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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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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2

(被邀请比选申请人名称):

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就本服务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比选。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详见采购需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完成期限:按项目进度进行,满足项目建设;

5、比选范围: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比选办法:竞争性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 6月 22 日至2021年6 月 24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第一种:直接下载本文附件;

第二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凤凰磁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内2栋)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3.2 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于6月28日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以下信息:①参选意向书、②满足参选的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

四、比选文件澄清及答疑

4.1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1年6月28日14: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4.2 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2日09:30前(含),地点为凤凰磁浮项目会议室(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为2021年7月2日10:00,地点同上。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18684817217

电子邮件(E-mail):303283314@qq.com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进良、高峰

联系电话:13341312030

电子邮件(E-mail):

食堂经营服务委托管理项目比选邀请文件6.2.docx







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比 选 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216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公告 1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 2

第四章 参选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3

第五章 评选办法 2 5


















第一章 邀请公告


(被邀请比选申请人名称):

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就本服务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比选。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详见采购需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完成期限:按项目进度进行,满足项目建设;

5、比选范围: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比选办法:竞争性比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 6月 22 日至2021年6 月 24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第一种:直接下载本文附件;

第二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凤凰磁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内2栋)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3.2 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于6月28日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以下信息:①参选意向书、②满足参选的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


四、比选文件澄清及答疑

4.1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1年6月28日14: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4.2 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20930前(含),地点为凤凰磁浮项目会议室(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为2021年7月210:00,地点同上。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18684817217            

电子邮件(E-mail):303283314@qq.com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进良、高峰

联系电话:13341312030

电子邮件(E-mail)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规定

1

比选人

比 选 人:凤凰磁浮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沱江镇党校内2栋

2

项目名称

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3

服务地点

本项目位于凤凰县境内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比选范围

凤凰磁浮食堂经营服务

6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

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8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9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持(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在凤凰磁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0

答疑

1.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1年6月28日14: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11

比选申请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

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比选截止时间3天前

13

偏 离

不允许

14

比选有效期

比选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15

参选文件份数

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6

装订要求

参选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均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7

参选文件送达地点

详见比选邀请函

18

比选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0930时整(北京时间)

19

比选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20

比选申请人身份验证

比选申请人按比选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比选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必须与授权委托书中的身份证复印件内容完全一致),以证明其出席,验证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21

评选办法

竞争性比选

23

封套上至少写明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在 :00时(比选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24

报价范围

本项目早中晚三餐建议餐标为30元/人*日参选报价不得超出早中晚三餐建议餐标的20%早中晚三餐配置见《餐标一览表》。
该参选报价包括了合同项下比选申请人提供服务以及满足比选人使用要求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

25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参选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比选文件的规定,证明材料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封面、参选函、比选一览表等关键处必须同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6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构成为 5人或以上的单数。

27

是否授权评选委员会

确定中选人

否,评选委员会按参选文件评选办法推荐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28

授予合同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29

招标代理费

根据比选人每日餐标费用及年就餐人数计算中标费用,按湘价服[2013]131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标准的65%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本项目按照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定本项目的中选人。

2、定义

2.1本比选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比选项目的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合格比选申请人

本项目合格比选申请人要求详见比选邀请函

4、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参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参选文件与递交参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编制参选文件与递交参选文件、参加比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参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参选文件也不予退还。

6、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本标段的代建人

(3)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7、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比选文件

8、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第一章 邀请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参选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五章 评选办法    

8.1比选文件由比选文件总目录所列的全部内容及在比选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组成。

9、比选文件的澄清

9.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比选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参选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9.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比选申请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日,且澄清内容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10、比选文件的修改

在比选截止时间2天前,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修改的比选文件于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比选申请人。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三、参选文件

11、参选文件的语言

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的与比选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参选文件均使用中文。

12、参选文件的组成:

12.1参选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参选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比选一览表

5、 服务方案

6、 参选单位基本情况

7、 比选文件及评选办法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2.2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参选文件。必须文字清晰,语义明确。参选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2.3比选申请人应向比选人递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要求的参选文件,其中一份参选文件须明确注明为“正本”,其余参选文件注明为“副本”,如果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4参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方式出具,并附在参选书中。

12.5全套参选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13、完成期限及参选报价

13.1完成期限要求: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13.2本项目参选报价:本项目早中晚三餐建议餐标为30元/人*日参选报价不得超出早中晚三餐建议餐标的20%早中晚三餐配置见《餐标一览表》。

14、比选有效期

14.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

1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要提前发布。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参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参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保证金条款不适用本项目

15、参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装订

15.1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参选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5.3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完成期限、比选有效期、采购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四、参选

16、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

16.1参选文件的密封:比选申请人应将参选文件密封后提交。

16.2参选文件的标识:参选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参选文件”字样,包装时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法人公章。封套上至少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6.3比选申请人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同时比选人不承担参选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参选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无效,并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17、比选截止时间

17.1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延长比选截止时间,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比选申请人。

17.2 已送达参选文件在比选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修改参选文件。

18、参选文件递交

18.1比选申请人应将参选文件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比选人指定的参选地点。未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参选将被拒绝。

19、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参选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比选申请人以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比选方,比选方可予以接受。

19.2比选申请人的修改参选文件或撤消参选要求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比选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参选文件(并注明比选编号)”和“开封时启封”字样。

19.3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不得撤回参选,也不得对参选文件进行修改。

五、比选

20、比选

20.1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时间和地点公开比选。所有比选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参选文件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比选,其参选将被拒绝。

20.2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不予受理参选文件:

20.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2.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20.3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

(1)宣布开、评选纪律;

(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并同时验证其比选申请人代表身份;

