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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锦江区知识产权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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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管局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示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拟对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管局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示平台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管局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示平台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简介:本项目共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拟对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管局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示平台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管局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示平台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简介:本项目共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示平台一项(平台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五、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至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隆街7号504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公告发布形式:本比选邀请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djinjiang.gov.co/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7号;

联系人:黄彬彬;

电话:028-84464878


下载附件1: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建设规范(20200414)

下载附件2: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数据规范(20200414)

标准名称

CDSCJG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

CDSCJG/T 003—2020

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 信息采集平台 建设规范

信息采集平台 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food safety information collection platformfor catering service providers in chengdu

for catering service providers in chengdu

2020 - 04 - 20发布

2020 - 04 - 20实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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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 1

4.1 总体要求 1

4.2 主体管理 2

4.3 人员管理 2

4.4 制度管理 2

4.5 培训记录及考核登记 2

4.6 添加剂记录登记 2

4.7 食材溯源 2

4.8 菜谱登记 2

4.9 清洗消毒记录登记 3

4.10 食品留样记录登记 3

4.11 明厨亮灶 3

4.12 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登记 3

4.13 晨检记录登记 3

4.14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记录登记 3

4.15 群体性聚餐(婚宴等)/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承办记录登记 3

4.16 明厨亮灶AI识别登记 4

4.17 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登记 4

5 数据上传市级平台技术要求 4

5.1 传输方式 4

5.2 传输格式 4

5.3 传输通道 4

5.4 安全策略 4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李、谢润之、万渝平、王立山、胡昌川、马骏、罗小川、雷宜、刘莎、王灿。


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的总体要求、平台各功能模块的基本要求和数据上传市级平台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488.1-2004 电子政务数据元 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数据接口

基于HTTP协议实现的RESTFul数据交互技术,可实现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

3.2

JSON数据

JSON(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JS对象简谱) 是一种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它基于 ECMAScript (欧洲计算机协会制定的JS规范)的一个子集,采用完全独立于编程语言的文本格式来存储和表示数据。

4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

4.1总体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基于信息化技术手段,采集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法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关键数据,信息采集平台需建立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对关键数据内容的记录,配合市局完成对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数据的归集及分析。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应当包含以下功能模块:主体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培训记录及考核登记、添加剂记录登记、食材溯源、菜谱登记、清洗消毒记录登记、食品留样记录登记、明厨亮灶、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登记、晨检记录登记、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记录登记、群体性聚餐(婚宴等)/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承办记录登记、明厨亮灶AI识别登记、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登记。

4.2主体管理

主体管理模块需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信息进行采集,提供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列表及主体信息填报。

主体信息的填报内容至少包含主体名称、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状态、经营主体信息、风险分级标识、是否提供网络外卖服务等。

主体管理采集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6.1至6.6章节。

4.3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模块需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采集。提供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人员信息列表及人员信息填报功能。

人员信息列表与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信息关联,可查询某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所有人员信息,点击后可查看该人员的详细信息。

人员信息填报。平台需提供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的信息填报。

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的信息采集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6.7、6.8章节。

4.4制度管理

制度管理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登记上报的功能。

管理制度信息上报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1章节。

4.5培训记录及考核登记

培训记录及考核登记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的信息登记与上报。

培训记录及考核上报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2章节。

4.6添加剂记录登记

添加剂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信息登记上报功能。

添加剂记录上报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3章节。

4.7食材溯源

食材溯源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材供应情况的信息登记上报功能。上报的食材供应情况的信息至少包含原辅料采购时间、供应商、采购品种等。

食材溯源上报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4章节。

4.8菜谱登记

对于学校及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系统需采集每日菜谱信息,系统提供每日菜谱登记功能。

菜谱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5章节。

4.9清洗消毒记录登记

清洗消毒记录登记模块需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具厨具清洗消毒记录的登记。

清洗消毒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6章节。

4.10食品留样记录登记

食品留样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每日食品成品留样信息的记录,需登记留样日期、留样食品等关键信息。

食品留样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7章节。

4.11明厨亮灶

明厨亮灶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粗加工区、烹饪区、专间、专用操作区域、餐饮具清洗消毒区等位置的视频监控。视频存储时间应大于7天,同时支持在公网对视频的远程直播和视频回放。同时系统还应记录视频的基础信息,如接入地址、视频提供平台、设备信息等。

明厨亮灶模块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8章节。

4.12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登记

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后厨废弃物处置的信息登记功能。信息登记应包含收运单位、交运协议、交运记录等关键信息。

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7.9章节。

4.13晨检记录登记

晨检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每日晨检工作记录的信息登记功能。信息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检查日期、检查时间、检查人、感冒咳嗽、着装不规范、体温、手部照片附件、双手不干净、指甲过长、其它疾病、戒指等饰品、皮肤疾病、伤口检测、呕吐腹泻、其它卫生问题、处理结果等关键信息。

晨检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8.1章节。

4.1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记录登记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开展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内容进行信息登记上报的功能。信息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计划名称计划描述、合格分数、一般不合格项、重点不合格项、总分、巡查项信息、检查日期、检查人、附件、电子签名等关键信息。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8.2章节。

4.15群体性聚餐(婚宴等)/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承办记录登记

群体性聚餐(婚宴等)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婚宴等)信息、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承办信息进行登记上报的功能。信息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活动组织者身份证号、活动组织者姓名、活动地点、活动时间、参与人数、活动登记部门、活动说明等关键信息。

群体性聚餐(婚宴等)/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承办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8.3章节。

4.16明厨亮灶AI识别登记

具备条件的区县可安装带AI识别的摄像头,实现对后厨违规行为的自动识别并抓拍登记。信息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日期、时间、餐饮主体、点位名称、隐患类型(未戴帽子/未戴口罩/未戴手套/抽烟/陌生人进入/鼠患等)、隐患图片等关键信息。

明厨亮灶AI识别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8.4章节。

4.17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登记

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登记模块实现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的信息登记,在发生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后,需要将整个事件详细信息以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上报,并实现查询功能。

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登记:录入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信息,内容应当包括包括:发生场所、责任主体、责任人、处置过程、事件类型、处置方式、处置机构、处置结果、处置人、处置时间等关键信息。

食品安全应急事件查询:对已录入的食品安全应急事件记录实现查询功能,按事件时间进行搜索,结果以列表呈现,可点击单个事件查看详细信息。

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登记的详细指标项及数据采集标准详见《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中8.5章节。

5数据上传市级平台技术要求

5.1传输方式

采用基于HTTPS协议的RESTFul数据交互接口,数据以JSON进行序列化传输。

5.2传输格式

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数据规范》规定的格式进行传输。

5.3传输通道

5.3.1通道选择

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

5.3.2带宽要求

带宽推荐20MB以上,有效传输速率不低于2MB/秒。

5.4安全策略

5.4.1传输安全性要求

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要求对数据进行加密和签名,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传输通道要求统一采用SSL进行加密,推荐使用HTTPS技术实现。

5.4.2可靠性要求

数据传输与图片上传要求实现断点续传,以保证传输的可靠性。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