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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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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T-CS-20210023(招标文件编号:TT-CS-20210023)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大街与迎旭路交叉口西南角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市柒嘉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图街161号1栋2单元5层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富格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75号傲城国际B栋1单元18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第一包 劳务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2年 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哈尔滨市柒嘉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第二包及第四包 二包为超市供货商采购,四包为肉类。 详见磋商文件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哈尔滨富格贸易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 三包为米面粮油采购;五包为菜、水果、奶;六包为调料。 详见磋商文件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继红、孙德新、张哲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和谐路10号

联系方式:牟老师0451-57322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0451-59168777-8815 0451-591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1-59168777-8815 0451-59192999

竞争性磋商文件五包菜(呼兰一中)-定稿.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包劳务(呼兰一中)-定稿.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二包超市(呼兰一中)-定稿.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包米面(呼兰一中)-定稿 -.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包肉(呼兰一中)-定稿 .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六包调料(呼兰一中)-定稿.docx 小微.jpg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T-CS-20210023

一包








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 磋商 公告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20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20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34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16时00分。在报名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25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材料。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TT-CS-20210023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包2;二包至六包1年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六包,一包劳务采购;二包为超市供货商采购;三包为米面粮油采购;四包为肉类、水产品采购;五包为菜、水果、奶;六包为调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5投标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6第一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劳务派遣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资格;第二包至第六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9:00-16:00到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年6月259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评分办法:综合打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和谐路10号

联系人:牟老师 

电话:0451-57322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

联系方式: 刘女士 0451-59168777-8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1-59168777-881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说 明 与 要 求

1

目 名 称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后勤采购项目

2

项 目 编 号

TT-CS-20210023

3

目 地 点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中学

4

采 购 方 式

竞争性磋商

5

详见采购人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签订方式

2

7

质 量 标 准

\

8

资金来源

采购预算

自筹资金0.00

9

供应商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必须投标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提供所有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1

现 场

自主勘察

12

磋商文件发售

详见采购公告

13

标前会

1.如有需要另行通知时间和地点;

2.请有需要澄清问题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523日前携带好相应文字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提出需要澄清问题。

3.如供应商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视其对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4.“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集所有答疑问题后,与采购人一并解答后发放给各供应商。

14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15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0.00

递交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形式,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及项目编号);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1)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转账支出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开户行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

号:173987196703

(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6)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截止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否则将被拒绝)。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竞标单位,磋商将被拒绝。

16

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替代方案

17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份,副本:份。磋商文件电子版(U盘)。最后报价份。

18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

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5930分

19

磋商

开始时间: 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 点: 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

20

付款方式

月结,电子转账,结算须提供发票。

21

质量保证金及质保期

详见采购人需求

22

投标人承诺

1、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3

最高投标限价

报价分为三部分,食堂劳务经营额的50%,超市劳务经营额的50%,宿舍管理自主报价。

24

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收取20000.00元

25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封面或扉页必须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其它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并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6

其他

兼投供应商可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即可。但须在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体现各包的投标报价。响应文件封皮须注明所投包号。













A 说 明

一、委托

参加磋商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二、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B 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报价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报价书附件

4)最终报价书(单独密封提供)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资质证书

及公告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3.1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3.2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3.2.1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前附表)

3.2.2服务内容

六、报价

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对每一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以及其它风险而变动。

2、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3、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最终报价。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唯一保证。

5、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6、本项目总预算仅为参考价格、因最终结算数量无法提前计算需以实际发生为准,所以参加投标供应商需要以单价报价进行投标参与价格分评审。


七、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及密封

7.1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2、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盘一份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7.2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外层包封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4)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应将最后报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包封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4)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八、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不适用)

1、任意一条★号条款不满足的;

2、单项产品的非★号不满足条款在5条以上的(含5条);

4、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应如实填写,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以及未逐条填写应答的,响应文件无效。

九、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如要求提交)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

4、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5、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磋商小组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评审公平、公正的;

9、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评审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

10、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11、供应商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在公开信息中查询不到或不一致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未提供证明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1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

1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十、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二)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网上报名成功后交纳磋商保证金。

(三)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任何一种形式:

电汇、支票等法律规定的非现金形式

1、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有以下情形的代理机构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未注明项目编号的或注明错误的;

(2)以个人名义汇至代理机构账户的;

(3)汇款人账户名称与磋商供应商名称不一致。

2、任何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代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3、磋商保证金清退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代理机构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清退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清退。

(2)磋商保证金清退时,代理机构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磋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 成交后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包括资质证明、授权证明、业绩证明、检验检测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

4、被认定为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的。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同时报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五)、供应商禁止行为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评审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

3、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C 评审及评审方法

十一、评审

1、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技术专家、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3、质疑论证。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递交的质疑书进行论证。

(1)经论证,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事项不成立,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并说明质疑无效的理由;

(2)经论证,磋商小组认为质疑事项成立,应出具书面论证及修改意见,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将修改意见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如采购人代表不同意磋商小组的修改意见拒绝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应出具书面意见终止磋商活动,并将终止磋商的原因现场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资格性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详见附件1)。

(1)资格评审包括:详见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一览表

(2)符合性评审包括:详见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资格及响应性评审中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细评审。

5、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应书面告知未实质性响应的具体条款并签字确认收到告知书。

6、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1)核查内容: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对响应文件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8、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拒绝。

9、在磋商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响应文件初始报价中技术参数,在编制最后报价时不得改变。

11、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负责确定最终入围详细评审供应商。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做为入围详细评审的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后附统一模板)编制最后报价。

13、最后报价密封后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开标大厅时间为准)提交到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如供应商认为最后报价时间不足,应当场向磋商小组提交延长申请,由磋商小组研究后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再提交的延长申请,磋商小组不予受理。

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按规定密封的;

(2)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3)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的;

(4)最后报价未提供分项报价的。

十二、评审方法和原则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各因素的平均分汇总后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评审按照评分标准附表计算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第一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100(食堂)

第二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100(超市)

第三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100(宿管)

报价得分=第一部分报价+第二部分报价+第三部分报价

注: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即:评审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5%

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即:评审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5%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即:评审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5%

10

2

履约能力

公司具有承接学校食堂经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5分。(注:2016年1月1日至今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经营合同,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招标公告)

5

公司具有承接物业管理经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2分。(注:2016年1月1日至今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经营合同,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招标公告)

2

1、近五年内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类似“食品卫生等级A级”“食品安全等级A级”“A级食堂”荣誉等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

2、近五年内具有省级以上“中国团餐百强企业”荣誉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10

投标人为所经营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赔付额≥200万且保障餐厅数量在50家以上得2分,80家以上得4分,100家以上得6分。(有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6

投标人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投保员工不得少于100人,否则不得分)计5分。(提供社保部门开具得本公司缴纳社保人员名单)

5

1、食堂厨师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厨师证每一位得1分,最高得3分;

2、团队营养师具有公共营养师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5

3

经营管理制度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所有投标供应商中经营制度最完善的一家投标供应商得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得8分,没有不得分

1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