(3)介绍与会人员,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4)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5)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比选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6)比选结束。

六、评选

21、评选委员会

21.1评选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

21.2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构成为 5人或以上的单数。

21.3评委会应独立、公正、公平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

21.4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评选委员会成员。

22、保密

22.1评选全过程内容及参选文件的评比结果,不得向比选申请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比选人无责任向比选申请人解释评选结果。

22.2比选申请人对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被取消参选资格。

23、评选

23.1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参选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比选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参选文件,或在一份参选文件中对同一比选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超过规定参选报价控制价的;

23.2评选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选原则。

23.3 评选办法: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比选申请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评选顺序为:资格后审(见附表)、评选准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23.4.1本次竞争性比选报价为报价。

23.4.2报价公开唱标。

23.4.3供应商的报价同时拆封,并造册登记,当众宣布,报价一旦报出,评选委员会不得要求供应商再次报价。

23.4.4在评选委员会如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未响应则不能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3.4.5参选报价文件及其比选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均具有法律效力,比选结束后均不能更改。

23.5评选委员会不承诺最低报价作为中选的唯一理由。

七、授予合同

24、定标方式

24.1由评选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评选委员会推荐三个中选候选人并予排序。评选委员会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24.2比选人应当自收到评选报告和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对推荐的中选候选人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比选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选人。评选和定标应当在比选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比选人应当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期限。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退出候选人资格。

24.3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25、中选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26、签订合同

26.1比选人和中选人另行商订。

八、重新比选

27、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27.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

27.2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参选的。

九、纪律和监督

28、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28.1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9、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29.1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30、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31、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32、投诉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根据比选人的要求,拟针对凤凰磁浮车辆段的食堂(含小卖部)委托经营服务进行委托。申请人应本采购需求,编制相应比选申请文件。对于不满足本采购需求的申请人,比选人有权否决其投递的比选申请文件。

本服务包含:食堂经营及小卖部经营。

一、食堂经营要求:

1、根据每日就餐人数安排餐饮,就餐规模参见《运营期食堂就餐预计人数统计表》。

2、根据自身需要添置用餐厨具、包厢设施,添置相关物品后,应达到可直接备餐开餐经营的标准(如合同终止,添置物品归属权为承包单位)。配备基本要求如下:

厨房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高档套餐餐具

200

2

用餐区收银系统(含卡)

1

3

食堂饮水机

2

4

微波炉(车站用)

4

5

灭蝇灯

2

6

其他

包房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实木圆桌、椅子、餐具

2米

2

2

实木圆桌转盘

1.5米

1

3

其他配套设施


二、食堂送餐服务:

由于比选人除车辆段总部外另有四个车站,且相隔较远,所以申请人必须制定完整的送餐方案(须自行准备一台送餐车)用以保障员工能够及时用餐。申请人应考虑餐具回收的情况。

三、食堂其他服务要求

1、特早餐、早餐中晚餐宵夜菜谱应当月进行更换,每周进行微调;

2申请人须完成餐厅区域、厨房、洗菜房、储物室、洗碗室、消毒室、包厢等地面、桌椅、玻璃、墙面及周边卫生(周边指食堂外围区域)清洁,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3、每日菜品应采用样品柜进行留样备查。比选人对留样菜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3申请人负责对食堂水电、照明、通风设施的维修保养。对于食堂内的其他各种设施,包括冰箱、厨具等,由申请人负责日常保养及维护,在保修期内的,由申请人通知相关供应商前来进行维修;对于超过保修期的,申请人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申请人在使用所有厨房设备时应按规范使用,如因人为原因损毁,全部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4、对厨房内所产生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分类投放清运。

5、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保证所有餐具干净卫生。

6、申请人进场后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应的行政许可。所有员工须具有健康证,持证上岗。

7、水电费由申请人与比选人各自负担一半。餐厨垃圾处理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食堂最低要求配备8名工作人员。

四、小卖部经营要求

1、小卖部经营场地由比选人免费提供,由申请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符合市场行情。

2、不得售卖三无产品、违禁物品,所有产品均为正规途径进货,保留全部进货单据备查。

3、小卖部工作人员数量配备由申请人自行决定。

五、考核及监管机制:

每季度由单位工会组织对食堂及小卖部进行满意度调查(打分制,满分100分,70分为及格),第一次不及格予以警告;连续两次不及格,比选人有权清退申请人并取消承包资格。

由比选人综合部审核各项菜品规格,不定期抽查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第一次不达标予以警告,连续两次整改不到位上报公司班子会讨论下步措施。

六、保证金:

中标后,申请人需要交纳100000元作为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立即缴纳,如出现食品安全质量等重大违约情形,则比选人将不再予以退还。

在双方合同完成后,比选人将保证金退还给申请人。

、费用结算

食堂(含小卖部)应支持刷卡机与网络在线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比选人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人数和餐补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申请人。费用支付后7日内,由申请人对餐卡进行充值。采用网络在线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的,由比选人员工与食堂(含小卖部)交易时,即时付清。

如比选人与申请人因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中止合同时,申请人应将未消费完的餐卡余额全部退还给比选人。

八、终止协议几种情况

1、满意度调查连续2次达不到70分的;

2、食品安全卫生达不到协议及相关法规要求而造成事故的

3、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4、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5、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运营期食堂就餐预计人数统计表

餐别 部门

特早餐
5:30-7:00

早餐
7:30-8:30

中餐
11:30-13:00

晚餐
18:00-19:00

夜宵餐
22:00-23:00

备注

领导班子

0

5

5

5

0

综合管理部

0

6

6

6

0

经营发展部

0

12

12

12

0

财务管理部

0

6

6

6

0

安全物资部

0

8

8

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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