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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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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3 18:31:00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38206(0868-2142ZD410F-T)
二、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

报价(万元)

1

深圳市新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3.20000000

2

深圳市鑫食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33.53600000

3

珠海湘外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34.02173600

4

广东乡谷村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136.36030320

5

广东寅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37.10600000

6

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138.66000000

7

深圳市鑫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39.77421300

8

广州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39.92020400

9

深圳市良优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39.997057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投标单位(A包): 广州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寅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广州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泰大道开达路77号A1-103房

中标(成交)金额: 139.92020400(单位:万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1年服务期满前,由招标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招标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招标方不再续约。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一)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 张国; 2、 王振寰; 3、 巫妙琴; 4、 黄锦生; 5、 尹亚辉;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深财购〔2018〕27号)文件规定执行,金额:1.8194万元九、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23日至 2021年06月26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法治大厦

联系方式:0755-88987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网上操作咨询:82786018-813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38-821

十二、附件

1.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 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A包 :投标文件公开部分.rar

6.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A包 :投标文件公开部分.rar

7.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A包)

价格扣除比例(%)

扣除价格(元)

价格上浮比例(%)

上浮价格(元)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王振寰

尹亚辉

巫妙琴

黄锦生

张国

总得分

最终得分

价格分

总分

名次

广州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399202.0400

90.0000

90.0000

90.0000

90.0000

90.0000

450.0000

90.0000

8.2767

98.2767

1

广东寅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371060.0000

83.2000

86.8000

82.3000

88.0000

84.4000

424.7000

84.9400

8.4466

93.3866

2

深圳市鑫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397742.1300

80.4000

84.4000

79.2000

86.0000

79.2000

409.2000

81.8400

8.2854

90.1254

3

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83196.0000

0.0000

0.0000

1303404.0000

77.2000

82.5000

74.3000

79.2000

72.3000

385.5000

77.1000

8.8850

85.9850

4

深圳市新之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73920.0000

0.0000

0.0000

1158080.0000

73.7000

73.7000

67.2000

78.9000

69.2000

362.7000

72.5400

10.0000

82.5400

5

珠海湘外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80413.0416

0.0000

0.0000

1259804.3184

70.2000

73.8000

63.7000

72.2000

63.7000

343.6000

68.7200

9.1925

77.9125

6

广东乡谷村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363603.0320

73.0000

65.0000

66.2000

69.8000

71.8000

345.8000

69.1600

8.4928

77.6528

7

深圳市鑫食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335360.0000

62.6000

61.4000

60.6000

66.2000

62.2000

313.0000

62.6000

8.6724

71.2724

8

深圳市良优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399970.5700

32.4000

32.4000

30.4000

39.2000

33.6000

168.0000

33.6000

8.2722

41.8722

9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3日


填写
招 标 文 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ZDL2021338206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包号:A

(服务类网上采购专用)

招标文件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特别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38206

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包 号:A包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定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采购人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2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抽签进行优先推荐)

中标人数量

1名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表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检查表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6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7

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标注★的均为实质性条款);

8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9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6%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二)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四、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2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实施方案(项目总体规划和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等)

10

(一)考察内容

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团队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及落实措施、主副食安排计划、供餐时间落实措施、伙食标准控制措施、节约水电气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和特色服务保障等八个以上方面内容。

(二)评分标准

围绕上述八个方面: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0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80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弱,不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0分;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合理,不具有操作性,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

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考察内容

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如何按岗位要求聘用选拔和培训员工、接待用餐菜系及保障、如何落实应急供餐要求。

评分标准

(1)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完善为优,得100分。

(2)重点难点分析较为透彻、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较为完善为良,得80分。

(3)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一般为中,得60分。

(4)重点难点分析不透彻、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不完善为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食品质量保障

2

考察内容
投标人建有食品质量检测室并配有专业检测仪器(日常检测设备5台以上)和专业食品检测人员不少于1人,并承诺每周为我院食品进行专业检测不少于1次。
评分标准:
(1)检测仪器发票或检测仪器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扫描件,购买方或租赁方名称须为投标人。
(2)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三个月(具体指投标截止日所在月的上一个月起倒算)社保缴交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3)提供每周为采购单位食品进行专业检测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满足以上三项评分标准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4

