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日 期: 2021年6月24日
招标编号:0747-2160SCCZX328/0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员工餐厅提供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员工餐厅分早、午、晚三餐供应,供应或服务人数约为:早餐 (零售)1500人、午餐(自助)1500人、晚餐(零售)700人。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每家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仅能成为其中两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
标段1:蔬菜水果类及调料类;
标段2:鲜活水产、肉、蛋、家禽及冻品类;
标段3:粮油产品类及副食、干货、豆制品、包装食品类;
部分蔬菜和水产含粗加工服务工作。
(1)通过本次招标,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选取前2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分别与其签订《框架协议》。
(2)签署的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框架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5)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招标人将根据供应商供货及时性、服务响应性以及供货品质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采购,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比例不作任何承诺。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9日(9:00-17: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其他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招标文件。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8. 对投标人的资格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其中,参加第2标段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冷链配送服务(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行驶证以及车辆照片,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的诉讼(包括仲裁)情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当事人名单;
证明材料(装订在报价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并提供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连续1年及以上向大型饭店或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或为团餐服务供应食品原材料的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人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食品原材料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食品原材料供货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邮编: | 100045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8911319533 |
电子邮件: | chenzhichao@sinochem.com |
传真: | 010-80115555转766045 |
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招 标 人: | 中化聚缘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联系人: | 张经理 |
电话: | 010-59567853 |
电子邮箱: | zhangkunlun@sinochem.com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