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干货副食”、“鸡蛋”、“豆类制品”运营史(生产),具备经营(生产)资格、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且有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合法经营工商户(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 在近三年来的运营(生产)中,无严重违反国家或本市物价、质量、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竞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并加盖鲜章)。
3.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6月22日 至 2021年6月29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6月2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6月2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武陵监狱机关三楼会议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迎宾大道669号)
六、评审信息谈判时间: 2021年6月29日 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武陵监狱机关三楼会议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迎宾大道669号)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武陵监狱
采购经办人:龙玉洁
采购人电话:815861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迎宾大道
八、附件
物资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配餐中心干货副食供应商入围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武陵监狱
二0二一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523296893"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3
1
第五篇 物资采购购销合同 13
7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武陵监狱拟对配餐中心干货副食供应商库人选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备注一 |
投标保证金 |
一 |
干货副食 |
满足450人左右用餐配餐中心干货副食(含调料、部分冷冻食品类、腌腊制品)等,每月配送一次。 |
2000元 |
二 |
鸡蛋 |
每周配送一次。 |
|
三 |
豆类制品 |
含豆腐、豆干、魔芋豆腐等豆制品系列,每周配送一次。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干货副食”、“鸡蛋”、“豆类制品”运营史(生产),具备经营(生产)资格、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且有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合法经营工商户(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 在近三年来的运营(生产)中,无严重违反国家或本市物价、质量、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竞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并加盖鲜章)。
3.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为:0.00元
(三)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竞标人,请在“行采家”网上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且本项目一律采用资格后审,谈判文件购买费在竞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四)竞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如实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五)报名及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29日09:30至10:00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我办恕不接受。
(六)谈判地点:重庆市武陵监狱机关三楼会议室(重庆黔江区城西街道迎宾大道669号)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保证金缴纳数额、缴纳方式
1.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由竞标人从其公司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武陵监狱账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 ”的采购计划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时间前一天24:00。请报名签到时提交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武陵监狱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黔江支行
帐 号:0155016430000159
3.竞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 ”的采购计划编号;
4.各竞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5.各竞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竞标人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因故未到重庆市武陵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办理退款事宜耽误了退还保证金时限的,由竞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审定后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交纳竞标保证金的。
2.技术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及装订,有显示竞标人的字样或标记的。
3.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4.竞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文件雷同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竞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彭老师
电 话:(023)81586128、(023)81586100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迎宾大道669号
第二篇 项目内容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产地/品牌 |
计量单位 |
预计需求量(月) |
备注 |
一 |
黑木耳 |
干货、散装 |
公斤 |
|||
干笋 |
不含老根、散装 |
公斤 |
||||
干花生米 |
干货、白皮、散装 |
公斤 |
非转基因 |
|||
黄豆 |
干货、散装 |
公斤 |
非转基因 |
|||
豆粉(勾芡用) |
红薯淀粉、散装 |
公斤 |
非转基因 |
|||
黄花 |
干货、散装 |
公斤 |
||||
红花椒 |
干货、一级、散装 |
公斤 |
||||
白云豆 |
散装 |
公斤 |
非转基因 |
|||
粉丝 |
散装 |
公斤 |
非转基因 |
|||
豌豆 |
干货、一级、散装 |
公斤 |
非转基因 |
|||
紫菜 |
干货、散装 |
公斤 |
|
非转基因 |
||
豆瓣 |
豆瓣酱、13.5kg/件 |
件 |
||||
鸡精 |
沙麦鸡精,454克/包 |
袋 |
||||
味精 |
味精,400克/包 |
袋 |
||||
芽菜 |
碎米芽菜750g/袋 |
袋 |
||||
榨菜 |
乌江微辣榨菜80g/袋 |
袋 |
||||
酱油 |
一级,500克/瓶(塑料瓶) |
海天/千禾/厨邦 |
瓶 |
非转基因 |
||
老抽 |
一级,500克/瓶(塑料瓶) |
瓶 |
非转基因 |
|||
陈醋 |
500mL/瓶(塑料瓶装) |
瓶 |
非转基因 |
|||
料酒 |
料酒500mL/瓶(塑料瓶装) |
瓶 |
非转基因 |
|||
干海椒 |
二荆条干海椒,中辣特香,散装 |
川渝 |
公斤 |
|||
干香菇 |
散装 |
公斤 |
||||
火腿肠 |
火腿肠240g/根 |
双汇/金锣 |
根 |
|||
银耳 |
干货,散装 |
公斤 |
节日用 |
|||
枸杞 |
散装 |
宁夏 |
公斤 |
|
节日用 |
|
海带 |
四至六级宽叶海带 |
公斤 |
||||
白糖 |
散装 |
公斤 |
||||
绿豆 |
非转基因,干货,散装 |
公斤 |
||||
腊肉、香肠 |
散装 |
公斤 |
节日用 |
|||
冻货(虾、耗儿鱼等)
|
件装 |
公斤 |
||||
二 |
鸡蛋 |
件装 |
公斤 |
|||
三 |
豆皮 |
豆腐皮(素肉),散装 |
公斤 |
|||
豆腐 |
尺寸约400*400*80mm/块 |
公斤 |
