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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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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75)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75)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75(招标文件编号:0615-214121050075)

二、项目名称: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帅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开发区渤海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帅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 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负责食材的供应、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详见附件)。 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投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详见附件)。 2年。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永婷、张可欣、张 健、侯建平、李 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全额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蔬菜、水果折扣率20% ,其它类折扣率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周涛、黄楠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

电 话: 022-23556656

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中标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主要标的一览.docx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75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06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5

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9

部分 项目需求书12

部分 评审办法15

部分 投标人须知23

部分 附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3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625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075

项目名称:天津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46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新港海关食堂蔬菜等物资供应商招标,负责食材的供应、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投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11)1)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恒富卓越大厦)天津新港海关集装箱验放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跃进路21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投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中标人每10天与招标人议价一次,向招标人汇报市场价格。中标人所供应物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投标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604 20210611,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25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帐 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

联系方式: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

话:022-23556656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采购文件部分中投标人须知内容的强调和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二者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11)1)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恒富卓越大厦)天津新港海关集装箱验放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跃进路21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投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中标人每10天与招标人议价一次,向招标人汇报市场价格。中标人所供应物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投标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5

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8.1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收据电汇凭证单独封装,并密封提交。

11.5

投标备选方案:不适用。

12.1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3、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行: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注:1、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403室)获取收据。开标时须携带收据原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3.1

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4.4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标书2份(U盘)。

备注:电子标书内容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PDF格式扫描拷贝,密封于信封袋内,信封袋外表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16.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

单 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

16.1

投标截止日期:20210625

时 间:09:30时止(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1062509:30时止(北京时间)

地 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

19.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9.4

中标条件:1、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带*号条款(实质性条款)有一项不合格,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响应文件中,其它一般技术条款中的不合格条款作扣分处理;3、其它详见项目需求书。4、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总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本项目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有权拒绝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总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0.7

*1、投标人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采购文件商务、技术条款进行逐条应答,并逐条标明“优于、响应或者偏离”,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0

履约保证金保函:采购人与投标人协商。

31

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全额收取)。如不按时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1、“*”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一条不满足,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一律以折扣率填报,采购人将以折扣率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并进行结算。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章的格式进行报价。

*3.投标报价需以参考价格市场的零售价为基准填报折扣率,参考价格市场:响螺湾河南路菜市场、塘沽新村菜市场、塘沽人人乐超市、塘沽华润万家超市。

投标人蔬菜、水果类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20%,其它类别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折扣率应综合考虑以下费用:食材费用、人工、生产、运输、保险、利润、包装、加工、检测费、税费及一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为完成采购人服务的最终优惠比率,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期(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投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恒富卓越大厦)

(2)天津新港海关集装箱验放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跃进路21号)。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中标人每10天与招标人议价一次,向招标人汇报市场价格。中标人所供应物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9万元。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三、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服务及人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3.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货物及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质量需达到招标项目要求相关参数标准。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货物及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证海关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受到新鲜健康的食堂食材, 现进行统一采购,严把食品质量关,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1、 服务内容

1.新港海关食堂包括滨海新区响锣湾恒福卓越大厦机关、滨海新区跃进路21号查验中心两处食堂,约为320人提供早、午餐服务。

2.供应种类:蔬菜、水果、副食品及调料米、面、油、肉类、鱼等物品

3.供应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一次(节假日除外,节假日需要提前电话联系)每天上午6:30之前送到。如有特殊情况另算。

4.参考价格市场:响螺湾河南路菜市场、塘沽新村菜市场、塘沽人人乐超市、塘沽华润万家超市。投标报价需以参考价格市场的零售价为基准填报折扣率。

%1、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食品、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2.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能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定价机制及使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使用单位管理。

5.供应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扥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6、人员要求

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质检员1名,采购人员3名,配送员4名。

与食材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人员(质检员,采购人员,配送员)均具备区级以上疾控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种类为食品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内容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承诺;

(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3)投标人须提供配送方案;

(4)投标人须提供食材的质量保障措施;

(5)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6)投标人须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食品质量要求

*1.大米须符合标准GB1354-2009.粮食卫生符合标准GB2715-2005,粮食销售包装符合GB∕T17109-2008。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盒容器运送大米,运输过程要防止雨淋和被污染。产品在常温下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3个月。

