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古田县人民法院
乙方: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2]HZXM[GK]2021004的2021年古田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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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1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986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陆仟元整(¥98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185号;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古田县人民法院大楼。现有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设有两个出口,一个正大门,一个侧门审判出入口,一个食堂,一个健身房,一个干洗房,一个公共停车场,一个广场。 2.报价包含:人员工资、服装、保险、公积金、年终福利、企业利润、税金。报价不含办公用品、安保用品、维修耗材、垃圾外运等。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及人员配备(项号1) 行名 食堂餐饮服务 会务保障人员 水电服务 值班人员 保洁服务 保安值班服务 绿化服务 项目经理 人数合计 计划人数 4人(厨师1人,帮厨1人,保洁2人。) 4人 1人 1人 3人 10人 1人 1人 25人 注: (1)乙方配备的服务人员80%(含)以上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保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乙方应确保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限内只能为本单位服务,履行专职责任,不可另外兼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更换该人员;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为违约,扣除当月全额物业管理费。 (3)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构成情况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工资不低于宁德市政府的实际标准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还为拟投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和每月增加40元的劳务派遣费。 2.服务基本要求 2.1人员管理标准(项号2) 2.1.1乙方指派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物业服务管理和协调。拟投入人员的简历、培训、持证情况等资料应报备甲方,甲方有权对服务工作人员的录用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录用。 2.1.2乙方力求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一次性调配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项目经理调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因未能履行人员储备或因人员调整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2.1.3乙方负责服务工作人员的人员管理、业务培训、日常业务指导等工作,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人员变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相关部门。 2.1.4服务劳动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乙方与服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服务工作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用工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与服务工作人员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2.1.5服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如:作息制度、场地制度、就餐制度及甲方拟定的其它制度,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其他活动。 2.1.6为保证服务及时到位,乙方在餐饮服务等岗位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重点联系人,并协助现场管理,以确保服务工作不脱节。 2.2.服务人员要求及服务标准(项号3) 2.2.1保洁服务内容与标准: (1)公共部位、外围等每日清扫一次,每隔一小时巡扫一次;瓷砖地面每日擦拭一次。大理石地面光亮、干净无污迹;水泥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 (2)会议室每日巡扫一次,桌面清洁无灰尘,玻璃窗无灰尘、水迹,桌椅摆放整齐; (3)法庭不定时清洁,每次开庭后应及时清洁,做到法庭内干净整洁,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垃圾袋及时更换; (4)卫生间的清洁:墙面目视光亮、整洁。地面、便槽无异物。台面无水迹,及时更换避味剂,无异味(洗手间用的手纸,洗手液、除味剂等消耗品由中标人提供); (5)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一次,每日巡扫污染处;天棚、墙角每周除尘、除蜘蛛网。墙面光亮无污染,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6)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并套上垃圾袋,摆放在指定位置,箱桶外壁干净无污迹; (7)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无尘、无明显污染;梯级每日清扫,每周擦拭,目视干净无垃圾; (8)宣传栏两天擦拭一次,玻璃明亮,不锈钢面光亮,宣传栏内无积尘; (9)广场、道路每日清扫一次,每隔一小时巡扫一次。目视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和杂草。 2.2.2食堂餐桌服务内容与标准: (1)早餐、午餐、晚餐供应有热菜、面条和饮品,以米饭为主(晚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稍作调整或以面食为主)。午晚餐荤素搭配,品种多样;根据每天实际情况制作面点(包括包子、馒头、蛋糕类等); (2)保证甲方员工的就餐,按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节更换菜式,每天有鱼、肉、蔬菜供应;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不能以饭菜售完为由拒绝甲方员工用餐,应另煮其他备用的食材; (3)提供每周更新的菜谱给甲方单位协商确定; (4)甲方随时抽查餐厅伙食情况,若发现供应的伙食每天每餐与本合约不符合时,甲方将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催告后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食堂工作人员; (5)甲方有安排接待及会议用餐时,食堂需按甲方要求的菜谱及标准执行; (6)负责厨房全部厨具及餐饮用具、食堂卫生清洁和打扫,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7)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勤纪律,食堂有接待任务或会议安排用餐的工作时间按甲方要求为准; (8)食堂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9)按甲方要求的服务流程开展食堂日常工作; (10)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食品卫生法》; (1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服从要求,注意安全防火、文明、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帽、戴口罩、穿围裙; (12)不得随意带亲友进甲方区内,车辆出入或物品应接受保安检查; (13)注意厨房设施设备的操作安全,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14)食堂范围内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蜘蛛网、无杂物; (15)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16)食堂、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物品的整洁; (17)垃圾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理; (18)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19)食堂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20)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物。 