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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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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62209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530900202100045001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范围:房屋养护维护、排水及供电设备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食堂供餐管理服务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报价

备注

1

房屋养护维护

办公楼(区)房屋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维护维修。

根据实际维修产生费用结算

2

供排水及供电设备运行维护

办公楼(区)房屋内外给排水系统的水质监测,及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定期消毒、防汛。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避雷检测工作。

根据实际维修产生费用结算

3

消防系统维护

办公楼(区)灭火器、消防栓、安全梳散系统及应急灯等消防设备日常管理养护;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消防检测记录》。

17000

消防设备维护耗材及人工费根据实际维修情况结算。此费用包括每月巡查《消防检测记录》登记、年底提供给服务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

4

保洁服务

办公楼(区)内大厅、过道、楼梯、露台、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大会议室、中型会议、党组会议室、检委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室、警示教育基地、荣誉室、案件讨论室、办案工作区等公共部分),公共部位不得有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不得有蜘蛛网,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消杀、灭虫除等。

43200

清洁药剂、清洁工具、洗手液、卫生纸等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要结算。此项仅包括保洁工人工资。

5

绿化服务

办公楼(区)室外及办公楼道室内各类植株适时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指定区域和门前规定区域绿植的养护管理等。

16000

6

办公家具维修服务

办公楼(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通用办公家具的日常维护维修。

根据实际维修产生费用结算

7

安全保卫服务

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

48000

照明灯、应急包等材料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此费用包括安保人员工资

8

食堂供餐管理服务以及会务服务

为服务单位提供早中晚餐、接待工作餐等的制作,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禁止采购未检疫或检验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物原料,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单位内发生的会前物品准备、会场清洁、会议期间茶水供应、会议用品保管等。

375800

此款项包含早中晚餐等的制作以及员工工资

合计

小写:¥500000.00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物业、绿化、保洁、安保等服务项目之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2日09:00至2021年7月1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1)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

七、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于2021年6月22日09:00至2021年7月1日18:00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递交: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递交成功后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现场递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谈判申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注意:现场递交时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递交刻录谈判申请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谈判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且供应商须对谈判申请文件(电子、光盘)的一致性负责。

3.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

(4)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6)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打印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涉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涉黑涉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 7月1日18:00以前

(二)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按原账户退还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339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十、公告期限

2021年6月22日09:00至2021年7月1日18:00(北京时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公开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集采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

联系人:李正玲

联系电话:18308846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凤庆县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晓彤

联系电话:0883-4262813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公告.pdf2021-06-21 14:56:4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检察院.docx2021-06-21 14:56:51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码:ZC530900202100045001001

招标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日期:2021年6月17日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530900202100045001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范围:房屋养护维护、排水及供电设备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食堂供餐管理服务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报价

备注

1

房屋养护维护

办公楼(区)房屋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维护维修。

根据实际维修产生费用结算

 

2

供排水及供电设备运行维护

办公楼(区)房屋内外给排水系统的水质监测,及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定期消毒、防汛。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避雷检测工作。

根据实际维修产生费用结算

 

3

消防系统维护

办公楼(区)灭火器、消防栓、安全梳散系统及应急灯等消防设备日常管理养护;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消防检测记录》。

17000

消防设备维护耗材及人工费根据实际维修情况结算。此费用包括每月巡查《消防检测记录》登记、年底提供给服务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

4

保洁服务

办公楼(区)内大厅、过道、楼梯、露台、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大会议室、中型会议、党组会议室、检委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室、警示教育基地、荣誉室、案件讨论室、办案工作区等公共部分),公共部位不得有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不得有蜘蛛网,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消杀、灭虫除等。

43200

清洁药剂、清洁工具、洗手液、卫生纸等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要结算。此项仅包括保洁工人工资。

5

绿化服务

办公楼(区)室外及办公楼道室内各类植株适时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等日常养护,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生产垃圾的清运,办公楼(区)指定区域和门前规定区域绿植的养护管理等。

