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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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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高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37078505400120210038_001

二、合同名称: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85202102000027

四、采购项目名称: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高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高密融智商务综合体7号楼1楼

联系方式:05362323239

供应商(乙方):高密市三月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祥和路566号

联系方式:187646869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餐饮服务 宗 1.0 490.29 490.2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6-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6-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文本:『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项目

合同编号: 37078505400120210038_001

采购编号: SDGP370785202102000027

 

 

 

 

 

 

    :高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高密市三月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顺序组成

1.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文件等;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本合同附件;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合同履行良好的情况下,可申请续签合同,续签时限不得超过3年。

二、服务范围: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3#楼餐厅托管服务。

三、经营方式:甲方监管,乙方自主经营。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提供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提供餐厅主要的设备设施、周转库房,提供男女更衣室,不提供工作人员宿舍。

4.甲方承担餐厅内燃气费、水电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更换等费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6.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该餐厅的经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原材料选择有质量保障的大品牌供应商,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乙方食品不洁给就餐人员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5.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为全体工作人员供应早、中晚三餐加班餐等各餐服务,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礼貌服务。

7.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

8.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卫生要求。

9.乙方每餐必须做好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乙方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1.乙方负责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关餐厅卫生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12.乙方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各项直接或间接的成本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予以保证所供食物优质新鲜

1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廉价向就餐人员提供用餐及相关服务。

14.乙方必须按规定标准予以供餐荤素搭配适中面食汤粥咸菜花样丰富。用餐采用自助餐模式,餐费价格根据甲方要求确定。

15.乙方应安排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1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餐厅内燃气费、水电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费用等费均由甲方承担

2.餐费费用直接入账甲方,每月进行结算。

3.甲方每月对就餐情况进行统计,视统计情况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费用

① 每月平均每天就餐人数不高于300人,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

② 每月平均每天就餐人数高于300人(含300人),但不高于600人,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

③ 每月平均每天就餐人数高于600人(含600人),甲方向乙方支付7万元。

2)运行费用

①早餐按每就餐1人5元的标准计算运行费用,午餐按每就餐1人10元的标准计算运行费用晚餐按每就餐1人8元的标准计算运行费用。

②运行费用要全部用于餐厅运营提高饭菜质量和档次。

3)总额控制:每年托管费用最高不超过财政预算金

以上费用均需向甲方提供发票,其中基本费用税额由甲方承担,运行费用税额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保证

1.就餐方式为自助餐,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2.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甲方每对就餐满意度做出测评,测评中差评人数占总测试人数的1/3及以上时,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合同。

5.就餐时就餐人员只允许刷脸就餐。

七、质检条款

甲方对乙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乙方和甲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乙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八、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九、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当甲方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乙方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如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每人次5000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十一、其他要求

1.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验合格。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甲方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2.乙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持健康证上岗。

十二、转让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遇特殊情况确定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转让内容、转让方式及第三方背景业务能力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对第三方考核合格后,出具书面同意文件,才可实施转让。如乙方所推荐的第三方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受让的第三方。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3.上述情况任何一款,甲方保留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合同的权利。

十四、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2.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项目所在地地址为高密市。

3.在乙方出现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协议及服务规范或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15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十五、合同有效期     

                     日至                 日,有效期为    

若乙方的托管服务达到合格标准,可续签两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或有政策性或其他重大变化,则不再续约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备案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方:(盖章)                     方:高密市三月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所:                           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祥和路566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1379263233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号:                            号:15452801040004768

   号:                            号:103458645282

   间: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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