2.3保安服务内容与标准:(项号4) 2.3.1监控室值班 (1)每天24小时值守,每天班后18时至次日8时前,监控值班人员应及时确认各大门关闭,并对楼层进行布防布控,审判大门入口实行正常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至少3人(两男一女)在岗,每天18时至次日8时,采取值班制度; (2)未经办公室许可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办公楼层,外来人员进入大楼需安检并登记核实事由,对重要岗位、要害部位做到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负责人反馈情况; (3)监控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操作使用,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运转登记工作,对设备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 (4)若对技防设备操作不当造成损坏、录像资料丢失等事故,造成损失的,应按司法鉴定相应赔偿; (5)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未经办公室许可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大院内;严禁车辆停放在院门口;属于大院内人员车辆的应统一停放停车场;如发生事故保护现场,并向上级管理处报告; (6)夜间突发事件应负责与办公室负责安防的人员联动; (7)日常应负责落实区域巡查、各类值班登记等相关管理制度; (8)安防人员需持有安防岗位证书; (9)其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非工作范围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严禁在办公楼内发生不文明事情,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脱岗、空岗、睡岗、迟到、早退。 2.3.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火警火灾:1.组织被困人员有序撤离火灾现场,同时拨打火警电话;2.疏散人员,救治伤员,协助消防人员进行救火;3.整理提供相关材料,做好工作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暴力事件:1.报告监控中心,现场指挥及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其他需要人员到位;2.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局势;3.若能控制,组织疏散;不能控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救援;4.协助警方抓获暴力犯罪嫌疑人;5.整理提供相关材料,做好工作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聚众闹事:1.报告监控中心,现场指挥及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其他需要人员到位;2.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局势;3.若能控制,组织疏散;不能控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救援;4.整理提供相关材料,做好工作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车辆事故:1.拨打救护电话,同时报告监控中心,现场指挥及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其他需要人员到位;2.对伤员进行急救措施;3.疏散交通,保护现场;4.协助职能部门调查处理;5.整理提供相关材料,做好工作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4会务人员服务内容与标准:(项号5) (1)负责法院内的日常会议工作,安排人员签到、住宿和餐饮; (2)内勤保卫,保障会议安全及参观、考察途经地的交通安全; (3)制作会议通讯录、准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资料,会议用品、会议演讲稿等相关物品; (4)办理与会人员证件、参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安排和检查会场及其音响设备、灯光系统、多媒体等项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6)协调解决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各种要求和问题。 2.5水电服务内容与标准:(项号6) 房屋建筑日常一般性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楼顶、内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1)综合楼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室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道路、污水处理池、消防水池、地下泵房、配电房、消控室、沟渠、窨井、停车场、运动场、旗台、值班室、围墙等,同时包括日常瓷砖、地脚线脱落黏贴; (2)对综合楼水电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水电维修,更换照明灯具、拉布线、更改公用设施设备线路,中水、自来水、污水处理泵日常维护保养,有能力实施的水路、水管抢修(不需要动用设备挖掘),水管油漆脱落、生锈保养; (3)电梯、空调、消防设施(消防控制中心需设人员24小时值班)、供水、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机电设备、智能化设备等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 (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按时检查房屋公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及时编制维护计划报管理部门,根据管理部门批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护、修理,并严格执行住建部颁布的房屋修缮管理标准; (5)对房屋公用部位(包括食堂)水电、消防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泵房、配电房检查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保养、维修、更换零件所需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6)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公用设备设施档案(设备台帐),确保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等记录齐全; (7)物业管理企业应指定设备运行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巡护,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如物业管理企业无法维修,应负责联系并督促厂家或设备供 应商维修处理; (8)确保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9)设备房、配电房、水泵房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10)配电房和消控室:需24小时值班保养与维修。设备要保证完好,一旦出现故障要立即上报、立即维修; (11)电梯、空调各种安全检查、审核证件齐全,一旦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12)每日巡查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3)定期巡查、维护办公楼消防设备,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保持完好,定期启动泵房消防泵,检查消防管水压情况,并及时上报情况,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4)接到急修通知1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 (1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应及时报告,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如遇火警应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报警、广播和组织疏散等事宜。 2.6公共绿化服务内容与标准:(项号7) (1)修剪:整形树修剪: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一年二次。一般树木修剪,必须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2)松土:结合施肥进行,深度在10厘米以上。一年二次; (3)施肥:在冬季之前施肥一次,开沟施肥,施后覆土; (4)病虫害防治: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 (5)扶正加固:由于各种原因,行道树或其它乔木树干倾斜度超过10%以上的必须予以扶正。确实难以扶正的,要加以支撑防止加重倾斜。