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赣州市本级][线下]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采购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1-KF-C004品目三)废标公告
[赣州市本级][线下]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采购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1-KF-C004品目三)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赣州市本级][线下]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采购食堂食材供应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1-KF-C004品目三)废标公告

[2021-06-28]

流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DGR2021-KF-C004品目三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

二、项目流标的原因:

因实质性响应不足法定家数,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99号

联系方式:0797-8371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联系方式:0797-816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庆

电话:0797-816009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0.0元
附件下载:
JDGR2021-KF-C004(品目三)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供应)5.25.pdf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 项目编号:JDGR2021-KF-C004(品目三)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1 目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2 一、磋商邀请................................................................................................................................................................2 二、磋商须知................................................................................................................................................................5 (一)总 则.................................................................................................................................................................5 (二)磋商文件............................................................................................................................................................9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 (五)开启与评审......................................................................................................................................................14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0 (七)询问和质疑......................................................................................................................................................21 (八)附则..................................................................................................................................................................22 ※三、采购项目需求......................................................................................................................................................22 ※四、拟签订合同文本格式(参考)..........................................................................................................................28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32 一、磋商响应文件......................................................................................................................................................32 二、响应函(格式)..................................................................................................................................................33 三、报价一览表(格式)..........................................................................................................................................34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35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36 六、技术文件..............................................................................................................................................................37 七、资格证明文件......................................................................................................................................................38 7-1 营业执照............................................................................................................................................................... 39 7-2 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9 7-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39 7-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 39 7-5 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40 7-6 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41 7-7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42 7-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2 7-9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43 7-10 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44 7-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45 7-12 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46 7-13 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47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48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 2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采购食 堂食材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DGR2021-KF-C004(品目三) (二)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 目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主要技术规 格及要求 预估金额 (元) 三 食堂食材供应商南杂类(大米、油、 日用品、调味品、禽蛋、干货、豆制 品、粉面等)采购服务 (国内货物) 1 年 选取 1 家 360000.00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的领取: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工作日内),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 标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 证 书 和 电 子 签 章 。 具 体 详 情 详 见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jxsggzy.cn/web/)。 3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磋 商地点: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 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 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 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 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 17 条响应保证金的规 定。 (九)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 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响应须知。 (十二)新冠肺炎防控: (1)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 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 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 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高危重疫区或境外输入人员隔离期未 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 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 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登记表电子版见附 件),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 4 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 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招 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 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 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提前做好来赣的 各方面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采购活动。) (十三)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 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 CA 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 承担。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99 号 电话:0797-8371850 联系人:严警官 代理机构: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 A2 栋 电话:0797-8160099 联系人:刘国庆 邮箱: gzjd10@163.com 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31309230000019184 5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产品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 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即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 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2.5 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 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响应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请各位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 累进法,即(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采购费率 100 以下 1.5% 4、合格的供应商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 求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4.2 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 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6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3.3 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的品目一生鲜类(蔬菜、水果)和品目二荤菜类(猪 牛羊肉、水产、生禽、熟食等)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4.6 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 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供应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但必须取得省级 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否则无效响应。 4.7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记录 5.1 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 查询的截止时间点响应截止时间。 5.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5 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5.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 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5.7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 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7 6、分包的规定 6.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7、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响应情形的认定 7.1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 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 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 材料 8.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磋商响应 8.1.1 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 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1.2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服务)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 8.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8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 8.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 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9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响应享受的政 策 9.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事项说明 10.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 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澄清与答疑 11.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代 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11.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11.3 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代理机 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 应商。 12、磋商文件的修改 10 12.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2.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供应商有义务在 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 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 约束力。 12.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13.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 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4.1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4.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 及答疑进行编制。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 承担。 1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15.2 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报价 16.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折扣率报价。 11 16.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 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 单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单价中 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货物)须标明“免 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6.3 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7、响应保证金 17.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7.1.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 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以下账户(以 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截图: 户 名: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31309230000019184 17.1.2 采用保函形式: 1.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并附有 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两者缺一不可。投标保证金必 须足额出具。 2.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保函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 3.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响 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所有递交的保函 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12 17.1.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 证佐证,原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 供。 17.2 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7.3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7.