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141STC61201成交公告.doc
2141STC61201_竞争性磋商文件_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餐饮管理服务 - 终稿.pdf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1-2022 年度
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141STC61201
采 购 人: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 31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 47
第五章 评审标准 ........................................................................................................ 55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5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41STC61201
项目名称: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1-2022 年度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3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数量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1-2022 年度餐饮管理
服务采购项目
1 项服务
采购人指定
地点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餐饮管
理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为中国
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高职餐
厅等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具体
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
需求书。
注: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
③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合格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
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
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
构可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购买时可提
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②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申请人联系信息表》
及《申请人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
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
④标书款以汇款方式交纳,须提供标书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
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说明:申请人须将以上①~④项材料以及③项 word 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
“xueming@sstc20.com”。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请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
茗,010-62688376)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无需提供以上
第①项材料。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账户信息: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 0328 0000 0059
行 号:3051 0000 17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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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不要从其他
任何形式的转载页面上进行报名和支付,避免受到财产损失。
2.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
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4.本项目的项目性质为:服务
5.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2021 年-2022 年、概算总金额为 121.3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60.65 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北沙滩 1 号院 32 号楼
联系方式:010-59759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明、樊静、尹皓
电 话: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6382(项目问询 )、
fanjing@sstc20.com(项目问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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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或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
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内容
1.2
采购范围(其他服务类):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并达
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
1.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1.5
本项目关于中小企业采购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有关价格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 供
应商须知》;
2、采购人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无,
尚不具备条件 ;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1-2022 年
度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业
4、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4.2
现场考察踏勘: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09:30
考察地点: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32 号楼 A
座)
磋商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20__年__月__日__:__
召开地点:
演示视频的递交:
■无需递交
□递交
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
条款号 内容
8.4
若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响应,则响应文件的编制、包
装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适用;
□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统一编制和包装,具体为:按所投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编制并包装在一册
中;供应商应在密封外包装、响应文件封皮及每个章节开始之处标明适用包
号。
注:响应文件如内容较多,可分为多本进行编制,并在每本封面上标记清楚,
如“响应文件第 1 本/共 3 本”。
提倡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非供应商出具的原件可单面打印)。
8.5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响应,则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最多成交包
的数量:
■本项目不适用;
□不限制;
□限制。
9.1.1 附件号“6-6”:供应商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 2020 年度。
14.1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2%。
磋商保证金交款单据(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在首
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退款、开票信息》(格式见第六章)
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磋商保证金”字样。
14.3
磋商保证金建议形式: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 0328 0000 0059
行 号:3051 0000 1750
14.11
为保证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当日,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
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成交供应商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
订,请退还磋商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
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采购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
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磋商文件《竞
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
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
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5.1 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6.1
响应文件的提交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U 盘)1 份,电子
文档应包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18.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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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内容
20.1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携带本项目的
授权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请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附件 6-1),签到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3、9.1.1、9.1.2、12.5、
13.1、14.1、14.3、14.4、14.5、15.1、23.3、24、25.8、25.13、26.3、30、33.5、
33.6、35.2 及其他标记★号的条款(如有)。
25.1
本项目供应商的磋商顺序:
■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
□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顺序的逆序。
26.3
对于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磋商文件的另行规定:
■无
□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4.1
□本项目不适用;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本项目实际采
用的扣除比例为:【6%】
26.4.2
■本项目不适用;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投标人报价),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为:【2%】
29.1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3.5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如下:
1、可以分包的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
2、可以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__;
3、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_________(如有);
4、供应商如涉及分包实施,应按本文件第六章附件 10-3 提交相应内容;
5、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34.1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_%;
履约保证金提交:供应商单独提交至采购人,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提交形式为非现金形式(如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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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款号 内容
35.3
如在磋商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
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
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6.1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如下标准交纳招标
代理服务费:
以每个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方
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注:接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号:同磋商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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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1.2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
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3 本项目的资金性质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1.4 本项目项目性质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1.5 本项目中,涉及到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如下:
1.5.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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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磋商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
方”、“买方”等,如无特指,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
相关单位及其代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
商文件中所称 “投标人”、“投标方”、“申请人”、“乙方”、“卖方”、“中标人”等,如无特
指,亦是指供应商。
2.4 “货物”、“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服
务。
2.5 本文件所述“产地”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
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来源国家或地区。
2.6 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合格供应商(申请人)
3.1 “合格供应商(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或未出现如下禁止情形: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包),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
参加。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
政府采购政策。
3.1.4 行业特殊情况的,可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性磋商,则分支机构的民事
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本项目如果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详
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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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3.1.5.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1.5.2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
实际查询时间;
3.1.5.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
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3.1.5.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其响应文件无效。
3.1.6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磋商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
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3.1.7 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规定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则联合体须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1.7.1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他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
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中的分工相匹配。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
