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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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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6月23日 18:0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8: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 15:00
开标地点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5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占锋
项目联系电话0951-5099497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689916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5099497

项目编号: ZYJB-2021-02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元): 15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740000.00 /
二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320000.00 /
三标段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510000.00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157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5.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示证明(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6-23 18:00:58 至 2021-06-30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14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及方式: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下午17:00],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 中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nxzyjb@163.com)或携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 中的证明材料到我公司进行报名登记。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我公司再次联系发放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
联系方式: 0951-689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联系方式: 0951-509949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赵春梅
电话: 0951-689916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郝占锋
电话: 0951-509949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兴庆分局食材.docx

代理机构 :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6-23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ZYJB-2021-02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775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人须知 7 A 投标人 7 B 招标文件 8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E 开标及评标 11 F 授予合同 18 G 服务费收费标准 19 三、合同主要条款 20 四、合同格式 22 五、服务内容与要求 23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28 附件1 服务说明一览表 30 附件2 服务内容偏离表 32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33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委托,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YJB-2021-02 2、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一标段:740000.00元;二标段:320000.00元;三标段:51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标段:740000.00元;二标段:320000.00元;三标段:510000.00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食堂物资配送 1 详见招标文件 740000.00 无 二标段 食堂物资配送 1 详见招标文件 320000.00 无 三标段 食堂物资配送 1 详见招标文件 510000.00 无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1570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5.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示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及方式: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将“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2)条”中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nxzyjb@163.com)或携带“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2)条”中的证明材料到我公司进行报名登记。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我公司再次联系发放招标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5:00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5:00整。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12、公告期限: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 联系人姓名:赵警官 联系电话:0951-6899163 15、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项目联系人:郝占锋 联系电话:0951-5099497 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周期:合同约定 招标编号:ZYJB-2021-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一标段:740000.00元、二标段:320000.00元、三标段:510000.00元 2 采 购 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联 系 人: 赵警官 联系电话:0951-6899163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联 系 人:郝占锋 电话/传真:0951-5099497 电子邮箱:nxzyjb@163.com 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 招标文件的领取:请于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将招标公告中“6、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序号第(2)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nxzyjb@163.com)或或携带“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2)条”中的证明材料到我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登记报名。 4 标前答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对口头做出相关询问的任何答复负责,任何询问仅以书面答复为准。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6 投标书递交至: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4:30整至2021年7月14日下午15:0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5:00整 7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5:00整 开标地点: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8 服务时间、地点、方式:采购方指定 9 正本份数: 壹 份 副本份数: 伍 份 电子文档:U盘一份(另册封装) 10 中标服务费:详见(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1 签订合同地点: 采购机关 1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2000.00元、二标段、6000.00元、三标段:8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7:00整前 户名: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405012202000000077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火车站支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截止时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认可。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开标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占锋 联系电话:0951-5099497 14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评委4人,组成5人评标委员会。 15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内外层密封袋均应: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且标注页码。 二、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 资金来源 1.1本项目属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采购机关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2.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 (1)以上资质证明3.1、3.2、3.3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质证明3.4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以上资质证明3.1-3.4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订立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认并履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文字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书(统一格式,详见第六章) 9.2资格证明文件 9.3技术文件 10.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且付款人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3.6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 转账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按第2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并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C、投标人因互相串通、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5.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 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A)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 (B)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注:未按照以上要求密封视为无效标出处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该文件将不予接受并原封退回。