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KJ21-0193-ZXY-018
项目名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7400
最高限价(元):6574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74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衢江区浮石二桥旁衢州花园42-5 一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或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投标客户端-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磋商响应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白云中大道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887-8969
质疑联系人:陆光
质疑联系方式:13757021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江区浮石二桥旁衢州花园42-5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鑫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019693
质疑联系人:张静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0-27201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0570-8757615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网上发布定稿.doc
1.2M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HKJ21-0193-ZXY-018
采 购 人: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027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003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119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2130 第四章 合同格式样本(供参考) 25
HYPERLINK \l _Toc20124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8
HYPERLINK \l _Toc1745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7 月 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KJ21-0193-ZXY-018
项目名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项目概况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共10名人员)中式烹调师(主厨):1人,食堂切配(兼副厨):1人,中式面点师:1人,副面点师:1人,面点服务员:1人,食堂招待、分餐领班服务员:2人,食堂服务员:3人(洗菜、招待卫生服务、餐厅卫生、洗碗、分菜等) |
1 |
项 |
65.74万元 /年 |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1年7月5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或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投标客户端-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磋商响应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大道(中)36号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804226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江区浮石二桥旁衢州花园42-5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057019693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272012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6楼616室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采购人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截止之日起算) |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供应商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送至代理机构。 |
|||||||||||||
采购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发出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后 24 小时内。 |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5日14:30:00 |
|||||||||||||
报价的次数 |
2 次。 |
|||||||||||||
采购活动终止情况 |
在磋商过程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只有1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在磋商过程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则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 |
|||||||||||||
磋商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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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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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及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一份。(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3026884687@qq.com,按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 5、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一份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至邮箱:3026884687@qq.com;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6、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磋商开始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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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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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 |
成交供应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26884687@qq.com;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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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交纳 |
成交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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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澄清文件 发布网址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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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供应商 |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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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服务招标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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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承担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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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 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特别说明 |
1、成交供应商人应提供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正三副。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2、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叙述的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定义解释
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2“采购人”是指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3“采购项目”是指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4“磋商供应商”“投标人”是指获得磋商文件并向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2.5“潜在磋商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人”是指经磋商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磋商供应商。
2.7“磋商供应商代表”是指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
2.8“产品(货物)”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9“服务”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是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货物运输、操作使用、技术支持、培训、维修保养服务;在服务类采购项目是指采购采购内容本身及相关的售后技术支持、培训服务等;
2.10“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
2.1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款和规定。
2.12采购文件中所有标示“▲”的均为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条款,如未实质性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说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条件
4.1凡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5、投标费用
