每合同服务期结束后,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签定下一年度合同。若出现服务、食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要求投标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如有以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注:如核实潜在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 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磋商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

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方式:现场购买,只有通过现场购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转载无效。

2.疫情防控期内,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参与本项目的每个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及评审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后方可进入,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评审活动。

3.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文件开启)时间止,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不足国家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系本单位参照政府采购行为。

采购人主管单位公开监督电话:

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电话:0451-82156700

邮箱地址:bfcgzx@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向阳街128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69-2689810

邮箱地址:raohebianjianzhan@163.com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联系方式:0451-84361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女士

电话:0451-8436169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采取1+1+1(1年+1年+1年)模式签订采购项目合同书(即:每合同服务期结束后,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签定下一年度合同。若出现服务、食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要求投标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如有以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核查路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注:如核实潜在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至 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向阳街128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 0469-268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451-84361696

联系方式:佟女士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0469-268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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