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3.1.7.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7.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7.4 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响应协议应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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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递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
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
体的响应文件无效。
3.1.7.5 联合体协议书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
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3.1.8 供应商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响应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
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踏勘、前答
疑会、进行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
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书面送达地址、传真、邮箱等通讯地址将采用供应
商的登记备案信息。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
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
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
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磋商程
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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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审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6.3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书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
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供应商所有
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响应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
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6.4 磋商文件中的“原厂商”系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
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磋商文件所述的生产厂家、货物制造商、制造厂家、货物制
造厂家等,均为原厂商。不具备产品商标和定价权的 OEM 代加工厂不是原厂商。
6.5 采购文件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以纸质版本为准。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
7.1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
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
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
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
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
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
改的内容。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登记
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
担责任。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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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响应语言、计量单位
8.1 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
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
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
多个包(如有)进行响应。
8.4 若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响应,则响应文件的编制、包装
要求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8.5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最多成交包的数量(如限制数量)要求以《供应商须知资料
表》中的规定为准。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9.1.1 标记★的文件,如有任何一项未提交则响应文件无效:
★附件 1——响应函
★附件 2——响应报价一览表
★附件 3——响应分项报价表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5——采购需求偏离表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见附件
★6-2 联合协议
格式见附件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
联合体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
供。
★6-3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
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
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
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
复印件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则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此处可提
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明文件。 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则视为其
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其参与
磋商,须同时提供由所属法人或其
他组织出具的授权文件(该授权文
件可以不是专门针对本项目出具
的,但必须包含如下意思表示:法
人或其他组织对该分支机构签署
的任何与其经营相关的文件,均予
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供应商于本项目首次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月
份开具的供应商税务缴纳有效票据
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
复印件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则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此处可提
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6-5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供应商于本项目首次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月
份开具的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复印件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则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此处可提
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6-6
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按《供
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复印件,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供应商
(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未体现以上内容的视
为无效。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
可提供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
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则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此处可提
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6-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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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6-8 供应商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6-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或磋商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
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有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则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此处可提
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6-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
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
同分包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
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如实填报。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
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见附件)
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格式见附件
★6-11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仅当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列入《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
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的,
必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否则响
应文件无效;其余情况下,供应商
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供认证证书。
★6-12 生产厂家的资格声明
仅当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
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并且供应商自
身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否则无须
提供。
(参考)格式见附件
★6-13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仅当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
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否则
无须提供。
(参考)格式见附件
9.1.2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附件 6 中的附件号为“6-3”至附
件号为“6-10”号资格证明文件,其余文件联合体中应至少一方出具。
9.2 其他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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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附件 7——业绩一览表
附件 8——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根据采购需求书的要求编制,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规
定的所有文件)
附件 9——供应商退款、开票信息(如响应文件未提供此文件,招标公司不承担退还磋
商保证金不及时/延期的相关责任)
附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 10-1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提供产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承诺函(供应商可
自愿选择是否提供,仅针对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附件 10-2 供应商属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承诺函
★附件 10-3 拟分包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如本项目接受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
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附件 10-4 其他材料(如有,包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以及供
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 11 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
附件 12 最后分项报价表(磋商后提交)
9.3 请供应商按 9.1、9.2 条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制和装订响应文件。
9.4 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而
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单独提交。
10.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产地,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10.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
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
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10.3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
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4.1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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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
文件等。
10.4.2 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4.3 磋商文件《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4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响应文件格式
11.1 对于磋商文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文件严格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参考”格式的除外)。除明确
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
内容。对于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2. 磋商报价
12.1 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交响应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2.2 响应报价和最后报价均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且达到质量
要求并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于因估算错误或漏项或设备/服务市场价格波
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采购人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
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2.3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分
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12.3.1 所供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
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
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所供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
及质量保证等费用;
12.3.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2.3.3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采购内容产生的费用。
12.3.4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
12.4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 12.2 条规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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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12.5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
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的响应而予以拒绝。
13. 报价货币
13.1 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4.磋商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未足额缴纳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自愿超额缴
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4.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