5.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6.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
1.1磋商文件共分为6部分,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除上条1.1内容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磋商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磋商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2.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除采购货物有关专用名称外,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
1.2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2.1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审查资料
▲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1.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
▲1.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注:资格审查资料应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的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商务技术文件(请附“供应商自评表”,以便评审):
1)自评分表;
2)投标人所获有效的认证证书、荣誉表彰原件扫描件;
3)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的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
4)队伍建设方案(同时要求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的要求提供拟配备人员组成表以及拟派劳务人员职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5)菜谱制定(格式自拟);
6)管理手册(格式自拟);
7)应急方案(格式自拟);
8)后勤餐饮服务保障安全方案(格式自拟);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初次报价开标一览表;
▲初次报价明细表(初次分项报价表)。
▲拟派人员工资发放表
2)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详见“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提供)
3)最终报价(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
4)磋商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4、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
4.1响应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要求制作、加密。
4.2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未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写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4.3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投标报价
▲ 5.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所有内容。
5.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如有)。
5.3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初次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
5.4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见本磋商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磋商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8、磋商保证金(无)
四、投标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1.2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于规定的提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2.2采购人可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平台拒收。
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3.2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3.3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声明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
1、磋商响应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开标程序
2.1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2 电子磋商及评审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后传给代理机构;
(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商务技术)评审;
(5)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6)供应商按系统排列的前后顺序决定磋商的顺序,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采用在线询标),响应人作出最终承诺和最终报价。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六、评审
电子磋商及评审程序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磋商轮次一般不超过2轮;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第一轮报价不公开;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评审后的报价为第二轮;
(4)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第二轮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5)磋商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
(6)报价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
(7)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8)磋商会议结束。
注:磋商时在不增加采购数量、内容的情况下,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
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系统上填写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并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磋商原则和磋商办法
5.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6、无效条款
6.1磋商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响应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响应文件仍然无效:
(一)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四)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无效:
(一)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的;
6.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成交
1、确定成交供应商
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1.2磋商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有磋商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1.3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授予
1、签订合同
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1.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
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一);
1.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
1.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供应商应自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标时间之前为准)
(3)投标产品(服务)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表
3、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供应商应自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2)投标产品(服务)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表
4、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供应商应自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产品(服务)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无需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担。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或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或服务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成交,将在成交公示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以下情形不影响声明函的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①划型标准中个别行业未涉及的指标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②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的。
声明函后附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的网络截图,如未附网络截图,将不按小型、微型企业处理。
附件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参考格式
投标人(盖章):
日期: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单位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食堂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负责全体干部、职工正常上班及周末和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统一加班期间工作餐的饮食保障、客餐饮食保障及其它因后勤工作需要的保障。
2、按五常法管理要素及标准,每日对食堂日常工作及设备进行相应的管理。
3、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相关任务。
