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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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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2021年7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241

项目名称: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第七包面包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第八包调味品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第九包鸡蛋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第十包水果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折扣率)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10包):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

时间: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使用 CA数字证书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QQ群:1124305721。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联系方式:0535-688441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

联系方式:0535-6247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春华、刘素花

电 话:0535-6247993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6时38分45秒
1 烟台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102000241 项目名称: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 采购人(盖章):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6月 1 各投标人: 投标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 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 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 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 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须于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 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环节。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 3、投标人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 多轮报价等,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 4、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第三部分第 26.1.4 条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 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 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7、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 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8、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刘素花、于春华 联系电话:0535-6247993 谢谢合作!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3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8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委托,现对其所需的烟台市体育运动学 校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 本项目共分为4 个包进行采购。 (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第7-10包):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3. 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付款方式: 每月底按当月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货款结算时,供应商须出具税务发票,并保证税务发 票的明细与供货内容完全一致,货款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直接支付到出具税务发票的收款方银 行账户,中标人与供货方及发票的收款方名称必须一致,收款方银行账户须为中标人的对公账 户。 2.3送货时间及产品生产日期: 送货时间:接到学校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学校指定地点。 产品生产日期: (1)调味品为供货前一个月内; (2)鸡蛋为供货前一周内; (3)水果为供货前2日内; (4)面包等糕点为供货前1日内。 2.4质保期:执行国家规定。 4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三年 2.7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2小时做出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问题。 3.有关说明: 3.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必须是完税报价。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供货、配送、验收工作, 提供所有相关服务,要求达到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 3.2.综合单价(折扣)应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外协、包装、保险、税费、保险、管理、 检验、运杂、装卸车、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及参与投标的各种费用, 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 付的费用也须包括在总报价中。每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进行加工、生产和屠 宰时,除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及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 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加工、生产和屠宰。相关产品供货配送至 采购人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调换至验收合格,调 换后仍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无 论验收结果合格与否,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按中标单价签订补充合同。 3.6.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 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的采购预算:第七包面包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 第八包调味品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第九包鸡蛋类:价格不高 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第十包水果类: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 5 格的九五折。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折扣率)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面包类、调味品、鸡蛋、水果类等产品: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定期根据货源进行市 场询价及《烟台价格指数平台》等官方网站公示价格进行对比,若发现中标人所供产品价格高 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自身所报价格折扣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9.投标人凡对本次投标提出的询问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 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 投标人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10.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H中标服 务费。 3.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2.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 3.12.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1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 3.1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 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 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14.根据国家反兴奋剂中心要求,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照运动员肉食品中“克伦 特罗”检出上限不得超过0.05ng/g的标准进行检测,并提供出面检测合格证明。检测费用由中 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 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将其违约行为报监管部门。 4.质疑方式 4.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 疑函要求详见附件)。 4.2.质疑函接收方式: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渠道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6 5.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 5.1.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 (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5.2.投标人通过线上进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报价、答疑等有关内容确认,无需到达 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 间号:114 885 028。进入房间后,请各投标人将备注改成与投标人单位全称(若未修改名称, 公布投标人名单后,将移除不是参加本项目会议的人员,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 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承担。 开、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操作。 5.3.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 以免影响 其参与交易活动。 5.4.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中 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 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 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5.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招 标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 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 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5.6.投标人报名: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 标人报名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且须 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 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 件(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 注: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 下载招标文件的;或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 府采购交易平台不一致的,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5.7.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 7 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 5.8.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 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 5.9.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上传) 截止时 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5.1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 30 分钟之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 的,视为无效报价。 5.11.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一投标人专场”进行学 习。也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学习。 6.招标议程安排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 //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 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 //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ggzyjy.yantai.gov.cn/)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与烟台市电子交易平台须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2)拟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电 子印章),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 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 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 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6开标室(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于主任 8 联系方式:0535-6884412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7.2采购代理公司: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624799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滨海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535902144210602 地 址:烟台市胜利南路1号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 联 系 人:于春华、刘素花 邮 编:264001 电 话:0535-6247993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0535-6788614、40099800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35-6788616、6788618 注: 1、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 会议号(房间号):114 885 028; 2、入会时间:2021年7月13日8:45 ,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7月13日 9:15,退会时间: 开标结束时间 ; 3、备注名称:请各投标人将备注改成各自投标人的名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标人名单后, 将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移除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 自行负责,每家供应商仅允许进入授权代表); 4、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 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投标人名称); 5、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 9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及职工福利采购,本项目分为四个包, 第七包:面包类;第八包:调味品类;第九包:鸡蛋类;第十包:水果类。