*2.面粉须符合标准GB1355-86。

*3.食用油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大豆油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

*4.豆制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当使用保温措施确保豆制品的保鲜,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

*5.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定型包装的。冷鲜肉等须符合鲜(冻)蓄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运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车辆须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6.冷冻食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

*7.蔬菜、水产品、禽蛋等鲜活农产品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

*8.预包装食品须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产品检验报告。

*9.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10.蔬菜瓜果:应当无毒、无害,须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11.冷冻类、蛋类及干货类:需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12.所有食材质量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注:以上条款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支撑,否则不予承认。






















部分 评审办法

1. 前言:

1.1为保证政府采购招标“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次采购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实行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 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

1.3 本评审办法的解释属采购人;

2. 评审依据:

2.l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等,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 评审的依据是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审办法;

2.3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3. 评审机构:

3.1 采购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采购人汇报评审工作情况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2 评审委员会:本次评标工作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负责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3.2.1 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

3.2.2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4. 评审原则、标准和纪律:

4.1 评审原则:

4.1.1 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整个评审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干扰,投标人的任何试图干扰评审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1.3 在有效投标报价中,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投标更具竞争力,最低的投标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标准;

4.2 评审标准:

4.2.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有效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符合性、报价、各技术因素、工期、质量标准和社会信誉等指标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议;

4.2.2 为维护采购人的利益,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4.2.3 如各投标人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所有投标;

4.2.4 预中标单位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4.3 评审纪律:

4.3.1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

5. 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服务、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和比较确定本项目中标供货商;

5.1 投标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1.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2.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1.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绝;

5.1.2.3 对于投标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5.1.2.4 *在投标响应文件初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2.4.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1.2.4.2 投标响应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5.1.2.4.3 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5.1.2.4.4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1.2.4.5 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1.2.4.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1.2.4.7 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不是以U盘形式提交的;

5.1.2.4.8 投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否决其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5.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商务评审(19分)

1.投标人业绩(6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8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且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项目成功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合同原件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有用户公章或用户印章。

注:B项和C项可任意提供一项。

投标文件中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对投标人服务团队进行评价(6分)

(1)提供12人及以上专门服务本项目的从业人员(6分);

(2)提供10-12人专门服务本项目的从业人员(3分);

(3)提供10人及以下专门服务本项目的从业人员(0分)。

注:以上人员须出具本单位2020年至2021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均具备区级以上疾控中心颁发的天津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种类为食品类,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3.投标人配送车辆(4分)

(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数量为6辆及以上(4分);

(2)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数量为3-6辆(不含6辆)(2分);

(3)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数量为3辆以下(不含3辆)。(0分)。

注:投标人自有的配送车辆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租用的车辆提交车辆行驶证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商标注册证书(3分)

(1)提供(3分)

(2)不提供(0分)

注: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评审(71分)

1.实质性技术条款评审(合格)

实质性技术条款为带“*”号条款一条不满足即为投标无效。

2.一般性技术要求条款评审(满分14分)

针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部分”中不带“*”号条款的技术条款进行评审。一条不满足,扣2分,最低得0分。

3.项目的执行安排评审:(满分15分)

从方案详细程度、完善情况、方案合理性、实施及项目进度安排、目前仍处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提出的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应对保障方案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1项目的执行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过程包括七个以上实施环节,评审委员认为各个环节的实施均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各个环节的实施描述详细、完善,且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合理性建议,得15分;

2项目的执行安排包括七个或七个以上实施环节,评审委员认为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实施环节等于七个,各个环节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实施环节描述简略,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得10分;

3项目的执行安排包括六个及六个以上实施环节,各个环节的实施只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安排对本项目无针对性或部分环节对本项目无针对性或部分执行环节上有漏缺,但不影响本项目的进行,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但没有被采信的,或评审委员认为对本项目有用的实施环节等于六个,得5分;

4项目的执行安排包括五个及五个以上实施环节,某些环节的执行方案不合理,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的,或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但没有被采纳的,或评审委员认为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实施环节等于五个,得1分;

5其它情况得0分。

4.供应商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满分5分)