16000

 

6

办公家具维修服务

办公楼(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通用办公家具的日常维护维修。

根据实际维修产生费用结算

 

7

安全保卫服务

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

48000

照明灯、应急包等材料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此费用包括安保人员工资

8

食堂供餐管理服务以及会务服务

为服务单位提供早中晚餐、接待工作餐等的制作,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禁止采购未检疫或检验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物原料,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单位内发生的会前物品准备、会场清洁、会议期间茶水供应、会议用品保管等。

 

 

375800

此款项包含早中晚餐等的制作以及员工工资

合计

 

 

小写:¥500000.00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物业、绿化、保洁、安保等服务项目之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的规定执行。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62209:0020217118:00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7215:00(北京时间)

地点:(1)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17215:00(北京时间)

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

七、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202162209:0020217118:00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递交: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递交成功后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现场递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谈判申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注意:现场递交时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递交刻录谈判申请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谈判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且供应商须对谈判申请文件(电子、光盘)的一致性负责。

3.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

4)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202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6)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打印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涉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涉黑涉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21 7118:00以前

(二)金额:?5000.00(人民币伍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按原账户退还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339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十、公告期限

202162209:0020217118:00北京时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 )公开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集采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

联系人:李正玲

联系电话:18308846316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凤庆县凤平路会展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晓彤

联系电话:0883-426281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ZC530900202100045001001

3

采购人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4

采购代理机构

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5

是否接受联合体

6

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7

供应商要求磋商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3日前。

8

磋商内容

价格(二次报价)、质量承诺及服务承诺等。

9

实地踏勘

不组织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

磋商保证金

一、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等:

(1)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银行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确认回执。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11

磋商保证金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二、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下午18:00前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339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由于潜在投标人未在开标前进行保证金确认所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 0883-4262813

三、退还形式:保证金最终退还到各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四、请潜在投标人在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16:30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

磋商保证金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请各供应商认真核对保证金银行账号。

12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物业、绿化、保洁、安保等服务项目之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或代理公司签章,且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

12

资格要求

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5

磋商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6

数量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7

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18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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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20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1

其他

本次投标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但中标的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给采购单位,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且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格式规定签字、盖章。

22

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规定时间,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lcggzyj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政府采购),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并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获取“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磋商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相关电子磋商文件。

2、供应商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对已转账的来款记录进行确认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lcggzyjy.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着加密的CA进行现场解密

5、除电子招投标相关业务工作外,其他未尽事宜按行业监督部门要求执行。

(注:上述注意事项如与磋商文件其他内容矛盾,请以本“注意事项”所述为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及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澄清和修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当所发出的响应文件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磋商文件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5.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传送,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获取澄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3参加该项目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其中要求不合理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在规定时间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5.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本项目的磋商内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6.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投标属无效投标。

6.3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就有关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6.5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6.6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有制。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组成。

7.2磋商文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

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

7.4在编制电子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正文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8.3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4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9、磋商保证

9.1磋商保证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填写。

9.2磋商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3未按上述10.2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9.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0.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磋商截止日期

11.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1.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磋商及评审

13、磋商程序

13、 评审

1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3.2本项目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4、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3除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最终报价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

16、评定成交的标准

16.1评定成交的原则: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

16.2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直接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16.3最终磋商报价超预算的得分为0。

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

17成交通知

17.1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采购人的《定标意见书》发出中标公示及成交通知书。

18、签订合同

18.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

18.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经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对“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服务在±10%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七、其他事项

(一)质保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 其他内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19、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须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须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0、重要提示:

1.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并仔细阅读《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并按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2.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网上解密工作,若出现无法解密情况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接到系统下达的电子签名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操作的,视为对本次开标全过程无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3.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第三章 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基本格式

(参考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XXXXXX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

第2条 合同期限

……

第3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

第4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5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6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7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8条 违约责任

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