4、工作人员应按各岗位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容整洁,行为规范,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周到,能够严格按照工作手册开展各项保障工作。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如:
(1)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的食品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2)全面负责食堂及食堂外围的所有保洁工作。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持卫生、整洁。要做到墙面洁白、无蛛网、浮灰,厨房无油污,桌面、凳子无油迹,地面光亮。
(3)餐具一律每餐清洗、消毒,严禁不洁餐具使用。
(4)厨房、餐厅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灭蟑,始终保证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灭鼠灭蝇灭蟑标准。
(5)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5、中标单位每月必须对采购方就餐人员进行一次食堂管理(就餐、服务、卫生满意率等)测评,结果提交采购方作为当月量化考核依据之一。
二、管理期限、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服务范围:全体职工的每日三餐(早餐、中餐、晚餐)以及不定期的客餐、包厢服务保障 、节假日统一加班的饮食保障,其它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后勤饮食保障。
▲3、投标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专题列出投标项目的管理手册,其中应当包含管理服务所要达到的目标,所采用的方法及措施、以及对各个岗位人员的月度工作量化考核细册及相应的奖惩措施, 采购单位将以此为基础对成交单位工作进行相应的月度量化考核,当月量化考核不达标的,扣除当月管理费的15%,一年内累计三个月度考核不达标准,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替补为成交方。考核优秀的,采购方将给予一定奖励,绩效奖励资金在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方在预算总额内调剂。奖励具体办法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另行约定。
三、服务基本要求
1.每日供应三餐。
1.1.早餐:就餐人数约130人,就餐时间为 7:30-8:30。
1.2.中餐:就餐人数约150人,就餐时间为 12:00-12:30。
1.3晚餐:就餐人数少于30人,就餐时间为下班时间后一个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采购方提前通知中标方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2.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从保障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一菜多做,粗菜细做,讲究营养,关注口味,保证就餐正点,安全、卫生、优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就餐满意率达90%以上。
3.按要求完成客餐及其它服务保障工作。
四、▲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共10名人员),人员不得兼任。
1、中式烹调师(主厨):1人,45周岁以下,专业从事中式烹饪工作的人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有6年以上的烹调经验,在机关事业单位连续保障3年以上,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烹调理论及实际烹调水平,形象良好,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会管理,敢管理、能沟通、懂筹划,对食堂“五常法”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如果成交方所提供的主厨缺乏管理经验,能力低下,实际烹调水平达不到相应的证书要求,则业主方给予成交方最多三次调换厨师的机会,最后一次调换厨师仍达不到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出标准,则视为一次月度考核不达标,第四次调换厨师仍不达标准,则视为二次月度考核不达标,依此累推,年度累计考核三次不达标准,双方合同自动中止。
2、食堂切配(兼副厨):1人,45周岁以下,会切配,会摆盘,懂烹调,从事食堂工作4年以上,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形象良好,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负责协助主厨做好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日常用餐及接待用餐的各类保障工作。
3、中式面点师:1人,45周岁以下,专业从事面点制作,应具有中西面点制作经验,高中以上文化,具有中式面点师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面点工作10年以上,身心健康,相貌端庄、经验丰富,会熟练组织开展采购方早餐的保障工作,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上岗证书,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
4、副面点师:1人,45周岁以下,专业从事面点制作,具有一定的面点制作经验,高中以上文化,从事面点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相貌端庄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上岗证书,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
5、面点服务员:1人,45周岁以下,会面点制作,高中以上文化,从事面点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相貌端庄,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
6、食堂招待、分餐领班服务员:2人,35周岁以下,身高1.6米以上,身心健康,受过相关餐饮礼仪培训;持有健康证,高中以上文化,相貌端庄,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从事机关食堂工作2年以上,有从事食堂“五常法”管理的经历。
7、食堂服务员:3人(普通切菜,洗菜、招待卫生服务、餐厅卫生、洗碗、分菜等),45周岁以下,身高1.55米以上,身心健康,持有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相貌端庄,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有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有从事食堂“五常法”管理的经历。
五、食堂人员管理及责任事项
5.1供应商应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优质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供应商必须负责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工作人员要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性感冒、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
5.2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节假日福利、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税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为所派遣的员工承保意外险)。
5.3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食堂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使用天然气,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注意天然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对各种设备、电器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熟练掌握天然气灶、消毒柜、保温盛菜柜等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5.4供应商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务派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5.5供应商所配人员需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方对人员的各项要求,所配人员须经采购方面试同意后方可上岗工作;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一旦上岗,半年内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除外;厨师及其它人员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5.6严格服从采购单位食堂管理人员的安排,执行食堂考核办法,不得违反食堂的规章制度,且需配合采购人完成衢州市有礼指数测评工作。
5.7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就餐人员按先后顺序在窗口排队购饭,维持就餐秩序。监督就餐人员及时刷卡,提醒用餐人员提倡光盘行动,反对浪费。
5.8确保饭菜品种和质量,饭菜由采购人定价,维持稳定合理的价格。供应商必须合理使用原材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建立“成本核算分析表”,每天向采购人报送实际使用的材料数量及价值。将亏损线控制在采购人要求的范围内。
5.9对现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招标文件录用条件的,或经采购方同意的,有优先录用的权利。
5.10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岗位工资以成交人的相应的岗位报价除以岗位人数的平均价执行。
六、食堂服务其他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五常法”。
2.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实惠。
3.从业人员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食品的加工、出售、贮存,不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认真做好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工作。
4.服务期内,如遇最低工资、社保标准的调整,中标方可以向采购方提出相应经费申请。
5.中标方食堂工?人员如需在采购方食堂用餐,需经采购方同意后,可免费用餐,不得打包外带。
6.合同期满后,经测评考核满意度在90%以上的,双方对原服务内容无变更、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单位议事决策程序商议同意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七、特别要求
▲7.1在岗工作期间,因所派劳务人员导致他人伤、亡等重大事故,服务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责任。
▲7.2服务公司应为所派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所派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服务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服务公司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服务公司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7.4不得在承包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单位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有干扰采购人活动的行为。
▲7.5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税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单位无关。
