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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CQ-2021-CG099-1

2、采购内容:厨房物资配送,服务期限一年。详情请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90万元一年,实际价格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义乌市外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在义乌本地设立分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下载,报名资料请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wcqztb@ywcq.com,并致电报名处确认报名情况(以邮箱回执报名成功为准);邮件发送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报名处联系人:毛小姐 0579-89906887。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义乌市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义乌本地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投标人简介。

7、技术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1年7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韦婷女士(0579-8553613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王小姐(0579-89903039,45336790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书面文件邮寄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56。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指定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面单(格式见附件)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3日14时将投标文件(快递材料)递交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1,收件人:王小姐;电话:15067911731。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4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校准时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7月13日14时

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3

10、投标保证金:无

11、业务咨询: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韦婷女士,联系电话:0579-85536137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王小姐,联系电话:0579-89903039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1年6月22日

附件:/ckfinder/userfiles/files/(第二次最终稿)恒风酒店厨房物资配送.doc

二、投标人须知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YCQ-2021-CG099-1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二○二一年六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3

投标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13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1

第六章 评标细则 43

第七章 合同(样本) 46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5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CQ-2021-CG099-1

2、采购内容:厨房物资配送,服务期限一年。详情请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90万元一年,实际价格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义乌市外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在义乌本地设立分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下载,报名资料请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wcqztb@ywcq.com,并致电报名处确认报名情况(以邮箱回执报名成功为准);邮件发送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报名处联系人:毛小姐 0579-89906887。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义乌市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义乌本地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投标人简介。

7、技术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1年7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韦婷女士(0579-8553613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王小姐(0579-89903039,45336790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书面文件邮寄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56。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指定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面单(格式见附件)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3日14时将投标文件(快递材料)递交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1,收件人:王小姐;电话:15067911731。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4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校准时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7月13日14时

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3

10、投标保证金:

11、业务咨询: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韦婷女士,联系电话:0579-85536137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王小姐,联系电话:0579-89903039

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162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

说明

项目名称: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厨房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5

技术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1年7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韦婷女士(0579-8553613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王小姐(0579-89903039,45336790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书面文件邮寄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56。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8

投标文件邮寄地点与收件人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1 王小姐,电话:15067911731

9

投标文件

份数及包封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人只需邮寄一个包裹,包裹不得体现单位名称及标识,快递邮寄面单按附件格式填写。寄件人与报名人、法定代表授权人为同一人。包裹双层包封,包裹内的技术标、商务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密封包装。

10

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3日14:00止,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14:00

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3

12

投标保证金

13

履约保证金

1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15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为月结。

(2)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会计核算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应于每月27日前(即每个供货期结束的次日,如逢周六、周日往后顺延),分别到采购人厨房对帐并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3)如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影响到采购人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采购人将相应推迟货款支付时间。

(4)采购人接到供应商正确的报帐发票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形式给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

(5)若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经查实为假发票,则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假发票金额的10%作为罚金,当月货款延迟至下月给付,并罚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招标活动。

16

失信行为处理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5)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17

其他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义乌市恒风酒店管理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3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需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 “★”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3.2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细则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发布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若无书面文件发布的,则以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传真)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一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

9.3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不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在招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1.3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4货物简要说明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进口货物必须有进口产品的商检证明、报关单等资料。

11.5投标人在阐述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资料时应注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技术与商务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投标人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

11.6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3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企业简介

2)企业优势

3)近三年来生产、销售情况及在义乌的业绩表

4)供货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5)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6) 残留农药测试仪

7) 卫生许可证

8) 食品流通许可证

9)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需要投标人作出说明或描述的

10)资信证明文件内容:

a、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b、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c、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d 、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2)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评标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若有)

1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12.4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并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14.2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报价项目的单价和总价,如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4.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6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14.7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6.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6.6 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外包裹

投标人只需邮寄一个包裹,包裹不得体现单位名称及标识,快递邮寄面单按附件格式填写,寄件人与报名人、法定代表授权人为同一人。包裹双层包封,包裹内的技术标、商务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密封包装。

18.2包裹内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1年7月13日14: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8.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19、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签收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前述包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确需撤回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53367901@qq.com,应注明项目名称、寄件人名称及电话,并致电王小姐15067911731告知撤回地址及收件人。

21.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4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1.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6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于中标通知书发送前按照预算向中标方收取。单宗招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备注

100以下

1.5%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1.1%+500万×0.8%=9.9万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以上

0.05%

服务费汇至:

银行账号名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080200090450095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分行

六、其它

2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招标项目要求

一、 配送货物及供货要求:

