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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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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食堂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食堂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25

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食堂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德清县人民医院乾元院区食堂2021年7月7日~2023年7月6日的经营权。

投标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B.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从事餐饮服务和管理、具有正规营业执照的酒店或餐饮服务公司。

C.必须是合法的、信誉服务好的、经营业绩突出的德清县范围内的酒店或餐饮服务公司。

D.承诺对承包后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转包、不转让。

E投标人必须从事餐饮行业三周年及以上的经历。

F.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2019年1月1日至今无食品安全处罚记录(提供县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须知

1.食堂基本情况:

1.1乾元院区食堂总建筑面积约76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二层为售卖加职工餐厅,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含一个包厢。一层为功能间加病员及家属餐厅,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两层可同时容纳约120人左右就餐。就餐人员组成:住院病人日均80人左右、职工220人左右,以早中餐为主,以上人员的就餐率视食堂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而定。

1.2设备及设施:食堂内所有设备及设施均由医院提供(500元以上),如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和物品流失,由承包方照价赔偿;500元以下投入物品除快餐盘和分餐用小碗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负担。设备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负担(设备质量问题除外)。

1.3经营管理标准:严格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省“A”级标准执行。

2.食堂经营范围:病人及家属、医院职工早、中、晚餐三餐,包括病人和职工的订餐、送餐。医护人员误餐、特殊病人营养餐供应(必须与普通饮食分开烹饪),医院外来宾客的接待用餐等。

3.菜色及毛利要求:早餐:提供面条、馄饨、粥、豆浆、蛋炒饭、馒头、鸡蛋、奶制品及其他各类糕点小吃,费用控制在10元以内。中、晚餐:提供20道左右菜品,每天更新,做到色、香、味俱全,费用控制在20元以内。具体收费标准由承包方制定,但需征求院方意见,同时毛利应控制在35%以下,医院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出售的饭菜价格原则上不高于院外同规模的快餐店的价格。窗口实行明码标价。

4.为加强卫生管理,售饭菜时不进行现金交易。同时为方便客户,须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手机便捷支付。

5.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待条件成熟时,需推出特色服务,如西点、卤菜、净菜、水果等服务。

6.经营者招聘的从业人员应具备思想品德好、责任性强、作风正派的条件,医院有权通过经营者撤换不称职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做健康证费用由中标者负担)。经营者对招聘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劳动法》的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在用工上必须遵守《劳动法》的各项规定,符合法律要求。

7.食堂进出的原材料及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严禁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及不卫生的商品在食堂内销售,院方有权随时检查验收全部商品,有权拒绝不合格的商品进入食堂。

8.中标后经营者有义务、有责任保障职工及病员饭菜的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

9.经营者必须注意安全生产、安全用电、提高防火意识,文明经营、讲究卫生。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卫生事故(食物中毒)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经营者承担。

10.经营者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所涉及到一切税、费用由经营者负担。

11.经营者必须服从院方制度管理,接受院方制度监督。节假日不得停止营业。

12.中标后经营者应服从医院膳食小组的管理,接受医院卫生小组每月一次的卫生例行检查,检查以“德清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等级评定表”及医院的卫生制度为标准,按检查情况给予奖罚。

1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经营者自负):

13.1 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影响较大的。(若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13.2 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或多次违反合同条款,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以上的。

13.3 合同期内不得对食堂经营权进行转让。

13.4水、电、气等相关能耗,均由承包者按国家收费标准,以季度为单位支付给院区。

14.医院每季度一次组织膳食小组人员对食堂的经营进行测评,分别从服务态度、饭菜质量、饭菜价格、卫生状况、病区订送餐五个方面进行,每项20分。方式为随机测评,每次均大于50人次。若测评结果第一次低于75%,罚款200元;第二次低于75%,罚款500元;第三次低于75%,罚款1000元,第四次则终止合同。

三、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由医院招标小组采用询标的方式进行,各评委打分,医院纪委到场监督。

2.履约保证金5000,中标者次日交医院财务科。否则视中标者自动放弃。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得分最高者为中标者。

4.本次投标价不低于1万/年,低于1万(含1万)为废标。

四、评标原则

1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投标评分标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报价

30

投标报价分(20分):取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最佳报价,最佳报价得满分20分,以此为标准每低500元扣1分,每高500元扣0.5分(不足500元按500元计)。

2

企业资质、荣誉

10

合投标要求的得5分,证明材料不全者酌情扣分。各项荣誉类。

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注册资金及经营经历

20

1)有县级医院、学校食堂经营经历的得5分。

(2)2019年6 月至今经营过县级医院及规模学校食堂的:1000-2000人以上的得10分(含2000人)。

(3)注册资金100-500万元的分别得分1-5分。

经营县级医院、学校的证明材料或经营合同,县外必须提供当地教育局证明,县内不作要求

4

经营方案

30

包括经营方针2分、品种及质量3分、人员配备2分、规章制度5分、实施措施5分、卫生安全保障3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分,设备的使用及保养3分,营养菜谱合理菜价4分。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详实程度酌情评分。

提供具体方案

5

信用等级及相关承诺

10

(1)近三年取得的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浙江省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级得7分、无违规违纪证明得3分。

(2)各类质量、管理、安全、服务承诺。

经营地市场餐饮监管部门证明,必须与经营经历中一致。

注:合同、证明、证书等开标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实,评标结束后退还。

2 分值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减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最高分-最低分)/(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2)

五、投标

投标时间为20年6月30日上午8:30分,迟到者作放弃处理。

投标方须提供标书一份,内容包括:

1)酒店或餐饮服务公司营业执照(五证合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方案。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4)接受招标条件的承诺书,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5)承包金额报价(必须是单一的,不可含有选择性的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口必须加盖公章,若不密封或不盖公章作废标处理。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6 月30 日上午8:30

    开标地点: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小会议室

    七、开标要求

    1.法人代表到场投标,如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则书面委托人参加(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中标后拟派驻的食堂管理者必须到场。

    3.如投标时间截止时少于三家而没有达到有效投标三家时,医院招标小组会同医院领导将进行议标确定中标者。

    八、未尽事宜招标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九、如你单位中标,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后续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德清县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