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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1110806FG054)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1110806FG05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Y21110806FG054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

包组号

采购名称

预估采购额(两年)

数量

包组一

粮油类

人民币140万元

1批

包组二

冻品类

人民币220万元

1批

包组三

蔬菜鲜肉类

人民币260万元

1批

包组四

副食蛋品类

人民币125万元

1批

最高限价:

包组号

采购名称

预估采购额(两年)

数量

包组一

粮油类

人民币140万元

1批

包组二

冻品类

人民币220万元

1批

包组三

蔬菜鲜肉类

人民币260万元

1批

包组四

副食蛋品类

人民币125万元

1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详见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包组,售后不退):

1、邮件获取:

各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需注明采购编号)后及时将下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

1)购标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无规定格式);

2)汇款单扫描件;

3)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邮件主题为“购标+采购编号+公司名称”。

我公司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到账后,将回复《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回传我公司邮箱则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银行账号相关信息:

收款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800180585908017

收款银行

广州银行东风支行(或农林支行)(行号:313581002781)

2、现场获取:

各供应商应携带购标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件,无规定格式)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金融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020-37216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联系方式:詹小姐,020-37619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电 话: 020-37619082

正稿-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doc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

公开招标文件

委托编号:JY2021054

采购编号:GDJY21110806FG054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8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1、?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建议适当提前到达。

1、?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中标通知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1、?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人使用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公司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专业担保机构、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本公司约定的担保机构如下:

1、广东盈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757-22662204 总机:0757-22622388

2、广东尚贤雅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18681024486(微信同号) 固话:0769-21665661 客服QQ:1472420016

??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尚贤雅集”小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

??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尚贤雅集客服微信。

1、?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1、?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1、?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包号与包组名称必须对应。

1、?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 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无法确保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说明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投标费用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九、询问、质疑

十、适用法律及政府采购政策

十一、采购活动解释权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

二、评标

附表一: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二:技术商务评审表

附表三:价格评审表

第五章 合同草案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一、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

二、制造商(或授权方)授权书

三、询问函格式

四、质疑函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DJY21110806FG054

2、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包组号

采购名称

预估采购额(两年)

数量

包组一

粮油类

人民币140万元

1批

包组二

冻品类

人民币220万元

1批

包组三

蔬菜鲜肉类

人民币260万元

1批

包组四

副食蛋品类

人民币125万元

1批

4、最高限价:

包组号

采购名称

预估采购额(两年)

数量

包组一

粮油类

人民币140万元

1批

包组二

冻品类

人民币220万元

1批

包组三

蔬菜鲜肉类

人民币260万元

1批

包组四

副食蛋品类

人民币125万元

1批

5、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的标的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二章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

3、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1)邮件获取:

各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需注明采购编号)后及时将下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

1)购标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无规定格式);

2)汇款单扫描件;

3)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邮件主题为“购标+采购编号+公司名称”。

我公司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到账后,将回复《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回传我公司邮箱则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银行账号相关信息:

收款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800180585908017

收款银行

广州银行东风支行(或农林支行)(行号:313581002781)

(2)现场获取:

各供应商应携带购标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件,无规定格式)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每包组,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受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9:30(北京时间)

3、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9:30 (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电 话:020-37619082

手 机:13642736214 邮 箱: jycg@gdjycg.com

2、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金融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方式:020-37216923

3、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联系方式:020-37619972

八、公告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jycg.com

相关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等)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注意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说明

1、? 采 购 人:广东金融学院

2、? 预算金额:详见各包组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采购内容分四个包组,按包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可兼投多个包组,但最多只允许兼中两个包组。已兼中两个包组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其它包组中标候选人。

5、? 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PDF扫描电子版一份,以光盘或U盘形式,密封于开标信封中。

6、? 本项目属服务采购,采购标的属于批发业。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包含: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各项进货成本、开发设计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安装成本等的详细说明。)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为资格服务商招标,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自营食堂提供食材。

2.本次招标共分4个包组。每个包组拟选取两家供应商,投标人可以根据拟投标的项目准备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兼投多个包组,但最多只允许兼中两个包组,项目评审按包组顺序进行,已兼中两个包组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其它包组中标候选人。

3.项目物资需求及供货内容如下:

(1)物资需求(营业物资):第一年用餐人数约1700人,第二年用餐人数约4000人,物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2)项目标的及采购预算:

包组号

包组名

品种名称

预估采购金额(两年)