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17.4.4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4.5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4.6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7.4.7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有效期 18.1 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90 天。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 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 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 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 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 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 19.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 页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属无效响应。 19.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 须使用 A4 纸,宣传材料除外)。 19.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 (印章)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经 营者或自然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 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 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9.5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印章)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 20.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并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20.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响应截止时间 21.1 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 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2.2 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 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4 22.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启与评审 23、磋商小组的组成 2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 建磋商小组。 24、磋商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响应代表须携带 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并应签名和递交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证 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 24.2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 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 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磋商。 24.3 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5、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5.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5.2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5.3 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5.4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 26、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6.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 15 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 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 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6.4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 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6.6 在初审时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6.6.1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 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6.6.2 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的; 26.6.3 磋商文件规定为国内服务,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 26.6.4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的; 26.6.5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印章)或签字 人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6.6.6 现场签到的响应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代表不一致的; 26.6.7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6.6.8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6.6.9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6.6.10 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 16 26.6.11 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6.7 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 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6.7.1 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6.7.2 商务要求(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等)不能满足的; 26.7.3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7、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7.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的项目除外); 27.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4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 28、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8.1 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 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8.2 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 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 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 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8.3 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 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9、磋商的步骤 29.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文件成交注※号的条款),但不得变 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7 (1)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29.3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 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 或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 高要求,最后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提高了要求,最后报价可以高于上一轮报价。 (5)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8 30、评审办法 30.1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作为成 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0.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0.3 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最后报价某些分项报价 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0.4 评分标准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说明:投标人提出价格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技术分 (65 分) 一、服务要求的符合性(19 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 各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9 分,一项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的得 0 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18 分): 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服务方案,包含货品质量、配 送时效、卫生保障、服务管理等,内容详细完整、操作性强的得 9分, 内容较详细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 6分,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 3 分。 2、具有发生紧急情况如食物中毒等应急预备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操 作性强的得 9 分,内容较详细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 6分,内容一般、 操作性一般的得 3 分。 (1-2 点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为评审依据。) 三、配送方案(18 分): 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 19 对接人员信息等,内容详细完整、操作性强的得 9 分,内容较详细完整、 操作性较强的得 6 分,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 3分。 (评审依据:提供配送方案或相关服务内容说明、营业执照等材料为评 审依据。) 2、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具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专人服务,专人跟踪 等服务内容,及 24 小时内的应急保障方案、响应及处理时间,内容详 细完整、应急响应及处理时间迅速的得 9分,内容较详细完整、应急响 应及处理时间较迅速的得 6分,内容一般、应急响应及处理时间一般的 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配送方案为评审依据。) 四、服务仓储能力(5 分):服务仓储面积不少于 200 m 2 的得 5 分,每 少 50 m 2 扣 1.5 分,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提供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 核查。) 五、业绩(5 分):投标人完成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份得 2.5 分, 最多得 5 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商务分 (5 分) 一、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5 分):投标人具有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机制、 质量保障机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突发 应急预案制度,每提供 1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评审依据:提供内部管理制度为评审依据。) 注:1、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证明、报告等有关资料,供应商必须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3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31.2 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 20 参与评审。 31.3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 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推荐。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 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3、成交结果公告。 3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 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4、成交通知书 34.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有响应保证金。 35、履约保证金 35.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采购项目需 求”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3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 的损失。 35.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36、签订合同 3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否则按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处理。 21 3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 合同附件。 36.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6.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 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七)询问和质疑 37.询问 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38.质疑 3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按以下规定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8.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格 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 疑函范本》):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2 (3)质疑事项;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投诉。 38.4 具体相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附则 39、解释权 39.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 解释权属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40、未尽事宜 40.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 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采购物品分类 品目一:生鲜类(蔬菜、水果) 品目二:荤菜类(猪牛羊肉、水产、生禽、熟食等) 23 品目三:南杂类(大米、油、日用品、调味品、禽蛋、干货、豆制品、粉面等) 三、投标人要求: 1、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场地:经营场地或仓库。 2、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货运车辆并购买车辆保险,货运车辆为自有, 提供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货运车辆为租赁,则提供租赁合同。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配送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4、能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公司对公账号。 5、供应商须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以上六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服务需求: 1、订货与送货时间的约定 1.1、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品供应商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有 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个人健康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其他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 1.2、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成交供应商订购的原材料品种、数量以及相关要求。 1.3、成交供应商每天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把所订购商品和原材料送到采购 人指定的地点,(为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须在送货时须附上所送批次食材(鲜肉 类、粮油、干货、调味品、日用品)的检测报告(或动物检验检疫报告)或食材合 格证给采购人备案。送货的具体时间:一般情况下在早上 9:00 之前(早餐食材需 要在 6:30 之前送到),到货后应协助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审验过称进仓。特殊情况 需要补充采购配送的,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审验程序照常。 1.4、服务期:供应配送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送货数量规格 2.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 实际送货不超出采购人预计量的 1%的浮动范围之内。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 格为准(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 24 2.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货物等要求组织货源、代购 和配送货物。 2.3、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 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也要事先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2.4、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一般情况下手写的配送 单无效,因特殊情况确需手写,需由采购人审核签字),供采购人收货人和验货人 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均同时备份。 3、质量要求 3.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上的品名、产地、验收标准送货。 配送所有物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食品卫生生产安全标准 和要求。 3.2、供应商每天所提供的猪肉类、牛羊肉、鲜(冻)鸡鸭及副产品应符合下 列要求: ⑴必须是市、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⑵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并盖章。 ⑶应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3、供应商所提供的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 求,蔬菜确保有看相,无黄叶、无斑点、无霉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 3.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调料用品按采购人 要求供货,严禁供假货。必须确保质量、等级、价格关。 