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 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 19.2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招标人只接受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19.3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设备价、材料价、随机工具价、随机备品价、税费、保险费、利润、市场价格变化、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19.4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评标 20.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0.2 评标工作由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20.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20.3.3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服务需求凡带有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参数条款一律不作为评标依据。 20.3.4投标人提出的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承诺,不得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提出的免费赠送等承诺也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0.3.5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0.3.6编写评标报告。 20.4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0.4.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0.4.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条资格条件的。 20.4.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0.4.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4.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0.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0.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处罚 21.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招标人会随时对中标人的市场批发价格的基础下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否则招标人将随时终止合同。 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1评标细则: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序号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优惠率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10。评标基准价为优惠率最高的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 报价被拒绝外,最多可得 10 分。 注:1.结算价格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 网站”距供货前一日最近的一期价格监测数据中的价格为准, 结合供应商所投标报价报下浮率后为最终结算价。 2.投标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取值。 2 管理制度 6分 质量管理:内容完整、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具体的工作人员的检查与考核标准和措施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4-6分,内容完整、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具体的检查与考核标准和措施的得1-3分,不提供的得0分。 6分 安全管理:内容完整、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定期的配送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等内容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4-6分,内容完整、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具体的检查与考核标准和措施的得1-3分,不提供的得0分。 3分 其他:其他方面管理制度健全,每项制度得0.5分,最高3分。 3 技术标响应情况(服务需求) 10分 1、满足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的得10分。 2、投标人服务需求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服务需求内容的此项不得分。 4 服务配送方案 12分 针对采购机关场所的特殊性,投标单位提供服务配送方案,方案对项目需求有正确的理解和分析,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如方案总体描述、目的、配送流程、人员信息等)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 1、投标人制定的方案、组织等内容全面、详细,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有力,内容完整,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高的得9-12分; 2、方案内容有偏差,内容基本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要求及内容,理解与分析不到位但有一定操作性的得5-8分; 3、方案内容有缺失,没有对项目服务要求与内容做出理解与分析,操作性差的得1-4分; 4、投标人未提供方案的或理解分析出现负偏离不能满足采购人基本服务要求的得0分。 5 安全保鲜措施 3分 投标人根据配送点制定的保鲜措施方案,评委视内容的1-3分,未提供不得分。 6 服务应急预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中有制定的详细应急响应措施(如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道路事故、货物紧缺、断货等其他突发事件),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 1、制定的应急方案 非常细致、全面,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充分的得11-15分; 2、制定的应急方案比较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的得6-10分; 3、制定的服务规范及应急方案不够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实施不到位的得1-5分; 4、投标人未提供应急方案或应急方案不能满足需求的得0分。 7 仓储能力 4分 投标人是否具有固定场所储存货物的能力,有足够的仓储面积,能够为所提供的货物提供便利、安全的保管服务,评委视内容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仓储能力须提供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供货能力 6分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供货能力,能够解决断货、缺货、配送时效、质量等问题,分拣货物时是否有专业的设施设备,在正常供货之外能否提供额外增值服务(如食谱创新)等内容。评委视内容得1-6分,未提供不得分。 9 配送能力 10分 1、投标人是否具有专用配送车辆。评委视内容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相关证明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的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注:相关证明须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 服务承诺 10分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制定的优质便捷的服务承诺、食品安全承诺等均满足服务要求、切实可行且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得6-10分,服务承诺较差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11 类似业绩 5分 投标人承担过生鲜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每有一个得1分(须出示相关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评标要求: 1、商务标部分:(1)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份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人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货物、服务项目为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人格式附表)。 2、技术标部分、服务方案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5.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5.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5.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5.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25.1至25.6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F 授予合同 26.合同的授予 26.1 采购人委托评委会定标,应由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未委托评委会定标的,由采购人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中标服务费 27.1 中标人在与采购机关签订合同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收费标准中规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 28.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8.2 在发布公告同时,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合同订立及履约 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机关订立合同。 29.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29.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29.2.3中标人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9.2.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G 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10000万元 0.25% 0.1% 0.2% 10000-100000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备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H 质疑 1、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在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进行网上质疑投诉或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 2、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对口头做出相关询问的任何答复负责,任何询问仅以书面答复为准。 3、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问题须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代理人提出的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联 系 人:郝占锋 联系电话:0951-5099497 7、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与亲水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北侧烟草大厦1204室。 