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建议的形式及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4.4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本项目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4.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4.1 和 14.3 条的规定随附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如发现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入账,将被视为无
效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无效。
14.6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但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14.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
人的履约保证金,详见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的规定。
14.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最后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在
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而未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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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损害采购人利益行
为的。
14.9 若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上述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大于保证金金额的,
采购人没收保证金的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就保证金未能涵盖部分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14.10 若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
或发票开票延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5. 响应有效期
15.1 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响应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
购人有权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
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
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盖章
16.1 供应商应提供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
电子版本(使用 WORD、EXCEL 格式,采用 U 盘或光盘),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
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
以纸制文件为准。
16.2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才有效。
16.5 响应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
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16.6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磋商文件中
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16.7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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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
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或其它印章作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相关
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本项目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
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包装在单独的信封中进行
提交,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7.2 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磋商保证金”字样。
17.3 所有信封上均需:
(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 (首次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17.4所有信封上还需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响应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
能原封退回。
17.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6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7.7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18.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8.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
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竞
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
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顺延后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8.3 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迟到”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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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
1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9.1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 和 17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
19.3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9.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最后报价后至响应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
证金将按本须知 14.8 款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磋商评审程序
20. 响应文件的开启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
期及地点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
携带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请参考磋商文件第六
章附件 6-1),签到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本项目不进行公开报价。
21.组建磋商小组
21.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
评审事务。
21.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2.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响应有效期、★号条款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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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作出响应。
23.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3.1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磋商小组可以
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3.2 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要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
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响应文件内容与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款的偏离、
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只根据响应文
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3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
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磋商保证金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加注★号的内容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在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报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如相应技术、安全、
节能和环保等)情况下,供应商所报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的(采购的产品若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报产品如涉及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所报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网络
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
证书等);
(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者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两个
或两个以上技术及服务响应方案的(磋商文件允许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9)供应商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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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权益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响应文件被拒绝的
条款,以及其他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不能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4.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磋商、澄清和最后报价
25.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本项目供应商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
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6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
25.7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8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将拒
绝其响应文件。
25.9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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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或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
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25.10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5.11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建议供应商提前准备空白签署
盖章的最后报价表,以便现场填写最后报价)。
25.1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13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13.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25.13.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25.13.3 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被拒
绝;
25.13.4 最后报价小于或等于零,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未能应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5.13.5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26.评审与比较
26.1 评审方法: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
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的评审方法。
26.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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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报价的修正: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
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另行规定的(详见《供应商
须知资料表》),从其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
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6.4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只有符合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情形的,可
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6.4.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须知 1.5 和 2.6 条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6.4.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6.4.3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6.4.4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视同小微型企业。
26.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型企业。
26.4.6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6.5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所供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如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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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及上述产品采购)。
26.6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6.7 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使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
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7.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7.1 磋商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响应文件一经提交,将不予退还。
28.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28.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
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
顺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优劣以评审
标准中技术及服务部分得分高低为依据。
28.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确定成交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0.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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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除本须知 25.10 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
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0.4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
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
采购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31.1 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机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质疑函。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两次及以上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
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信息如下:(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按 32.2 条规定签署盖章),并现场签署《供应商书面资料签收记