数 量

包组1

粮油类

大米、食用油

140万元

1批

包组2

冻品类

冻品肉类

220万元

1批

包组3

蔬菜鲜肉类

蔬菜、鲜肉类

260万元

1批

包组4

副食蛋品类

副食品、蛋品类

125万元

1批

(二)项目说明

1.本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的说明

(1)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均导致其投标无效。

(2)凡标记“▲”号的条款(如有)为重要的要求,投标人任何负偏离(不满足要求)或不响应不导致其投标无效,但可能对其评审产生重大的影响,具体见项目评审标准。

2.供货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3.采购需求:

包组号

包组名称

品种名称

年采购量(以实际发生需求为准)

预估采购额(两年)

拟选取家数

第一年(1700人)

第二年(4000人)

包组1

粮油类

大 米

约60吨,25万元

约130吨,55万元

140万元

2家

食用油

约20吨,20万元

约40吨,40万元

包组2

冻品类

冻品肉类

约55吨,70万元

约125吨,150万元

220万元

2家

包组3

蔬菜鲜肉类

鲜肉类

约10吨,30万元

约25吨,70万元

260万元

2家

蔬菜类

约50万元

约110万元

包组4

副食蛋品类

副食品

约18万元

约40万元

125万元

2家

蛋 品

约22吨,22万元

约45吨,45万元

5.所投(供货)价格包括:是指采购周期内投标人供货送至招标人食堂指定地点的到货结算价,结算价包含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6.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包含: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各项物资生产或进货成本、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等的详细说明。)

7.★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报出所投包组每个物资品种的单价(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产品名称、报价单位需一致,不得有缺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质量要求

包组号

包组

名称

品种名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物资质量要求

包组1

粮油类

大米(学生用米、教工用米)

出饭率为2.3左右,色泽精白明亮,颗粒大小均匀、丰满坚实,粒面光滑、完整,少有腹白、爆腰粒和碎米,具有正常的米香;无虫蛀粒、黄粒米、霉变粒和病斑粒,无杂质;无霉味、哈喇味、酸败味、油污味等异味。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用油(一级大豆油、花生油)

色泽透明或淡黄色,黏度适中,清澈无浑浊,无悬浮物和沉淀物,无水分,略有十分轻淡的大豆油(花生油)气味。无非法添加物、残留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有检验合格证。

包组2

冻品类

三黄鸡

皮色淡黄,皮肤有光泽,不粘手,肌肉有坚实感,色泽红润,无异味。个体重三斤左右,含水量≦5%,有检验合格证。

鸡全腿

(5条装)

皮色鲜白,皮肤有光泽,不粘手,肌肉有坚实感,色泽红润,无异味。个体重120-150克左右,含水量≦5%,有检验合格证。

白条鸭

皮色鲜白,皮肤有光泽,不粘手,肌肉有坚实感,色泽红润,无异味。个体重五斤左右,含水量≦5%,有检验合格证。

五花肉

毛根白净,皮肤有光泽,不粘手,肌肉有坚实感,无异味,含水量≦5%,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包组3

蔬菜鲜肉类

菜心

颜色鲜绿,水分充足,叶茎脆嫩,粗如手指,容易折断,见蕾不见花,株长18厘米以内;无病虫害,无腐烂,无杂物,无污染,无农药残留。

大白菜

洁白、有光泽、新鲜,紧密结实,手感重实,水分充足;无病虫害,无腐烂,无杂物,无污染,无农药残留。

胡萝卜

颜色橘红,表面光鲜,叶茎翠绿;个休重实、一公斤五个以内;心柱细、无糠心,匀称直溜、不畸形、无歧根、无根毛、不开裂、无污点,无病害,无腐烂,无污染,无农药残留。

黄肉马铃薯

表皮光滑、颜色光鲜;个大硬实、大小均匀、一公斤五个以内;无发芽、无绿皮、无黑斑、无毛根、无虫害、无腐烂、无损伤、无热伤、无冻伤,无污染,无农药残留。

瘦肉(枚肉)

颜色呈鲜红或粉红色,红色均匀,有光泽,外表微湿润或微干,肉质弹性好;不粘手,无粘液,无注水,无异味;无病无种肉猪猪肉,无瘦肉精残留,有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分割肉销售凭据。

无皮上肉

皮下光洁无斑点,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瘦肉红色均匀,弹性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无粘液,无注水,无异味;无病无种肉猪猪肉,无瘦肉精残留,有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分割肉销售凭据。

排 骨

色泽光润,颜色淡红,肉质有弹性,色外表微湿润或微干,不粘手,无粘液,无过量水份,无异味;不粘连颈骨、脊骨和过多赘肉,无病无种肉猪猪骨,无瘦肉精残留,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分割肉销售凭据。

