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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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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CGZX2021-0144

招标详情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CGZX2021-0144
发布时间:2021-06-23 14:06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市级)专栏采购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3日 09点30分——2021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CGZX2021-0144

2.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483.0072万元

4. 采购需求: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5.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企业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

A、①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之前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的通知》。注册地址:

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login;jsessionid=Xex3JcUqXv-loR1idFuGLzWYwA6JrLdyapToHy51maFU3dGYKB-1!504113476,或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②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公示(查询)”

(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static/supplier/loginGysGs)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③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下载本项目编号下的《投标(报价)承诺函》,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上传。未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④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B、其他有关事项: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答疑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3楼)召开公开答疑会,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3日 09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0点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采用匿名招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须按照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无锡市崇宁路9号

联系人:王文忠

联系方式:80832702

2.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孙呈铭黄炜

电话:0510-81827774

八、 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疑会或者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必须从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北二门进入12号楼大厅一楼,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大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答疑会,或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6月23日


附件:XCGZX2021-0144 公开招标文件(暗标).docx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1-0144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623









一.投标邀请函------------------------------------------(2)

二.投须知------------------------------------------(4)

三.项目要求和----------------------------------(11)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26

五.合款(格式)------------------------------------(27

六.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









一.投标邀请函

我中心受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CGZX2021-0144

3.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483.0072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人: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企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之前须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的通知 》。注册地址:

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login;jsessionid=Xex3JcUqXv-loR1idFuGLzWYwA6JrLdyapToHy51maFU3dGYKB-1!504113476,或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2.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公示(查询)”

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static/supplier/loginGysGs)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公示(查询)”中无法查询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未审核资料。

(四)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格式详见系统中相应编号下的资料)

投标人投标前须登录“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下载本项目编号下的《投标(报价)承诺函》,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上传。

未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

采购人、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以下时间、地点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XCGZX2021-0144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传真项目联系人(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

公开答疑会时间:2021年7月1日09:30

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3楼)

(六)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3日09: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310:0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及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

定标时间: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技术标投标文件一式伍份。

(八)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

(九)其它

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孙呈铭 黄炜 ;电话:0510-81827774 ;传真:0510-81827755

财务部:电话0510-81827715  

二.投标人须知

(一)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 投标人应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 下同)政府采购专栏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标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8)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0) 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 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复印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

3.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 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6. 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7. 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1-4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 技术标

1. 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2. 服务方案

注:《服务偏离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六)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 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4. 投标文件必须分为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两个部分、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制作,并分别编制目录、页码。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外注明投标人名称。

5. 商务标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6. 投标文件商务标不应有涂改、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7. 商务标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技术标投标文件一式伍份。

8. 技术标的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 技术标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装订错误等标记;

2 纸张大小和颜色:A4白纸(无花纹);

3 封面封底:白底(无花纹)黑字,封面格式按附件;

4 装订要求:左侧无线软面胶装

5 投标人自拟的正文部分:

字体:黑色、小四号宋体字

页码:页码居中,格式为阿拉伯数字,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体;

除页码外不得设置其他页眉页脚。

9. 投标费用自理。

(七)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的;

2. 未按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9.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人技术标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

11.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17.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8. 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2.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八) 开标、评标:

%2. 开标时由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公证机构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如有争议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号

招标工作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拆封、随机编号、封存投标人对应表,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技术标交给评标委员会。

%2.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及到商务标的,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涉及到技术标的,由其授权代表的手印代替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 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在拆封投标人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人的两部分得分合计,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

%2. 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

(九) 定标: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为无效质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3. 未中标供应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及一份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三份技术标投标文件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前,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

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前缩短至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

3. 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4.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四)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绿化养护、食堂及会务保障服务等综合性服务。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业务大楼位于位于无锡市凤宾路58号,总占地面积18352.9平方米,建筑面积46344.24平方米。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投入使用后,崇宁路9号的办公、业务大楼和崇宁路1号的为民服务中心大楼将移交政府有关部门使用,原则上新投入使用的和移交的两者同步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由物业公司安排至凤宾路58号的业务大楼工作。

业务大楼各楼层分布:

大楼地面十二层、地下一层。地上第一至十二层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及业务用房,地下一层为水泵房、变电所等设备用房;