录》。(2)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 16 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3.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并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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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5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
应商须知资料表》。不允许分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
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主体、关键性工作不能分
包。
33.6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4.履约保证金
34.1 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4.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 33 条或第 34.1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权
取消该成交决定。
35. 供应商违法行为
35.1 如在采购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等违法行为,相关情
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
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民事责任,供应商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5.2.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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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 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支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
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的,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费用。
37 信用担保
37.1 本项目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
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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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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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1--2022 年度
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乙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为进一
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餐厅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2021--2022 年度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是为主要负责为中
国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高职餐厅及工作餐等提供餐饮管理服务。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
面积约 1100 平方米,就餐座位 38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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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餐饮服务范围
职工餐厅提供早、午、晚工作餐,售餐方式内部人员为自助餐,早午晚餐标分别为
6 元/人、25 元/人、10 元/人,早午晚餐就餐人数分别约为 400 人、600 人、60 人(以上
数据均为参考数据,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高职餐厅内部就餐人员约 8 人,餐厅
提供午餐和少量工作餐,售餐方式内部人员为自助餐,午餐餐标为 40 元/人,工作餐另
行商定。工作餐包间 6 个,以供各种会议招待使用,数量不固定,由会议服务处通知具
体情况,根据接待标准和要求制定菜单。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干
净,保证工作区内无蚊、蝇、鼠害。乙方负责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环境卫生工作,各项
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厨房餐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
三消毒的流程;就餐环境保证整洁干净,工作区内保证无蚊、蝇、鼠害;乙方应严格按
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标准》
有关要求,结合甲方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污物按指定
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
1.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
早餐:至少保证 8 种主食、5 种汤粥流食、现场制作 2 种、沙拉/开胃小菜/咸菜 6
种以上、炒菜 1 种以上、鸡蛋 2 种、提供牛奶、豆浆、豆腐脑等每餐不少于 26 个品种。
午餐:至少保证凉菜 4 种、主荤菜 2 种、半荤菜 3 种、素菜类 3 种、主食 6 种、小
吃特色 4 种、现场制作特色 2 种、汤粥各 2 种、水果 1 种、酸奶 1 种。少量公务餐的接
待工作。
晚餐:主荤菜 1 种、半荤菜 1 种、素菜 2 种。少量公务餐的接待工作。
公务接待用餐服务:提前预定(具体餐标由采购人通知确定)。
2.高职餐厅
早餐:参照职工餐厅早餐餐品种类。
午餐:主荤菜 2 种、半荤菜 3 种、素菜 2 种、凉菜 4 种、主食 6 种,水果 2 种、酸
奶 1 种。少量工作餐的接待工作。
晚餐:少量工作餐的接待工作。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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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负责根据餐标制定每周菜谱和用料清单,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甲方批准。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餐饮标准控制职工餐成本,菜谱编制荤素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每道
菜标明各种营养值及各微量元素含量,以备各不同就餐者选择。
(2)膳食供应时间以甲方所提出要求为准。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甲方遇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时,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需求。
(4)乙方为甲方提供每月一次的美食节,美食节提供特色菜品。菜品种类要求:
西式面点不少于 8 种;特色凉菜不少于 4 种;特色热菜不少于 4 种;中式面点不少于 3
种;杂粮不少于 5 种;饮品不少于 2 种。午餐餐品种类不计入美食节菜品。
(5)严禁乙方在职工餐厅、高职餐厅等区域内(包括职工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
动和未经采购人许可的行为。
(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宴会餐服务,宴会餐原材料成本由甲方承担,乙方按
成本价提取 15%的服务费外,其他收入归甲方所有,所需发票由乙方提供(所需税金计
入成本)。宴会餐售价由甲方和乙方根据成本共同制定。如乙方承接宴会需甲方提供服
务员时,乙方须支付每人每次 50 元的劳务补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承接宴
会。
4. 就餐时间及开放区域
早餐:7:30—8:45
午餐:11:20—13:00
晚餐:17:15-18:30
根据要求,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可每周二、五提供主食、熟食外卖服务;提供商务
客饭服务;周末提供加班工作餐。
第三条 服务要求
乙方应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要求以下:
人员根据本项目规模配备,食堂现场服务人员合计不少于 24 人,其中有 4 名以上
管理人员,含经理、厨师长(2 名)、综合服务领班、主食及小吃领班等。餐饮管理服
务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其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患病、因公负伤、
非因工负伤等产生的一切费用,也一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派驻食堂的员工提供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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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场所;提供 24 人的住宿。
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素质要求
有同类餐饮行业管理从业经验;有丰富的菜肴知识、酒水知识,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
急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厨师长素质要求
具有厨师资格证书;从事餐饮工作 5 年以上;熟悉各大菜系,具备某一菜系经典菜
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3)其他人员要求
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应严格执行并遵守采购
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餐饮公司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前厅经理、
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包括前厅经理),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如需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会议服务处的书面批准。如餐饮公司不遵守上述规
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的 10%作为罚款。该罚款在餐饮公
司每月与甲方结算时扣除。
第四条 餐饮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1.菜饭要求
(1)主荤菜是以肉类和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80%,辅料比例不高
于 20%)。每周提供不少于一次牛肉或羊肉。每天提供不少于一次鱼类,鱼以海鱼为主。
(2)半荤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
(5)饭菜现做现提供,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6)早餐和午餐可提供各种风味及一些西餐品种。
2.餐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菜品品种标准:按照甲方菜单要求出具菜品。
(2)菜品质量标准:讲究烹调技艺,色、香、味俱全;不断创新品种,引进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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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丰富风味菜品。
(3)食品安全标准: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持就
餐环境整洁干净,保证工作区内无蚊、蝇、鼠害。
(4)餐饮卫生标准:乙方负责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卫生指标
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厨房餐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消毒的
流程;就餐环境保证整洁干净,工作区内保证无蚊、蝇、鼠害;乙方应严格按照《北京
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标准》有关要
求,结合甲方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污物按指定地点放
置,不得随便丢弃。
(5)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热情、细致周到,保证无服务质量投诉。
3.营养要求
配备专业营养师(可兼任),提倡健康饮食观念;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
有关建议并结合甲方工作特点和员工健康需求合理膳食,做到结构合理、营养充分,提
前 3-5 天将食谱提交会议服务处审定。
4.保障性服务要求
(1)各餐饮场所保障性服务工作。
(2)配合甲方完成食材的采购工作,甲方对乙方所采购的原材料实行监督,要求
乙方按标准全部用于甲方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
等环节都按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3)配合相关人员开展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4)其他约定服务。
5.管理要求
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
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
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
由乙方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
的体检、办理健康证且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后(以“北京健康宝-核酸疫苗服务查询”页面显
示画面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新冠疫苗接种查验软件页面显示画面为准)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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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
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
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
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
下水道、隔油池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
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
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
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
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有毒有害的食品;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
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不符合强制性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8)设备设施管理
甲方拥有餐厅后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负责餐厅后厨设备实施及水、电、气、消防
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服务终止后,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由乙方全额承担设备购置费
或维修费。
6.其他要求
(1)满足早、午、晚餐用餐需求。
(2)满足各种接待服务要求。
(3)满足餐前接待要求。
(4)满足因特殊情况而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
(5)严格人员管理、严把进人关,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安全事故、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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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泄密事件等。
(6)乙方具有送餐服务的能力。
(7)积极配合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餐厅的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指导、考核。甲方对乙方经营中的
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采购价格、伙食成本、人员服务和原材料管理等有监管、监
察的权利。甲方对乙方每项原材料采购均有知情权、审核权。乙方如在供货、结算、食
品操作方面出现违规现象(使用过期、变质食品,虚报食品价格和原材料数量,从中获
得利润;未正点开餐或出现菜品严重断档现象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扣除
当月管理费的 50%。清洁严重,如出现食品卫生引起的肠炎、食品中毒等,甲方有权扣
除当月一切支付费用,保留追诉权,并可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
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响应文
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甲方向乙方提供职工食堂厨房场地和器具的使用权;甲方负责配置厨房设备、厨
杂、餐具。
4.甲方有权对职工餐厅的菜谱、菜品质量、价格、品种、服务水平、卫生防疫、消
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连续三次整改不合
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原材料价格和投料比例随时进行抽查。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原材料采购进行监管,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测,并要求
乙方出具原材料供应合同及相应的资质票据,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
原材料,乙方应更换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7.甲方负责建立与乙方的定期会商机制,原则上每月下旬适当时间就当月餐饮服务
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
8.甲方负责为乙方员工办理出入证。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评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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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考核得分在 85 分(含)以上,
评判为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为履行合同的前提,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
同,且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10.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3 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其他重
