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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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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管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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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管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2 至 2021-06-29
撰写单位: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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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管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管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3576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楼管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一家管理运行服务公司为本单位实验楼提供安全保卫、保洁服务、变电站值班及维护运行、工程设备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食堂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等管理运行服务工作。

2、实验楼主楼3076平方米、后楼1777平方米、侧楼及食堂722平方米共计5575平方米,大院约2万平方米。

3、主楼传达室一处;院内洗车房一处;80平方米淋浴房一处;10万伏变电站一处。

4、工作日早餐与午餐就餐人数为160人,早餐:四个凉菜、鸡蛋、炒饭、粥、豆浆、面条或疙瘩汤、馒头花卷或油条、蛋糕或麻花等,午餐:两种主菜两种副菜一种凉菜、米饭、两种面食、汤、水果等;工作日晚餐与节假日午、晚餐就餐人数平均为5人,两种主菜两种副菜一米饭,(特殊情况就餐人数增加不高于10人,不高于30次)。

二、实验楼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

2、在合同期内,满足采购人各类相关服务要求。

3、为采购人沟通办理实验楼管理运行服务工作相关手续,如水费、电费和取暖费的代缴和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办理等。

(二)安全保卫服务

工作范围包括:

实验楼内外的安全保卫。门卫接待登记,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楼内外巡逻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方面的检查巡视,夜间和节假日水、电等设施的检查;门前及道路人员车辆秩序维护,门前及楼宇周边停车场地管理;楼门前和楼外道路防汛除雪,特殊天气楼宇门窗、屋面屋顶、设施设备安全巡查;易制毒易制爆库房监控的巡查;临时性警卫等工作。所有保安人员一律统一着装,配备警械,并符合大连市物业保安管理有关规定。

具体要求:

1、选派有工作经验,熟悉各类治安管理的保安骨干担任队长,经考核合格后,安排正式上岗。

2、24小时执勤、巡逻,标准化管理。保安实行24小时运转服务,实行保安队长日检、现场项目经理巡检的常规检查。上岗时间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体,配备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3、制定保安交接班规定。保安交接班,依据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明确各自职责。

4、充分发挥设摄像监控系统的作用。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和跟踪,必要时进行盘查,对于违法行为录下证据,并及时上报,组织保安人员处理应急事件。并对监控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并保证24小时正常工作。

5、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提高火警、冲突、浸水、匪警等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机动应急能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

6、激励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原则上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到点、面结合。

7、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应熟记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避免临急慌乱。

8、每天下班对门窗和水电进行检查,如遇到台风、雷暴或大雨等极端天气,应加强巡视。

9、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区域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10、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次数;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11、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本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三)保洁服务 nbsp;

工作内容及标准:

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员工早晨上班之前卫生要彻底清扫一遍;随时保持楼宇内与大院卫生的清洁。

1、地面: 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无积水、尘土。

2、墙面: 墙角线、墙壁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等。

3、室内门玻璃及镜面: 明净光洁,目视无水印,无积尘污迹、斑点等。

4、各种设施外表: (如消防栓箱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等。

5、楼梯道: 无灰尘、无杂物、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无乱堆放;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等。

6、门: 干净无灰尘、污迹等。

7、天花板: 无尘、无污迹、无蜘蛛网等。

8、外围: 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无纸屑、无油迹、无积水、无绿苔等。

9、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杂物,花草盆无积水和异味。

10、大院内日常保洁: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无积水。

(四)会务服务

会务服务包括:做好会议室的日常保洁、设备报修等服务工作;根据要求布置会议室。

(五)设施日常维护维修服务

1、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齐全、规范,不随意改变用途,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情况良好。

3、水、电、空调、监控 、灯具、电话、开关、门窗等设施的巡检及问题的上报沟通。

4、设备用房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电线、电缆做到定期检查,保证平日用电安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通畅;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消防设施需定期保养、检查与维护,掌握防火动态和防火体制,始终处于完整的防灾、防范体制下,对消防设施进行监控。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要包括消防水灭火系统的全面检测(包括消火栓、消防喷头、消防泵、灭火器、水带、灭火毯等),达到大连市消防主管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6、代办电梯的日常维保及年检。

(六)变电站管理服务

1、变电站按国家规定要求管理,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代办变电、压力容器年检等。

2、建立设备档案、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七)食堂餐饮服务:

1、基本要求

食堂餐饮服务以食品卫生安全、优质的饭菜口味、绿色健康饮食、热情的服务态度、节约成本避免浪费为宗旨,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食堂的卫生管理

(1)餐厅及厨房日常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对一些不易污染和不便清洁的区域或大型设备,实行定期清洁。