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做好抗台准备工作,对易倒伏的树木予以支撑保护,已被台风倾倒的树木,在10天内予以扶正; (6)布置:花坛种植图案美观,密度合理,时间适宜; (7)灌水:根据盆景生长习性,及时浇水; (8)修剪:绿篱修剪:保持篱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夹于绿篱间杂树及时清除,剪下的枝叶及时清除,一年三次; (9)施肥:及时松土施肥。低矮花灌木花坛施肥:一年二次。秋季修剪后施肥一次,春季花前一次; (10)病虫害防治: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 (11)其它:自行清除修建草木等产生的垃圾。 3.工作方法、服务标准(项号8) 工作服务人员的工作方法、服务标准必须严格参照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服务响应及服务标准(项号9) 4.1乙方建立完善服务服务响应体系,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等,对甲方提出的业务服务需求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和处理; 4.2乙方建立与甲方月度、季度例会等定期沟通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 4.3乙方按月提交服务工作报告,以便甲方及时了解工作情况; 4.4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承包业务的工作指导和工作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建议,按照甲方要求调整、优化所提供的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 5.服务时间及计划标准(项号10) 后勤服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需要及相关作息时间进行安排,确保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6.行业规范标准(项号11) 后勤保障各岗位人员提供的服务,符合行业规范要求。拟投入的水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其它各岗位必须定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7.技术培训标准(项号12) 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并根据方案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按照甲方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管理。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 3.服务内容标准(项号13) 3.1具体服务要求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综合楼、宿舍等区域管理和服务,协调物业公司和法院之间的事务,处理临时甲方交办事务。 1.保证物业服务工作有效协调和管理。 2.保证所用服务人员满足服务标准要求。 1.保安 24小时门卫值班,防火、防盗,维护秩序保障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上报(发现匪警/火警及时拨打110/119)。 1.法院内公共秩序的良好;做好来人来访登纪;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2.实行封闭式治安管理,加强对外来车辆、人员的询问、对任何可能危及业主安全,有预见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3.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引导,有序停放车辆。 4.管理好水、电、消防、防盗等公共设施,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保障安全。 6.着装整齐。 2.保洁 ⒈天花、墙角每周除尘、除蛛网。 ⒈抹灰、喷涂墙面凹凸处及天花无明显灰尘,无蛛网;瓷砖墙面无污迹、无尘、无乱张贴。 2.消火栓、电表箱等每周2次用清洁毛巾擦抹。 ⒈玻璃明亮,目视无尘。 ⒉箱顶、侧无尘,无明显污迹。 3.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抹。 无尘,无明显污迹。 4.楼梯梯级、走廊通道每天拖抹1次,并随时保洁。 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油渍、黒印等)。 5.各种指示牌每周清洗抹擦2次。 目视无明显积尘、无水珠。 6.厅门每天清扫、擦拭二次,每月彻底清洁保养上油2次,随时清洁污染处。 1.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无尘灰. 2.地板无灰尘。 7.领导办公室每日二次,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1.办公桌、椅子、橱柜、地面、茶几、茶具玻璃全面清洁、无粉尘。 8.卫生间每日上下午至少各清洁2次,不定时循环保洁。 ⒈无臭味异味,无污垢。 ⒉洗手盆台面无明显积水,镜面无明显手印和水渍。 ⒊地面清洁,无明显污迹、水渍,无垃圾。 4.排污管道不堵。 9.会议室每日清洁,会后及时清理卫生;会议通知受理,使用会议室时随叫随到。 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目视无灰尘,无异味。 3.绿化 1.每年两次修剪绿化和草坪。 2.定期除虫施肥。 1.确保小区绿化整齐、美观,长势良好、无杂草。 2.无虫害。 4.水电工 负责水电维修及其他勤杂事务。 确保水电正常运行。 5.食堂人员 负责本行员工、各种客人的餐饮;对食品原料清洗,摆放用餐器具,餐后做好场地清理和餐桌餐具清洗。 1.确保员工正常用餐。 2.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6.会务保障人员 负责法院内会议保障事宜。 确保法院内会议工作顺利开展。 7.值班人员 由法院内部人员调配。 确保法院内所有工作顺利开展。 3.2代收发公司信件、包裹、报刊的管理。 3.3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和收集相关资料,并将资料的收集形成制度化。 3.4负责做好业主综合部临时交办的事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2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3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4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5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6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7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8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9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10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11 | 8.3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
12 | 8.7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若当月考评结果合格,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10.2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指派其宁德分公司为履行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机构,履行合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收取各项费用、开具发票等。乙方对其宁德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 14.2.乙方宁德分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纳税识别号:91350901MA338F798T; 银行账号:3505016861070000236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号中益环球家居1701室; 电话:0596-2919218。 14.3物业服务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物业服务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 。
甲方: | 古田县人民法院 | 乙方: |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六一四中路185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建利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860695016 | 联系方法: | 1525964772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8610700002368 |
签订地点: 宁德市古田县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