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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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LGCG2021165161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质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
2 |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
3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采购项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 |
2 |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的 |
3 |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额的,若有分项预算限额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分项预算限额的 |
4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
5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6 |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7 |
所投货物、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8 |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报价构成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 |
9 |
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
10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或对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的 |
11 |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响应的 |
12 |
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无效的 |
13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的 |
14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5 |
选用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 |
16 |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
17 |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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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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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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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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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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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
2 |
(一)评分内容: 制订了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包含以下各项: 1、物业管理设想; 2、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策划; 3、建立完善内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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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年度任务目标 |
2 |
(一)评分内容: 包含以下各项: 1、采取的管理方式; 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的工作计划;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的年度任务目标。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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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 |
2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实际,包含以下各项: 1、人员配置情况; 2、人员的培训计划; 3、人员的具体管理措施。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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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资装备计划 |
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文件中有关本项目物资装备计划的具体内容,包含以下各项: 1、物资装备的类型; 2、物资装备的数量; 3、物资装备的管理方式。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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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
2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包含以下各项: 1、制定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 2、物业管理制度的完善; 3、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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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 |
2 |
(一)评分内容: 包含以下各项: 1、秩序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2、安全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 3、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的提升方案。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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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洁管理服务 |
2 |
(一)评分内容: 包含以下各项: 1、保洁管理服务的人员配备; 2、保洁管理服务的设备配备; 3、保洁管理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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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绿化管理服务 |
2 |
(一)评分内容: 包含以下各项: 1、绿化管理服务的人员配备; 2、绿化管理服务的设备配备; 3、绿化管理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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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
2 |
(一)评分内容: 包含以下各项: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人员配备;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物资配备;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预案。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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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堂管理与维护 |
2 |
(一)评分内容: 包含以下各项: 1、食堂管理服务的人员配备; 2、食堂管理服务的物资配备; 3、食堂管理服务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文件,对评审内容1-3三项响应情况进行考察:满足三项得60%,满足任意二项得分40%,满足任意一项得分20%,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内容评审,评价为优的加40%,评价为良的加30%,评价为中的加20%,评价为差的加10%。(评价标准:优为内容完整、详细并思路清晰;良为内容完整并思路较清晰;中为内容一般完整并思路一般清晰;差为各项都不满足要求。并且评价为差的,要求专家出具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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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人员人工成本 |
10 |
(一)评分内容: 人工平均成本在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4倍基础上每增加200元得20%。以“报价构成表”中的人工总成本报价÷本项目服务总人数÷本项目服务期限(按总月份数计算,如: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按12个月计算)。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文件的“报价构成表”中的人工平均成本作为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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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实力部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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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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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资历评价(仅限一人) |