大楼前广场地下一层为车库、人防指挥所。

二、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设备情况

(一)公共场所

1、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地下车库、人防指挥所约8200平方米。

2、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地下设备用房、水泵房、生活水箱、消防值班室、变电所,制冷机房面积3284平方米。

3、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办公及公共场所,其中公共卫生间 54间、独立卫生间 24 间,淋浴室24 间,健身室共2间,台球室1间,乒乓室1间,羽毛球场150平方米。

4、绿化: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周围面积14144.9平方米。

(二)公用设施

1、供水: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供水由市政管网直供。

2、供电: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设地下(-1)变电所,双路供电系统,10KV变电设备一套。

3、供气:城市热力管网供气和天然气供应系统各一套。

4、空调系统: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多联中央空调系统。

5、电梯: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上海三菱牌电梯5台。

6、消防设施: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泰和安报警系统(烟感系统) 消防泵二台;喷淋泵二台;生活水泵二台;正压送风及排烟系统。

7、安保系统:业务大楼(凤宾路58号)有一套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红外报警系统。

8、食堂设施设备:由厨房设备和餐桌椅及餐具组成。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根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设施设备情况,以及重点部位(如水泵房、配电房、消防控制室)需24小时值班的实际情况,人员排班需满足实际需要,人员配备人数68名。相关人员轮休、病事假等均由物业中标单位考虑。

(一)综合安保21名:

1、保安队长1名;

2、南大门东门岗8名(兼监控);

3、南大门西门岗2名;

4、北门门岗、为民服务中心2名;

5、礼仪岗2名;

6、消控中心保安6名(根据要求双人双岗)。

(二)综合保洁21名:

1、保洁主管1名;

2、保洁15名;

3、教育培训中心2名(客房兼保洁);

4、教育培训中心洗衣工1名;

5、外场保洁2名。

(三)食堂12名:

1、厨师长1名;

2、助理厨师长1名;

3、厨师2名;

4、面点师2名;

5、帮工6名。

(四)会务接待:会务兼食堂服务员2名;

(五)工程维修8名:

1、工程主管1名;

2、维修水电工4名;

3、勤杂工1名;

4、弱电工2名。

(六)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工2名。

(七)综合办公室2名:

1、项目经理1名;

2、内勤1名。

(八)人员素质要求:

1、综合安保:

(1)保安队长: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具有责任心,五年以上安保管理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及本地户籍者优先。

(2)门岗保安: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具有责任心,并定期接受培训,退伍军人优先。

(3)礼仪岗:军转人员,面容正气,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具有责任心,并定期接受培训。

(4)消控中心:在本市有固定住处,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综合保洁:

(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2)在工作期间严格作业规范,按照规定着装,严格执行相关条例。

(3)洗衣工:身体健康,具有五年以上干洗行业经验,对洗衣设备使用操作熟练、能够掌握水洗干洗剂配比,对各种污渍,各种面料的高中档服装保养清洗都很专业,擅长对衣物进行特殊处理。

3、食堂:

(1)厨师长: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能够吃苦,有团队协作精神,烹、煎、炒技术过硬,适应各种不同要求烹饪,有特色厨艺技能,有一定的饭店、食堂管理工作经验。

(2)助理厨师长: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能够吃苦,有团队协作精神,烹、煎、炒技术过硬,适应各种不同要求烹饪,有特色厨艺技能,有一定的饭店、食堂管理工作经验。

(3)厨师: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能够吃苦,有团队协作精神,烹、煎、炒技术过硬,适应各种不同要求烹饪,有特色厨艺技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面点师: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能够吃苦,有团队协作精神,能适应各种不同点心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5)帮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按照规定持证上岗,要求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工作,在工作期间严格作业规范,按照规定着装;严格执行相关条例。

4、会务接待:女性,35周岁以下,面容较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5、工程维修:

(1)工程主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变配电、通讯、给排水、设备维保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内部运行系统,能够独当一面。

(2)维修水电工: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3)勤杂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4)弱电工:身体健康,具有弱电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6、绿化养护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绿化养护知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7、综合办公室: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采购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要求经专业培训,从事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①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②能够虚心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③积极配合采购方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

(2)内勤: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体貌端庄,具有行政单位物业管理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

鉴于检察机关的特殊性质,中标供应商安排的物业服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必须未受过刑事处罚,相关审核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将有关文件交采购单位备案。物业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强,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如因物业服务人员泄密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