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应急方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动安全管

理制度等)

10

考察内容和评分标准:

(1)投标人内部须设立独立的“食品及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团队,并有食品、生产安全内外控管理措施。且食品、生产安全内外控管理措施等的合理、完备性强,得40分;

食品安全内外控管理措施等较合理、完备性较强,得20分;未设立独立的“食品及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团队,或者食品安全内外控管理措施等的合理性、完备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是否有内外控管理团队或部门(内部文件、工作证件、证明承诺函等),食品安全内外控管理措施方案等的合理性、完备性进行评审:

(2)投标人有关于食品、生产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并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可操作的管理办法:且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完善,操作性强,得30分;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较完善,操作性较强,得15分;食品安全管理的员工监督机制不完善、操作性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能提供上述管理部门日常管理资料且有持续改进依据的(须提供完整的报告记录示例证明文件)得30分,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5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包括出品品质管理方案、员工培训制度、增值服务、应急预案等)

6

(一)考察内容

制定本项目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至少包括:

1. 出品品质管理方案

2. 员工培训制度

3. 消防应急预案

4. 应急用餐响应保障方案。

(二)评分标准

(1)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0分;

(2)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80分;

(3)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弱,不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弱的得60分;

(4)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内容不合理不得分。

6

应急及增值服务

6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需结合采购人情况提供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以外的应急及增值服务情况(特殊说明:应急及增值服务为非无偿服务)。服务范围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遇重大节日或活动时,能提供至少2名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有10年或以上高级接待餐制作经验的厨师协作采购人工作的能力;

2、停水、停电、停气时,中标人应具备2小时内为全院干警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中标人能在一小内能派出2名等级厨师和2名专业服务员到岗烹饪服务。

(二)评分标准

(1)提供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承诺书盖章原件(格式自拟)和应急及增值服务方案(材料)作为得分前提,否则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及增值承诺和服务方案中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如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服务经验、有独立经营不少于500平方米的餐饮酒店、或有规模为300人以上单位餐厅的管理服务经验,需提供有效合作合同或资质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经评标委员会结合采购人情况评审并一致认同,每认同一项加35分,最高得100分。

(3)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及服务方案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

综合实力部分

43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7

(一)考察内容

考察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资格证书的情况: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5.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6.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5项或以上证书的,得100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证书的其中4项证书的,得80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证书的其中3项证书的,得60分;不足3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或证书未年审的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一)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投标人项目业绩和管理情况。以下3项累加计分,总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正在独立经营且就餐人数超300人以上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每个得15分, 最高得60分;

近三年(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正在独立经营项目中有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单位称号的,每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10

(一)考察内容

近三年内(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荣获:

1、国家部委(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其他获奖证书的,每一次得20分,最高40分;

2、省或计划单列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其他获奖(评)证书(奖状)的每一次得10分,最高得40分;

3、地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其他获奖(评)证书(奖状)的每一次得5分;最高得20分;

(本项最多得100分,提供相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行业协会需在政府备案,并能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到,否则不能作为依据。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行政总厨情况(仅限1人)

4

(一)考察内容

投标人承诺接收现在岗的项目行政总厨或拟安排自有员工担任本项目行政总厨且符合以下要求的得100分。
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有餐饮行业5年或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餐饮行业烹任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优秀,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承诺接收的提供承诺函,拟安排的要求提供行政总厨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起往前推算,满足连续三个月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有效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缺少任意一项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行政总厨除外)

7

(一)考察内容:

本项目团队成员数量需满足15人或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 1人,楼面经理不少于1名、主副厨不少于4名、切配员不少于1名、面点师不少于2名、洗碗工不少于2 名、服务员不少于 3人、营养师兼食品安全员不少于1 名),且实行专项专人负责制,否则此项不得分。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得100分:
(1)承诺接收全部现在岗的项目团队人员,包括主副厨2名、面点师1名、服务员3名,切配1名,洗碗工2名,其余项目团队成员由投标人拟派;
(2)投标人可选择承诺接收部分现有的在岗项目团队人员,其余缺少的岗位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拟派补齐。
上述两项中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须符合其所在的岗位资格要求,其中:
①主副厨:需具有烹调师证书或3年以上烹饪工作经验;
②面点师:需具有面点师证书或3年以上面点制作经验;
③营养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营养师证书。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选择任意一项要求进行承诺,并提供符合对应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分别列出接收岗位的名称及数量、拟派人员岗位的名称及数量且承诺满足其所在的岗位资格要求),如承诺内容经专家认定不符合考察内容要求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如提供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或中标后不履行承诺的,视为虚假承诺,将上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6

公共责任险

3

(一)考察内容: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有效的公共责任险:

总保额≥500万元的得100分;

400万元≤总保额<500万元的得80分;

300万元≤总保额<400万元的得60分;

其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

服务网点

2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25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 中标服务费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6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38206

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万元整

项目概况:为解决干警食堂用餐保障压力大、难以协调的问题,由于实质条件的变更,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1年服务期满

前,由招标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招标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招标方不再续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食品中毒安全事故;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6 月 4 日 19 :00 2021年 6 月 16 日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6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即可报名参加;

2.2021年 6 月 10 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 6 月 12 日18时前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4.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5.公示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fcg.sz.gov.cn)④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法治大厦

联系方式: 王警官 0755-88987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821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容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3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非信息公开部分编制于“附件”。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公布,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公示的内容编制于“标书”内,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将非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编制于“标书”内,不会作无效投标处理,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4

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方式从专家库中选取。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采购人代表在评审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

7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8

履约保函:无 有:合同金额的 %

9

中标服务费:按通用条款第十二章中标服务费中货物费率标准执行,根据中标金额计算后收取,不足人民币伍仟元的按照固定额伍仟元收取。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

10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11

其它要求:无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项目概况

为解决干警食堂用餐保障压力大、难以协调的问题,由于实质条件的变更,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

采购清单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财政预算限额
(万元)

1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
(餐饮加工)

1

140.00

技术服务需求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为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中标人负责前海法院干警食堂和接待工作用餐的食品加工、烹饪和供应,并负责厨房、餐厅等场所清洁卫生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

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本项目按一个整年度计算,支付上限为140万元。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能按照需求文书,需求申报书,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束的条款,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履约。

(三)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1.服务周期内,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日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履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履约,采购人将终止与原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合同,并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并负责相关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工作。

2.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3.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3.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1次;

3.2.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的;

3.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5次的。

(四)企业实力要求

实际需中:管理能力强,拥有多项餐饮业获奖经历;菜式丰富,注重营养,配餐专业,根据年龄、地域、季节等对菜式进行合理搭配;经验丰富、出品质量高,推陈出新能力强,拥有多个获奖特色菜品。

(五)人员素质要求

(1)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并应当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行政主厨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

(5)营养师应具有营养师资质;

(六)干警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按前海法院干警食堂保障服务情况,本项目食堂需配备各类工作人员不少16人,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运营;由中标方(公司)管理团队负责人兼任。

工作经验及资质:大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统筹能力、管理能力。

2.行政总厨 1人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并负责菜品质量控制、出品管理和卫生管理;以及负责干警食堂自助餐和接待工作围餐主要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学历,具有餐饮行业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餐饮行业烹任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优秀。

3.楼面经理(服务部长) 1人

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干警餐厅、工作接待餐厅现场管理和自助餐、工作接待餐服务。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文化,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服务技能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能力。

4.主、副厨师 4人(含一名接待厨师)

岗位职责:日常食堂的餐饮出品管理,并负责食堂自助餐菜肴制作,以及协助行政总厨接待工作围餐菜肴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

5.切配员 1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的原料加工切配、配餐,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等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高中以上学历, 1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思。

6.面点师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食堂早、中、晚餐中西点心及风味面食的制作和外卖点心制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

7.洗碗工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

工作经验及资质:初中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验

8.服务员 3人(含一名接待服务员)

岗位职责: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工作。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

9.营养师兼食品安全员 1人(由中标方人员兼任)