1、配送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要求

报价形式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

投标人只需报总的让利率

米、面、油

米(50斤),每批次送货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食用油(5L),每批次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面粉(50斤),须有QS认证。

注: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主要配送方。

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以义乌市新马路菜市场或佛堂菜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点)。基准价由供应商提供,每日随菜单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每月随机到菜市场询价。

让利幅度范围: 不低于5个百分点(供应商让利幅度在此范围中自行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让利率为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在基准价基础上的让利幅度。

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

2、所配送物品无公害无污染,配送蔬菜、蛋类、鲜肉、冷鲜禽、冻品等食品,须经义乌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或其他相关检测部门检测产品合格后并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规定;调料酒、调料品等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质量要求,包装要注意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日期、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志,品种以采购人厨房需要为准。

3、按采购人的要求配送专车进行准时准点免费配送,并做到随时所需随时送到,随配送车提供物品检验合格报告单。

4、供应商承诺所配送的蔬菜或物品因农药残留或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事件,配送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单未能及时提供,造成原材料、食用油、天然气、调料品、人工费浪费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如供应商发生多次此事件,经采购人后勤部提出要求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改正的,为了确保食品卫生,采购人有权终止这家供应商的配送资格。

5.义乌市行政区域内100 m2及以上经营场所,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设施;具备通过网络进行报价、收单的设施设备。

6.制度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厨房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送货不达应急预案等。

7、如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若不能履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二、供货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需方厨房的要求。

2、供方所供蔬菜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3、新鲜蔬菜,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非采用率不得超过2%。

4、供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蛋类、调味品、鲜肉、冷鲜禽类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承诺向需方供应的以上货物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蔬菜按植物的产品器官分根、茎、叶、花、果等5类。

根菜类:

肉质根类菜: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要求不空心,不干煸,不泡水

茎菜类:

地下茎类:马铃薯、莲藕、姜、芋等要求马铃薯不发青发芽,莲藕等物资新鲜、批次来的要均匀,不去皮泡水,没有多余茎块、泥块。

地上茎类:茭白、竹笋等要求不发青,不得过老(食用时食物纤维过粗,无法下咽。)

叶菜类:

普通叶菜类:小白菜、菠菜、芹菜、苋菜、青菜等要求不腐烂,没有黄叶。

接球叶菜类:白菜、包菜等要求不腐烂、没有黄叶,菜心不开花崩裂。

辛番叶菜类:葱、韭菜等要求不腐烂,没有黄叶

鳞茎菜类:洋葱、大蒜、百合等要求批次送货尺寸均匀,不腐烂干煸

果菜类:

茄果类:茄子、番茄和辣椒等要求批次送货尺寸均匀,不干煸腐烂,不空心

荚果类、豆类菜:豌豆、毛豆、蚕豆等要求批次送货尺寸均匀,不干煸腐烂,可食用部分不少于95%。

瓠果类:黄瓜、南瓜、丝瓜等要求不过老(食用纤维过粗),过嫩(食用部分如棉絮),不腐烂,残断。

蔬菜类若经碰撞、压伤后已受污染或影响食用、成品成色的,需作退换货处理。

6、干货不能受潮发霉,冰货按公斤计算。

7、虾类死亡率不得超5%,鱼类要求鲜活,虾的大小不得小于中号。

8、米、油、面等:由采购人直接指定货物品牌、规格。米(50斤),每批次送货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食用油(5L),每批次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面粉(50斤),须有QS认证。

三、验收标准

1、包装类产品:品牌规格正确;包装完整,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示清楚;在有效期1/3前。

2、蔬菜类:大小均匀且符合要求,页面光滑、无烂叶、无枯萎、根茎表面无异物;蔬菜断口部分水分充盈、无大量泥土附着;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3、鲜鱼、鲜禽、肉类:品质新鲜,表面无异物污染;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表面及内部温度在10℃以下,每个品种检测3处以上,若出现不合格,则该品种须全部检测;

4、冻品:无融化现象,每个品种检测3处以上,若出现不合格,则该品种需全部检测。

5、豆制品:品质新鲜,气味与色泽正常,无粘液,无杂物;

6、干货:无杂物,无虫蛀、发霉现象。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按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让利幅度(让利幅度指货品评定基准价基础上的往下让利幅度)。

(2)结算基准价:

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以义乌市新马路菜市场或佛堂菜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点)。基准价由供应商提供,每日随菜单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每月随机到菜市场询价。

让利幅度范围: 不低于5个百分点(供应商让利幅度在此范围中自行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让利率为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在基准价基础上的让利幅度。

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

2、配送要求和交货地点

配送时间:按采购方要求准时配送;若出现退换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规定数量的原材料配送。