(2)餐厅及厨房地板每天早上及下午各拖一次;设备设施擦洗一遍。

(3)厨房炉灶用的铁锅和手勺、锅铲、笊篱等用具,每日上下班都需清洗;厨房炉头、喷火嘴每半月拆洗一次;吸排油烟罩每周里外擦洗一次,并将过滤网刷洗一次。

(4)每天及时清倒餐厅、厨房的垃圾,以保证食堂的卫生。

(5)每周对餐厅及厨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清洁范围包括设备、设施、窗户、玻璃、墙面及食堂所属其他物品。

(6)定期对餐厅及厨房进行灭蚊、灭蝇、蟑螂及灭鼠消杀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在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发现疾病及时报告,暂停工作,不得带病上岗。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工作时间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戴好口罩(打菜人员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工帽,上班时间严禁吸烟、穿拖鞋、短裤、赤膊。

(3)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服。

(4)厨房内工作时间不准进食或吃零食,厨房及就餐区内严禁吸烟、喝酒、吐痰及其他非工作行为。

(5)制作食物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直接用手拿放熟食。

4、食堂的安全管理

(1)食堂及厨房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应定点存放,定期检查,食堂工作人员都会使用灭火器。

(2)食堂就餐区及厨房严禁吸烟及其它明火。

(3)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食物等分开放置。

(4)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锁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是否关闭等。

(6)各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5、食堂的采购及验收

(1)厨师根据伙食标准制定每周菜谱,并负责向原材料供货商订购次日原材料,以节约成本避免浪费为原则;

(2)采购的食材须保证质量,应安排两人以上进行验收,登记入账,严格把好质量、数量关。

6、食品的储存管理

(1)购进的大米、油、调味品必须放置阴凉干燥处,以免变质。

(2)购进的食品须分类存放,以避免串味、混杂、变质。

(3)除大米、油、调味品必须要保证合理的储备量外,其他菜品储备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7、食堂及餐厅设备设施的管理

(1)食堂设施的登记使用、维修维护;每月对餐厅的设施、设备清点一次。。

(2)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食堂设施设备。

(3)人为因素损坏食堂及餐厅设备设施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三、 用工标准及要求:

1、管理运行服务公司派遣到本单位的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标准;

2、日常管理运行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需体检合格)。

3、日常管理运行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领导,听从指挥,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安全意识强,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4、日常管理运行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及行政处罚;没有较为严重不良记录。

5、应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男性50周岁之内;门卫要求昼间不低于2人,夜间不低于1人;变电站全天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至少3人;保洁至少5人,食堂至少6人(含1个主厨,2个面点师),在投标文件的拟配备人员情况表中列明人员配置情况及数量。

6、变电站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国家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专业),并于人员入场工作时向采购人出示。

★7、供应商拟配备给本项目的人员,应保证其在公安机关无前科、无犯罪记录。

★8、供应商所提供的拟配备给本项目的人员信息须保证准确,拟配备人员一经确认,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四、采购人承担的内容

1、按规定支付管理运行服务费;

2、有权对管理运行服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有权要求管理运行服务公司对服务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有权要求管理运行服务公司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后的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

nbsp; nbsp; 五、成交供应商承担的内容

1、承担用人产生的各类风险和责任或因服务人员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成交供应商有向采购人进行赔偿的义务;

2、做好管理运行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组织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跟踪服务;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服务人员的调整、更换和补充工作。

4、配备的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出现意外伤害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配备的服务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违法操作,由其个人或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6、按国家规定要求为日常管理运行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注: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响应报价中应包括:日常管理运行服务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员工工会会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及意外伤害赔偿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向日常管理运行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解除服务合同。

nbsp; nbsp; nbsp;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

日常管理运行服务费:按季度结算,当季度费用开具发票次季度结算。

注:日常管理运行服务季度付款基准金额为供应商所报投标总价的四分之一,实际付款金额根据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质量检查考评情况进行调整。

nbsp; nbsp; nbsp; 七、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bsp; nbsp; nbsp; ★八、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采购人成立验收组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关于进一步简化验收流程的通知》(大环监测〔2020〕73号)文件要求,对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合同履行进行验收。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违约或违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nbsp; nbsp; 3、每季度采购人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工作质量按下表《日常管理运行检查考评表》进行检查,扣5分之内(含5分)按照采购人要求立即开展整改,扣5分以上每多扣一分扣减当季200元日常管理运行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 amp;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7.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8.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1年7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1年7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nbsp; nbsp;称: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nbsp; nbsp;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联系方式: 0411-8458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nbsp; nbsp;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nbsp; nbsp;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 0411-82209563
邮箱地址: zhongyuan_dl@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1905575610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楠、孙菲菲
电 nbsp; nbsp;话: 0411-8220956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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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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