岗位职责:负责干警食堂饮食指导,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负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干警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检查。

工作经验及资质:2年以上工作经验,需具有C1类食品安全管理员以上证书和二级公共营养师以上资格证书。

(七)食堂服务要求

1.出品要求

1.1.干警食堂早中晚餐,采取自助餐和明档形式供应;每餐供应品种为:

早餐,中西式面点品种不少于10个种,特色粥类两种以上,小菜不于4种 ;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午餐,菜品不得少于8个种(4荤4素以上),外加明档汤粉(面)、饺子等三种以上。

晚餐,菜品不得少于4个品种(2荤2素),面食、粉类等食品不得少于2个。

中晚餐米饭、面食搭配供应,就餐者自愿选择,并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排食谱,按季节不断调换菜式品种。

1.2.公务接待工作餐(含会议餐)采用:自助餐、围餐模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的烹饪服务。

1.3.干警食堂的食品出品,必须符合饮食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好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菜。注重食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2.卫生要求

2.1.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

2.2.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食堂洗手间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2.3.供餐时间

早餐 07:50-09:00

中餐 12:00-13:00

晚餐 17:50-19: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餐饮供应,重大活动需要例外)

4.应急保障要求

4.1.平时供餐时,中标人派出的项目团队应具备在30分钟内,为全院干警(项目点内)提供应急供餐的能力。

4.2.停水、停电、停气时,中标人应具备2小时内为全院干警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4.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中标人能在一小时内派出2名等级厨师到岗烹饪工作接待用餐。

(八)干警用餐满意度调查

干警满意度调查由招标人组织,中标人参与,并在合同服务期内,设置5%的绩效奖励金(12.08万元/月×5%=0.725万元)。招标人每月组织干警满意度调查,当月满意度调查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时,扣除当月绩效奖励金;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时,视为违约; 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九)履约要求

1.中标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招标人单位人员发生纠纷时,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人员证书、健康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中标人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服务不到位、不履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中标人需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付费,招标人在本月的10号前(节假日顺延)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管理费,中标人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7.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若需中途更换其在本项目员工,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员工被开除离职除外);招标人认为不称职员工,向中标人提出更换的,中标人7日内予以调整更换。

8.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应将招标人支付的加班费全额发放给项目加班员工(除应扣除发票的税点外),不得克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发放加班费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加班费,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加班费,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履约过程中,有关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由中标人、行政总厨和投标人三方在中标额度内,并扣除税点和合理利润(10%左右)后商定。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员工工资的正常、足额、按时发放,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工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并扣除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补偿金发放给员工。

9.中标人必须按本需求文书中明确的岗位要求和最低人员配备,若发现项目人员不按要求配备,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月缺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

10.启动备选供应商的条件

10.1.按综合评分法计算得分,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备选供应商递补。

10.2.服务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情況上报主管单位,并经批准后解除服务合同,启用备选供应商,由备选供应商接替相关食堂服务工作:

(1)因食材烹饪制作方式、食材管理保存等原因出现食物中毒1次;

(2)连续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满意度达不到80%(不含80%)以上的;

(3)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按时按质提供食堂服务累计达5次的。

(十)有关事项说明

1.在总的预算金额及人员岗位(16人)的基础上,就餐人数增幅在15%以内人员(人数上向取整),不再增加服务费。

2.中标人的报价应为每年所有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和保险、节日费、行政办公费、住宿费、利润、税费等。

3.中标人在水电、煤气设备、消防设施、空调系统、餐厨具清洗消毒、操作间安全巡查等方面,应有完善的制度和应急预案;

4.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主要是人员费用支出和工薪福利标准情况)进行监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供招标人备案。

5.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6.中标人需承诺在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后,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可选择接收原有项目团队符合岗位条件的行政总厨、主厨、面点师、楼面经理以及愿意留下的其他员工(主动要求离开的情况除外)。合同期满后,下一次中标人确定及人员到岗前,本次的中标人需继续提供服务,相关费用按原有的标准计算。

7.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600元)等相关费用。中标人必须按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所有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养老等保险并签定劳动合同。