包组4

副食蛋品类

黄豆

表面有光泽,颗粒饱满均匀,手感硬实,无破瓣,无病粒,无虫害,无霉变,无砂石和其它杂质;具有正常豆香,无酸味、无霉味和其它异味。

花生

颜色较鲜艳,表面有光泽,颗粒饱满均匀,手感硬实,无破瓣,无病粒,无虫害,无霉变,无砂石和其它杂质;具有正常的花生香气,无酸味或霉味和其它异味。

白糖

洁白、有光泽,粒粗且均匀,颗粒方形,轮廓分明;干燥松散,不黏手,不结块;无碎末,无杂质;闻之有一种清甜之香,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蚝油

红褐色至棕褐色,有光泽,呈稀糊半流质状,黏稠度大,入口滑润;味道鲜美醇厚而稍甜,无焦、苦、涩和腐败发酵等异味,无分层和沉淀物,无渣粒杂质,无非法添加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生抽

具有正常生抽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混浊,无沉淀,无异味,无霉花浮膜。无非法添加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鸡 蛋

大小均匀,外壳坚固完整,清洁干燥,无裂纹、硌窝、 流清,色泽自然有光泽,并带有新鲜蛋特有的气味;无散黄、无胚胎发育现象,无病蛋、药物残留蛋。

皮 蛋

符合皮蛋制品卫生标准中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个体均匀,蛋壳完整无裂纹,皮色灰白无黑斑;轻摇蛋体,有轻微的颤动感,无异响;蛋体不浑浊,熟透圆润,无异味。

咸 蛋

符合咸蛋制品卫生标准中理化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个体均匀,蛋壳完整无裂纹、无破损、表面清洁,气室应低于7mm,蛋白纯白色无斑点,煮熟后蛋白细嫩,蛋黄变圆且粘度增加,色泽朱红(或橙黄),煮熟后黄中起油或有油流出,咸味适中,无异味。

(四)其它要求

1.▲包组1投标人须有仓储库和加工工厂,提供自有加工工厂及仓储库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包组2投标人须自有仓储冷库,仓储冷库容积不少于1000m?,提供自有仓储冷库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3.▲包组3投标人须自有蔬菜种植基地或与蔬菜种植基地签订购销协议,需提供购销协议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鲜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分割肉销售凭据。

4.产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产品储藏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

5.非生鲜产品至少须为保质期到期前6个月的产品,生鲜产品不得出现腐败变质、酸败、污染、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等现象。

6.产品内外包装不能污秽不洁或破损。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7.产品不能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及属冒牌产品。

8.投标人每批次提供的产品的数量、包装要求、送货时间及送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每批次送货通知后,应当在次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须提供每批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疫证书。

10.▲投标人必须有服务承诺,其服务承诺必须不低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要求。

11.投标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工作,建立不定期回访制度,虚心听取采购人对质量及服务方面的意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12.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定期及不定期核查中标人履约情况。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质量、价格、材质等弄虚作假,中标后转包,配送不及时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采购人根据退出机制、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

13.中标后,各中标人具体配送的物资品种、质量、数量等,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由于实际采购物资的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期内价格评定制度,采购人不能保证各中标人的实际供应品种、数量及金额等。

(五)合同期内产品定价机制、周期及方式

1.本项目各包组产品第一供货周期供货商及供货价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供货合同有效期前两个月为第一供货周期,根据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孰低采购原则,各包组每个品种由中标单价最低的中标人执行该品种的第一周期供货,中标人供应的货物与投标报送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不低于样品的质量。(举例:包组2冻品类入围两个中标人,产品“三黄鸡”两个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分别是13.50元/公斤和13.70元/公斤,则由中标单价13.50元/公斤的中标人执行“三黄鸡”的第一周期供货,以此类推,确定各包组每个品种的供应商和供货价格。)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供货价格,根据采购人的采购价格评定制度规定执行阶段定价。各产品第一周期供货结束后,中标人在采购人采购定价周期进行报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报价情况,结合大型批发市场的市场价格、相关网站公布的当期价格、其它高等院校同类产品的采购价格等进行采购定价,按照双方报价孰低的原则,确定每个产品下一期的供应商和供货价格。原则上,中标人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相应时期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菜篮子信息)公布的同类商品市场平均价(对于当中未公布的品种,供货价格由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3.定价周期:

(1)粮油类中标人的最低中标价格有效期为两个月,大米后续定价周期为两个月、食用油后续定价周期为一个月;

(2)冻品类中标人的最低中标价格有效期为两个月,后续定价周期为半个月;