大安全事故(以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
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1.甲方负责就餐卡系统的维护、修理、零件更换以及餐卡的补充。
1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结算餐厅费用。若服务不合格,甲方将按实
际情况酌情扣除管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餐饮服务商,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2.服务期内,甲方负责相关能源费用,并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给,乙方有义务
为采购人节约使用能源。
3.乙方负责餐厅的日常运营管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标准向甲方职工
提供餐饮服务。
4.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做到各类证照齐全,各
项手续齐备,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
5.乙方保证采购的原材料渠道正规清晰,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
规执行。采购源头做到可追溯,主要供货商原材料采购价格和原材料检测报告须进行公
示,严格落实食品检验、储存、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制作符合操作流程。对于原材料来
源不明或者出现腐烂过期食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进货价格不得超出同期价格(以北京市各大农副产品市场报价
提供的价格为依据)。
7.乙方必须对每餐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用餐食品进行 48 小时冷藏留样。在加工制
作食品时,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汉回分开。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在食品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应保证餐厅的食品卫
生安全,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提供的食品问题造成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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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负责危机处理,接受行政处罚,处理与第三方纠纷,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等。
9.乙方应将餐厨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保证无遗撒、无渗漏,保持相关区域
内的环境卫生。
10.乙方应爱惜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或
赔偿;
11.乙方应遵照以下方式做好委派甲方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1)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应是乙方的聘用员工,与乙方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其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患病、因公负伤、非因工负伤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
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此确认,除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外,甲方无须再
向乙方服务人员支付任何性质上或形式的费用。
(2)乙方应确保其员工符合北京市政府关于餐饮业服务人员的各项要求。
(3)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服务人员由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的委派名单、委派函及
该服务人员有效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
乙方服务人员经甲方确认同意后,由甲方办理出入甲方工作场所的手续。对于不符合上
述条件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到甲方现场进行服务。
(4)乙方指定 作为本项目经理,对乙方派驻员工进行管理,并每月保留交接
班记录等材料供甲方监督检查。
(5)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不承担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但由于甲
方特殊的工作性质,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进行乙方委派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
方对于工作场所的管理纪律。乙方服务人员违反甲方管理纪律的,根据甲方要求,乙方
应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
(6)乙方服务人员在进行委派工作期间发生社会保险的保险事项时,除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有裁决权的机构做出有效裁决免除乙方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
作为用人单位办理所有社会保险申报手续。
(7)如因乙方未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甲方与该服务人员被有裁决权的机构依法认
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乙方将承担该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劳动
报酬、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待遇等一切与劳动关系有关的费用及补偿、赔偿金的支付责
任。甲方有权从本合同服务费用中予以直接扣除或者做出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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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配备人员未达到甲方管理要求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对配备人员
及时进行调整。
(9)乙方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调整服务人员的,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甲方需要,甲方提出更换、增加服务人员
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给予更换、增加,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和服务人员单独或者连带地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妥善处理。
(12)乙方服务人员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续签
手续,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乙方必须提前 15 天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并提供替换人员。
(13)乙方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
12.乙方应杜绝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在甲方协助下,确保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完好
率达到 100%。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
13.乙方在进场后应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方案,用于应对临时性突发的停水停电或者
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突发情况。
14.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及甲方指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审计及检
查,有义务保留并提供本项目费用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财务凭证等材料。
15.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培训及教育,要求员工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及本合同及附件要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16.乙方应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排班表、资产及设备清单、
规章制度、治安消防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等)。
17.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备、设施、用具的数量齐备、
性能完好(根据使用年限确定),并通过甲方清点、回收。
18.服务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乙方应积极、及时、妥善处理派驻服
务人员的安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薪金的结清、相关证件的收回、办公用房的
腾退及服务人员新岗位的安排等。如乙方派驻服务人员对安置结果不服,乙方应有效疏
导,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处理不善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
营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同时,乙方应积极妥善地与甲方及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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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服务工作的交接,平稳有序地度过过渡期。
第七条 委托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职工食堂厨房场地和器具的使用权;甲方负责配置厨房设备、
厨杂、餐具等;甲乙双方对厨房设备物品明细清单签字确认后交付供应商使用。服务期
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供应商负责赔偿(自然损耗、超
过使用期限的除外)。
2.服务期内,职工食堂内的厨房设备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烟道清洗费用、垃圾处
理费用、杀虫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保洁费用、台布及口布洗涤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给予协助。
3.服务期内,甲方负责相关能源费用,并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给,乙方有义
务为甲方节约使用能源。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床具、更衣柜、餐具以及水、电、暖、电话等办公家具、设
备设施,要严格遵守其保管规定,如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折旧后赔偿。
5.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 1 个泊车位;为供应商提供 1 部电话(外线订货专用),通
话费用超出 100 元/月之外的部分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费用结算
1.餐饮管理费按月付款,乙方在每月向甲方开具上一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
向乙方支付上月的餐饮管理服务费用。
2.若服务不合格,甲方将按实际情况酌情扣除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应急处理
如遇突发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乙方项目经理应在第一
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急到安全管理,乙方
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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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乙方应以非现金形式(如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向甲方
提交合同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
蒙受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服务期限届满后 10 日内,如乙方提供服务通过了甲方验收,且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义
务的,或该等问题已经得到乙方妥善解决,满足合同要求的,甲方将根据具体履行情况
把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有损失即扣除损失剩余的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通过
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
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利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
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
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
方,并在 14 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
3.因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因素
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退回及赔偿
1.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其退回乙方,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双方协商或通过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确定赔偿金额,由乙方
向甲方进行经济赔偿。同时,乙方要在 5 天之内配备新的管理服务人员,超过 5 天未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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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按照缺勤处理。每缺勤 1 天,按当月服务费的 0.5%扣除。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在服务期间,恶意或严重损毁采购方设施、物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回给乙方,乙方要在 15 天之
内配备新的管理服务人员,超过 15 天未配备,按照缺勤处理。每缺勤 1 天,按当月服
务费的 0.5%扣除。
(1)患病或者因工、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
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在原材料质量、菜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
期限期整改,并适当扣除费用,出现以下几种严重情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因乙方原因,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遭受行政部门严重处罚的。
(3)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4)因乙方服务持续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职工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 60%
的。
(5)其他因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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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发出的本合同项下须做出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
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以(A)专人递送;(B)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
(C)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合同指定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
需在变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各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任何以专人递送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
(2)任何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发出的通知,不论被通知方是否签收,该
通知应在从一方寄出之邮戳日起 5 日后视为送达。任何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发
出的通知,因一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
达。在本合同项下按上述地址向有关方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
应被视为送达。
(3)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七份,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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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详细的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评项目(100分) 评分细则
1 服务水平(20分)
1、开餐时间准时(10分)。
2、在规定服务时间内全体餐饮管理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
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5分)。
3、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并遵照执行(5分)。
2 服务质量(50分)
1、餐厅卫生质量(5分)。
2、前厅服务工作(5分)
3、菜品、主食质量管理(15分)。
4、菜品、主食技术创新(10分)。
5、原料、物料节约管理(5分)
6、食品添加剂管理(5分)。
7、各种应急预案(5分)。
3 操作规程(10分) 1、加工、烹调作业操作规程规范,安全合格(10分)。
4 内部管理(20分)
1、库房管理(2分)。
2、宿舍管理(2分)。
3、岗位职责落实(2分)。
4、采购、存储、加工管理(6分)。
5、消防安全(2分)。
6、财务管理(2分)。
7、规则制度执行(2分)。
8、餐饮管理服务人员遵章守纪,无盗窃等行为(2分)。
评判标准:甲方将在每季度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评项目包括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规
