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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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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1-J1-002050-YZLZ)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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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GXZC2021-J1-002050-YZLZ

二、项目名称: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489000.00(元) 广西致远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北侧“夏威夷”7幢1单元4层402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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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可调式蔬菜去根机 赣云 1台 67500 GY-QG-500
2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全自动蔬菜清洗机 赣云 2台 49500 GY-QX-2500
3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蔬菜分选台 赣云 1台 25800 GY-FX-01
4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数控切菜机 赣云 2台 46800 GY-QC-125
5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瓜果去皮机 赣云 1台 53800 GY-QO-2500
6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瓜果分半机 赣云 1台 58500 GY-FB-500
7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球茎类清洗脱皮机 赣云 2台 17500 GY-MG-1000
8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球茎类切菜机 赣云 2台 18900 GY-QC-312
9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液压冻肉切丁机 赣云 1台 79800 GY-QD-550
10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大型自动锯骨机 赣云 1台 62800 GY-JG-370
11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工程款切肉机 赣云 3台 17500 GY-DRQK-1000
12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大型鸡鸭带骨切肉机 赣云 2台 92180 GY-SJQ-26
13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去鳞开背杀鱼机 赣云 3台 36650 GY-SY-02
14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切鱼机 赣云 3台 28600 GY-QRG-300
15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智能砍排机 赣云 1台 95000 GY-KP-120A
16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万能清洗机 赣云 1台 36800 GY-QX-750
17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不锈钢绞肉机 赣云 1台 27850 GY-JR-120
18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可移动不锈钢清洗槽 赣云 4台 8300 GY-QX-100
19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智能包子机 万杰 2台 33500 ZBZ-150
20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双淋双缸全自动洗碗机 赣云 1台 115600 GY-XWJ-4700
21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2.5平方自动伸缩卷线盘 谷玮 25个 650 2.5平方
22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4平方自动伸缩卷线盘 谷玮 10个 400 4平方
23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现场清理服务 / 1项 15000 /
24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配电箱 谷玮 1套 8000 定制
25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低压电缆 谷玮 1项 6090 定制
26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桥架 赣云 1项 7000 定制
27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母排 赣云 1项 6000 定制
28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吊架杆 赣云 1项 5000 定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孟珠,苏春佑,陆桂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37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74号

项目联系人:陶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586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吕雯、蒋素红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2021年06月22日 2021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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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标书-6.22-1S.doc

    320K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1-J1-002050-YZLZ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5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6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J1-002050-YZLZ(代理编号:YLGLJ20211007-Q)

项目名称:罪犯食堂“无刀化”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数量:可调式蔬菜去根机1台,全自动蔬菜清洗机2台,蔬菜分选台1台,数控切菜机2台,瓜果去皮机1台,瓜果分半机1台,球茎类清洗脱皮机2台,球茎类切菜机2台,液压冻肉切丁机1台,大型自动锯骨机1台,工程款切肉机3台,大型鸡鸭带骨切肉机2台,去鳞开背杀鱼机3台,切鱼机3台,智能砍排机1台,万能清洗机1台,不锈钢绞肉机1台,可移动不锈钢清洗槽4台,智能包子机2台,双淋双缸全自动洗碗机1台,2.5平方自动伸缩卷线盘25个,4平方自动伸缩卷线盘10个,现场清理服务1项,配电箱1套,低压电缆1项,桥架1项,母排1项,吊架杆1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技术需求”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免费保修期内上门维修免收维修费和元器件费,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若产品自带软件的,则须提供免费升级保修(维护)期内免费升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本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且必须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售价:人民币2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须足额交纳)

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yunlong.cn(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本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74号

联系方式:0773-586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雯、蒋素红

电  话:0773-2887388、288739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5

是否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

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2.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2020年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2020年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供应商2018年以来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只需提交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谈判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谈判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2.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谈判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谈判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7.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8. 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

10.对应采购需求的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1.对应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2.3

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有,请提供):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15.2

15.2.1谈判报价的价格构成为谈判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谈判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租用吊车(如有)、拆装玻璃(如有)、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安装等费用和税费。

15.2.2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就 “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1

谈判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

17.1

保证金的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须足额交纳)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相关要求:

1.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作为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于谈判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保函的复印件作为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备注: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或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谈判除外)转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谈判有效期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5)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18.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份。

20.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起至10时00分止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

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

25.2

25.2.2信用查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2.3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查询: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26.1

谈判的顺序: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如谈判过程中某供应商不在场的情形,由谈判小组确定谈判顺序。

26.2

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6.4

谈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提交材料不全或无效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注:本人有效证件可为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护照原件等。

29

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第十八条规定,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1.1

31.1.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交纳(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如小微企业成交的,本项目则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为中型企业成交的,则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收取)。

31.1.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31.1.3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
开户银行:农行桂林横塘支行;
银行账号:20215301040000021

31.1.4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设备运行满1年无质量问题后,由成交供应商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表1)和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存在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2.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证明材料。

33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5.1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计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36.4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人:吕雯 蒋素红,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时间: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7

盖章、签字等相关规定:

(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登记注册法定主体的名称合法制作的公章,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专用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自然人参与谈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谈判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谈判的自然人本人。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配套(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及谈判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9 “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满足”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无“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情形。

2.10 “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项目条款。

2.11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作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2.12技术参数或配置缺项漏项的,或商务条款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

2.13“谈判”是指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14“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

2.15“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谈判费用

4.1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与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不论谈判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特别说明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供应商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谈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8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主要条款。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有,请提供):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谈判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谈判报价要求

15.1谈判报价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谈判报价的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报价要求

15.3.1供应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3.2供应商分项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6.谈判有效期

16.1谈判有效期应按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

16.2谈判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保证金

17.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17.2保证金的退还

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7.2.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7.3保证金不计息。

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9.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

19.2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19.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拒收。

21.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除“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8.6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退领响应文件。

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保证金,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四、评审及谈判

24.谈判小组成立

24.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人数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4.3响应文件的开启: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于谈判地点开启。

25.响应文件评审程序

25.1谈判小组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

25.2资格审查

25.2.1资格审查:详见本项目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7条“资格审查” 。

25.2.2信用查询: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3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查询: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3符合性审查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8条“符合性审查”。

25.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3.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6.谈判

26.1谈判小组按照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参加现场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6.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3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6.4 谈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提交材料不全或无效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注:本人有效证件可为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护照原件等。

26.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提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6.6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7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8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规定合理期限内补充、修改。

26.9最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7.最后报价

27.1竞争性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7.2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最后报价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7.5谈判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27.6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7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首次及最后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28.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五条“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

29.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结果公告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并保存。

3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第十八条规定,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1.履约保证金

31.1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提交。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31.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1.3履约保证金按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退付。

31.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2.2 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合同。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35.其它内容

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计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5.2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35.2.1用于邮购谈判文件、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35.2.2用于交纳谈判保证金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36. 询问、质疑和投诉

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6.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6.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6.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详见“附表2”):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5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附表3”)。

37.盖章、签字等相关规定:

(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登记注册法定主体的名称合法制作的公章,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专用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自然人参与谈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

(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谈判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谈判的自然人本人。

附表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2: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表3: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由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5.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6.《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7. 本“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及谈判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8.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替代。

9.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制造业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需求

1

可调式蔬菜去根机

1

(一)功能要求:叶菜类、球茎类去根。

(二)性能要求:

1.要求可以加工球茎类和叶菜去根去尾,例如:芹菜、大蒜、荞头、香葱、萝卜苗、小白菜、菠菜等叶菜去根;萝卜等球茎类蔬菜去头、切尾。

2.要求可调范围大,受限小,切根范围、长度、高度均可调节。

3.机器防御程度高,凡是涉及切割有刀片的地方都用防护罩防护,能有效确保操作过程人员的安全。

4.机器整机采用参考或相当于sus304不锈钢制造,要求整机防水性能好,具有放腐蚀防锈能力,即使在环境潮湿的地方机器也不易生锈。

5.输送带采用食品级材质,机器机构设计巧妙,切割过程完全不会接触到输送带,要求输送带使用寿命长,后期保养方便。

(三)技术要求:

1.电压:380V。

2.功率:1.1KW。

3.产量:1000-1800KG/H。

4.切割长度:0-140mm。

5.压菜板规格(长×宽)约:700×500mm。

6.重量约:200kg

7.机器尺寸(长×宽×高)约:2630×1130×1510mm

2

全自动蔬菜清洗机

2

(一)功能要求:清洗切割后的蔬菜。

(二)性能要求:

1.要求使用水流翻滚的原理,可以有效清洗蔬菜表层的污泥,具有自动冲洗的功能。

2.机器上有臭氧发生装置,清洗蔬菜的同时可以对蔬菜进行杀菌处理。

3.要求加工范围广,可以用于清洗各种切割好的蔬菜,比如切割好的叶子菜:大白菜、包菜、油麦菜等,也开清洗切割后的球茎类蔬菜,比如清洗土豆片、土豆丝、土豆丁。用于清洗切割后产生的淀粉。

4.要求具有水循环过滤系统,可以重复利用清洗槽的水,具有节能的作用。

5.要求整机采用参考或相当于sus304不锈钢制造,在水环境中有防腐蚀防锈能力。

6. 要求采用集成数控系统,数控箱全封闭设计,操作安全,具有的防水防潮能力。

(三)技术要求:

1.电压:380V。

2.功率:3.5KW。

3.重量约: 600kg。

4.清洗量:500-1000kg/h。

3

蔬菜分选台

1

(一)功能要求:挑选输送蔬菜。

(二)性能要求:

1.输送分选台,上有砧板可以直接分切物料,中部输送带可以直接和切菜机组合成自动切菜系统。

2.分选台可以输送优质蔬菜进入到切菜机中,可以集中收集废料,避免废料污染车间,废料直接收纳在垃圾桶或者垃圾袋中。

3.输送分选台输送速度可调,可以根据切菜机的切割厚度进行衔接,配合进料,无需人工放料到切菜机中,减少人员的安全隐患。

4.要求输送挑选台可以节约蔬菜挑选的场地,代替工作台,节省工作面积。

(三)技术要求:

1.电压:380V。

2.功率:3.5KW。

3.重量约:600kg。

4.清洗量:500-1000kg/h。

4

数控切菜机

2

(一)功能要求:切割叶菜和长条蔬菜。

(二)性能要求:

1.要求可用于切割多种蔬菜,比如:上海青、油麦菜、芹菜、包菜、空心菜、大白菜等叶菜;也可以用于切割长条形蔬菜,比如:茄子、豆角、西芹、大蒜、韭菜、小葱、辣椒等。

2.通过数控系统切割蔬菜,通过调节输送带和切刀速度调节切割厚薄,要求调节方便,操作简单。

3.切割厚薄调节范围广,可以切片、切丝、切刀,一天机器可以加工多种长度的蔬菜,切割厚薄均匀。

4.输送带和切刀均设有防护罩,机器设置有开盖停机功能,操作安全。

5机器采用加厚参考或相当于304不锈钢制造,具有防腐蚀防锈能力,采用优质切菜机工艺设计生产,运行稳定,故障率低。

6.数控箱和电机均采用全封闭设计,清洗过程可直接用水冲洗,要求清洗方便,即使在潮湿的环境,电机和电控箱都能较好的保持干燥的环境,电器使用寿命长。

(三)技术要求:

1.电压:220/380V。

2.切菜功率:1.1KW。

3.产量:600-900KG/H。

4.重量约:250kg。

5

瓜果去皮机

1

(一)功能要求:大型果蔬削皮。

(二)性能要求:

1.全自动削皮,加工范围广,可以加工冬瓜,也可以加工南瓜、大芋头、木瓜等。

2.削皮厚薄可调,可根据不同的物料皮厚薄进行调节,减低削皮过程的损耗。

3.机器采用脚踏开关控制,操作简单,安全。

(三)技术要求:

1.电压:380V。

2.功率:3.7KW。

3.瓜果高度:900mm以下。

4.重量约:70kg。

5.田皮口宽约:330mm。

6

瓜果分半机

1

(一)功能要求:把大型蔬菜对半切开。

(二)性能要求:

1.要求加工范围广,适合多种大型瓜果蔬菜的分割作用,比如冬瓜、南瓜等大型瓜果对半切开;也可以对大型的蔬菜,比如,比如包菜、大白菜、黄芽白等蔬菜对半切开,便于后续的加工。

2.采用双速双动切割系统,切割刀片居中设计,能精准将物料对半切开。

3.机器采用加厚参考或相当于304不锈钢制造,具有防腐防锈能力,机身也采用不锈钢制造,使用寿命长,不会出现机身腐烂的情况。

4.切割圆刀设计在正中央,离进料口和出料口都有一段距离,且刀片设计要求有防护罩,可以有效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5.刀片和输送带采用分离式设计,切割圆刀不会切割刀输送带,输送带损耗低,使用寿命长。

6.分半机输送带采用食品级PU输送带,输送带可以直接用水冲洗刷洗,使用寿命长,后勤输送带更换简单,无需专业人员操作。

(三)技术要求:

1.电压:380V。

2.功率:1.1KW。

3.产量:2000-3000KG/H。

4.输送带宽约:320mm。

5.入料口高约:380mm。

6.重量约:200kg。

7.机器尺寸(长×宽×高)约:2600×1000×1400mm。

7

球茎类清洗脱皮机

2

(一)功能要求:去皮清洗。

(二)性能要求:

1.球茎类清洗脱皮机,要求加工范围广,可以清洗土豆、芋头、生姜、芋子、莲藕,红薯、萝卜等。

2.去皮清洗一体,清洗表皮污垢的同时把表皮去掉,能一步到位。

3.自动出料,连续工作,要求工作效率高。

4.全封闭设计,不锈钢制造,机器性能稳定,操作安全。

5.整机采用不锈钢制造,在水环境中可以保持防腐蚀抗锈能力。

(三)技术要求:

1.电压:380V。

2.功率:1.5KW。

3.产量:700-1000KG/H。

4.重 量约: 380kg。

8

球茎类切菜机

2

(一)功能要求:球茎类蔬菜切割。

(二)性能要求:

1.要求加工范围广,可以切割多种球茎类蔬菜,比如土豆、萝卜、芋子、生姜、红薯、莲藕、胡萝卜、胡瓜、黄瓜、山药等。

2.机器切割形状多,机器上有3个刀盘,可以用于切片、切丝、切丁加工。比如切土豆片、土豆丝、土豆丁。

3.机器切片切丝切丁刀盘各配1种规格,后期需要其他规格的,可以直接定做刀盘,无需更换机器。

4.要求具有开盖停机功能,操作安全性能高。机器采用加厚参考或相当于304不锈钢制造。

(三)技术要求:

1.电压:220/380V。

2.功率:0.75KW。

3.产量:100-300KG/H。

4.重量约:75KG。

5.产量:100-300公斤/h。

6.规格:3mm片、3mm丝、10mm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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