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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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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LZC2021-G3-240100-HNYB

二、项目名称: 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249014229(元) 广西誉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县大平山镇工业园区(健康产业园)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兴业县教育局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能强,庞志辉,彭玉梅,莫振勇,陈英琛,陈丽,杨朝华,周广超,肖贵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费字[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4007.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教育局

地 址:兴业县石南镇文头岭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杨进宁

项目联系方式:0775-376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石牛路石牛安置区C区(桂东营业部三楼)

项目联系人:卢森

项目联系方式:0775-2121993

2021年05月18日 2021年06月09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docx

    380.5K























项目名称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LZC2021-G3-240100-HNYB


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1-G3-70350-001









采 购 单 位:兴业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5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6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1-G3-240100-HNYB

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1-G3-70350-001

项目名称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56715700.00

最高限价:25671570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货物内

货物技及质量要

1

粮油类

大米

1.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大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GB2761-5011;

3.大米中的黄粒米限度为2%;

4.米粒表面无横裂纹、无杂质、无异味、无虫蚀粒;

5.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面粉

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食用油

1、花生油、调和油质量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压榨一级,非转基因,并拥有“QS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2.食用油卫生标准必须符合: GB2716-2005:

3.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

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2

调味品

调味品

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具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

果蔬类

蔬菜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调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4

鲜肉类

猪肉类

1、保证配送新鲜的猪肉、不得提供病死、注水的猪肉。

2、肉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鲜活水产

鱼类、虾类、螃蟹等水产品。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不易脱落,粘液无浑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5

面包、饮料类

面包、牛奶、豆奶

牛奶、豆奶类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5408.2-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的规定。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4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面包卫生指标要符合无杂质、无霉变、无污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

干货类

花生

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离瘪而小有异味。

绿豆

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离瘪而小有异味。


黄豆

质量等级:优质;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离瘪而小有异味


食用木薯

淀粉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标准代号:GB/T29343-2012,具有‘QS’认证,证照齐全。


其它干货

根据市场干货类情况调整,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7

牛肉及内脏

牛排、牛腱、牛腩、牛筋、牛杂、牛尾、等

要求保证供应为新鲜牛肉,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品质好、无注水。

生鲜食材

8

羊肉及内脏

羊肉、羊排、羊腿、羊腩、羊颈肉等

要求保证供应为新鲜羊肉,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品质好、无注水。

生鲜食材

9

鸡肉、鸭肉及内脏

鸡肉、鸡翅、鸡胗、鸭肉、鸭翅、鸭胗等

要求保证供应为新鲜鸡鸭肉,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无注水、品质好,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生鲜食材

10

菌类、海鲜类等干货

香菇、茶树菇、木耳、黄花菜、紫菜、虾仁、干贝、杏鲍菇等

要求各类干货、豆制品外包装须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且供货时至少确保产品在保质期间内,若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贮藏设施。

生鲜食材

11

水果

苹果、香蕉、西瓜、葡萄提子、梨等

须保证水果面干净、摆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清洗后可直接进食,无须二次处理。要求为时令、应季各类水果,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要求,农药残留低于国家标准。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农药残留量。

生鲜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蔬菜、水果、肉类大米、粮油食品、水产品等食品销售,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经营范围);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相关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1525日止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6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2168800分至1000

投标和开标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yulin.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⑵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⑶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⑸《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教育局

地 址:兴业县石南镇文头岭开发区

项目联系人:杨进宁

联系方式:0775-376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石牛路石牛安置区C区(桂东营业部三楼)

联系方式:0775-2121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森

电 话:0775-2121993

4.监督部门

名 称:兴业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5-3765088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518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1


1.1

项目名称:兴业县精准扶贫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LZC2021-G3-240100-HNYB







2







2.1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蔬菜、水果、肉类大米、粮油食品、水产品等食品销售,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经营范围);

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相关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10.2

投标报价:供应商必须就《采购招标要求》中的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14.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1、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


15.5

报价文件: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共五套。

6




6

16.1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7


1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6月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8


20.1

开标时间: 2021年6月8日10时00分整截标后

开标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9

2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30.1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一、总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供应商资格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蔬菜、水果、肉类大米、粮油食品、水产品等食品销售,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经营范围);

2.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在相关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 排除供应商的准则如下:

2.7.1 供应商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2.7.2 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7.3 供应商己收到破产申请或己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2.7.4 供应商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2.7.5 供应商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2.7.6 供应商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3.投标费用

3.1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⑴招标公告;

⑵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⑶采购招标要求;

⑷合同书(格式);

⑸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

⑹投标文件(格式)。

4.2本招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供应商要认真审核《采购招标要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 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2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他性的内容或条款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5.3任何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 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 以答复,该答复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将同时 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5.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5请供应商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或在网上查询, 或以传真形式接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 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于恶意不提供签收单或回执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5.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7联合体竞标

5.7.1联合体竞标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标。联合体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响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4)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提供联合体双方中任意一方的业绩和信誉均可进入计算。

(5)投标联合体供应商的相同资质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5.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6.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服务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本招标项目所涉及的供应商所 报综合优惠费率、本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报价文件: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的要求填写并装订);


8.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及顺序自行填写并装订)

9.投标文件格式

9.1供应商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9.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9.3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与页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

10.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招标要求》中的要求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2 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在考虑到所承诺的优惠、服务方案及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 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基础上所报出的综合优惠费率。

11.投标货币

11.1 投标应以优惠率报价。

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属复印件的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核)

12.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含以下文件[其中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交,否则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投标资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双方任意一方的复印件均可有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必须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供应商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如是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双方任意一方的复印件均可有效。

(8)供应商2020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供应商2020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五险)的社保缴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