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ZJ202104-HT020-01
二、合同名称: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食堂餐饮公司经营管理引进项目包一
三、项目编号: 1259-21020
四、项目名称: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食堂餐饮公司经营管理引进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北民族大学
地 址: 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
联系方式:2938080
供应商(乙方):西安洁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南段(8号)天然居二期1幢1单元10103室
联系方式:131860669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5-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6-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食堂餐饮公司经营管理
引进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ZJ202104-HT020-01
甲 方:西北民族大学
乙 方:西安洁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为满足甲方师生饮食需求,丰富校内餐饮花色品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和甘肃省高校餐饮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签订以下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经营原则:
甲方食堂是以为师生和教学科研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食堂,乙方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公益性原则,菜品高、中低档按 3:5:2 原则供餐,中餐、晚餐必须提供一元菜、免费汤。微
利经营,确保学生利益。
第二条、合作经营范围:西北民族大学二期馨香食府三楼大众风味餐厅,面积约 2600 平
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经营品种:
全国各地风味小吃,地方特色品种。
第四条、合作经营期限:
1、3+2 年(前 3年为正常经营期,若经营期内服务和师生评价较好,经营效果好,师生
满意度高,考核合格,经甲方综合考评合格后则自动续约 2年)。
第五条、合作要求及目标责任:
1.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学校及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各项规章制
度,做好餐饮保障工作。
2.为确保饮食服务供应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卫生、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制定
有效的节能措施,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
3.确保合作经营食堂的公益性,双方对伙食品种、数量、价格及质量实行严格管控和监
督;保证米饭、馒头的足量供应,乙方的价格必须经甲方核准后方可执行。
4.参加饮食服务部食堂工作例会,研究双方履行协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解决办
法。
5.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6.甲方将食堂现有(房屋、设备、前厅设施)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使用。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损坏的设备照价赔偿或更换。
7、乙方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食堂”的要求,对所合作的食堂进行经营和管理。
西北民族大学二期馨香食府三楼大众风味餐厅由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照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饮食服务部“五常”管理法的要求,努力实现就餐环境优美,食堂
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饭菜多样化、质量精细化。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内
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一周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乙方妥善保管
学校开具的交款收据,作为今后退款的必要依据,因乙方疏忽造成票据丢失的,甲方概不负
责。
2、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公户对公户)
3、结算方式:甲方每月结算营业款壹次,次月底前结清上月营业款(遇寒暑假和学校重
大活动顺延),并按合同约定计提营业额的 4%集团管理服务费再扣除相关费用后,其余款项在
双方核对账务后,转账至乙方结算对公账户。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落实《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乙方《响应文件》的变更调整需与
甲方协商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2、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及甲方后勤部门对学生食堂有关要求,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部署,乙方
承诺愿意接受相关制度的约束,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甲方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环境卫生、采购流程、经营状况、成本核算、服
务质量、饭菜价格(由甲方核准后方可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4、食品原料的采购:乙方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大宗物资(米、面、油、
肉、蛋类)采购须由甲方招标单位供货。其它食品原料的采购必须确保正规渠道、正规厂家、
证照齐全、安全质优。必须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形成《供货商及品牌名录》。对采购
的所有物资进行安全、质量验收及检测,并将每笔单据及时进行装订备查。
5、甲方对饮食保障经营中的收费方式进行统一管理,采用一卡通收费,乙方不得擅自改
变,严禁收取现金或以其他方式收费。
6、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饭菜进行定价,乙方在经营开始前将售卖的品种,成本
核算报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间的水、电、气、煤、餐厨垃圾、设备维
修等费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按计量结果核算后,从营业额中扣
除。
7、乙方在食堂装修改造完成后,经营期内不得随意改变食堂结构和功能间用途,如确需
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期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不得擅自改动电路、乱接用电设备和燃气设备,如需更改需得到甲方批准。
8、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自觉服从甲方和管理,开展正当公平的竞争,不得随意抬价、压
价,破坏正常的经营秩序。
9、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工作、营业时间,并保证正常的餐饮供应,不得随意中
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寒暑假食堂经营方式及时间等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必须遵照执
行。假期停业期间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全天值班。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经营期间,主动配合甲方接受食品卫生,环保等校外和校内相
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并参加定期召开的饮食服务部管理工作例会。
11、根据我校饮食保障的发展规划及要求,后勤将适时对饮食服务保障的标准、原材料
的供应模式、食品安全的监管等进行改革。凡涉及饮食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将以工作函的方式
发给乙方,该函作为本协议附件,享有和协议同等的约束力。
12、甲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乙方协调食堂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食堂经
营有序的进行。
13、甲方在经营期间给乙方提供相应的水、电、煤、汽、燃气的正常供应,对非甲方原
因导致的水、电、煤、汽、燃气的中断,甲方不承担责任。
14、甲方有权在协议期满后予以收回提供给乙方的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附件:甲乙
双方共同登记造册的固定资产清单),若有遗失和损坏,乙方需全价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移交资产前,应确保移交资产能正常使用。
2.甲方有义务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和协调内外关系,以保证学生
食堂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
3.甲方负责接洽饮食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事宜。
4.每月结算乙方营业款。
5.甲方为乙方指定人员、车辆进出校园提供方便,并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
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落实《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甲方《采购文件》的变更调整需与
乙方协商经乙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经营所必须的水、电、燃气等的正常供应。在装修过程中,水
电等计量及内外管线改造按照国家规范和学校要求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收费单价按
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到期后上述改造内容资产归学校所有。
乙方负责承包期内室内建筑设施及水电暖维修维护管理,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运行。乙
方要响应国家节能要求,服从学校节能管理,采用节能产品,做好节能管理,配合学校做好
节能相关管理工作。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协调解决正常经营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
部门及学校关于学生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主动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配合政府、学校相关
部门、及学生的监督,并按照“标准化学生食堂”和“量化 A级单位”的要求进行管理。
