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部分场所经营招标公告
为了丰富我校师生食堂用餐,提高师生的生活品质,促进安全健康用餐,学校拟将部分场所发包,由中标人改建为特色食堂。现作如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交通高级技校部分场所租赁经营项目。
2、宁波易科嵌入式软件有限公司委托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全权执行本次招标活动及合同期内的一切管理工作。
3、项目情况:场所540平方米,改建后作为特色食堂使用。
4、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服务。(早、中、晚及夜宵)
5、合同期限:中标期为三年,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一交。
6、起标价为40万元/年,封顶价为60万元/年,标的起标报价以0.2万元为单位(如40.2万元、40.4万元)。
7、经营装修及所需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学校不予安排及负责。经营所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排放许可证等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学校仅提供相应用房、用地证明。若证照难以办理,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若中标人退还场所,则按合同签订日起始,按日结算费用,中标价/365天为日结算价;若合同签订后2个月未能办理完各类证照,则合同自然终止,费用按日结算后退还。中标人已发生的装修及设备采办与学校无涉,学校另行组织向社会发包。
8、有关费用。租赁期间的水、电、治安、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均由承租人自理,并按时每月结算支付。
9、付款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法,中标的承租人在中标后第三个工作日16:00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招标经营费用及合同履行保证金8万元。
10、中标者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表述形式为场地使用费和房屋租赁费两部分组成。
二、招标原则及条件
本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选择租赁经营者,参加竞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声誉信用、端正的经营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法人营业执照,有丰富的学校食堂经营经验,有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
3、能保证全面服从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管理。
4、必须自营不得转租,原则上法人需直接参与食堂经营。
5、不得干涉学校同类型三产开发。
6、凡以前参加过我校招投标,中标后悔标者或在我校经营中有不良表现记录的,不能参加本次招投标。
7、本校职工不得参加本次竞标。
8、参加竞标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委托书。
三、评标办法
1、由学校组织成立评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包括:股份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代表、职工代表。现场在评标领导小组中抽签决定部分人员为现场评分人员。
2、评标办法:采用现场打分后,综合得分进行评标。各投标方根据评标规则编制投标文件,按投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中标。如投标者得分相同,则由学校评标领导小组采用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中标单位。
3、对承租竞标审核合格者通知后,不来参加招标会的,罚没招标押金5000元,若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作悔标处理,罚没招标押金10000元。如果出现此情况时,则从最后一次投标高分数到低分数依次确定中标者。
四、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学校以网络公布形式公开信息,有意向者可在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午3:00时前到学校办公室报名参加招标。
五、投标条件
1、宁波大市内具有大型食堂管理经营经验的餐饮、食堂管理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在300万元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
2、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同时向学校财务缴纳8万元保证金。招标结束后,中标者8万保证金转为经营信用押金,未中标者待中标者缴纳履行保证金和当年租费后退还招标押金(不计息)。
六、招标须知
具体参见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部分场所租赁经营招投标办法。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3:30,地点:学校三号楼二楼会议室。
八、招标程序
1、根据学校招标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2、成立评标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审核参标企业资质条件及标书是否有效。
4、现场抽签决定评分人员及记分和监督人员。
5、宣读招投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由评分人员评标打分。
7、现场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它
1、竞标人中标后,必须在第三个工作日16:00时前将合同履行保证金和当年租金缴清并签定租赁合同(招标押金可转履行保证金或租赁费)。第二年租赁费在第一年最后一个月前上缴学校财务,依此类推第三年租赁费。未中标者待中标者缴纳履行保证金和当年租费后退还招标押金(不计息)。
2、若只有一家投标,则以投标单位报价为中标价,低于或超过标的报价范围为废标。
3、电费按1.2元/度、水费按6.5元/度抄表,每月结算支付。
4、联系人:沈波 联系电话:87860095
十、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经营招标领导小组。
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