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JZSJ-202105-FS01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荆采计备[2021]XM00267号
三、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荆州市和恒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沙市区长港路106号民政小区1栋3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84(%)
货物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货物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货物清单 数量:详见投标货物清单 单价:详见投标货物清单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祝蓉,钟飞(组长),张展,白俊,魏文霞(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6-24
2、评审地点: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室(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与采购人合同约定。
2、收费金额: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2)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21号
联系方式:0716-844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城南开发区凤凰路(中铁十二局二公司荆州办事处)
联系方式:1534298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经理
电 话:15342982909
- 投标货物清单.pdf
- 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pdf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ZSJ-202105-FS0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
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代理机构: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
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 CA 数字证书
和电子签章。
二、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 供应商应按照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
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六、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
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
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
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八、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
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17 -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9 -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1 -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27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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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ZSJ-202105-FS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采计备[2021]XM00267 号
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7 万元
6、最高限价:277 万元
7、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包括蔬
菜、肉禽蛋类、面粉、大米、食用油、干货、豆制品、水产品、牛奶乳制品等。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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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
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
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36.221.29:10002)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
9:10002)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CA锁。方
式为:打开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
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
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 锁办理,办理细
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 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 CA 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
件(注:未办理 CA 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
北京西路 440 号政务服务中心 6楼办理 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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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点: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报价以最新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官网公布的“荆州市城区主副食品价比三家”报表中的平均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报价
不得超过 85%,否则为无效报价)。
2、公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www.
ccgp-hubei.gov.cn;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2)。
3、各投标人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
6.221.29:10002)客服,联系电话:027-87833001,QQ 号码:3536163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 421 号
联系方式:0716-844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城南开发区凤凰路(中铁十二局二公司荆州办事处)
联系方式:1534298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经理
电 话:1534298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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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JZSJ-202105-FS018
2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 项目属性 货物
4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6 投标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
子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
及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选择所投
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之后,客户端自行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荆州市政
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8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选择所投包
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之后,客户端自行加密投标文件具
体操作流程,可参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文件递
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9 多包投标规定 无
10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1 资格预审 不进行
1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3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4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5 实物样品 不提交
16 现场考察 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
17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19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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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21 联合体投标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22 质疑及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3 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2)
24
招标结果通知书
领取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下载”版块领
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
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以前 3年或前 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 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如在当年 6月 30 日以前,则近一年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一年,
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则“近一年”是
指 2018 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月 30 日以后,则近一年是指
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则“近一年”是指 2019 年度。
3)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
“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招标文件
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注:如有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当事人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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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项目属性及定义
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
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
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
缮无关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
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
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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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 规定的时间
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提问”菜单,以书面的
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
的,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
理。
6.3 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
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网
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
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
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
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投标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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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
端”,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项目进行投标。
11.2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
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
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
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的加密
12.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 CA 加密投标
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
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
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即
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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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
为逾期送达,采购人(“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14.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 14.1、14.2 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11 条、第 12 条、第 13
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5.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
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
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5.3《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5.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5.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
用;
15.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15.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
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
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5.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
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
标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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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
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17.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联合体投标
18.1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8.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
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8.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
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8.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8.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8.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8.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8.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
标准”。
19.资格证明文件
19.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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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3 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2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1.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
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
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
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1.1 采购人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荆州市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2.1.2 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相应标段进行签
到,做好开标的准备工作。
22.1.3 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
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荆州市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2.2 开标程序
22.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
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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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标结束。
22.2.2 在本章第 22.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
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22.3 开标异议
22.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
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
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22.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
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22.4 特殊情况的处置
22.4.1 因“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
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
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2.4.2 因“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
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22.4.3 “荆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评标方法
24.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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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
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
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
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1.6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
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
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与合同
28、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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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
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
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
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
责任。
七、采购信息公告
31、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31.2 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
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
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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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质疑及提交
32、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表单要求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纸
质送达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代理机构不予
受理。
九、相关条文解读
36、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
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
构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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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注意事项
4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适用法律
42、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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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技术要求)
序号 分类 采购内容 品目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蔬菜
以最新荆州
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官
网公布的“荆
州市城区主
副食品价比
三家”报表为
准
新鲜,质量好,农药残
留不超标
2 肉禽蛋类 检疫合格
3 牛奶乳制品
新鲜,保质期在前三分
之一有效期内
4 面粉 特制一等 GB1355
5 大米 一级 GB1354-2018
6 食用油 一级菜籽油 GB1536-2004
7 干货
中等及以上品质的产
品,无杂质,无霉味,
外形完整
8 豆制品
新鲜,外形完整,保质
期在前三分之一有效期
内
9 水产品 新鲜、鲜活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电话通知后 2小时内,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1)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 QS 标识;
(2)食用油应符合 GB1536-2004 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拥有“QS”食品质量
安全认证;
(3)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猪肉采购应符合荆州市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禽每
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3、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
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4、配送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配送工具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5、配送的蔬菜应经过加工,保证运输过程的新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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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7、配送的蔬菜须是新鲜、时令的蔬菜。
