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梅河口车务段食堂后勤服务业务外包结果公示
使用单位名称:梅河口车务段办公室
单位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祥民路1445号
联系方式:032832252
自采项目名称:梅河口车务段食堂后勤服务业务外包
自采项目编号:WB20212424
成交供应商名称:各主办集体企业(见下表)
成交金额:3832166.66元
自采成交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税率 |
负责车站 |
不含税(元) |
1 |
辽源市铁强装卸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含辽源铁路铁建锹厂) |
6 |
辽源、安恕、辽源东 |
1534245.53 |
2 |
梅河口市铁丰装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1 |
梅河口、张家、长山堡、英额门、兴隆河、草市、龙山、山城镇、黑山头、宝山站(10个站) |
1071404.95 |
3 |
梅河口市铁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6 |
海龙、团林、辉南、靖宇、烟筒山、前程、明城、永宁、大梨树站(9个站) |
895807.38 |
4 |
吉铁分局桦甸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桦甸服务站 |
1 |
桦甸、红石砬子、新兰镇、万里河站、驿马(5个站) |
61307.38 |
5 |
沈铁朝阳镇线路标件厂 |
6 |
朝阳镇、石家、磐石站 |
269401.42 |
合 计 |
|
不含税 |
3832166.66 |
服务要求:
1.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监督、设施设备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地震等事项的应急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2.应当在食堂就餐区显著位置,按相关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等和甲方要求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甲方及用餐者监督。
3.提供的服务应满足甲方用餐需求;并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食堂设备规范操作、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等,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岗前、岗中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4.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新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5.食堂负责人应当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甲方用餐人员意见,并及时进行改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6.应维护好食堂的清洁卫生工作,防止因食堂环境的不卫生而引发的传染疾病,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作好相应记录。乙方应当保持餐厅洁净,如因地面湿滑、物品摆放混乱等原因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不得转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和设施经营食堂餐饮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改变甲方食堂各场所的使用功能,不得将甲方食堂的设施、设备、物品等挪作他用。
8.应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加强食材成本控制,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制定有关食材成本的控制管理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9.应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自行对垃圾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因乙方未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处理垃圾导致被有关部门处罚或侵犯第三人权利的,则全部处罚和赔偿金均由乙方承担;上述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遇有停水、停电、停气情形,乙方应提前准备,及时处理。
11.应爱护甲方资产,尊重甲方用餐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12.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成后才能撤离,超出服务期的服务费用按原合同费用折合天数计算。
13.用工须符合国家劳动、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向甲方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因乙方用工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
谈判小组采购人员名单:
吕兰兴、李鹏彦、周朝明、于明明、王晓辉、高虹军、孙威、王鹏
采购文件插入:
采购单位:梅河口车务段货运科
2021年 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