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WHSZFCG-HT-2021-32788
二、合同名称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1-08938
四、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
联系方式:13604739266
供应商(乙方): 内蒙古益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君正街北四街坊君正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136047392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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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委托项目管理概况: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筑面积 10500 平米,办公大楼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办公大楼两栋,办公大楼前楼共6层,北楼共4层。进驻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须为办公大楼提供保安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修、会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有效提升办公楼物业服务质量,为全体职工创造良好办公环境。 二、物业服务内容 1、托管项目说明 1.1 此次物业招标供应商服务期限为 3年 ,合同一年一签,如乙方工作未能符合合同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一周内仍未能提供改善方案,或未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根据财库[2014]37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文件精神,若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金额不变且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前提下,将自动延续下一个新的合同周期,并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1.2 负责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的保安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修服务、会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 1.3 负责位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餐饮管理服务,提供早、中餐和部分加班值班人员的工作餐(约150人)。 三、物业服务要求 1、总要求 1.1 总要求:物业公司设立物业项目部,为中级人民法院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1.2 制度建设要求:物业公司需建立各类物业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事故防范方案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等制度。 1.3 物业服务能力要求:具有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总包经验(至少含保安、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的维修、餐饮服务、会议服务5项基础服务)的能力。 1.4 员工素质要求:各类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各类管理人员要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行为管理、技能培训。 (1)项目经理: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专职人员,需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45岁以下,有3年以上同等职务的经验。 (2)文员:有物业管理经验及办公室行政管理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能熟练的操作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3)普通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 ① 安保人员: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五官端正,体态良好,接受过安全保卫或相关训练,掌握基本安全保卫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 ② 保洁、绿化人员: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五官端正,体态良好,接受过保洁或相关训练,掌握基本保洁的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 ③ 会议服务人员: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④ 餐厅厨师、帮厨、食堂服务人员:年龄50岁以下,须有健康证,责任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⑤ 维修人员: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懂物业水电暖维修,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1.5 员工管理: (1)员工管理实行甲方备案制度。 (2)对于不合适或不称职的员工,甲方有权提出调整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3)员工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1.6 保密要求:涉及需保密条款要签订保密协议。 1.7 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经理(1人)、文员(2人)、会议服务员(3人)、保洁人员(8人)、秩序维护员(1人)、主厨(1人)、帮厨(2人)、服务员(3人)、夜勤(3人),维修工(1人),安保人员16人,共计41人。 1.8 社会保险及工资要求 服务方发放工资不得低于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方必需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1.9 项目经理、文员、会议服务员、维修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1.10 安保人员(倒班制),上班时间:早7:00-13:00,中午:13:00至19:00,晚19:00至次日早7:00; 1.11 保洁人员,(办公大楼前楼保洁员4人,办公大楼北楼保洁3人,绿化及外围保洁1人,共8人),上班时间:(早7:00-11:00,14:00-17:00)。 1.12 职工食堂工作人员作息时间由招标方确定。 2、秩序维护服务 2.1 服务内容 (1)公共秩序维护。负责办公楼、立案庭秩序维护服务,门口及后院车辆管理和卫生清理工作。 (2)紧急事故处理。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制定好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预案,并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并对各类事故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3)安全法制教育。加强自身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工作能力及法制意识,确保不因自身工作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并配合甲方进行各类安全教育。 (4)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每周定期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安全隐患防范措施。每周定期向甲方后勤部门书面报告上周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 (5)安全设备管理。建立电梯、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管理与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办公楼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设施、财产安全防范设施等。发现上述系统出现故障或故障隐患,须及时向甲方物业监管机构通报,联系维保厂商进行及时的维修。 2.2 服务要求 (1)贯彻公安部门工作精神,落实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门调查各种违法活动和侦破各类案件;负责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2)做好办公楼内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人身检查、物品检查等。 (3)24小时巡逻,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 (4)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按安全管理规定更换失效消防设施,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重点部位的安全; (6)负责办公楼公共秩序维护、后院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7)制定应急抗灾工作预案,提高处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并协助处理办公楼突发事件; 2.3 服务标准 (1)门卫的保安根据甲方要求对出入办公楼的人员、物品进行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 (2)根据甲方要求对出入立案庭的人员、物品进行验证、人身安检,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内。 (3)巡逻保安根据甲方要求对办公楼内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保安按时巡逻, 履约期限:2021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09日 履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WHSZFCG-HT-2021-32788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