12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经理(仅限一人): 1、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物业企业部门经理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0%;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 3、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30%; 4、具有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0%; 5、有1年医疗卫生单位物业管理经验的得5%,每多一年加3%,最多得10%。 本项最多得100%。 (二)评分依据: 评分内容1提供证书扫描件; 评分内容2同时提供①学历证书、②学历验证证明或网上验证结果截图; 评分内容3提供高级职称证书; 评分内容4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评分内容5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简历表》及加盖公章的用户单位证明函;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社保费用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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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
11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物业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物业企业部门经理或物业项目经理等证书的得20%,最高得20%; 2、具有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0%,最高得20%; 3、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20%,最高得20%; 4、具有高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0%,最高得20%; 5、具有污水处理操作工培训合格证的得20%,最高得20%。 同一人不累计计分,满分100%。 (二)评分依据: 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的人员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清单,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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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荣誉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荣获: 1、获得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并授予优秀、先进企业称号一项:国家级的得45%,省级(不含副省级)的得40%,市级的得35%,县(区)级的得25%; 2、服务项目获得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并授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一项:国家级的得45%,省级(不含副省级)的得40%,市级的得35%,县(区)级的得25%。 同时获得上述多项表彰的,可累计加分,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荣誉证明; 2、如荣誉颁发机构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须提供相关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信息状态“正常”的网站截图,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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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同类项目业绩及履约评价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具有一项物业服务项目且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得20%,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每项业绩须同时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 3、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证明文件,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等的)不计分。 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如项目报告或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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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理体系 |
4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获得: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 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 5、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证书的得10%; 6、物业服务五星级服务认证的得10%;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且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须包含医院的物业管理服务。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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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要求 |
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中国医院消毒清洁养护企业资质证书(国家一级)得100%; (二)评分依据: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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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
3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节点内容填写的扣40%; 2、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20%; 3、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20%; 4、投标文件编排混乱的扣20%; 无上述情况本项得100%。 (二)评分依据: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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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诚信 |
5 |
(一)评分内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根据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 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 投标人情况介绍 ?? 拟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资历评价(仅限一人) ??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 企业荣誉 ?? 同类项目业绩及履约评价 ?? 管理体系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特别提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
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供应商/投标/通用表格中《通用条款SZLGZFCG—2020年第1版本》。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相关规定,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GCG2021165161
2.项目名称: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139.2万元
4.项目概况:详情见招标文件需求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21年6月29日22时00分至2021年7月11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凡未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89805300)。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7.现场踏勘:无
8.澄清及质疑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澄清,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疑问的,请投标人于2021年7月7日14时10分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上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