8.若根据前海法院安排,临时性工作加班、节假日加班、集中清案加班、接待工作餐加班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9.合同签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与意见,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六、商务条款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1年服务期满前,由招标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约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的结果及结合干警反馈意见与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若招标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招标方不再续约。
★(付款方式(采购结算)

(1)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纳税等保险,以及劳保、服装、工资、福利、住宿、交通和在前海法院就餐费(每人每月600元)等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2)服务费款项根据中标价格按月平均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的结算金额=中标价格÷12,于次月28号之前(节假日顺延)划账结清,结算金额含税收等费用,由中标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格式自定)

(4)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

2.投标文件正文(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4)服务条款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评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要求酌情提供)

1)实施方案(项目总体规划和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格式自定,可选)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可选)

3)食品质量保障(格式自定,可选)

4)安全管理方案、(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应急方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等)(格式自定,可选)

5)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包括出品品质管理方案、持续改善方案、员工培训制度、增值服务、应急预案等)(格式自定,可选)

6)应急及增值服务(格式自定,可选)

7)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8)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9)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10)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1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12)公共责任险(格式自定,可选)

13)服务网点(格式自定,可选)

(7)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投标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SZDL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如果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按照采购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保证履行我方投标文件所响应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如因我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相应处理。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组成部分。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受投标文件的其它任何条款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

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方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食品中毒安全事故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串通投标。我方已知悉: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无效,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9.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方清楚,若我方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方中标本项目,我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被证实存在虚假资料,则视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被采购人列入相关黑名单。

11.我方仅指派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我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日前该员工已在我方正常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代表我方参与处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项,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对应被授权人社保信息。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及相关质疑、投诉的权利。

12.我方保证在收到收费通知后按通知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招标文件“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标服务费”的要求执行)。因我方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而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我方全权负责。由于被质疑、投诉而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方将放弃对已缴纳的中标服务费追还的一切权利。

13.我方不转包、分包。

我方承诺如违反上述要求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投标无效,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格式自定)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

第二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
第三处,下划线处已填写;

第四处,下划线处已填写 ;

第五至第八处下划线处内容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个选

项中填写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一个;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具体

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

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

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干警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 ,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格式自定)

……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项目我方投标有效期一致。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三、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分类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工作量)

单价

总价

1

2

3

报价合计(元):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

3. 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产品的价款服务、保险、税费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4.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本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技术服务需求

投标响应(需列出具体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1、

请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技术服务需求”内容复制于此。

请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技术服务需求”内容填写投标响应内容。

“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2、

...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中 “技术服务需求”),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2、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的条款为评分时的关键指标,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不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响应存在缺漏项的视作负偏离;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必须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作负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符的,以响应情况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3、“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完全与技术服务需求相符的填“无偏离”,高于技术服务需求的填“正偏离”,没有达到技术服务需求的填“负偏离”,有其他事项请在“说明”栏中补充。

4、如《服务条款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需列出具体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1、

请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商务条款”内容复制于此。

请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商务条款”内容填写投标响应内容。

“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2、

...

备注:

1.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中“商务条款”),在“投标响应”栏中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

2、“商务条款”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的条款为评分时的关键指标,投标文件对此项负偏离不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响应存在缺漏项的视作负偏离;注明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必须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作负偏离;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符的,以响应情况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3、“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完全与商务条款要求相符的填“无偏离”,高于商务条款要求的填“正偏离”,没有达到商务条款要求的填“负偏离”,有其他事项请在“说明”栏中补充。
4. 如《商务条款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政府采购

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其它评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内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评分项视情况提供

1)实施方案(项目总体规划和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格式自定,可选)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可选)

3)食品质量保障(格式自定,可选)

4)安全管理方案、(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应急方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等)(格式自定,可选)

5)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包括出品品质管理方案、持续改善方案、员工培训制度、增值服务、应急预案等)(格式自定,可选)

6)应急及增值服务(格式自定,可选)

7)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8)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9)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10)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1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格式自定,可选)

12)公共责任险(格式自定,可选)

13)服务网点(格式自定,可选)

七、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 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 (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 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 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