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考核得分在 85分(含)以上,评判为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为履行
合同的前提,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且不对乙方做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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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是中国文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为中国文联机关办公与职工
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机关职工生活服务等。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负责为中国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高职餐厅等提供餐饮管理服务。
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面积约 1100 平方米,就餐座位 380 个。职工餐厅提供早、午、
晚工作餐,售餐方式内部人员为自助餐,早午晚餐标分别为 6 元/人、25 元/人、10 元/
人,早午晚餐就餐人数分别约为 400 人、600 人、60 人。
高职餐厅内部就餐人员约 8 人,餐厅提供午餐和少量工作餐,售餐方式内部人员为
自助餐,午餐餐标为 40 元/人,工作餐另行商定。
工作餐包间 6 个,以供各种会议招待使用,数量不固定,由会议服务处通知具体情
况,根据接待标准和要求制定菜单。
二、餐饮管理服务内容
1.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
早餐:至少保证 8 种主食、5 种汤粥流食、现场制作 2 种、沙拉/开胃小菜/咸菜 6
种以上、炒菜 1 种以上、鸡蛋 2 种、提供牛奶、豆浆、豆腐脑等每餐不少于 26 个品种。
午餐:至少保证凉菜 4 种、主荤菜 2 种、半荤菜 3 种、素菜类 3 种、主食 6 种、小
吃特色 4 种、现场制作特色 2 种、汤粥各 2 种、水果 1 种、酸奶 1 种。少量公务餐的接
待工作。
晚餐:主荤菜 1 种、半荤菜 1 种、素菜 2 种。少量公务餐的接待工作。
公务接待用餐服务:提前预定(具体餐标由采购人通知确定)。
2.高职餐厅
早餐:参照职工餐厅早餐餐品种类。
午餐:主荤菜 2 种、半荤菜 3 种、素菜 2 种、凉菜 4 种、主食 6 种,水果 2 种、酸
奶 1 种。少量工作餐的接待工作。
晚餐:少量工作餐的接待工作。
3.其他
(1)供应商负责根据餐标制定每周菜谱和用料清单,提前两个工作日报采购人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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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标准控制职工餐成本,菜谱编制荤素合理搭配,营养均
衡,每道菜标明各种营养值及各微量元素含量,以备各不同就餐者选择。
(2)膳食供应时间以采购人所提出要求为准。
(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公务接待用餐服务。采购人遇重大活动和特殊情
况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满足采购人需求。
(4)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每月一次的美食节,美食节提供特色菜品。菜品种类要
求:西式面点不少于 8 种;特色凉菜不少于 4 种;特色热菜不少于 4 种;中式面点不少
于 3 种;杂粮不少于 5 种;饮品不少于 2 种。午餐餐品种类不计入美食节菜品。
(5)严禁供应商在职工餐厅、高职餐厅等区域内(包括职工宿舍)进行非法经营
活动和未经采购人许可的行为。
(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宴会餐服务,宴会餐原材料成本由采购人承担,
供应商按成本价提取 15%的服务费外,其他收入归采购人所有,所需发票由供应商提供
(所需税金计入成本)。宴会餐售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成本共同制定。如供应商承
接宴会需采购人提供服务员时,供应商须支付每人每次 50 元的劳务补助。未经采购人
同意,供应商不得私自承接宴会。
三、餐饮管理人员数量及配备要求
1.人员数量
人员根据本项目规模配备,食堂现场服务人员合计不少于 24 人,其中有 4 名以上
管理人员,含经理、厨师长(2 名)、综合服务领班、主食及小吃领班等。采购人为供
应商派驻食堂的员工提供洗浴场所;提供 24 人的住宿。
2.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素质要求
有同类餐饮行业管理从业经验;有丰富的菜肴知识、酒水知识,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
急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厨师长素质要求
具有厨师资格证书;从事餐饮工作 5 年以上;熟悉各大菜系,具备某一菜系经典菜
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3)其他人员要求
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应严格执行并遵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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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餐饮公司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前厅经理、
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包括前厅经理),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如需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会议服务处的书面批准。如餐饮公司不遵守上述规
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收取管理费的 10%作为罚款。该罚款在餐
饮公司每月与采购人结算时扣除。
四、就餐时间及开放区域
早餐:7:30—8:45
午餐:11:20—13:00
晚餐:17:15-18:30
根据要求,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可每周二、五提供主食、熟食外卖服务;提供商务
客饭服务;周末提供加班工作餐。
五、餐饮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1.菜饭要求
(1)主荤菜是以肉类和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80%,辅料比例不高
于 20%)。每周提供不少于一次牛肉或羊肉。每天提供不少于一次鱼类,鱼以海鱼为主。
(2)半荤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餐厅必须提供清真饭菜。
(5)饭菜现做现提供,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6)早餐和午餐可提供各种风味及一些西餐品种。
2.餐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菜品品种标准:按照采购人菜单要求出具菜品;
(2)菜品质量标准:讲究烹调技艺,色、香、味俱全;不断创新品种,引进新技
术,丰富风味菜品;
(3)食品安全标准: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持就
餐环境整洁干净,保证工作区内无蚊、蝇、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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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餐饮卫生标准:供应商负责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卫生指
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厨房餐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消毒
的流程;就餐环境保证整洁干净,工作区内保证无蚊、蝇、鼠害;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北
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标准》有关
要求,结合采购人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污物按指定地
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
(5)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热情、细致周到,保证无服务质量投诉。
3.营养要求
配备专业营养师(可兼任),提倡健康饮食观念;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
有关建议并结合采购人工作特点和员工健康需求合理膳食,做到结构合理、营养充分,
提前 3-5 天将食谱提交会议服务处审定。
4.保障性服务要求
(1)各餐饮场所保障性服务工作;
(2)配合采购人完成食材的采购工作,采购人对供应商所采购的原材料实行监督,
要求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
工、销售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3)配合相关人员开展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4)其他约定服务。
5.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
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
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
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
的体检、办理健康证且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后(以“北京健康宝-核酸疫苗服务查询”页面显
示画面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新冠疫苗接种查验软件页面显示画面为准)才能
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
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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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
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
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
下水道、隔油池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
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
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
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
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有毒有害的食品;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
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不符合强制性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8)设备设施管理
采购人拥有餐厅后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负责餐厅后厨设备实施及水、电、气、消
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服务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
担设备购置费或维修费。
6.其他要求
(1)满足早、午、晚餐用餐需求;
(2)满足各种接待服务要求;
(3)满足餐前接待要求;
(4)满足因特殊情况而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
(5)严格人员管理、严把进人关,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安全事故、确保食品安全、
严防泄密事件等;
(6)供应商具有送餐服务的能力。
(7)积极配合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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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场时间
供应商中标后需拟定进场计划,并派 1 名以上员工提前介入了解工作程序,在 10
天内能够熟悉情况,协助采购人配置厨房设备和用品采购工作。
六、退回及赔偿
1.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将其退回供应商,由供应商承担相
关责任,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双方协商或通过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确定赔偿金
额,由供应商向采购方进行经济赔偿。同时,供应商要在 5 天之内配备新的管理服务人
员,超过 5 天未配备,按照缺勤处理。每缺勤 1 天,按当月服务费的 0.5%扣除。
(1)严重违反采购方的规章制度,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4)在服务期间,恶意或严重损毁采购方设施、物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将其退回给供应商,供应商要在
15 天之内配备新的管理服务人员,超过 15 天未配备,按照缺勤处理。每缺勤 1 天,按
当月服务费的 0.5%扣除。
(1)患病或者因工、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采购人另行安排的
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餐饮管理服务人员费用承担
1.餐饮管理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其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患病、因公负伤、非因工负伤等产生的一切费用,也一并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为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提供 24 人的住宿,并为供应商派驻食堂员工提供洗浴
场所。
八、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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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职工食堂厨房场地和器具的使用权;采购人负责配置厨房设
备、厨杂、餐具等;甲乙双方对厨房设备物品明细清单签字确认后交付供应商使用。服
务期满后,供应商应将上述物品交还采购人,如有遗失、损坏,供应商负责赔偿(自然
损耗、超过使用期限的除外)。
2.服务期内,职工食堂内的厨房设备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烟道清洗费用、垃圾处理
费用、杀虫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保洁费用、台布及口布洗涤费用等均由采购人承担,
供应商给予协助。
3.服务期内,采购人负责相关能源费用,并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给,供应商有
义务为采购人节约使用能源。
4.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床具、更衣柜、餐具以及水、电、暖、电话等办公家具、
设备设施,要严格遵守其保管规定,如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折旧后赔
偿。
5.采购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 1 个泊车位;为供应商提供 1 部电话(外线订货专用),
通话费用超出 100 元/月之外的部分由供应商负担。
九、付款方式及条件
餐饮管理费按月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每月向采购人开具上一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的餐饮管理服务费用。
若服务不合格,采购人将按实际情况酌情扣除管理服务费用。
十、详细的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评项目(100分) 评分细则
1 服务水平(20分)
1、开餐时间准时(10分)。
2、在规定服务时间内全体餐饮管理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
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5分)。
3、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并遵照执行(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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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务质量(50分)
1、餐厅卫生质量(5分)。
2、前厅服务工作(5分)
3、菜品、主食质量管理(15分)。
4、菜品、主食技术创新(10分)。
5、原料、物料节约管理(5分)
6、食品添加剂管理(5分)。
7、各种应急预案(5分)。
3 操作规程(10分) 1、加工、烹调作业操作规程规范,安全合格(10分)。
4 内部管理(20分)
1、库房管理(2分)。
2、宿舍管理(2分)。
3、岗位职责落实(2分)。
4、采购、存储、加工管理(6分)。
5、消防安全(2分)。
6、财务管理(2分)。
7、规则制度执行(2分)。
8、餐饮管理服务人员遵章守纪,无盗窃等行为(2分)。
评判标准:采购人将在每季度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评项目包括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操作
规程、内部管理四个方面,考核得分在 85分(含)以上,评判为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为履
行合同的前提,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且不对供应商做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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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第五章 评审标准
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投标人同类项
目业绩
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
绩,每有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8 分。
注:1)同类项目指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仅包括
餐饮服务,或者项目内容包括餐饮服务、食材采购
等,均予以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任务书/委托书复印件
(包括首页、签订日期页、项目主要内容页以及签
章页)。业绩日期以合同或相关项目任务书/委托书
签订日期为准。
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8
2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以下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每有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5
3
商务条款响应
程度
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性,完全响应要求得 1
分;未完全响应,得 0 分。
1
合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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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二、技术及服务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根据现场踏勘