5、乙方在开业前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并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复
印件。乙方须提供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资格证书、公司的劳务合同、社保缴
纳记录及公司委派任命文件,主要岗位责任人名单,经营期内乙方更换食堂管理人员应提前
两周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障、员
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核算和文明服务等规范、规程等。
7、在经营期间,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引起的风险,不得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
如果调整新品种,须事先向甲方报批次名、分量、价格等,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售卖,如遇
市场价格上涨,不得向学校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乙方切实履行对甲方承诺的低价菜和免费汤
的供应。
8、乙方经营期内,应主动配合接受卫生防疫、环保、消防等监督部门的检查;自产垃圾
必须垃圾分类规范按要求处理,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垃圾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共
通道的卫生由乙方负责,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和下水道堵塞;乙方负责灭“四害”、排风及抽
油烟系统等的清洁维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须服从和接收食堂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监督委员会由后勤处、饮食服务部
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
国资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和学生代表组成,检查方式有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考核等。
10、乙方须派驻专人作为在我校餐厅经营管理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员,
乙方在经营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禁止经营的项目,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和经济活动、不得转让经营权。
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对出售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 48 小时,食品留样量按照《食
品安全法》的要求实施。
12、乙方负责台账、记录的日常登记和核对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如实登记,
不得出现漏填、缺失或内容不符情况。
13、乙方负责经营餐厅的防火、防盗、防毒及消防等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常抓不
懈,并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罚;必须配备专职保洁员,配备人数以达到甲方卫生要求为准。
14、乙方负责食堂及炊事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
餐厅内的经营者及所有员工,因违规操作或操作不慎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
方承担,产生劳务纠纷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所经营场所的地面、墙面、桌面要做到整洁、幽雅、美观,餐具、厨具摆放整
齐,严格按照消毒、卫生检验的标准和程序执行,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生熟刀、板分开使用,
严防食物中毒,做到经营场所内无卫生死角。
16、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积极配合、参与学校的各类重大活动,如:迎新、校庆、校友
返校、节假日活动、上级检查评估等,并提供优质服务。
17、乙方应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树立服务育人的理念,尽最大努力降低餐厅运行成本,
减轻师生的就餐负担,按时正点开饭,饭热、菜香、价廉物美。
18、乙方有义务在校园内组织健康饮食、食品营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定期
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应急等的演练。
19、为更好的做好学校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在各类传统节日,乙方需按照学校后勤的要
求,为师生筹备各类节日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与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抓好食品安全
和生产安全工作。
第八条、关于乙方投资额、项目的确定及装修改造
乙方必须保证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左右的餐厅装修及桌椅购置费用(榆中校区二期馨香
食府三楼大众风味餐厅约 120 万±10 万的费用),合同期满归甲方所有。经营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甲方后堂交付乙方的设备完好归还甲方,乙方投资的后堂硬件设施及资产(不包含运
营过程中更换的设备、餐厨杂件、天然气、中央空调、监控及炊事机具)由乙方自行处置。
改造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认可后实施,因乙方原因解除并终止合同后,投入改造的所有资产
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拆除或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处罚
1、乙方不能正确履行上述合同约定与甲方管理要求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按照以下
约定处理:
(1)对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全面整改。
(2)经过一次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应承担实际损失,并支付50元至10000元的违约金,违
约金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中的罚款金额执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的处罚及其它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营业款
中扣除;扣除后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主动补齐:
(1)在经营期间,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学校规章制度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集体事故等责任事故的。
3、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撤场等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得采取停止营业、非正常手段经营、与就餐师生发生矛盾等方
式对抗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有权
扣除乙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并继续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乙方食堂的经营权,扣除全部履约保
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未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之约定建立相应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
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不配合甲方的管理、监督与检查,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经整改
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2)被国家相关部门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
(3)发现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国家明令禁
止的添加剂的。
(4)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比较严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5)损坏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6)经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7)饭菜花色品种不足,或饭菜质次价高,或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服务
质量及其它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甲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后,不能及时整改的。
(8)经营管理不善、服务质量不佳引起师生强烈不满而引发群体事件的。
(9)内部管理不善,档口经营不好,产生纠纷又不能整改。
5、除不可抗力、法律规章政策调整等因素外,合同期内如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
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投资的可动资产、不动资产按照实际折旧价进行补
偿。
6、经营期内,在乙方经营、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
顾客投诉、人身伤害及劳资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续约
1.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可提出续约申请。
2.供应商要求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的 3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五年考核均
达到 95%者决定是否续约。
3.供应商达不到续约要求的,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前 3个月向供应商发出不再续约的通知。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合作经营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解决。
3、合同到期后,如乙方在合作经营期内无违约违规行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
签权。
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代理公司执壹份。合同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起 15 日内将场地交还给甲方,超出前述期限仍
未归还场地的,甲方有权以甲方认为合理的进行处置,直至乙方将所占场地、设施、设备全
部移交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