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绿化养护、食堂及会务保障服务等综合性服务。

(一)安保及秩序维护

投标人须根据本大楼使用面积及功能,合理配置保安岗位及人数。保安人员对大楼及其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设立固定保安岗位和流动巡逻岗,确保大楼正常办公秩序,同时,承担报刊、杂志、邮件、信件的收发职能;消控系统等要保证24小时值班监控;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

1、安保

(1)投标人根据采购方提供场所的需要配备相应数额的专职保安人员,以中、青年为主,50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所有保安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处,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能处理和应对管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3)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精致),装备佩带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

(4)大门保安人员负责外来人员的秩序和安全管理。

(5)大门口值班室和重点部位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大门口值班室双人值勤,按规定礼仪立岗,8:30—18:00要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外来车辆进入必须登记。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要通过电话先与当事人联系然后决定是否放进,如要接待做好详细登记。

(6)对进入管区的车辆要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7)对大型物件搬出要先询问调查并做好记录。

(8)保持门卫与管区内各部门的通信畅通,在遇有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保安2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9)加强夜间巡逻,巡逻时保安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在正常情况下到达每个巡更点的时间误差不超过3分钟。

(10)消防监控中心要加强值班责任心,发现火警、警情立即通知保安,并报告业主值班人员,保安接到火警、警情后迅速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11)力保管区内不出现任何警情,如出现警情,业主方将根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条款履行合同。

2.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和安全

管理人员要对用户及外来人员的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引导来往车辆进出,保证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整齐、管理有序,保证车辆安全、畅通,不发生车辆偷盗、撬窃案件。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被盗、被撬窃事件,物业公司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杂志、邮件、信件(包括市政府信报)确保收发准确、及时到位不遗失。

(二)卫生保洁管理

1、物业公司应根据采购有关卫生保洁要求标准提出:

(l)制定完善的保洁工作细则,明确所需材料、检查方法等,并严格执行。

(2)制定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制。

(3)建立卫生清洁的检查制度。

2、具体内容要求:

(1)室外:

总体要求:室外(大院周围环境)区域内(含屋顶,楼梯,大楼外墙,大楼外侧门窗,大门,道路,地面,绿地,标识标志,照明等和公共设施)。应保持完整,有效,无变形,无划痕,无污迹、杂物,无积水,无褪色,干净,整齐,美观。其中,单位标志和公共图形符号标识、标志,机关大门和大楼各门应保持整洁,大楼外墙玻璃、岗亭玻璃、收发室玻璃保持明亮,目视整洁;窨井、明沟、垃圾箱(房)有卫生消毒措施;室外停车场停车位线、回车线标志明确、清晰、干净。屋顶、楼盖保持整洁无污泥、排雨水道畅通。

根据上述要求,具体应做到:

1 大院围墙栏每月清洗一次,主楼大厅外侧门、窗每天擦抹一次;

2 辖区域内道路、地面、绿地、楼顶花园每日循环、清扫保洁。其中:广场地砖、阶层梯、道路定期冲洗,保持整洁;

3 单位标志、公共图形符号标识、标志,定期擦抹;

4 大厅玻璃(2米以下)、收发室玻璃每周擦抹一次;

5 垃圾箱(房)循环保洁保,保持干净无异味;窖井、明沟、垃圾箱(房)夏季每周卫生消毒一次,冬季每月消毒一次;

6 屋顶、屋顶排雨水通道每季清理一次;

7 幕墙、外墙面等每年保洁一次,中标方聘请专业公司,并由采购方认可后实施,费用由采购方专项报告另行支付;

与此同时,保洁人员应在工作时段内处于巡视检查状态,按总体要求保持环境整洁。

(2)楼梯、电梯轿箱、走廊等公共场所

总体要求:本区域内(含电梯等候区,电梯轿厢,楼梯前堂及门窗和扶手,走廊两边墙面包括玻璃隔墙,吊顶,照明,消防箱,装饰品,装饰景盆,地面,标识标志,废纸篓或垃圾箱等和公共设施)。应保持完整,整齐,有效,平整,无破损,无变形,无划痕,无卷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光亮。其中:地面保持光亮;走廊两边墙面整洁,若两边为玻璃隔墙则应保持光亮,整洁;电梯轿箱、门无手印;整个地面、楼梯、电梯内等场所无烟头,电梯操作板有卫生消毒措施。