上述商品为采购单位所需采购部分副食、蛋、豆制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需求类别及总量以实际采购通知为准。
采购到位所需副食、均不得含有转基因材料,所有食品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二、招标项目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2.鸡蛋产品不能过期。
3.冻货产品必须提供当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及其他
供货方式及每期供应商确定
本次招标是为我狱配餐中心建立供应商库,每一期供应商以下列方式确定。
1、采购人在需求干货、冻货、豆腐、豆干、鸡蛋等食材时,招标单位生卫科会同纪检监察室、财物科、采购办等相关人员向所有入围我狱配餐中心的供应商发送我狱当期需求明细。
2、每周一,采购方将需求发给各供应商,各个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后于当周周五中午12点前,发回报价明细及规格;超过12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当期竞价,如供应商连续三次放弃竞价可视为违约,采购方将取消该供货商的竞价资格,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通过计算,总价(分项价格乘以数量,累计之和)最低者为当期供应商。
4、若供应商经取得当期供货权后,不送货或终止送货的(视为违约,取消该供货商的送货资格,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当期报价第二低的供货商供货,以此类推。
二、交货时间
凡是进入供应商库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单位的时间要求按需送货,不得延误。
三、交货地点
重庆市武陵监狱配餐中心。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当期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按配餐中心主要货物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见第二篇项目内容)进行验收、过秤,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当期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招标人所在地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当期中标人负责免费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当批货物质量、安全检验合格证书等资料。
4、招标单位有权抽取货物样品送有关质检部门检验。
5、招标单位有权拒收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当期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免费调换、补齐、赔偿。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的货款),财务部门凭使用部门验收清单按合同价转帐支付货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式发票后即支付。
2、送货人向招标人开具正式发票。
六、成品保护
供应商在送货过程中请注意对原有成品的保护,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若造成第三方或自身人员受伤,则由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程序、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1.收取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诚信证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证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纳税证明或诚信证明 |
||
5、在近三年来的所投项目运营中,无严重违反国家或本市物价、质量、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
提供诚信证明 |
||
2 |
特殊资格条件 |
1.具有两年及以上的的干货副食、冻货、鸡蛋、豆腐、豆制品生产或运营史 |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现场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
2.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符合卫生安全(豆腐、豆干须提供卫生许可证)要求有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合法经营工商户(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
|||
3 |
备注 |
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
(二)符合性检查
投标人完全满足采购人商务需求,并作出相关承诺。
(三)供应商库人选的确定:
1、评审标准
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得有任一项应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成交原则
投标人资质全部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的并完全响应商务需求的供应商,作为我狱配餐中心干货副食、冻货、鸡蛋、豆制品采购供应商库人选。
二、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商务需求的;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三)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竞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三、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现场代表和中标后的实际联系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程序、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物资采购购销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招标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开标由重庆市武陵监狱采购办主任主持,需求部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三)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招标单位当众拆封,并由招标人按抽签顺序与投标人谈判。
(四)开标过程应由招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中标通知
(一)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将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采购结果公告”栏目内公示。
(二)谈判结束3日后,重庆市武陵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3日后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谈判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四)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七、签订合同
(一)成交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中标人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重庆市武陵监狱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中标人按合同履约完毕后且无违约行为,招标人应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五)若因上级政策调整需采购人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第六篇 物资采购购销合同(样本)
武陵监狱配餐中心物资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2021年度配餐中心所需干副食、鸡蛋、豆制品等食材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2021年 月 日起—2022年 月 日止(试运行期三个月,即:2021年 月 日起—2021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中标供应商质量、信誉良好,获得采购人认同,经采购人考察、研究,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一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二、供货品种
甲方配餐中心所需的副食、由乙方供应,范围包括:禽蛋类制品、冻货、豆制品、干货、调味品、面条等。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供应的商品系原厂原包装产品,相关标识、签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齐全、清楚、有效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鲜产品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检验检疫标识和报告(详见报价函明细清单)。