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 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每包综合评分最高的前2家为中标人。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也可 以同时中取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但每位投标人对同一包只能投标一种同一品牌同一类型产品。 根据国家反兴奋剂中心要求,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照运动员肉食品中“克伦特罗” 检出上限不得超过0.05ng/g的标准进行检测,并提供出面检测合格证明。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单方面终止采 购合同,并将其违约行为报监管部门。 中标人只是取得了配送资格,具体以招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量由中标人在保证配送质量情况下 达配送订单。 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成本、税费、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二、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包号 供货名称 技术要求 7 面包类 面包类包括:面包、饼干、蛋糕等糕点 1、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饼干 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2、糕点按采购人要求定制; 3、投标人须提供糕点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 证原件。 8 调味品类 调味品包括:油盐酱醋等各种调味品 1、必须是预包装产品且在保质期内,日期为供货前一个 月内,标签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2011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 证(提供复印件)、调味品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 2、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 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 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 10 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3、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9 鸡蛋类 1、符合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 准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破损率低于3%。 2、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 3.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10 水果类 产品必须选用无公害种植品种,农药残留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 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 熟或欠熟。 三、其他要求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价格透明度,中标人所投产品均须为市面销售产品,严禁提供专供或 特供产品。糕点类除外。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 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 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仍有选择或拒绝全部中标人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解释。 4、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不得为转基因食品。 5、本项目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中标人所供产品如发生质量事故,除承担采购人相应直接 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合理间接经济损失。 6、中标人必须对每批次供应的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11 7、供货期内,采购人将会同权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取得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验 检测机构)不定期对每位中标人所供每种产品进行质量抽样检测,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具 体实施按照《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及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执行,由第三方 检测机构据实结算并出具发票后,抽检费用由相应包中标人支付至第三方检测机构。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和中标人提供的的技术指标标准(含重量不满足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中标人违 约责任直至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将其违约行为报监管部门。 8、根据国家反兴奋剂中心要求,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照运动员肉食品中“克伦特 罗”检出上限不得超过0.05ng/g的标准进行检测,并提供出面检测合格证明。检测费用由中标 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单 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将其违约行为报监管部门。 9、中标人供货不及时、出现不能按需供货,或抬高价格等,出现上述情况,情况严重者,视 情节轻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其供货资格。配送过程须符合食 品卫生安全要求。 四、质量及验收 1、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加工、生产。采购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规定。 2、相关产品供货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依法取得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验 检测机构),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调换至验收合格,调换后仍验收不合 格,采购人有权拒收,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无论验收结果合格 与否,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注: 1、以上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 范偏离表。 2、采购清单不得变更。具体供货品类、数量、规格、包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本次报价未 包含的货物,后期由采购人向同类供货商进行询价,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 的九五折。 3、每包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为本包的中标人,采购人根据各中标人的服务 水平、质量、价格等情况确定各单位的供货量,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4、招标文件中提出须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合格证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评委无法评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2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供应采购(二次)。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 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产品”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有关 技术资料。 2.6“服务” 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供货、检验、 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 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 3.3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 明文件(见附件)。 3.4 投标人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5 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3 4. 其它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 投标邀请 5.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格式 5.1.5 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 个工作日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 “新增提 问”界面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权利,此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 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烟台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交易 平台予以答复。 6.2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信息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澄清、答疑或相关通知,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3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 6.4 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 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新增答疑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答疑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该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 并 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14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 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发布补充文件。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5 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注: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ggzyjy.yantai.gov.cn/),并及时下载拟投标项目的澄清文件或补充文件,文 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未注意查看和 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 绝。 8.2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投标人需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下载安装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具体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下载中心”文档下载中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8.3 招标文件中要求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相关材 料原 件(未做要求的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扫描或编辑成彩色 PDF 格式文件,清晰可辨 方便评委查 看,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 8.4 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 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8.5 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 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6 具体要求详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 15 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 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供货范围明细表、商务及技术偏差表、综合 说明、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附 件相关表格等。 10.1.2 技术部分:产品的详细配置与技术指标、供货方案、产品的相关证书、检测 报告、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内容。 10.1.3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 容。 10.1.4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 表明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注: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证明 材料等,应使用扫描件上传到相应位置。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含原件 扫描件)加密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通过数 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 11.2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1.2.1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需使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11.2.2 投标文件签章:投标人具体操作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 《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学习。 11.2.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或电子签章不完 整则视为无效投标。 11.2.4 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 16 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审系统,该投 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1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在供货范围明细表上写明投标内容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投标总价,必须是完税 报价,综合单价(折扣)应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外协、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 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保险、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配合、检验检测、验收、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及参与投标的各种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 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所有应支付的对专 利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也须包括在总报价中。