3.5、成交供应商每次供应的豆制品均应为当天生产,保证符合安全、卫生、 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标志;物价的 变化不影响所供应的大米、调味品及食品配料质量。 3.6、水产品必须鲜活(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 有光泽,眼隔膜有光泽,眼球突出;虾有一定弯曲度,虾壳发亮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7、家畜类必须表皮有光泽、肌肉有弹性、无毛、无血水、无异味,无淤血 斑或极少,无注水。 25 3.8、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采购人: ⑴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⑶未经兽医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食品; ⑷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⑸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不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3.9、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日用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要求。 4、服务要求 4.1、货物补送:采购人临时要加菜品时,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给成交供 应商充足的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双方约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所 在地。 4.2、成交供应商应认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 证,成交供应商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3、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保持厨 房内的环境卫生,进出走员工通道并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闲逛。 4.4、送到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 管和主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拿出,否则按偷盗处理。 4.5、成交供应商必须相对固定送货人员,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进入采购人大院内必须无条件地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6、食堂验收原材料后,供货人员应把食材送到对应加工区,需保证地面卫 生清洁、地面无菜叶、纸皮箱、杂物。 4.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品质量符合要求,如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质 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 5.1、验收要求 26 ⑴为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须在送货时须附上所送批次食材(鲜肉类、粮油、 干货、调味品、日用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动物检验检疫报告)或食材合格证 给采购人备案。 ⑵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由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采购人验收时须有成交供 应商工作人员在场,若有质量、数量等问题须在清单上当场注明,并双方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和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 5.2、违约责任 ⑴如在规定时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滞后半小时仍未送到的,第一次予以警告; 第二次超时,将每次每超过半小时由成交供应商自动核减 500 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 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⑵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料,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发现第二次, 将由成交供应商自动核减 500 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 情节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⑶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按规格要求办理和明显的缺斤少两, 出现 1 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补齐;出现第 2次,自动核减成交供应商 所得货款 200 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 3次,将依约中止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合同, 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成交供应商在此期 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单位入 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乙方有比当日采购的蔬菜更低价格的蔬菜, 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⑷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未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办理的,出现 1次采 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出现第 2 次,自动核减成交供应商所得货款 200 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 3次,将依约中止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合同,并将当月 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应继 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单位入驻后,再 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 ⑸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成交供应商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食品中 27 毒或损害健康的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 部责任。 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足斤足两,若经采购人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 包、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现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新品,如果 以上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成交 供应商承担。 (7)采购人将每个月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的价格进行抽查,其价格不 得高于市场价(如华坚大润发超市)。 6、履约保证金 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伍万元履约 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7、结算要求及付款方式 7.1、结算要求: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结算价格为依据,乘以成交综合折扣率, 据实结算;若遇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以市场价据实结算。 7.2、折扣率报价方式如下:如打 9 折,折扣率为 90%,折扣率不得高于 100%, 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例如:80.00%、97.50%、98.25%等),否则属于无效 投标。 7.3、结算价款计算方式:1)结算单价:结算单价=预算单价×成交折扣率;2) 结算价款:结算价款=结算单价×数量,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7.4、付款方式: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 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 次月 30 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成 交供应商账户。 28 ※四、合同草案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 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服务” 是指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1.4“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 1.5“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履行的地点。 2.付款方式 2.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3. 履行方式 3.1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 完成。 3.2 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4.延期交货 4.1 卖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提供服务。 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 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5. 税费 5.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5.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6. 履约保证金 6.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规定的履约 29 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3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 金退还卖方。 7. 仲裁 7.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7.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7.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8. 转让和分包 8.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8.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 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 任和义务。 9.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0.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1.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0 12.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住所: 乙方(供货单位):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 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投标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4)投标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标的、数量、质量: 4、合同金额(服务报酬): 5、付款方式: 6、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7、保修事项: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32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一、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33 二、响应函(格式)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 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 份,副本一式 2份。 本供应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响应折扣率为 %。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 完成货物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34 三、报价一览表(格式) 单位:% 开标一览表明细(格式)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综合折扣率(%)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注:1、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注:主要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中技术需求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供应商均应按表格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在“偏 离说明”列中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货物要求及规格 货物技术规格及配 置描述 偏离说明 36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序号 内 容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实际内容填 写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注:主要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中商务需求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供应商均应按表格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在“偏 离说明”列中写“无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 无效响应处理。 37 六、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38 七、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 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7-1.营业执照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5.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6.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格式) 7-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 7-9.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7-10.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7-11.采购代理服务费 7-12.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7-1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见格式)。 39 7-1营业执照 说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说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 到开标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司 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2、投标人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开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 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 明。 4、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说明:1、如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2、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 税凭证或证明。 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 说明:1、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 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缴纳证明)。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0 7-5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 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41 7-6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有 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42 7-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投标代表,参加贵处组 织的(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月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1、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 身份证明。2、投标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单位的员工,开标现场须携带投标代表本人 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3 7-9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 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44 7-10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 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月日 45 7-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 目编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 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 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46 7-12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 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原件复印件) 注:请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 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47 7-13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致: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48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49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50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场测量体温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监督人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最近 14 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最近 14 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最近 14 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启与评审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七)询问和质疑 (八)附则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同草案条款 五、合 同 格 式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响应文件 二、响应函(格式) 三、报价一览表(格式)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六、技术文件 七、资格证明文件 7-1营业执照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 7-5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6供应商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7-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9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7-10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7-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7-12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7-13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