2.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甲方所需食材,乙方应保证较高性价比。
3.乙方提供专车、专人配送。如配送商品出现变质、损坏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退换,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到位;如因甲方自身保存方法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有权不予退换。
四、供货价格及调整
1.本次报价包含内容原则上不调价;
2.本次报价中未包含的项目内容,按照中标供应商承诺的总体折扣结算,但折后价格不得高于 (参与本次招标综合报价最高超市)同期挂牌价。
五、供货地点及时间
1.供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武陵监狱
2.供货时间:根据约定和通知,准时将食材专人专车送达。
五、食材的采购、交付及验收
1.甲方安排专人将职工配餐中心所需食材的品种、数量及要求提前一周发给乙方,乙方在接到供货信息后进行备货,于次周星期一(或双方约定)规定时间专人专车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打印一式三联送货单据,甲、乙双方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及卫生、检验检疫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字确认,单据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用于对账和结算。
3.甲方有权邀请甲方配餐中心服务单位,参与验货。
4.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当批次货物质量、安全检验合格证书资料,保证所供物资的绝对安全。如乙方所供货品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若发生质量争议,甲方不予收货,并由甲、乙双方抽样并送相关检测部门检验,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用根据质检部门收费标准由供应商支付,并作退货处理,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用根据质检部门收费标准由采购人支付。
6.供货量以甲方计量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量,以实际供货量计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品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有权拒接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报送职工食材采购计划及相关规格要求。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每日配送的食材的卫生质量安全、食品价格等方面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3.甲方保证乙方送货时能够方便进入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保证乙方送货时有指定的人员负责货物的检查验收签字。
5.随时监督价格调整、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
7.甲方及时归还可回收的食材盛装具。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供应的食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在甲方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务,配备专人、专车,及时、免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临时有特殊需求,条件允许时,乙方应及时予以满足。
3.乙方应保证不抬高价格,不虚报货款,不虚开发票,不向甲方人员送礼品和回扣,不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采购计划,不打听、不传播甲方的任何其他信息(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处罚,也可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承诺给甲方配送的商品价格应不高于黔江区各大超市同类商品价格,价格要随市场的波动适当调节。
5.乙方必须保证在约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并协同搞好验收。
6.乙方每日送货时能够方便进入甲方指定地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算并支付货款。
八、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送验货单据每月20日结算,月清月结。
乙方应每月与甲方进行对账,甲方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
九、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以成交价过低等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合同履行完毕后,无违约责任的,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安全责任:
1.食材在加工、配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完毕前的一切费用和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配送的食材由于质量卫生问题,发生的任何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要求按时按量送货。如甲方通知乙方二次后,乙方仍不按时按量送货,则视其违约,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5000.00元/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第三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乙方配送的食材因质量卫生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视其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如以次充好、质量安全问题、价格虚高、数量不够等),由乙方按10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第三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较为严重的,甲方应将乙方纳入自己的采购黑名单,自即日起5年内将限制乙方进入甲方的任何采购活动。
4.如乙方有给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给予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按违约处理,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吃、卡、拿、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甲方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若因上级政策调整需采购人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前一个月告之乙方。
3.询价文件及补遗,报价文件、承诺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本文本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重庆市武陵监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单位: 开户银行:
联系人: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年 月 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原件现场查看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项目名称:重庆市武陵监狱配餐中心干货副食供应商入围采购
致:重庆市武陵监狱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重庆市武陵监狱配餐中心干货副食供应商入围采购
致:重庆市武陵监狱(招标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 诚信声明
项目名称:重庆市武陵监狱配餐中心干货副食供应商入围采购
致:重庆市武陵监狱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无严重违反国家或本市物价、质量、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文件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自定格式
2、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提供的文件中加盖公章或法人(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