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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梅山路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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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邀请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金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邀请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4 15:33

一、项目编号:AHMC-202104001

二、项目名称:金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春华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三十铺镇兴皖路

成交金额:营业额的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桑荣富、孙慧、陈胜、杨潇逸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相关规定按实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六安市梅山路小学

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文华路

联系电话:1380564572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号楼12层

联系电话:0564-3226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64-32261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六安市梅山路小学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金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邀请招标文件)最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