交货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古民居苑22栋

3、验收:由专人组织数量、质量验收。

4、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为月结。

(2)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会计核算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应于每月27日前(即每个供货期结束的次日,如逢周六、周日往后顺延),分别到采购人厨房对帐并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3)如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影响到采购人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采购人将相应推迟货款支付时间。

(4)采购人接到供应商正确的报帐发票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形式给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

(5)若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经查实为假发票,则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假发票金额的10%作为罚金,当月货款延迟至下月给付,并罚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招标活动。

5、如果合同期内认真履约向采购人提供新鲜、标准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合同期满后,如果经营户有一次被发现提供了变质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大米、面粉、食用油、或重量与实际严重不相符的(每包少1斤以上,严重警告,取消第二年的投标资格。如果第二次被发现提供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物品,中止合同取消经营资格,以后永远不得参加投标,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户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送有关方面处理。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全程通过钉钉项目群进行直播

2、开标程序:

2.1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开标前一小时核对快递材料并根据寄件人信息组建具体项目的开标钉钉群,并做好相关群设置(入群验证、禁言、禁止私聊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按照群公告内容统一修改群名片,名片格式为“投标单位名字+被授权人姓名”。(快递名单上的寄件人与报名人及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一致)。

2.2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宣布开标纪律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共同完成投标文件的现场递交及密封情况检查,并现场见证。经确认无误后,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待技术标评审结束,进行商务标开标。在商务标开标时,招标人监督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作为监标人检查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现场拆封,对开标记录、询标记录进行确认,并对开标流程进行监督见证。

3、直播内容分为视频直播及文字直播两部分,投标人须在群内完成投标文件密封性及开标相关记录确认。

4、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提前列明,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二、评标

3、评标小组

3.1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2 评审过程中招标代理人员通过私聊方式进行询标的,投标单位应在30分钟内予以回应,否则后果自负。

4、评标原则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对技术标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将予以拒绝,不再参与商务标评审。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

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供应商的认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8.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为:

8.1.1是否出现第六章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审。

8.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9.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9.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0.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0.2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0.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0.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10.3.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10.3.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10.3.4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10.4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

12、决标

采购人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定标

13.中标通知

1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义乌产权交易网。

13.2公告期内,如无有效异议,公告期结束,由采购人和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有效证明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3.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项目群内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对异常情况作记录。投标人若对开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材料可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私聊或邮箱(453367901@qq.com)送达。

13.4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前款所称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在收到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定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及定标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3个工作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采购人答复的,应当自采购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不接受采购人答复的事项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不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其余内容进行异议或投诉

(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义乌市国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8]97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

14.合同签订

14.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双方合同。

1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5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4.6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7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落选投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14.8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及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1邮寄的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或采取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运输造成的破损除外);

1.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投标文件只有技术标或者只有商务标;

2、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提供虚假资料的(含中标后查实的);

2.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2.4 投标文件采用活页夹装订;

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2.7投标中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8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2.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0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2.11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

2.12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13未提交《义乌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2.1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

3.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3.3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3.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3.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废标)处理。

第六章 评标细则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细则。

一、评审程序

1.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技术标有效单位;

2.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分,计算出各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

3.对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对商务标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各商务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和总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分技术部分、商务报价二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商务标在开标室进行开封、唱标并作记录。

二、评审办法

1、技术标评审

1.1技术标符合性评审

1.1.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的规定,是否属于无效标或废标;

1.2技术标评标内容(60分)

 

考评项目

评分标准

分数

1

经营业绩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配送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签订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有效)每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0~12分

2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对售后服务、品牌响应度、应急配送、菜品质量等方面的承诺情况酌情打分,完善的得5-10分,比较完善的得4-4.9,一般的得2-3.9分,不完善的得1-1.9分。

1~10分 

3

本项目货物的配送方案(含运输条件等)

配送车辆、配送人员配置及配送过程中冷链保障方案均完善的得6-8分,比较完善的得4-5.9,一般的得2-3.9分,不完善的得1-1.9分。

1~8分

4

综合实力

生产基地

根据投标人拥有生产基地的面积等情况进行评审,综合排名第一的得8分;综合排名第二的得6分,其他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允许排名并列,排名并列后不影响后续排名及得分。

(1.须提供产品基地的相关说明材料及土地说明或土地租赁合同等权属说明材料复印件;2.若投标人自有产品基地另行成立企业机构的则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的法人必须为同一控股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法定代表人,以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认定为依据)。

0~8分

检测仪器

食品检测仪器的检测品类、检测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分。品类齐全、设备先进、高端的得6-8分,比较齐全、高端的得4-5.9,一般的得2-3.9分,较差的得1-1.9分。

