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1062209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配送中心主副食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530900WT202100037
项目名称: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配送中心主副食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930,750.00元(大写:玖拾叁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最高限价(元):930,750.00元(大写:玖拾叁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进口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 | 金额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食材配送 | 否 | 300.00 | 人 | 3102.50 | 930750.00 |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临翔区昔本赵家小山) |
1.1、采购内容: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配送中心主副食配送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采购需求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序号 | 货物类别 | ||
1 | 主食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否 |
2 | 食用油 | 否 | |
3 | 肉类 | 否 | |
4 | 水产冻品 | 否 | |
5 | 蔬菜类 | 否 | |
6 | 水果类 | 否 | |
7 | 调料类 | 否 | |
8 | 禽蛋 | 否 | |
9 | 豆奶制品 | 否 | |
10 | 腌制菜 | 否 | |
11 | 腊货 | 否 | |
12 | 干货 | 否 | |
备注:具体采购产品技术与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及服务要求”。 |
1.2、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4、报价形式:市场下浮率,报价应为在当季食品当前市场价基础上报下浮率。
1.5相关要求
(一)蔬菜、肉类、作料要满足新鲜要求,严禁配送腐烂、超市滞销干瘪的剩菜;大米、油、调料要保证在保质期内。食材要保证质量,满足无公害,经检验合格的条件。
(1)蔬菜:配送的蔬菜类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能够提供送货服务;
(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能够提供送货服务,每次采购能提供检验检疫证;具有稳定的产品原料供应,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
(3)水果:配送的水果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水果。
(二)食材价格可以根据季节、市场供应量等因素随之调整和变动,但实际价格应略低于本公司零售价格(以合同签订的具体优惠率为准)。
(三)支付方式以财政拨付给戒毒所的给养经费向配送公司进行直接支付,支付方式为向配送公司的对公账户进行转账支付。支付时间原则上为每月对一次账,每季度结一次账。
(四)配送以戒毒所前一晚与配送公司联系人取得联系,确定后一天配送的食材内容,配送公司第二天上午9:00前(也可以以双方约定的具体时间为准)配送完毕,配送的车辆由配送公司提供,配送明细经配送人和接收人双方签字方可作为报销的凭证。
备注:应急处置急需食材按时限配送;
1.6配送质量:与同期大型超市质量要求一致,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水果,保质保量。
1.7配送次数及时间:每天上午8:00-10:00(早点使用的米线、新鲜面条需在7:50前送到)
1.8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三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应有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28日18时00分止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cggzyjy.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cggzyjy.cn/)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
6.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6.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填报《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的通知(云财采【2019】16号),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配送中心主副食配送项目需预留不低于预算金额5%的比例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该政策并落实到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民主法治园区(临沧市司法局)
联系人:梅江临
联系电话:1478782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茶苑路98号
联系人:朱军机
电话:15287616450
电子信箱:2254854995@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军机
电 话:1528761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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