9.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10.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7月12日14时10分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7月12日14时10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电子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的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3.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招标人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 邮编:518172
网址:http://lg.szzfcg.cn
咨询电话:0755-89552611
传真:0755-89552121
15.采购人名称: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灰围一路3号
项目联系人:金毅
联系电话:0755-28932669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
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3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4 |
提交投标文件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的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5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同时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公开招标,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因得分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中标人的,采取抽签法确定中标人。
二、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人的,由评委会按系统自动生成的《综合得分表》中投标人的排列次序对综合得分相同、价格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供应商进行抽签,并由评委会在《抽签结果确认表》予以记录签字。抽签结束后,按大号优先的原则确定抽签供应商的最终综合排名次序,排名第1名为中标人。
三、抽签过程中若出现同号导致在前N名供应商中仍有供应商无法确定具体名次的,则同号的供应商须进行再次抽签,直到确定所有前N名的供应商所对应的名次为止。
四、如在抽签过程中遇到因设备问题不能产生抽签球号或号码球不到位的,则该次抽签无效,重新进行抽签。
(三)投标关键信息(投标一览表)填写说明
上述开标一览表格式在投标书编制软件V2.0(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的格式样式有所不同,但所需要填写的内容基本相同)中自动生成,软件提示开标一览表中有些必填项,其中有些填写项的单位与本项目投标要求不相适应,为避免各投标人填写不统一,现特别说明如下:
(1)“包”、“投标商名称”(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中对应的名称为“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2)“工程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中的工程名称默认为“新工程”,投标人须修改为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没有按上述(1)、(2)点要求正确填写“包”、“工程名称”“投标商名称”及“投标总价(人民币/元)”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4)“完工期(天)”及“备注”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可填写任意内容。
(四)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提供服务,最终报价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0%。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2、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最终报价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3%;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最终报价在其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0%。
3、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第二部分 服务需求
带★项为不可负偏离要求,有一项负偏离即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提交《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并以此作为投标人是否满足★号条款的依据,若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灰围一路3号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物业规划红线区域内的总占地面积为5250㎡,总建筑面积为11615.87㎡。
二、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
人员可偏离条件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经专业培训,具有相关证书、有物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熟悉ISO9001质量体系运作,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积极配合业主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 |
1、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物业企业部门经理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职称证书; 4、具有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5、有1年或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物业管理经验。 |
2 |
秩序维护人员 (含秩序维护队长1人) |
11人 |
持保安员上岗证上岗,其中不少于6人持消防证上岗。55周岁以下,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热爱保安工作,经保安从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耳聪目明,无纹身及其它慢性、传染性疾病;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思维敏捷,反应快速,具备一定初起火灾扑救之消防常识,能承担义务消防队员责任。 |
1、具有物业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物业企业部门经理或物业项目经理等证书; 2、具有中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 4、具有高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5、具有污水处理操作工培训合格证。 |
3 |
保洁人员 |
10人 |
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吃苦耐劳,礼貌待人。 |
|
4 |
厨师 |
1人 |
年龄在55周岁以下,经专业培训,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及相关证书、有一年或以上厨师经验。 |
|
5 |
食堂勤杂人员 |
3人 |
具有有效的健康证。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吃苦耐劳,礼貌待人。 |
|
6 |
绿化工 |
1人 |
55岁以内,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形象好,能听、说普通话,吃苦耐劳,礼貌待人;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具有园林绿化、种植和养护盆景、花草知识。 |
|
7 |
医疗污水处理技工 |
1人 |
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并持有效期内的电工证上岗。 |
|
合计 |
28人 |
二、服务范围
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秩序维护服务、环境清洁保洁及职工食堂勤杂服务、医疗污水处理服务、室外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及其他服务等五个方面。
1.秩序维护服务
(1)维护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负责驱逐“医托”活动人员,协助医院处理可能发生的“医闹”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抢等安全护卫工作;配合医院做好“创建无烟医院”工作。
(2)负责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交通疏导、车辆行驶、停泊及进出大门的管理,保持消防、急救通道的通畅。
(3)有计划巡查各类消防设施,使其保持正常的功能状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消防演练,负责培训、宣传消防安全管理知识。
(4)有计划安排院区大楼负一层(包含高低压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保证正常的功能状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安全监控和巡视工作。
2.环境清洁保洁及职工食堂勤杂服务
(1)全院范围内全方位立体化的卫生清洁和环境美化。
(2)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存放管理,以及废品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存放管理。
(3)院内污水井、雨水井、化粪池等下水道清淤、疏通及无害化处理。
(4)室内特种地面材质的专业清洁。
(5)在采购方职工食堂主管人员的安排下,主要负责食堂有关的勤杂事务(周六日需调配至院内环境清洁岗位顶休)。
(6)协助院方对各种活动场所的布置。
3.医疗污水处理服务
(1)根据医院规定的操作规程,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站的常规操作处理(含污水处理运行操作及日常检测记录)。
(2)污水处理站所需的药物购买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室外绿化日常养护服务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室外绿色植物的日常除草、浇水、施肥、杀虫、修剪、零星补苗等日常养护工作(日常养护服务费用不含单次或单价超过500元及以上的绿化补种补栽及绿地的翻新、改造等)。院内树木应做到每日巡查,做好修剪、防护措施。如因树木折断、虫蛀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中标方承担。