1~8分

食品安全措施(含仓库、冷库条件)

食品卫生采购储存等相关制度完善,仓库、冷库等设施设备齐全并运行完善的得6-8分,比较完善的得4-5.9,一般的得2-3.9分,不完善的得1-1.9分。

1~8分 

人员配置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与之对应的健康证等情况进行评审,综合排名第一的得6分;综合排名第二的得5分,其他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允许排名并列,排名并列后不影响后续排名及得分。

0~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表格,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的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

2、商务标评审

2.1按以下步骤确定进入算术平均值计算的范围:

(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不进入商务分计算环节:

技术标未入围单位的投标报价;

报价高于预算价;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2.2商务标详细评审(40分)

评标价=1-投标让利率

1)评定评标基准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分为40分;平均价、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和计算结果一经确定,后续评审的任何情形(包括复议、重新评审等)都将不会产生变化。

2)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40%×100。

3、计算总得分:技术标评审得分+商务标评审得分=投标人总得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以上排序全都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代表采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程序随机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排序直接确定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重新组织招标。

(2)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所有专家签字,由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整理。

三、评标小组不向未中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合同(样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 _年____月____日浙江省义乌市政府采购 项目中标结果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本采购合同、合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询标承诺、询疑答复、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中须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品种

让利率

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

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以义乌市新马路菜市场或佛堂菜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点)。基准价由供应商提供,每日随菜单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每月随机到菜市场询价。

让利幅度范围:不低于5个百分点(供应商让利幅度在此范围中自行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让利率为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在基准价基础上的让利幅度。

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

三、合同有效时间壹年

本合同有效时间1年,从 2021 8 1 日始至 2022 7 31 日止;合同到期后,需方视供方在合同期间的服务情况考虑是否续签合同。

四、供货品种

品种:蔬菜、蛋类;鲜肉、冷鲜禽、调味品、米、面、油等厨房货物。

五、供货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需方厨房的要求。

2、供方所供蔬菜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3、新鲜蔬菜,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非采用率不得超过2%。

4、供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蛋类、调味品、鲜肉、冷鲜禽类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附上出厂合格证,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承诺向需方供应的以上货物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蔬菜按植物的产品器官分根、茎、叶、花、果等5类。

根菜类:

肉质根类菜: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要求不空心,不干煸,不泡水

茎菜类:

地下茎类:马铃薯、莲藕、姜、芋等要求马铃薯不发青发芽,莲藕等物资新鲜、批次来的要均匀,不去皮泡水,没有多余茎块、泥块。

地上茎类:茭白、竹笋等要求不发青,不得过老(食用时食物纤维过粗,无法下咽。)

叶莱类:

普通叶菜类:小白菜、菠菜、芹菜、苋菜、青菜等要求不腐烂,没有黄叶。

接球叶莱类:白菜、包菜等要求不腐烂、没有黄叶,菜心不开花崩裂。

辛番叶菜类:葱、韭菜等要求不腐烂,没有黄叶

鳞茎菜类:洋葱、大蒜、百合等要求批次送货尺寸均匀,不腐烂干煸

果菜类:

茄果类:茄子、番茄和辣椒等要求批次送货尺寸均匀,不干煸腐烂,不空心

荚果类、豆类菜:豌豆、毛豆、蚕豆等要求批次送货尺寸均匀,不干煸腐烂,可食用部分不少于95%。

瓠果类:黄瓜、南瓜、丝瓜等要求不过老(食用纤维过粗),过嫩(食用部分如棉絮),不腐烂,残断。

蔬菜类若经碰撞、压伤后已受污染或影响食用、成品成色的,需作退换货处理。

6、干货不能受潮发霉,冰货按公斤计算,计算方式:义乌市教育局(天下良仓)的子入口指数所示件价格/公司件的重量=单价。

7、虾类死亡率不得超5%,基准价按照义乌市教育局(天下良仓)的子入口指数所示价格。虾的大小不得小于中号。

8、米、油、面等:由采购人直接指定货物品牌、规格。米(50斤),每批次送货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食用油(5L),每批次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面粉(50斤),须有QS认证。

六、验收方式

1、包装类产品:品牌规格正确;包装完整,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示清楚;在有效期1/3前。

2、蔬菜类:大小均匀且符合要求,页面光滑、无烂叶、无枯萎、根茎表面无异物;蔬菜断口部分水分充盈、无大量泥土附着;农药残留检验合格;

3、鲜鱼、鲜禽、肉类:品质新鲜,表面无异物污染;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表面及内部温度在10℃以下,每个品种检测3处以上,若出现不合格,则该品种须全部检测;

