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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三幼儿园空调及厨房设施采购项目2包(三次)复议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1/6/23 】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三幼儿园空调及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2包(三次)复议结果公告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三幼儿园空调及厨房设施采购项目2包(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由于本项目在评审结果公告公示期内收到质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复议小组进行了复议,现就本次复议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三幼儿园空调及厨房设施采购项目2包(三次) 二、项目编号:瀍政磋商-2021-10 三、复议信息: 1、复议日期:2021年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2、复议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3、复议小组名单:张月玲(组长)、王海军、白雪飞(业主评委) 四、复议结果: 经复议小组复核,裁定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三幼儿园空调及厨房设施采购项目2包(三次)评审结果无效。 五、公告媒体及发布日期: 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7月02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 地 址: 洛阳市瀍河区九龙台街 联系方式:陈女士 0379-6128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裴先生 0379-6552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0379-65527717 电 话:0379-6552771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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