▲7.6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除收取成交金额不超过13%(以最终报价一览为准)的管理费(利润率)以及开具劳务派遣服务发票的税费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员工工资、福利、餐费、服装、社保等发放的开支,不得截留克扣。中标方应据采购方需求情况合理设置人员薪酬结构体系,最大限度激发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成交单位每月提交发票前,须先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款项开支要求提交给采购方当月开支的发放明细详表,经采购方同意签字后,方可据发放明细表总额开具发票,(开具劳务发票须交纳税费的,发票后须附税费原件扫描件)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旦查实,采购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7.7中标方应每月及时为食堂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如个别人员已自己交或不愿交纳的,中标方需按标准把该笔款项发放到相应人员手中,不能私自截留。采购方一经发现有私自截留的行为,查证属实的,将直接取消中标方服务资格并中止合同。
合同格式样本(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成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KJ21-0193-ZXY-018)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合同”即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单位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单位将视作认同。
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 “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5.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食堂外包服务的地点。
6. “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7. “项目”系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甲方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工作。
第四条 乙方人员的要求: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且持有健康证和相应的上岗证。
2.人数按投标时承诺的人数。
第五条 外包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外包服务费为 元,当月的外包服务费结束后的次月结算(以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日内结算)。
第六条、其他内容
1.乙方应依法与其全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备案。
2.乙方应依法为其服务人员建立各类社会保险。
3.乙方有义务每年一次对其全体人员进行餐饮业的健康体检,确保配备的服务人员持合法有效健康证上岗。
4.乙方应按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工资支付。
5.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
6.乙方服务人员在外包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 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 乙方服务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10.乙方违反上述1-4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仟元。
11.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外包服务费的,每日按100元承担违约责任。如遇政府拨款未到位则顺延。
12、甲方为: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为成交供应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和传真: 电话和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磋商小组
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线,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磋商原则
磋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磋商小组不做任何落标解释。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磋商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磋商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以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最高综合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则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磋商标准
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报价得分和商务技术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15分,商务技术分85分。
2.1报价分(15分):人民币65.74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2.1.1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2.1.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2商务技术分(85分)
内容 |
评分要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企 业 资 信 |
q企业综合能力 |
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认证的得1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0-3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食堂餐饮管理相关表彰的,区级以上的得1分,地市级以上的得2分,省级以上的得3分;(注:按最高荣誉记取,不累计。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0-3 |
||
业 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食堂劳务外包服务(100人以上用餐食堂)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同一服务单位不重复计算)(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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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管 理 |
队伍建设 |
投标人就如何建设一支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手脚勤快、工作主动、吃苦耐劳、技术精湛、讲究卫生,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微笑服务的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做一个方案;方案后须附拟派人员情况表。评委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计划性以及人员配备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评议,酌情评分。一档:11.0-15.0分;二档:6.0-10.0分;三档:1.0-5.0分。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15分 |
菜谱制定 |
以营养均衡、兼顾口味、颜色搭配合理的原则制定一份四季菜谱,每季排一周(5天)菜谱,每天午餐6菜一汤,早餐花样品种丰富,荤素搭配均衡。评委根据营养均衡、兼顾口味、颜色搭配合理的原则进行比较评议,酌情评分。每季菜谱1-4分,共1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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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 |
食堂管理手册需从采购单位食堂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人员工作分工及职责,有服务保障工作的各方面要求和目标,有合理可操作的奖惩措施等。管理手册要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其细则 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 一档:13.1-17.0分;二档:9.1-13分;三档:5.0-9.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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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 |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考虑全面、思路清晰、贴近实际、操作性强,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 一档:3.1-5.0分;二档:2.1-3分;三档:1.0-2.0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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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餐饮服务保障安全方案 |
针对项目后勤餐饮服务保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析及可行的安全保障方案。评委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保障方案相关内容,重点考察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餐饮服务保障安全的日常措施,考察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酌情评分。 一档:16-20分;二档:11-15分;三档:5-10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分 |
商务资信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技术评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四、磋商办法
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2、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分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产生成交候选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单位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五、注意事项
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磋商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义务
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审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采购人备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投标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