情况对项目需
求理解及分析
项目需求分析透彻、对此类项目的理解认识度高,针对性
强,得 2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
得 1 分;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可行性较差、有缺陷或未提
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2
2
配合采购人完
成食材采购方
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采购方案,来源稳定、可
靠,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5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
采购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3 分;方案可行性较
差、有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5
3
食品及原辅材
料库存管理方
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
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
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2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
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3
4 餐饮服务方案
针对日常用餐,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用餐及服务
方案,食品、菜肴搭配合理,服务保障到位,完全满足要
求,得 6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
目需求,得 4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2 分;未
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6
针对接待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外事接待等,提供了内容
完整、详实可行的用餐及服务方案,食品、菜肴搭配合理,
服务保障到位,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提供了常规、通
用的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3 分;方案可行性
较差、有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5
针对新菜品研发、风味小吃、特色美食、季节食品和健康
饮品,提出了新颖的思路和方案,且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
行性,得 5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思路和方案,基本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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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合采购需求,得 3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5
食品卫生安全
管理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5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3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
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5
6
就餐环境管理
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5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3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
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5
7
设备设施及固
定资产管理、维
护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2 分;提供的方案可行性较差、有
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3
8 员工管理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行
性较差、有缺陷,得 0 分。
2
9 疫情防控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防控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防控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
或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2
10 应急预案
对紧急特殊、重要、超量的用餐任务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定。
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的服务方案,且有很强的针对性
和可行性,得 2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方案,基
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行
性较差、有缺陷,得 0 分。
2
对火警火情、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理
预案进行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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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的服务方案,且有很强的针对性
和可行性,得 1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方案,基
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0.5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
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0 分。
11 服务团队
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类餐饮行业管理从业经验
丰富,有从事过相关项目的领导经验,得 3 分;项目经
理相关经验薄弱且无相关领导经验,得 1 分;未提供相
关内容,得 0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类似项目
经验丰富、针对性强,得 5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人
员配备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3 分;方案可行性
较差、有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5
厨师长,共 2 名:
承诺全部具有厨师资格证书得 1 分;
承诺全部从事餐饮工作五年及以上得 1 分,三至四年得
0.5 分,两年以下得 0 分;
承诺熟悉各大菜系,具备某一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
得 1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人员稳定性:
提交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
依据有关协议或合作证明,稳定 3 分,不稳定或无 0 分。
3
12
服务承诺及建
议
提供了内容详实、合理可行的服务承诺和建议,包括但
不限于品质监控、服务满意度、增值服务以及服务创新
等,针对性强,得 6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承诺
和建议,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4 分;方案可行性较差、
有缺陷得 2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 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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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合计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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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三、价格评分标准
本项目价格权重为:20 分
供应商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
注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
注 2:本项目价格部分的评审以供应商所报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注 3:评标价为根据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26.3、26.4 条规定修正、调整后的评
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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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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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附件 1 响应函
响应函
致:(采购代理单位)
供应商(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_______(采购编号/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2、提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 附件 2 响应报价一览表)。
3、一旦成交,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书要求
提供的有关文件。
5、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提出质疑及/或争议的权利。
6、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自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天。
7、以______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保证遵守磋商文件
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8、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满足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
求。如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9、供应商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0、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
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我方提供的产品/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公司将依
法承担全部责任。
11、若供应商获得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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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
附:磋商保证金交款单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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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附件 2 响应报价一览表
响应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含增值税总价,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实施地点
磋商保证金
其他声明
注:1、响应报价总价已包括与本次所报产品和伴随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以及供应商为
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表中的响应报价总价金额应与响应分项报价表中的总
价金额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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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附件 3 响应分项报价表
采购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
总价(元)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上述各分项的详细规格,应另页描述。
3、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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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商务条款(《采购需求书》以外的其他采购文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中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序号
采购文件条
目号(页码)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注: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
理解和同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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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附件 5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采购文件条
目号(页码)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一、针对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标注为“★”和“#”条款:
(供应商应对“★”和“#”条款(如有)逐项填写;否则可能导致的不利评审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针对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未标注 “★”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
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注: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条款,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
理解和同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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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
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
构参与磋商的),则此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响应文件中的签字均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用提供
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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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附件 6-2 联合协议(格式,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
须提供)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
称)”____包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主办), 、 参加,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二、 _______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主办单位,联合体以主办方的名义参加竞争性磋
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主办单位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 主办单位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
(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其中:所有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之和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_______%。
九、 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十、 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成交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订协
议或合同。
十一、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同一包号中单独参与磋商,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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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参与磋
商的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无效的,联合体的其
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十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主办方: 参加方:
盖章: 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参加方:
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的磋商,否则其响应无效;
2、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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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附件 6-3、6-4、6-5、6-6 文件要求
上述附件无格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9.1 中附件 6-3、
6-4、6-5、6-6 对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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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附件 6-7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办公、生产设备等)
专业技术能力