根据上述要求,具体应做到:

1 地面、楼梯、扶手每天擦拖(抹)。

2 2米以下墙面、玻璃隔墙、消防箱、装饰品盆景定期擦抹。

3 电梯门壁、轿箱四壁每天擦抹一次,每月上光打蜡一次。

4 痰盂、废纸篓或垃圾桶每天清倒一次。

5 电梯操作板卫生消毒。

与此同时,保洁人员应在工作时段内处于巡视检查状态,按总体要求保持环境整洁。

(3)会议室,阅览室,活动室。

本区域内(含办公家具,会议家具,茶具,电脑等和其他设施),应保持完整,整齐,稳固完好,无破损,无划痕,无污渍,无烫痕,无脱漆,无异味,干净,明亮。其中:应承担会议中心、各楼层会议室、接待室的管理;会前、会后(含接待室)要及时整理并处于备用状态。保证会议茶水供应;茶具应有消毒措施。

根据以上要求,具体应做到:

1 地面每天擦拖、定时巡查。

2 门窗和家具、定期擦抹一次。

3 室内2米以下玻璃隔墙每天擦抹一次,百叶窗帘定期清理。

4 活动室按规定的时间开放、关闭,对活动器具、书架、报架等每天擦抹一次,并对书籍、报纸、杂志、活动器具每天整理一次,同时加强管理,确保活动室、阅览室完整、完好。

5 房内吊顶,照明每月擦抹一次。

6 会议室家具应每天擦抹一次,并保持家具摆放整齐,处于备用状态。

7 各类会议室茶具(非一次性),应每用一次立即清洗,擦干,消毒,确保干净、卫生、明亮、无划痕、无破损、摆放整齐,同时确保茶水供应。

8 会议服务内容:(1)会标、席卡、会议活动指示牌摆放(含工具);(2)提供会议室(含接待室)使用的:湿毛巾,水瓶,托盘,盖杯(盖杯仅限于党组会议室、贵宾候会室,大会场主席台)。

(4)公共卫生间、公共淋浴间、办公室内卫生间。

本区域内(含盥洗室,茶水废弃物桶,大小便器具,淋浴器具,梳妆镜,龙头,洗手池、衣帽架、毛巾架等和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无堵塞、无滴漏,、平整无破损、划痕,无污物、污迹,无异味,无脱落,整洁,干净,其中,梳妆镜应保持玻璃镜明亮无印痕;龙头和洗手台无污迹、光亮。厕位、洗手台无污迹;整个地面光亮无积水;卫生洁具有消毒措施。

根据上述要求,具体应做到:

1 茶水废弃物桶每天擦抹,清倒一次。

2 淋浴室(含淋浴器具)按规定时间开放、关闭,同时每天清理、擦抹一次,做到无杂物、整洁,加强管理,确保淋浴室安全、完好、正常运作。

3 公共卫生间(含办公室内卫生间)四壁及厕位箱厅每日擦抹一次,门窗每日擦抹一次,地面每天擦拖一次。

4 盥洗室四壁每日擦拭一次,地面擦拖一次。

5 大小便器具每日擦抹一次。

(5)地下停车库、自行车车库

本区域内应保持完整有效,无脱落,平整,无污迹、杂物,无积水,整齐,干净。其中车位停放线,通道指示牌,停车线标志应明确整齐,干净,明晰。库内四壁无破损,屋顶无脱落,区域内无蛛网。

具体应做到:

1 每天清扫库内地面一次。

2 每月清理墙壁、照明一次。

3 每天擦抹停车护架(栏),及进出自动护栏及自动操作箱一次。

(6)设备清洁要求,应按专业标准,保持设备整洁,无油渍和污迹,明亮和干净,设备运行间整洁、干净、无污渍和杂物,无蛛网。

整个保洁工作以不影响机关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为前提。

(7)疫情防控期间应适当增加室内外消毒次数。

(8)洗衣工作标准

1 做好洗涤用料的领取手续,按量下料、节约用料、用水、用电,做好每日清洁工作,保持洗衣房整洁卫生。

2 按衣物类别要求熨烫平整、保持挺括、烫迹分明、不留极光和水迹;无因洗涤造成的变形、变色、串色、脱色、织物发硬、起毛、划伤、破损现象。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分类洗涤制度,做到被褥与服装分开,有色与无色分开。