每包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2.1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2.1.1 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12.1.2 供货、售后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4. 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 15. 投标内容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须按本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如实填报。 15.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按照鲁财采〔2019〕40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 的通知》规定,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 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 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需登录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诚信记录。 (2) 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须向招标 17 代理机构提交每包人民币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通过银行直接汇入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不允许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等其他方式直接交予采购代理机构); 汇款用途须填写“救灾物资产品采购保证金”,以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帐;投标人自行承担未 能按时到帐的所有责任; 16.3 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于采购代理机构,且应从其基本户 转出, 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 纳保证金),否 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16.4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5 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且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6.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8.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8.2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16.8.3投标人出现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的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 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在指定位置按要求 执行,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 18.2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一正三副邮寄给招 18 标代理公司(地址详见招标文件,所产生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 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根据 21 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上传)截止时间 之前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 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以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重新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如 至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 新招标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3.2 交易平台开标操作步骤为:公布投标人→在线解密→公开唱标→确认唱标→开标 结束。 23.3 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投标人需在 解密倒计时(30 分钟之内),进行解密操作,超出解密时间(30 分钟之内),投标人 不能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代 19 理端启动解密后,投标人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内点击【解密】按钮。 投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系统将根据所有投标人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投标文件。 23.4 唱标内容: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质保期、送货时间、产品生产日期; 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6因投标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 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7确认开标记录表:代理端发送开标记录后,投标人端收到确认开标记录表的消息。在 倒计时(15 分钟之内)点击【确认开标记录】钮,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倒 计时(15 分钟之内)未点击确认按钮,且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系统将自 动确认开标记录表。 23.8因采用“不见面开标”, 整个开评标过程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需保持在线状态,随时 进行解密、澄清、答疑、询标及演示等,投标人须在接到澄清、答疑、询标及演示等后 15 分钟内回 复,如不回复,评标委员会将有权做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24. 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等五人及以上(含五人)单数组成, 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 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 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 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以确保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0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4 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全权代表参加。 25.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 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 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促进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 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 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独 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 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评标 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 报告。 21 26. 评标方法 26.1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 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6.2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2.1 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 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 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 26.2.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6.2 条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26.2.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 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 其投 标将被拒绝。 26.2.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 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 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 22 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2.5 下列情况属重大偏差: (1)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的;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 (5)供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7)未按规定报价,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技术文件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货物的详细参数、技术指标、配置、技 术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 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2)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 废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2.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 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 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 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3.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 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 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4 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 评委进行打分。 评分细则 (第七包、第八包) 序 号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1 报价 40分 评标基准分:40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或折扣率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 分)。 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小数点后保留两 位小数,四舍五入) 2 服务水平 14分 1、所投货物整体生产加工工艺和技术标准的阐述:3-7 分; 2、所投货物生产加工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的阐述:3-7 分。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单项未做描述的,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得0分) 24 序 号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3 投标人类似项 目业绩 4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其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原件】为 准,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得2 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经评标委员会 认定不予认可的,不得分)。 4 售后服务方案 8分 1、售后服务综合体系、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可行: 1-2分; 2、售后服务响应及特殊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1-2分; 3、售后服务团队配置:1-2分; 4、定期回访计划:1-2分。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单项未做描述的,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得0分) 5 供货配送方案 9分 1、供货配送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供货送达时间迅 速:2-5分; 2、供货配送中对潮湿和高温的应对措施:2-4。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单项未做描述的,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得0分) 6 优惠承诺 6分 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进行的优惠承诺进行评分: 针对本项目作出的优惠条件较多且切实可行,能提供更多 的增值服务,得4-6分;针对本项目作出的优惠承诺较少且 基本可行,得2-4分。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未做描述的,经评标委员会 认定得0分,投标人不得给予采购人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 7 产品描述 16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图片,根据产品的外观、颜 色、成分等描述, 产品外观、颜色、成分描述详细、全面,得12-16分; 产品外观、颜色、成分有简单介绍,但描述不详细,得8- 11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不齐全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25 序 号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8 对招标文件响 应程度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评 价,由评委在1-3分之间独立打分。 (第九包、第十包) 序 号 内容 标准分数 备注 1 报价 40分 评标基准分:40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 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折扣率)×评标基准分(小数点后保留 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 质量保证措施 24分 (1)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方案,做到货物来 源正规合法有保障,能够追溯到源头,且能提供商品 质检报告、供货质量管理严谨规范、产品验收标准严 谨规范,日常管理措施严谨规范、应急预案措施严谨 规范,由评委在15-24分之间独立打分。 (2)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方案,做到货物来 源基本正规合法,基本能提供商品质检报告、供货质 量管理不详细、有产品验收标准,日常管理措施、应 急预案措施,由评委在5-14分之间独立打分。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单项未做描述的,经评 标委员会认定,得0分) 26 序 号 内容 标准分数 备注 3 售后服务方案 12分 1、售后服务综合体系、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可 行:1-3; 2、售后服务响应及特殊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1-3; 3、售后服务团队配置:1-3; 4、定期回访计划:1-3。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单项未做描述的,经评 标委员会认定,得0分) 4 供货配送方案 12分 1、供货配送方案,完善、科学、合理,供货送达时间 迅速:2-6分; 2、供货配送中对高温、卫生安全的应对措施:2-6。