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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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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及分园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gp-2021-C-043)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及分园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agp-2021-C-04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及分园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gp-2021-C-043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及分园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8万元
最高限价:58.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8.8 58.8 餐饮服务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及分园食堂劳务服务,其中华明一幼总园须食堂人员7人,就餐幼儿:33人,就餐教职工:48人,日配三餐(教职工两餐);华侨城分园须食堂人员7人,就餐幼儿:330人,就餐教职工:42人,日配三餐(教职工两餐)。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到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磋商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
地址:华明镇华明家园华明大道福园21号楼8门
联系方式:13702083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博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联系方式:022-2832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2-28328268-8004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博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坐落于华明镇华明家园华明大道福园21号楼8门,就 餐幼儿330人,就餐教师48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华侨城分园坐落于天津市东丽 区湖滨路配建3,就餐幼儿330人,就餐教师42人。 二、人员要求 1、人员需求:共计14人,其中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第一幼儿园总园:7人,天津市东丽 区华明第一幼儿园华侨城分园:7人。每个园区需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2名、面点师1名、 帮厨3名。 2、工作时间:早班为6:00-12:00、14:00-16:00;晚班为7:30-12:30、14:00-17:30, 周六、日休息,遇有特殊任务双方及时协商。 3、人员要求:年龄均为40-55岁,无犯罪记录(响应文件中须做出承诺),身体健康, 能适应幼儿园食堂工作。 4、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 5、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 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响应文件中须承诺,供应商成交后上岗前取得《托幼机 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格式自拟) 三、食堂管理服务要求、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提供教职工早、午两餐及入园儿童早、午、晚三餐,具体分工与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负责食堂全面工作,包括饭菜质量,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 2、厨师:负责严格按幼儿园保健老师提供的食谱带量制作面食菜肴,确保饭菜可口、 卫生安全、营养; 3、面点师:负责各类面点、各式点心、主食的制作; 4、帮厨:负责食堂卫生,洗菜、切菜、分餐、洗碗、洗物品、洗生食器皿等。 5、教职工早餐标准:中式早餐;午餐标准:至少提供2菜1汤。 6、入园儿童用餐按照园内保健老师提供的营养食谱带量制作,符合幼儿园幼儿膳食质 量标准。 (二)食堂人员工作标准 (1)厨师工作标准 1、使用炉灶前,要进行仔细的检查电源设施及炉灶系统。 标准:炉灶、电器设备必须正常才能启动。 2、打开风机开关通风5分钟后,才打开液化气,柴油关阀。 标准:必须先微风,然后慢慢由小开大。 3、使用炉灶前的的注意事项参照《炉灶操作规范》。 4、清洁灶台,锅铲。 标准:无杂物、无锈迹、无黑斑。 5、备好调料。 标准:味盅必须干净,摆放整齐,调料台干净。 6、检查菜品质量。 青菜、瓜果检查标准:必须干净无杂物、无腐烂,切制大小符合幼儿园规定标准。 鱼、肉类检查标准:必须鲜、活。 7、炒菜分批按量炒,保证菜的质量。 标准:必须多锅少炒.保证供给。 8、清洁。炒完菜时,将炉灶、台面、调味台用洗涤剂清洗。 标准:无杂物、无垃圾、无油污;沟渠无堵塞、无污水。 9、保管。将未炒完的菜及时集中回收。 标准:荤菜加上保鲜纸进入冰箱,素菜加上保鲜纸整齐放在菜架上。 10、出锅前测量饭菜中心温度,达标后方可出锅。 (2)面点工作标准 1、备好一切面点用料。 2、使用前器具清洁: ①用清水加洗涤剂去掉器具上的油污、面垢。 标准:器具里外无杂物,干净。 ②再用清水冲洗,抹布擦干。 标准:无洗涤剂泡沫、无杂物。 3、和面配料:加入适当的水和配料进行搅拌,先慢速、再中速到快速。 标准:配料与面粉必须搅拌至均匀。 4、发酵:将制作的初品进入发酵箱发酵。 标准:发酵时间为15—30分钟。 5、烘烤:将发酵后的点心料置入烤箱内烘烤。 标准:必须先启动底部控温器,再启动面部控温器;由小至中温再到高温烘烤,无焦 灼。必须保证熟透。 6、完成后清洁:加工后及时清洁机器设备卫生,工作场地卫生。 标准:设备无杂物、无面垢、无油渍;地板无垃圾、杂物,台面无面粉。 7、主食出炉必须加盖布保存。 (3)洗菜人员工作标准 1、初洗:将去皮的瓜果、摘好的蔬菜、打鳞的鱼类、去毛的肉类、鸡蛋用清水清洗。 标准:无腐烂、无异味、泥沙。 2、细洗:将切过后的菜品倒在洗菜池里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2-3次。 标准:菜类中无杂物、无砂子、无异味。 3、清洁:菜筐要逐个清洗干净后才能放置菜。 标准:菜筐必须里外干净,无污垢、无油污、无杂物。 (4)切菜人员工作标准 1、清洁:刀、砧板、台面冲洗干净。 标准:刀无锈斑、油污;砧板无异味;台面无污垢。 2、再清洁:用清水将刀、砧板、台面冲洗干净。 标准:无洗涤剂泡沫。 3、加工: ①切配菜按规定进行分类切配,精工细作。 标准:丝、条、片必须大小均等,大小符合幼儿园规定标准。 ②切配好的菜不能放在地上,要放在半成品盆中。 标准:整齐摆放在菜架上。 ③生熟食品分开切配,熟食品必须在经过二次更衣后在配餐间完成。 标准:按标识存放生熟用具。切配熟食的刀、砧板必须经过高温消毒10分钟。 ④切配中必须一面切菜,一面清除卫生。 标准:台面、地板无垃圾、杂物;用垃圾桶或筐装放垃圾。 4、清洁:切配完成后及时清理卫生。 标准:生熟刀、砧板清洗干净后严格按标识分开悬挂;台面无杂物、积水;地面无垃 圾、积水;沟渠无污水、杂物堵塞。 (5)分餐人员工作标准 1、分餐前做好准备工作。 2、进入二次更衣清洗消毒,戴好手套、口罩,穿好工作服。 标准:配餐间提前消毒,工作服必须整齐、整洁;发帽口罩必须将头发口鼻遮盖好。 3、准备好打菜勺、碟、盘。 标准:必须用托盘放置,不能直接置于台面。 4、用菜盘将炒好的菜分开摆放。 标准:按荤、素、主食、汤、回民菜等依序摆放。 5、分餐速度要快,准确无误。 标准: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标准,公正无私,一视同仁。 (6)清洗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把使用过的碗、碟、盘、勺、生食器皿收集到指定位置。 标准:分类放置,不零散。 2、程序及要求 ①初洗:用清水初洗去掉剩饭、剩菜和汤渍。 标准:碗、碟、勺、盘里外没有残渣。 ②细洗:用摄氏35度的温水加洗涤剂,再用抹布逐个里外清洗干净。 标准:没有任何杂物、油渍。 ③清洗:用清水清洁,浸泡后逐个捞起。 标准:没有洗洁精泡沫。 ④消毒:把洗好的餐具经检查晾干后放入消毒柜消毒。 标准:100℃以上消毒30分钟以上。 ⑤供应:开餐前10分钟将餐具放在餐台适当位置。 标准:摆放时加盖干净的白布,碗、碟、盘、勺不烫手。 ⑥检查标准:抽样100个,合格率必须达98%。 (7)厨房清洁人员工作标准 1、清洗炉具、抽油烟机时关掉一切电源,用温水加洗洁精,清洁油垢时须用力刮掉。 标准:无积油垢、无黑斑,洁亮。 2、清洁炉灶底部选用扫帚清扫,再用水冲洗。 标准:炉灶底部无污、无味,风机无水。 3、清理沟渠内时将沟渠左右壁、底部钢板用洗洁精清洗干净。 标准:沟渠无杂物堵塞、无污垢。 4、清洁蒸饭车: ①用清水冲掉里面积存的剩饭,再用少许的洗涤剂清洁。 标准:蒸饭车内外无米饭、无杂物。 ②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标准:蒸饭车内外无米饭、无泡沫。 5、清洁冰柜时要切断一切电源开关,待积冰溶解后用清水冲洗,再用抹布擦干。 6、厨房一切用具要经过洗涤剂清洁,再用清水冲洗。 标准:干净无油渍,无杂物,摆放整齐。 7、厨房地面: ①用扫帚清扫每个角落、地面的杂物。 标准:垃圾运走不能扫在沟渠里面。 ②用清水加上少许的洗衣粉进行细洗,然后冲洗。 标准:地面无泡沫、油渍。 ③用刮水器刮地面的水渍。 标准:地面无积水。 (7)库房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收货∶ ①对采购的物品进行检查验收。 标准∶无劣质物品。 ②查验的货品认真过磅。 标准:做好登记,清楚地填写在表上。 ③进入仓库按规定摆放。 标准∶标识清楚。 2、发货∶ ①厨师领料要做好登记。 标准∶在领料表格上填写货名、数量、时间及领料人。 ②每天不得随便领货。 标准∶当天早上发货一次。 3、保管∶ ①仓库货品严格控制,不得留置太久。 标准:先进先出,做好记录。 ②大米整齐有序摆放,不乱扔乱放。 标准:隔墙离地,无潮湿、无糜处。 ③非食品与食品要分开摆放。 标准∶标识清楚。 ④做好防护工作。 标准∶ 防盗、防潮、防火、防四害。 (9)其他 1、食堂日常所需的水、电、食材、厨房设备(包括餐具、餐桌、餐椅、冷藏、保鲜设 备等)由园方负责提供; 2、食堂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 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及配餐的卫生; 3、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搭配合理、可口美味,以满足就餐要求; 4、服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5、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协助园方做好应急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食堂餐食留样工作标准 1、为确保食品安全,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留样容器必须专用,洗刷干净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3、留样专用冰箱必须洁净,定期保洁消毒,留样食品摆放整齐,餐次分开。 4、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不得少于200克。 5、留样食品取样后,应立即存放在经清洗消毒后的专用留样盒内,以免被污染。 6、留样食品冷却后,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食品名、餐次、留样人。 严格做好留样记录。 7、留样食品须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进餐后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 异常,应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部门检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冰箱,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物品或食品。 四、总体要求 1、必须有规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操作,各类物品必须烧熟煮透,生、熟物品分开存放;每日三餐食物,须专人按照上 述食堂餐食留样工作标准在餐前留样,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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