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我委决定以购买餐饮服务的方式运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食堂餐饮服务
二、采购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人地址:鸠江区富强路69号
联系人:汪昌青联系电话:0553-5968321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开发区机关员工及电子产业园入驻企业员工就餐购买服务费用。
2、项目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价):295000元/年(投标报价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服务期: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的合理有效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21年06月24上午9:00至2021年06月2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鸠江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号会议室。
*请投标人于2021年06月29日下午15:00,携带营业执照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标书(加盖公章)(标书中应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均需加盖公章)等相关投标资料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价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报价函为准)
七、定标原则:经评审的合理低价。
八、项目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 鸠江开发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说明
采购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06月23日
鸠江开发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说明6.23(2).doc
鸠江开发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说明
一、资质要求:
1、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二、采购预算:295000元/年。
三、报价形式:
1、固定服务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鸠江开发区食堂服务 |
元/年 |
含中晚餐接待加班费、管理费及税金 |
|
2、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在发标之日以芜湖市劳动社保部门核定公布的最新基数计算)、节假日慰问费用。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芜湖市人员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节假日慰问费、纳入管理相关费用进行报价。
3、投标单位办公用品自理(包括通讯费、交通、车辆等费用),纳入管理相关费用进行报价。
四、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地址 |
鸠江区富强路69号 |
就餐人数数 |
开发区机关在一楼就餐人数约55人,电子产业园员工在三楼餐厅就餐人数约100人。 |
食堂工作人员数 |
不少于5人(其中大厨1人,二厨1人,服务员3人) |
食堂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
要有健康证,年龄在60岁以下,食堂工作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厨师(具备厨师资格,厨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
备注 |
(一)服务范围:
1.鸠江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按照服务标准为中标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供服务设施及炊灶设备及用具等,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承担食堂水、电、暖、燃气、就餐人员伙食费等费用。
3.委托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新设备的,需经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单位支付承包费用,并承担永久性设施(房屋)的维护、维修费用。
5.乙方必须雇用符合国家用工法规要求并足以使甲方满意的人员来提供服务;乙方承担所派驻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
6.甲方承担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维修维护所发生的材料费用。
(二)服务标准
1.食品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制度,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畜禽类产品必须经专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并保留原始记录以便追溯。
2.食品检验、出入库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
3.乙方食堂负责人每天对食品库房进行巡视并填写记录,库存食品蔬菜应做到现进现出不积压浪费,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品;蔬菜做到净菜入库,不得出现干枯腐烂等现象。
4.验收时应确保蔬菜新鲜、无虫害,无腐烂变质;主副食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三期一证”齐全,无过期变质等现象。
5.食品库内地面、货架、器具保持干净整洁,库存主副食品分类摆放整齐,标签齐全,外观干净,做到离墙离地保存,并标识品名、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卡与实物数量品种相符。生熟食品分开隔离存放,熟食品应装入保鲜袋密闭保存。加工后的半成品应加盖保存。
6.不锈钢灶台、冰柜、厨房用具油渍等及时清理,保证干净卫生。
7.乙方须保证在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对甲方正点供应和充分供应早、中餐(早餐:7:30-8:30;中餐12:00-13:00),且应注意餐饮膳食营养搭配和丰富菜式品种,做到新鲜可口。
8.就餐模式: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在一楼餐厅就餐,电子产业园员工在三楼餐厅就餐。
9.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
10.每周1次大扫除,保证食堂内部、用餐间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齐。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
11、招标人若有接待用餐,招标人提前通知承包人准备菜品,承包人不得推脱。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食堂进行经营运作,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就餐服务,配合学校验收食品原材料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委会相关规定。委托期内不得随意中途停业或转包,也不得进行就餐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2.在承包期内应服从管委会的监督指导,积极响应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
3.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食品48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工作,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各类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5.因乙方食品原材料质量、食品制作加工、员工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及服务质量差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员工违章操作或过错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应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及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预案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签订。
7.乙方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厨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准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厨房;乙方员工请假或更换派驻人员时,必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质量。
8.负责食堂炊灶设备、用具及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用具的正常使用。由于人为原因或过失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负责提供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等。
9.按照甲方用餐服务制度和要求做好用餐服务工作。如乙方工作不到位,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由乙方承担就餐延误责任。
10.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量化打分,若出现考核打分低于60分,则第二年自动解除合同不再续签,重新招标。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严重服务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六、定标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