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1062209
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招标编号:【宇招字】PE2021147-0601;
项目名称: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5.00万元;
最高限价:约185.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
采购需求:遴选确定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要求提供为期1年的主食、粮油、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部分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配送品种、数量按采购人通知的配送计划执行。
配送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
配送价格:付款实行按月对公结算。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个月供货后,于次月5日前凭发票、双方盖章确认的送货清单等相关凭证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个月货款。配送价格为含税价,并包括配送产生的所有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证所供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出现缺斤短两、腐烂、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
(2)粮油产品质量满足《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相关要求。
(3)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不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抽查,如有发现缺斤少两、质量检验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将扣除供应商当月总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采购人将直接扣除。
(4)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如不符合采购人供货要求或者货源不正确的,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退换且在不影响正常保障的情况下,3小时内更换完毕。
(5)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出单位需主动配合相关管理工作要求。
(6)若发生上述(1)至(5)项质量要求不达标时,采购人有权利终止供货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应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3.2信誉和财务会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2020年年度会计报表即可,若为2021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2021年3月份会计报表即可);
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2.3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范围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4提供投标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1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
3.3.2提供2021年以来的任意两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纳税情况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三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3.5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pesggzyjyxxw.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持相关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核验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后通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此为招标文件获取唯一方式。
3、方式: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下载。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确认并核验报名资料所须携带资料为:
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下列资料至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进行现场确认并核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资料不全或者无效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视为报名不通过且不接受其投标。
2、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pesggzyjyxx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80 0879 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联 系 人:胡飘飘
电 话:400-879-8769 / 15758215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
电话:400-879-8769 / 13708715358
传真:/
邮箱:zm@z5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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