8、配送的肉类须是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鲜肉类。
9、配送的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10、列出当天供采购人挑选的货品清单,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
供货。
11、实际费用以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12、四个需配送的地址:
(1)荆州市税务局江津西路 421 号
(2)荆州市税务局园林路办公区园林北路 68 号
(3)荆州市江津西路 277 号(机关)
(4)荆州市沙市区东岳小区玉兰苑 6栋 102 号(荆州市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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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3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
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5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6 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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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
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代理机构
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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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
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6.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10.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11.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39 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12.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
13.招标文件中有节能产品强制要求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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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正式稿)中的产品型号且未附该产品清单所在完整页面;若节能产品中有台
式计算机的,未按要求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产
品性能参数的所在完整页面且所投型号和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
14.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
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
15.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6.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17.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
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
对照表》的;
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
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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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
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
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
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
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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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附件二、三);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
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声明函》(附件四)。
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
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计分办法
5.1 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
人。
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
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应在此处明确方法、中标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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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标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 分)
投标价格
(综合折
扣率报价)
30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价格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本项价格分满分为 30 分。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最低价,高于采购预算不得分。若投标
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中小微企业声明
函格式)
商务部分
(20 分)
类似业绩 10
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 1 月至今)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得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扶贫企业 4
响应政府扶贫改坚下发 2 号文件促进机关食堂消费扶贫任务,投标人属于
扶贫企业的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扶贫办颁发的相关证明)。
拟投入设
备
6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投标人拟投入设备具有食品冷链车的,每提供 1 辆
得 2 分,最多 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或使用证明)。
技术服务
部分
(50 分)
管理体系
和规章制
度
5
1、提供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得2分;
2、提供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健全的得0-3分。
质量保障 10
1、提供质量保障(如产品成色、质量等)承诺和措施的得2分;
2、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完善的得0-3分;
3、提供供货相关产品的质检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配送服务 11
1、为保证产品新鲜,在配送地 30 公里范围内有仓库或者服务网点(提供
相关证明)的或承诺中标后在配送地 30 公里范围内建立仓库或者服务网点
的,按承诺内容得 0-3 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到货率承诺评分:到货率 100%得 3 分,90%-99%得
2 分,80%-89%的得 1 分,低于 80%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到货时效的承诺评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0.5
小时内到货得 3 分;0.5-1 小时内到货得 2 分;1-2 小时内到货得 1 分;其
他不得分;
4、投标人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提供操作可行的物流配送方案的得
0-2 分。
卫生保障 5
1、提供食品卫生安全承诺的得 1 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承诺的完整性和针对性给予 1-4 分。
机构设置
和人员配
置
10
1、对机构设置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的得1-2分;
2、对人员配备(需包括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从业经验等以及人员构成情
况)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1-3分;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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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由企业为该员工购买
社保的凭证);
4、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专项安全负责人,并承诺人员稳定性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由企业为该员工购买社保
的凭证)。
应急、投诉
方案
7
1、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及响应采购人临时需求以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包含全年无休不间断供货,应急时的供货时效等)的得2分;
2、提出的应急预案全面科学针对性强的得0-3分;
3、提供投诉方案违规处罚承诺函得2分。
特色服务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特色服务方案得0-2分。
注:报价以最新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荆州市城区主副食品价比三家”
报表中的平均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
例:综合折扣率为 85%,即按照最新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荆州市城
区主副食品价比三家”报表中的平均价格的 85%的价格供货。报价超过 85%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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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
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
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
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
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 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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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
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
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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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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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
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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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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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
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投标书(附件一);
3.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
4.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三);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四)
6. 开标一览表(附件五);
7.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六);
8.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附件七);
9. 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八);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九);
11. 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 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1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十);
1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一);
14.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十二);
1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三);
1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7.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四);
18.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
19.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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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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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
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七);
4.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八);
5.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
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
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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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投标书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
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接受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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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
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
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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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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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
5000
≥100
且,≥
2000
<100
或,<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
8000
≥10
且,≥
100
<10
或,<
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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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本单位授权 (投标人) 参加_(采购人)的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分项合计(元) 备注
1
2
…
合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制造商(公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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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的__ _项
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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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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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品名称 综合折扣率(%)
1
以最新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
网公布的“荆州市城区主副食品价
比三家”报表中的商品为准
服务期 1年
质保期 (单位: 年)
备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合计(大写):
万 仟 佰元整(或以联合
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的 %)
说明:1.本项目采用综合折扣率进行报价,若综合折扣率为 85%,即按照最新荆州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荆州市城区主副食品价比三家”报表中的平均价格的
85%的价格供货。报价超过 85%为无效报价。
2.“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
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43 -
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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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制造商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分项
合计
1
2
3
4
5
6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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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
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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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
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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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员工人数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
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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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代理
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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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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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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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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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资
格
性
检
查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依据荆政发【2020】12 号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相关书面承诺(依据荆政发【2020】12 号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
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要求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前期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2
符
合
性
检
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采购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的要求
报价是否有效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说明:
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
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上述内容和要求将导致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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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提供书面承诺的,格式如下: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
并郑重承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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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
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
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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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六、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1.1
1.2
1.3
1.4
1.5
1.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
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
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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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七、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
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
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
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及属下派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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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八、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
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2.1
2.2
2.3
2.4
2.5
2.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
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
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说 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22.1开标时间和地点
22.2开标程序
22.3开标异议
22.4 特殊情况的处置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六、中标与合同
七、采购信息公告
八、质疑及提交
九、相关条文解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适用法律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七、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附件八、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十二、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附件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十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附件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十六、商务评议对照表
附件十七、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十八、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