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单项未做描述的,经评 标委员会认定,得0分) 5 投标人类似项 目业绩 2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其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原件 或供货发票原件】为准,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类似业 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 或未按要求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予认可的,不得 分)。 6 优惠承诺 8分 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进行的优惠承诺进行评 分: 针对本项目作出的优惠条件较多且切实可行,能提供 更多的增值服务,得6.1-8分;针对本项目作出的优惠 承诺较少且基本可行,得3-6分。 (本项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未做描述的,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得0分,投标人不得给予采购人与采购无关的 其他商品、服务) 7 对招标文件响 应程度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等内 容评价,由评委在1-2分之间独立打分。 注: 1、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27 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 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 予承认。 3、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 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彩色扫描件为准,按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投标单位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的,应 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报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业绩情况扫描件(附件 14)。涉及商业秘密的,只公开项目名称和金额。若供应商认为涉及商业秘密的,请 供应商说明原因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26.3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或投标人报 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采购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28 27.评标纪律 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 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7.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7.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 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7.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7.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 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7.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 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 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7.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 见。 27.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 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7.9 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7.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7.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12 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7.1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 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1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29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 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采购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7.15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1)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 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 定标 28. 中标标准 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 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0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及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 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8.2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b) 授予合同 29. 中标通知 29.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 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 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4 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30.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0.3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 任。 30.4 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 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 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 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3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因需要合同公示, 中标 人必须在合同签订 1 个工作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将合同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发生拖 31 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 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c) 中标服务费 31.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每包每家中标单位4000.00元整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至山东 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户名: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滨海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535902144210602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32.投标人有重大偏差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 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3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3.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3.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3.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3.6 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 解释权 3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5.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 3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33 (甲方) (项目名称)由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号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 (乙方) 为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名称与数量: 详见后附供货范围明细表 4、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 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产品必须按国标、部 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 标准。乙方应保证将产品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 货地点。 5、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元整。 6、付款方式: 7、供货期及地点: (1)供货期: (2)供货地点: 8、材料设备采购 34 (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 和标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 性能要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 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供货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来源合法,若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货到验收的同时必 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 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9、验收方式: 产品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 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 中标 人应无条件调换至验收合格为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无论验收结 果合格与否,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售后服务条款 (1) 质保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保期高于此质 保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 在产品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 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 对不符合本合同第 4 条规定要求的产品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 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 在产品供货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 术培训,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设备异常问题。 35 (5) 产品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 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在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6)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正常使用。 (7) 产品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人为故意损坏除 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 惠的价格提供)。 11、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 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12、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 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 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 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 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 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 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5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 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 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烟台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监管部门、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附供货范围明细表 45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代理机构名称): 投 标 函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并上传。 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 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 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 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我单位(提供或未提供)的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本投标文件第 部分(注:请附相应投报产品的品 目清单列表复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 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本次所投报产 品的品牌及型号),详见本投标文件第 部分。 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详见本投标文件第 部分)。 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我们按照采购 文件约定向利益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484948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84949 附件二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 称 包号 货物 名称 数量/ 单位 报价 送货期 产品生 产日期 供货期 烟台市 体育运 动学校 运动员 食堂食 品原料 供应采 购(二 次) 七包 面包 类 1宗 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 发价格的 折 接到学校 供货通知 后 小 时内将货 物送到学 校指定地 点。 