三、合同主要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机关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2. 服务标准 2.1 卖方提供的服务或者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一致。 3. 配送期限 3.1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4 合同款的支付 4.1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验收成功。 4.2卖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到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5.技术资料 5.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最终食品配送实施方案,包括承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等内容。 5.2没有采购人书面通知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时向履行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 6、转包分包 6.1 本项目合同范围的经营权,应由中标人直接经营,不得转让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履约保证金 7.1 签订合同签订供货方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 7.2 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连息退还。 7.3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履行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8、税费 8.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有中标人负担。 8.2如中标人经采购人证实确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9、质量保证及经营服务 9.1 中标人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同商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9.2中标人必须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如因食材所致的相关卫生事件,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0、不可抗拒事件处理 10.1 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2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在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1.4本合同一式伍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方二份,供货方二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 12.合同的组成部分 12.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 12.2本合同文本及附件 12.3 中标通知书 12.4 投标文件 12.5 招标文件 注:最终以采购人出具的合同条款为主。 四、合同格式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ZYJB-2021-02)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警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ZYJB-2021-02)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 11 / 42>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标段:分局机关,287(人)*180元+10000(食堂刷卡收费)*12(月) 二标段:巡防大队,114(人)*180元+6000(食堂刷卡收费)*12(月) 三标段:便衣大队,191(人)*180元+8000(食堂刷卡收费)*12(月) 二、采购人下订单订货: 1、采购人会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中标人下达配货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中标人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中标人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采购人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调换蔬菜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 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中标人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采购方选择。 4、中标人一周须提供两次货物市场批发价格表,供采购人进行价格对比,中标人每天配送货物时须提供“送货清单”双方现场过称并验收签名。 5、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称重等工作。 三、配送要求: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有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以第二天补货至送货地点。 四、配送质量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大米、面粉、食用油、豆制品、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蔬菜类及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蔬菜及水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4、中标人负责供货产品得食品安全,采购人可随时进行货物质量抽检,中标人必须配合抽检工作或提供相关货物卫生安全证明材料,中标人还须做到来源可溯。 5、具体配送产品品质要求详见“七、配送产品品质基本要求”。 五、配送产品品质基本要求 1、大米、面粉、大豆油、辅料、调味品等 标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于内容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 退换依据:不符合标准的、无食品安全认证的产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冻禽类 标准: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复的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退换依据:干缩凹陷,表面干枯粘手,切面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不能恢复,有腐败味或霉味。 3、肉类 标准:不带碎骨、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层次分明。 退换依据:与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制品。 4、鱼类 标准:具有鲜鱼固有的色泽度,粘度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肌肉结实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退换依据:体表暗淡,透明度较差,且有腐败味,眼球凹陷,表面有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5、蔬菜类 标准:外形正常,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不含土,无虫害、虫咬、发霉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退换依据:味苦、发霉、黄叶过多,泥土、虫害严重,凋萎严重,农药残留超标。 六、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须明确物资质量保证期。 (二)中标人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上述内容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三)中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满足需求方提出的参数要求。 (四)中标人就所提供的物资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伴随式保障。出现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中标人需附全部责任。 (五)考虑到节假日、春节假期关系,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日常配送,以保障人员伙食需求,不得一次配送多日食材。 (六)中标人提供一份能够一次性保障3000人左右,1日份额的应急保障食品清单,主要以陆菜及秋菜为主,并具有长期提供应急保障的能力。 (六)其他未知情况下的保障服务。 (七)付款方式为月结。 (八)配送供货价格控价参照标准: 1、米、面、油以出厂价格为准。 2、调味品、辅料、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以市场批发价格为准。 3、无法以市场批发价格为准的以本地大型综合连锁超市价格为准。 (九)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注:主要食材为蔬菜、水果、米、面、油、肉类(牛、羊肉、鱼)禽蛋类、调味品等。 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宁夏卓越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 份: 1、 服务说明一览表 2、 服务内容偏离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6、 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日。 (4)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0 / 30 开 标 报 价 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名称 费率下浮值 服务期 备注 小写: 大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注:1、本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书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只能作一种最佳报价方案,多报无 25 / 43 附件1 服务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标段: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数量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31 / 31 附件2 服务内容偏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服务承诺书 格式:服务承诺书 (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涉及到的服务及要求自行编写)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5-1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5-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5-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附件5-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 授权期限60天。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注: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6投标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类似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合同名称 业主 名称 完成情况或履行情况 合同金额 签订 日期 完成日期或拟定完成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 注:1. 业绩表中所列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书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状况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0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图实例 注:以上图例仅供参考,最终以投标人提供的为准。 附件11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42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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