4 做好登记、收交等手续,收发被服当面清点签名,发现破损被服,应标注注明,防止差错、遗漏和丢失。

5 熟练掌握各类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确保洗衣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三)食堂、会务接待工作标准:

1、食堂

食堂采用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采购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并进行全面考核。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等工作。

(1)按照上报审定的每周菜谱每天保质保量地提供工作人员的一日三餐及餐饮接待任务;

(2)中标供应商责任: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配备适合、适宜胜任人员,做到团队优化组合,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完成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等用餐服务工作。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和保管,配合采购方验收、运输、记账等工作。做好餐饮日常保洁工作:

对设备、餐厅厨房等的保洁、个人卫生。

要按食品卫生要求进行,每次检查必须达标。

餐厅、厨房及配套设施要求每天清洁一次,冰箱、冰柜必须每周清洁一次,地面应该每天保持清洁状态,用餐环境每天应用紫外线消毒。

餐具要求清洁,使用后随即消毒处理,保持清洁状态。

使用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管理使用,确保检察院每天的用餐要求。

根据季节和环境情况及时进行除害工作。

厨师用具应该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清洁用抹布应该按照要求和使用对象加以区分,并每天常规消毒处理。

⑧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3)服务要求: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帮工、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卫生口罩,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

(4)其他说明:

①中标供应商对采购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供应商签收(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供应商可拒收,并向采购方出具书面说明。

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供应商书面上报,费用采购方承担。

③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在中标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⑤中标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要爱护食堂设施,爱护餐具及食堂用品,杜绝监守自盗、私自夹带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教育所属员工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到各办公楼(区域)活动,不得泄露所知晓的警务秘密,违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会务保障服务

(1)积极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协助食堂就餐及接待时的服务。

(2)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会议室的开、关及现场布置,并在会议期间提供相应服务,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本设施、设备是指保障采购单位整个大院开展正常工作运行的除房屋外的设施、设备,供气及管道,照明、会议室视频、音响,供水泵间管道,消防设施,空调设备,卫生设施等(不含信息中心机房)。设施设备运行、配合采购方委托的专业供应商维护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安全、节能、正常运行。

具体:

1、大型设备管理:

(1)设备档案。要求按照专业标准建立各项设备、设施验收文件资料的存档,建立设备登记卡。

(2)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架构。

(3)各部门、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并按指定专业操作标准安排专人值班制(其中①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中央空调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②定期检查大楼内运行设备放置处的温湿度,重点部位必须每天巡检,详细记载,如UPS电源间、主机房、监控室、各楼层弱点间等,巡检记录业主定期检查,列为日常管理评估的内容。③大楼内网设备是大楼的中枢神经系统,另由专业公司维护,物业公司主要负责这些设备的防破坏、防盗,防水,防火等安全工作,如遇到这些方面出现问题,及时汇报,物业负责联系相关专业公司前来解决)。

(4)物料采购、供应和消耗环节的计划与控制,开源节流措施。

(5)要求制定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制度。

(6)建立监管制度,监督检查专项维修保养责任公司和个人的工作。

2、大型设备维修与保养:

大型设备维修与保养由采购方选择维保单位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

3、一般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

一般公用设备、设施指楼内、外各种照明设备、水暖器具。要求配备必要的备件库存,做到随报随修。

4、对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求:

(1)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要配备工作责任性强、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特殊岗位要求具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同时必须完成本系统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对操作和日常维护人员的培训课目。

(2)根据不同设备、设施和场所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定岗定位、责任到人。倡导业务学习、技术钻研、岗位练兵、一专多能。

(3)在设备、设施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能有效处理一般故障和事故隐患,对所操作的设备、设施要熟悉性能、使用时机,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努力提高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

(4)了解设备、设施生产厂家、产品供应商的报修电话、联系方式,督促并配合设备、设施特约维修人员和供应商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检测。

(5)严格按技术规范使用。科学操作,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努力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在历次专项技术规范检查中不失分。

(五)房屋维护及防汛

主要指房屋日常保洁和小修小补。物业公司应该注意房屋情况及时与采购方沟通,发现房屋问题及时通报,以得到迅速修理。制定突发汛情应急预案,配备草包、沙袋等必要的防汛物资,加强与市、区防汛办的协调,确保防汛安全。

