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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钢集团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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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米面油类(年标)招采公告

招标详情

食材米面油类(年标)招采公告
2021-6-24 11:23:0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对北钢公司采购的食材米面油类(年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范围

项目名称 : 食材米面油类(年标)

交货期限:2022.06.30

招标范围:辅料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06-25 12:00至2021-07-05 12:00,登录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bxsteel.com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平台登录后,项目报名界面点击红色字体的项目编码,进入项目详情下载蓝色字体的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5 12:00,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bid.bxsteel.com本项目指定位置提交。

5.2 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本项目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钢公司

招标机构: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一号

邮 编:

邮 编:117000

联 系 人:庞琳

联 系 人:孙治民

电 话:024-47839320

电 话:024-47827210

传 真:

传 真:024-47827011


网 址:http://bid.bxsteel.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 号:21050165400200000176


发布日期:2021-06-24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1、准备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按准入条件及招标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于本钢招标公司网站指定位置处。 2、投标方投标时请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截止期后,随意撤标、或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期交货,采购人将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3、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4、本标包必须投满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在招标文件之外增加附加条件无效。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其它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价最低推荐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附件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餐食材米面油类技术协议.doc、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餐食材米面油类公开询比采购要求.docx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餐食材米面油类公开询比采购要求.docx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餐食材米面油类技术协议.doc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物料描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重 总重 材质 质量标准 交货日期 交货地
1 6040010011751 大米 优质、长粒香、25Kg/袋 、沈阳尚品香 312 辽煤化指定食堂
2 6040010011752 白面 鲁叶颗粒粉高筋小麦粉、25Kg/袋、济南华杰 672 辽煤化指定食堂
3 6040010011753 豆油 一级大豆油、20Kg/件,富虹 200 辽煤化指定食堂
本钢炼铁厂滚筒修复项目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配餐食材米面油类

技术协议

方: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章 技术协议内容

本技术协议为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配餐食材米面油类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质量检验等事宜,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条款。

第2章技术要求及参数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食材要货计划,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的食材,若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约定标准见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配餐食材检验标准。

2、乙方需按甲方需求提供与约定品牌、规格、数量、质量及生产厂家相符的商品;所供商品生产日期必须为最近批次。

3、乙方必须充分掌握市场情况,保证所供食材质量优良,价物相符。杜绝提供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及假冒伪劣或过保质期商品。

第三章 采购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确保所提供米面油类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第四章 交货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地点、质量交货。于要货当日早七点送到指定地点。甲方追加商品,应在2小时内送达。

第5章供货范围及数量

详见《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餐食材米面油类公开询比采购方案》“需求清单”。

第6章检验标准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餐食材各品类验收标准进行明确(以样品为准,可看样),各供货商必须严格按标准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米、面、油类验收标准

批次进货时,供货方需提供本批次商品质检报告。

1.大米

米粒呈清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颗粒大小均匀,坚实饱满,表面光滑、完整,很少有碎米,无虫,不含杂质(如沙石、色素等异物)。此类大米中混有其他类大米的总限度为5%,不完整粒≤3%,黄米粒≤1%,最大限度杂质≤0.25%,小碎米≤1.5%,水分≤15.5%。蒸熟后口感好,块形完整。

(1)看:包装完好,标识清楚,25公斤/袋,一次性封口,不得缺斤少两。每袋都必须有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为最近批次。

(2)抓:好的大米,抓后糠粉少。

(3)闻:取少量大米,向大米哈一口热气或用手摩擦生热,立即去闻大米气味,新鲜的大米具有清香味,无异味。

(4)尝:取几粒生大米放入口中,细细咀嚼,仔细感觉,新鲜大米有微微甜味,没有异味。

2.面粉

面粉色泽呈白色,不发暗,无杂色;粉质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手中紧握后放开不成团。面筋质≥28%,灰分≤0.65%,含沙量≤0.02%,水分≤14.5%。

(1)看:包装完好,标识清楚,25公斤/袋,一次性封口,不得缺斤少两。每袋都必须有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为最近批次。

(2)闻:手中取少量面粉可闻到其气味,优质面粉无异味。低质、劣质面粉微有异味(霉臭味、酸味、煤油味或其他异味)。

(3)摸:优质面粉用手摸取时,手心有凉爽感,握紧时成团,久而不散则为面粉水分过高。

(4)尝:取少许面粉细嚼,优质面粉味道淡而微甜。低质、劣质面粉微有发酵、发苦等异味,有刺喉感。

3.食用油

选用非转基因食用油。色拉油(国标一级),大豆油(国标三级)。油质无异味、口感好,澄清透明。不溶性杂质含量不超过0.05%,不得检出溶剂残留,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油品必须为正规厂家品牌。

(1)包装完好,标识清楚,5升/桶。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地;必须有非转基因及SC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完整有效。

(2)色泽正常,色拉油呈微黄色、淡黄色,大豆油呈黄色、棕黄色。

(3)透明度良好,无沉淀物和悬浮物,粘度较小,无分层现象。

第七章 资料交付

批次送货需提交批次合格证。

第八章 质检、验收

1、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为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合格产品,生产日期为近期,并满足甲方送货数量和时间要求。

2、乙方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及乙方指定授权人共同检斤验质,核对货品数量,需检重物品以送达时甲方检重为准,无异议共同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字。《商品验收单》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作为双方出入库、核对帐目、结算货款的依据。无甲方人员签字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3、双方在验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数量、质量与甲方要货计划或验收标准不符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货计划及标准进行整改。

4、不允许未办理检斤验收手续,将商品直接送抵食堂点,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章 包装、运输

1、乙方负责无偿提供运输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及车辆。运输设备和车辆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乙方按甲方计划要求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须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物流人员要确保优质服务,入库商品负责摆放到位。

4、乙方应确认甲方每个食堂点货物分发完毕后方可离开,不得将无人领取的货物随意丢弃,如因此发生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为确保安全,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食堂有关设备、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章 售后服务

1、商品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无偿退换货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如因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问题(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鉴定),造成甲方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含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供货未达甲方验收标准对甲方配餐造成影响或乙方单品连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未按约定标准送货,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及时予以调换或退货外,情节严重甲方可拒付货款。

第十一章 质量异议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商品达不到使用要求,乙方负责按时无偿更换,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商品无法使用,由甲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若验收后发生的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不予以调换,若符合退换要求的商品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时间准时退换。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违背本协议且不执行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二章 其它说明

此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甲方: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 代表: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