4、冻品:无融化现象,每个品种检测3处以上,若出现不合格,则该品种需全部检测。

5、豆制品:品质新鲜,气味与色泽正常,无粘液,无杂物;

6、干货:无杂物,无虫蛀、发霉现象。

七、供货方式

供货方式为供方送货上门,每批厨房货物采购时,需方提前1天通知供方,供方送

货前提供样品,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按期按质按量供应(须与提供的样品一致);紧急情况下,供方随叫随到配送厨房货物。

八、服务要求

1、采购量视需方厨房的生产需求而定,每批次送货量由需方通知供方。

2、供方须按需方厨房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将厨房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配合需方对厨房货物的验收和质量跟踪工作。

3、供方须按需方要求进行应急配送。

4、供方所供厨房货物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并且不能影响需方的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如因更换所影响需方正常工作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供方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或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负责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供方应指定专人负责送货,同时遵守需方有关规章制度。所有送货人员,须具有义乌市相关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才能进入需方厨房送货。

6、供方为保证厨房货物的品质,做到以下几点。

(1)蔬菜要新鲜,每日早上六点必须将需方所需数量的厨房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不得延迟。

(2)厨房货物须标明生产日期和时间。

(3)需方如对供方所供的厨房货物品质有疑义的,将货物类送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或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如经检测不能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供方无条件更换厨房货物。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九、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供方按需方每批订单指定的时间交货。若出现退换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规定数量的原材料配送。

(2)验收标准:

①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验收;

②按需方发出的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验收。

③按样品验收[厨房样品由供、需双方确认封存]。

十、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月结。

(2)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会计核算月,结算一次。供方应于每月27日前(即每个供货期结束的次日,如逢周六、周日往后顺延),分别到需方厨房对帐并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3)如供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影响到医院财务结算,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需方将相应推迟货款支付时间。

(4)需方接到供方正确的报帐发票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汇款形式给供方支付全部货款。

(5)若供方提供的发票经查实为假发票,则供方重新开具正规发票并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假发票金额的10%作为罚金,当月货款延迟至下月给付,并罚供方三年内不得参加需方组织的招标活动。

十一、双方责任

1、由供方所供货源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的,需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将要求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供货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第一次警告并退货;第二次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如因质量问题或供应不足造成需方损失,供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需方有权因此提前终止本协议。

3、供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预先称重或清点好数量的,需方验收时再次过秤和清点。

4、需方应为供方及时提供采购计划,并为供方送货上门提供方便。

5、供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果供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需方受到损失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有关诚信部门。

6、供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需方验收时抽样5%检查,如发现有不满足要求的供货,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以后各批次货物若出现不足秤的,按该批货物价值的2倍扣款。

7、供方所送厨房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必须给予退货,并于2小时内给予更换符合合同规定的同等数量的货物,否则每次向需方偿付壹仟元整的违约金。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每一个月内出现异常退货2次及以上的(以每批次为单位计算退货次数,即该批次出现退货即计算为一次退货),则供方需向需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供货期(半年)内累计出现异常退货4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违约金在货款中扣除。异常退货定义:一天整批次中出现三种及以上货物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或同一种货物连续三天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退货,或有保质期要求但超过保质期而退货的视为异常退货。

8、供方未能按照需方订单规定时间送货,或者送货数量不足的,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则每次供方需向需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超过规定时间12小时不送货的,则供方已经够成严重违约,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9、需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需方每次向供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10、由于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需方所在单位——公司职工、家属、客人及其它食用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供方除赔偿需方损失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1、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支付贰万元违约金。

12、任何由于供方原因致使需方与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方有权选择备标候选人重新签约合同。

十二、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订、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除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需提出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


第九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技术标部分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义乌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投标书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投 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或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 标 书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

1、技术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__份;

2、商务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__份;

3、其他:

4、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让利率为 _____%。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 60 个工作日。

5)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开标一览表

品种

让利率

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

让利率: %

备注:

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以义乌市新马路菜市场或佛堂菜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点)。基准价由供应商提供,每日随菜单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每月随机到菜市场询价。

让利幅度范围:不低于5个百分点(供应商让利幅度在此范围中自行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让利率为米、面、油以及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调味品等在基准价基础上的让利幅度。

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备注:

1.此表格,可根据需要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

2.让利率保留两位小数填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________的______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_(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关于贵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由____________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其他资格文件:

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公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义乌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

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市财政局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

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财务状况良好,并已依法按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我单位承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积极主动配合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

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接业务。

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在备案、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 

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2.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13.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义乌市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规 范 偏 离 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采购编号:___________

序 号

内容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备 注

商务

偏离

技术

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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