八包 调味 品类 1宗 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 发价格的 折 九包 鸡蛋 类 1宗 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 发价格的 折 十包 水果 1宗 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 发价格的 折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全称(公章):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 附件三 供货范围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共 页 第 页 序 号 种类名称 规格及 主要参 数 单位 数量 折扣率 生产制造 企业(须 写明全 称) 品牌、产地 是否属 于小型 微型企 业产品 是否属 于监狱 企业产 品 是否属于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产品 是否属于 节能产品 或环保产 品 是 否 属 于 强 制 性 采 购 1 2 3 … 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 折 小型、微型其产品合计价格: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监狱企业产品合计价格: 监狱企业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价格: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在本表中单独列明;随机备品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也填于上表(需专门标识注明)。 2、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3、本表未填写齐全或不按规定填写,评审时不予承认。 51 4、由投标人对填写生产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及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计总价金额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5、所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填报节能产品,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6、节能、环保产品的清单须附在本表后,并在清单中标注出所报产品规格型号。未提供的或超出有效期内的,评审时不予承认。 52 附件四 货物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1、投标单位自行编制,主要内容涵盖产品质量、主要成分、生产工艺、产地等详细技术说 明,包括各项证书及检测报告等。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报、说明的内容; 3.主要产品的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明; 4.产品图片、质量证明书; 5.投标人认为其它该说明的内容。 注:(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2)所报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内容如在“附件三 供 货范围明细表”完全说明,则可不必填写本附件中相关内容。 53 附件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有无偏离(如 有偏离,请列 明正偏离或 负偏离 相应证明材 料或技术说 明所对应的 页码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有无偏离(如 有偏离,请列 明正偏离或 负偏离 相应证明材 料或技术说 明所对应的 页码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应详细列明,内容有差异的,应在偏离情况中详细 列明,即使投标人在采购内容或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 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中须将各项技术的每项技术参数、指标逐一列明,并标明相应 证明材料或技术说明所对应的页码,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 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决定。 3.商务偏离中供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54 附件六 综合说明 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综合实力;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 基本状况表。 2、供货期、付款方式及质保期(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和优点。 5、产品的详细配置与技术指标。 6、供货方案。 7、产品的相关证书、检测报告。 8、应急预案。 9、类似项目业绩。 10、售后服务方案。 11、①投标人如为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投标人为监狱 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原件; 1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认证证书必须为有效期内的; 13、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人可根据以上内容自行扩展编制。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55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 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供应商须将承诺函盖章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 或2020年度)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应同时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证 明材料。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以本次开标时间 为准)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完税(缴税)凭证(若此时间 段内投标人没有交税行为,无法开具缴税凭证的,须出具情况说明,如有虚假,投标人 自行承担后果); (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以本次 开标时间为准)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发票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 相关材料,须盖章后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56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并且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证明均为真实的,否则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理,并接受相关处罚。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4. 供应商将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证件、资料原件扫描成彩色 pdf 文件格式上传至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中,现场以系统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按规定上传或上传的 资料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辨认的,评审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 审,导致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57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扫描件)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58 附件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 标编号)招标(非招标) 活动,全权处理招标(非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全权代表无 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 身 份 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 电 话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扫描件)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59 附件十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2 ... 合计金额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60 附件十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注:1、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并承担后果。 2、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61 附件十二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清单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类似项目业绩原件的扫描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金额 完工时间 1 2 ... 合计金额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 62 附件十三 质疑函 一、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 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投标人共同提出。 2、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 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 63 附件十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____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47993 64 附件十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 传至交易平台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 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 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 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8 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 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 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 主体采购的;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 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 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 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 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 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 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0 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 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 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 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 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 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 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 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 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 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 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 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 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 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 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 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 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本办法规定 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 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 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 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 行规定。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 附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 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采购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 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 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 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 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委托,现对其所需的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食堂食品原料 1.招标内容: 2.有关要求(第7-10包):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 4.质疑方式 5.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 6.招标议程安排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其它 B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C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证明 材料等,应使用扫描件上传到相应位置。 11.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报价 13.投标货币 14.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15.投标内容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16.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E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4.评标委员会 26.评标方法 26.1资格审查 26.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2.5下列情况属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 26.3投标文件的澄清 26.4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彩色扫描件为准,按《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27.评标纪律 a)定标 28.中标标准 b)授予合同 29.中标通知 30.签订合同 c)中标服务费 31.中标服务费 I无效投标与废标 J解释权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 1、合同文件 附件一 投标函 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 附件二 附件三 货物的详细描述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应同时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证明材料。 须 知 附件八 附件九 附件十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附件十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附件十二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清单 附件十三 质疑函 附件十四 附件十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附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