(五)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防为主,宣传先行,防消结合。

(2)大楼消防系统主要有:

①干式消防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总控制屏,BTM气体灭火系统。

②湿式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泵)。

③消防联动机构:消防送风和排烟风机的功能和联动试验;空气系统新风机和排气机的功能和联动试验;消防电梯的功能试验。

④火灾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感温式火灾报警、感烟式火灾报警、感光式火灾报警),手动报警系统(包括电铃报警、破碎玻璃报警、紧急电话报警)。

(3)消防工作的展开:

①进行消防宣传。宣传的形式有:消防轮训,利用标语或牌示进行宣传,发放消防须知(防火手册)。宣传的内容有: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法规,消防须知。

②建立三级防火组织,并确立相应的防火责任人:管理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长。

③把防火责任分解到各房屋使用单位。各房屋使用单位担负所属物业范围的防火责任。

④明确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制度。

⑤要求定期组织及安排消防检查,根据查出的火险隐患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⑥要求制定防火工作措施,从制度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配备必需、完好的消防设备设施。

⑦明确火灾紧急疏散程序。做好疏散的准备工作,人员疏散为主为先,转移危险品、抢救贵重财产在后。

⑧制订灭火方案及重点部位保卫方案,每个大会议室、服务大厅和各层走廊险要处协助提醒业主单位完善安装消防疏散示意图。

⑨建立自防、自救组织。包括:建立义务消防队;建立专职消防队;抓好消防训练,每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消防演习。

⑩建立消防档案。

(4)消防设施维保

以清包方式委托专业有资质的维保公司对市场整体消防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遇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的,由采购方负责承担。

(六)绿化养护

室内养护标准:

(1)公共空间、大型临时活动室内的绿植养护及摆放。

(2)摆放布置要根据各区域不同的使用功能划块区分。

(3)绿植摆放的点位、品种、数量的确定,要科学合理。

(4)对不同区域的绿植制定各自的调整周期。

(5)保证室内绿植整洁鲜艳,确定年养护管理月历表。

(6)室内绿植定期修剪养护防虫及时进行浇水,同时,应冲洗叶面,保持叶面清洁,提高观赏效果。

室外养护标准(外场原保留树木):

1、修剪:

(1)及时修去树木的枯死枝、病虫枝、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损伤枝,以免有碍景观。

(2)花灌木的修剪应针对不同树种的花期而定,避免剪掉花芽,注意修剪的伤口防冻工作,避免严寒季节的修剪。

五、其他相关说明

l、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与采购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对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物业提供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采购方提供中标供应商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要求物业管理具有丰富的政府机关办公楼宇管理经验,特别是设备维护实际操作能力和食堂餐饮、会务接待能力较强的物业服务企业。

4、中标供应商必须加强对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

5、采购方不提供开办费、前期费用,投标人需要将以上费用打入分项报价中。

6、办公公共区域室内绿植摆放费由中标单位承担费用打入分项报价中。

7、物业公司员工在食堂用餐的伙食费,由中标单位承担计入分项报价中。

8、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日常工具由中标单位承担费用打入分项报价中。

9、除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确认:由于工作特殊性产生周末加班情况,需要中标单位配合做好物业保障,加班费另行支付,不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10、关于投标报价的界定

总投标报价除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且所有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福利费、公积金、法定税费、办公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体检、管理、劳务、服装、培训、保修、通讯、安全保卫、交通费、包括人员最低工资和社保基数政策性调整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

⑵采购方承担物业共用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费(包括管线辅材及附件)、物业管理区域清洁费、垃圾清运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易耗品的支出等。

1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30天内与采购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壹年。

12、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必须在承诺期内予以实施。

13、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等,中标供应商要严格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如发现管理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管理服务水平下降,投诉多等现象或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管理中发生重大管理失误的,采购方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要求进行财务审计,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4、本次采购中,任何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单位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按法律程序终止委托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15、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营业执照,一旦发现挂靠现象,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律程序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它约定

1、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中央空调、电梯、水泵、消防系统、弱电系统、EPS应急电源,采购方委托专业单位维护保养,费用由采购方支付,不列入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范围。

2、投标人如中标后,不得将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有关责任

3、物业管理服务服务人员工资待遇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积金。

4、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 有关说明:

1.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