(3)蔬菜鲜肉类中标人的最低中标价格有效期为两个月,后续定价周期为半个月;

(4)副食蛋品类中标人的最低中标价格有效期为两个月,副食品后续定价周期为一个月、蛋品类后续定价周期为半个月;

(5)学校寒暑假期间,供货时段及定价周期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4.供货定价:

(1)粮油类:本采购项目已设固定供货价格的学生用米(2.10元/市斤)和教工用米(2.50元/市斤),在采购定价当天,采购人将中标人提供的大米样品进行试煮,完成米饭成品后进行质量评比,每个品种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供应;对于本采购项目未设固定供货价格的大米和食用油的采购,由中标人在采购定价周期进行报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报价,结合当期同类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加增值税率进行供货定价,确定每个品种下一期供应商和供货价格。

(2)冻品类:中标人在采购定价周期进行报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报价,结合当期同类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加增值税率进行供货定价,确定每个品种下一期供应商和供货价格。

(3)蔬菜鲜肉类:中标人在采购定价周期进行报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报价,结合当期同类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加增值税率进行供货定价,确定每个品种下一期供应商和供货价格。

(4)副食蛋品类:中标人在采购定价周期进行报价,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报价,结合当期同类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加增值税率进行供货定价,确定每个品种下一期供应商和供货价格。

5.如中标人不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及时报价,视作自动放弃该周期的供货资格。

6.当中标人对供货价格不认可时,在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中标人可放弃该周期的供货权,并由采购人按该价格在高校采购平台择优进行联合采购。

(六)交货与验收要求

1.采购人根据实际用量情况,提前一天或每天18:00点前将订购单以电话、微信、QQ等方式通知中标人,订购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其中,包组3(蔬菜、鲜肉类)物资必须每天7:3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为中标人送货上门提供方便。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时、按质(样品质量)、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的物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送入仓库,经采购人签收后,中标人完成交货。

3.中标人应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

4.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物资有效的相关单据、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提供送货单一式三份,经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据。

5.中标人必须指定专人专车负责送货;送货人员身体健康、证照(健康证、驾驶证)齐全、佩戴送货员工作证,进入校区后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6.中标人所安排的运输车辆,必须适合或保证产品质量的运输(包组2、包组3的运输车辆必须有冷藏保鲜设备),装卸货物方式切实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7.验收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待采购人仓管员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仓管员带领送至相应食堂,经采购人食堂物资保管员签收后,中标人完成交货。

(2)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物资有效的相关单据、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提供送货单一式三份,经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据。

(3)若中标人送交的货物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重必须与包装袋标注的重量一致,采购人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 3‰以内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4)中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规定,通过官方认可的专业机构检验检测合格,食品类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新鲜,无变质、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染、无非法添加物。每个产品的质量都必须符合采购人当月价格表上相应级别的标准。包装袋(箱)应标注有但不限于注册商标、食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

8.中标人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以次充好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采取拒绝收货、退货或停止供货等措施,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价款结算

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中标人可凭保证金收据退回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或有任何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应付款、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未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2.采购人对中标人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后按交付数量及单价结算最终价款。

3.结算方式:

(1) 货款每月一结(遇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则适当延期)。采购人于次月结清上月货款,在中标人提供了正式合法发票之后,采购人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中标人货款。

(2) 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采购人不能按时付款,采购人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中标人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3) 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直至中标人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资为止。

(八)退出机制

1.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下述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对中标人采取警告、处罚乃至解除合同等措施。口头警告无效、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书面警告通知书一式两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一份。中标人收到书面警告通知书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立即启动供应商退出机制,并有权解除合同。

(1) 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骗取中标;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3)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 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的;

(5) 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或拒绝按中标价格供货;

(6) 合同期内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报价,影响物资供应的;

(7) 供应物资达不到质量标准、质量(材质)弄虚作假,验货不合格,供货数量不足、退货补货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后果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且收到三次书面警告通知书的;

(8)合同协议期内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书面文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解除合同。并按该类投标人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中标人,并将情况报告采购人有关管理部门,该类投标人将列入广东金融学院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部投标人黑名单。

(九)样品提交要求

1.▲样品提交要求

(1)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产品样品,未提交或少提交样品的相关评审项将不得分。

附件(1)

包组号

物资名称

样品种类

规格数量

提交地点

提交时间

备注/说明

(只接受一个品牌的产品)

包组1

大 米

学生用米

2斤一份,共两份

一份须密封,一份待蒸煮不用密封。

教工用米

2斤一份,共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