(如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等人员情况,专利或专有
技术,研发或实施能力等)
注:本表必须填写,表中内容不得为空。如本表中的内容在响应文件其他地方已有
体现,可填写对应内容的章节号或页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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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附件 6-8 供应商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
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3、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4、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
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
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响应责
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供应商客观情况如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请如实列出。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
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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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附件 6-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采购文件“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6-9-1 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资
质证书(如有)
6-9-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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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附件 6-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6-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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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附件 6-10(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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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附件 6-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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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11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当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且所供产品获得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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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12 生产厂家的资格声明(参考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生产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法人代表: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及服务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3、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产厂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仅当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并且供应商自身为生产厂家时
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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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附件 6-13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参考)格式(仅当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
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生产厂家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
设在(生产厂家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____(采购编号/包号) 号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
方制造的____(设备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及服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本项目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
别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__(代理商名称)____作为我方的被授权人,全权办理和履行上
述我方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
___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文件。
生产厂家名称(签署或盖章)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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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业绩一览表
业绩编
号
项目
名称
业绩文件
签订时间
业绩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磋商文件《评审标准》。
2、供应商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内容清晰。
供应商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未提供有
效证明材料的项目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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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附件 8 项目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书的要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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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附件 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供应商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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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相关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是否已
完成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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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3 售后服务承诺表
售后服务承诺表
售后服务
机构名称
值班电话
详细地点 负责人
售后服务机构
其他情况简介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可提供的
优惠条件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免费保修期及相关承诺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免费保修期外的服务内容、标
准及相应的保修费用(不计入
报价)
其他售后服务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说明:免费保修期外的保修费用不计入报价。若采购人委托,则供应商将按承诺的服务
内容、标准以及相应费用承接保修期外的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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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供应商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一、磋商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
我单位知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通过本
项目虚拟子账号汇缴的磋商保证金将
按照我单位付款账户进行原路退回;未
通过本项目虚拟子账号汇缴的磋商保
证金,请退回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行 号:
(右侧两项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勾
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投标人公章请
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成交资格,请在我单位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供应商支
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成交资格,请在我单位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
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
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
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④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⑥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
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资格,将保证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成交
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
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资格,同意按照 □从保证金中扣取 / □单独电汇 方式向
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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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资格,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
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
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
作为附件上传。
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
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
“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
以上信息还请知晓,如有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
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
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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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 10-1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提供产品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承诺函
(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供,仅针对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的规定,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针对______项目(采购编号:_____)
所提供产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 832 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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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2 供应商属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的规定,我公司参与___项目(采购编号:___)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我公司
为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提供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
数量的证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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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3 拟分包情况说明(格式,如本项目接受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
包时必须提供)
拟分包情况说明
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
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竞争性磋商。我公司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
所示,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分包承担
主体名称
单位
规模
资质等级
拟分包合
同内容
拟分包合同
金额
1
2
3
注:
1. 单位规模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小微企业”、“中型企业”或“其他”。
2. 如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5条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
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
无效。
3. 如本项目供应商拟分包情况符合须知资料表 26.4.2 条相关规定,则还应提供分包意向
协议(格式自拟),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减优惠政策。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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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4 其他材料(如有,包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
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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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含增值税总
价,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实施地点
磋商保证金
其他声明
注:1、本表中的最后报价金额必须与《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金额一致。
2、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以提前准备好此表,按现场评审要求提供
最后报价时密封提交。
3、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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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最后分项报价表(磋商后提交)
最后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
序号 经费用途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上述各分项的详细规格,可另页描述。
3、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4、此表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以提前准备好此表,按现场评审要求提
供最后报价时密封提交。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一、项目编号:2141STC61201(招标文件编号:2141STC61201)
二、项目名称: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9号院46号楼1至4层101四层26
中标(成交)金额:11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2021-2022年度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为中国文艺家之家职工餐厅、高职餐厅等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苏鑫、曹龙胜、王纬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8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文联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北沙滩1号院32号楼
联系方式:高老师010-59759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薛明、樊静、尹皓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6382(项目问询 )、fanjing@sstc20.com(项目问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明、樊静、尹皓
电 话: 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6382(项目问询 )、fanjing@sstc20.com(项目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