1供应商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完善:提出包括配置售后服务人员等在内的五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强,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文字描述非常详细完善合理,得5分;

2供应商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较好:提出包括配置售后服务人员等在内的五项或五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五个,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文字描述详细完善合理,得4分;

3供应商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一般:提出包括配置售后服务人员等在内的四项或四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四个,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文字描述比较详细完善合理,得2分;

4供应商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较差:提出包括配置售后服务人员等在内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三个,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文字描述不详细或不完善,得1分;

5供应商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差:提出包括配置售后服务人员等在内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少于或等于两个,或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文字描述不合理(供应商未提供文字描述视同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0分。

5.针对本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理解及解决方案(10分)

1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全面(能提出七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准确,分析详细、重点突出,解决方案完善,真实可行,得10分

2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全面(能提出七点或七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七个),分析普通、重点不突出,解决方案不详细,但可以实施,得7分

3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一般(能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六个),分析普通、重点不突出,解决方案不详细,但可以实施,得4分

4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较差(能提出五点或五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或少于五个),分析普通、重点不突出,解决方案不详细,但可以实施,得1分

5其余情况,得0分

6.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性事件响应措施评价(满分5分)

1响应措施安排合理、计划详细、可操作性强:其中包括1)承诺7*24小时均可响应、1小时到现场;2)响应方案多于两套。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得5分;

2响应措施安排较为合理、进度计划可行:其中包括1)承诺7*24小时均可响应、2小时到现场;2)响应方案多于两套。评审委员可以采信1),对2)中所提出的响应方案采信的等于两套,得3分;

3响应措施安排一般、进度计划可行:其中包括1)承诺7*24小时均可响应、3小时到现场、6小时解决;2)响应方案多于两套。评审委员可以采信1),对2)中所提出的响应方案采信的等于一套,得1分;

4其余情况,得0分。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并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评价(满分5分)

1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详细(能提出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可行性强,得5分;

2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配合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能提出十点或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七至十个)、可行性一般,得3分;

3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与采购人沟通方案一般(能提出十点或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为四至六个),得2分;

4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与采购人沟通方案不详细(能提出十点或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一至三个),得1分;

5其余情况得0分。

8.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满分10分)

1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均可以采信,得10分;

2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五至六个,得7分;

3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三至四个,得4分;

4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一至二个,得1分;

5其它情况,得0分。

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培训计划评审(满分5分)

1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在内的六个及六个以上方面,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同时供应商的文字描述非常详细完善合理,得5分;

2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在内的六个及六个以上方面,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方面等于六个,同时供应商的文字描述非常详细完善合理,得3分;

3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在内的六个及六个以上方面,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方面等于五个,同时供应商的文字描述非常详细完善合理,得2分;

4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在内的六个及六个以上方面,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方面等于四个,同时供应商的文字描述非常详细完善合理,得1分;

5其余情况,得0分。




10.项目组成员职责(满分2分)

1项目组成员职责安排非常明确、清晰、合理,包括岗位安排等不少于两方面内容,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为准),所提出的各岗位规章制度,评审委员认为均与本项目有关且有针对性,得2分;

2项目组成员职责安排,包括岗位安排等不少于两方面内容,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为准),但未提出各岗位规章制度,或所提出的各岗位的规章制度评审委员认为全部或部分对本项目无针对性,得1分;

3其余情况得0分。

价格评审(10分)

1、有效投标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无算数偏离和供货范围偏离,若投标报价有明显遗漏,则按照其他供应商对该遗漏报价中最高值予以增加;若供货范围有重大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格

(1)如无价格调整,非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价格调整:供应商的投标分项报价中所涵盖的内容与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相比较产生缺漏项,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格。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如下步骤计算: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折扣率最高的投标人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不同的按下述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5×(投标报价/蔬菜、水果类评标基准价)+5×(投标报价/其它类评标基准价)(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4)供应商除需在开标一览表中提供总价报价外,还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列明分项报价。

5.3 评分汇总:总分(100)=商务得分(19)+技术得分(71)+价格得分(10),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序;

5.4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如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6.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现场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 投标人:

1.1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1.3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出具联合体协议;

1.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1.5 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1.7 “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在委托的范围内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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