5.其他服务
(1)协助管理本物业内文体娱乐活动。
(2)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招标人认可的,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
(4)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
★三、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四、物业管理标准及要求
物业管理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5分以上的标准),保证管理范围内各项建筑和配套设施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物业管理的分项标准要求如下:
序号 |
项 目 |
服 务 要 求 |
1 |
治安、消防与车辆管理 |
一、公共秩序管理 1.负责24小时保安综合服务,尽心尽职维护好院方的利益,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切实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保障医院行政办公区、医疗业务区和医务人员、就诊人员等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3.做好防火防盗宣传、可疑人员的清理、乱发广告人员的清理、闲杂人员的清理、医疗秩序的维护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责任区内物品的管理放行、节能辅助管理(如路灯开/关等)。 4.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秩序维护员应及时报告院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案发现场,依法妥善处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地震等)。 5.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院方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6.医托、医闹管理。劝阻并协助医院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医闹”事件;制订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措施打击“医托”活动。 7.“无烟医院”管理。根据国家四部委及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医院落实“创建无烟医院”方案,积极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并实施文明劝阻吸烟行为。 二、安全监控与消防管理 1.监控管理:对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的监控监管; 2.报警系统管理:火灾报警的现场管理;应急管理措施的运行与管理。监督消防、保安设备专业合同执行情况,包括:保安监控、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手提灭火器等; 3.设备巡查:检查系统运行状况,检查消防通道及门窗有无堵塞,检查器械有无缺损、脱落、移位等,检查器材、设备的使用期性能、其他异常情况; 4.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及消防培训。 三、交通秩序管理 1.确保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车辆受到失窃损失事件,并根据院方要求对出入大楼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
2 |
环境清洁保洁服务 |
1.营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工作与就医环境,为院方增添荣誉,创立品牌。 2.确保所有建筑物内、外墙壁、门窗、玻璃、楼道间及屋内地面、天花、厕所、地下室和楼顶平台、各种物体表面的清洁卫生符合行业检查及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 3.保持雨天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 4.确保无鼠害、虫害。 5.确保环境安全,各种排放达标。 6.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内的清洁工具按有关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7.按时巡视、清洁各楼层有关部位,确保医疗场所、卫生间达到专业清洁与消毒(符合院感要求),不发生交叉作业。 8.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包装、储存、运输,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医疗废物交由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杜绝外卖。 10.发生传染病例后的全院消毒处理。 |
3 |
职工食堂勤杂服务 |
1.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医院职工食堂所需的勤杂服务员,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服务供应商负责承担所派遣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帽子、工作服等费用。 3.服务供应商派遣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 4.服务供应商必须接受医院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树立为医院职工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5.服务供应商进驻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卫生条例》之有关规定开展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膳食质量,杜绝食品中毒,保证食品卫生和安全,并接受医院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6.服务供应商应每天打扫食堂,厨房及餐厅保持亮丽(地面不能有污水、洗菜池无油污、灶台无油污、灶台上面的窗户及墙壁无油污、冰箱无油污积水、消毒柜无油污、厨房储物柜无油污、打菜台及打菜台窗户无污垢)。 7.服务供应商派遣的食堂勤杂人员必须爱护医院免费提供给服务供应商使用的食堂设施设备,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按折旧价赔偿或赔偿相应设备或自行负责修复。 8.若经卫生主管部门鉴定,确认为属于服务供应商原因导致医院职工食物中毒、致病等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9.服务供应商有义务根据医院提出更换不合格员工的要求,经核实后应及时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主要依据医院对食堂服务质量的调查结果)。 |
4 |
室外绿化日常养护 |
1.室外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
5 |
医疗污水处理 |
负责医疗污水处理站的日常操作与运行管理,保证排放达标合格率100%。 |
6 |
配合医院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
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医院启动应急预案,按院部指挥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
7 |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
必须保证医院交给物业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
8 |
精神文明建设 |
协助医院各相关区域内开展的文体娱乐活动。 |
五、管理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1.中标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参照执行《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建住房物[2000]008号)评分标准达到95分以上。
2.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采购单位满意率达90%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0.2%。
4.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5.辖区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6.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7.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100%。
8.保证员工上岗前培训合格率100%。
9.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六、物业管理有关说明
1.管理用房提供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单位将提供管理用房(含仓库),供物业管理公司免费使用;员工生活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2.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3.采购单位在适当时候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比。
4.有关物业管理事项的说明
(1)采购单位负责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符合相关物业安全管理功能的完好设施设备,如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设施及器材,大楼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专用工具、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并承担根据实际需要而增加、更新、改造或维修有关设备设施的相关费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前述(且不限于)各类设备设施的年度检测费用。
(2)公用水电及发电机燃油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用电)。
(3)卫生间纸巾、擦手纸和洗手液,医疗垃圾袋、锐器盒、3米以上外墙高空专业清洗,医疗垃圾院外清运、处理等均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或承担相关费用。
(4)职工食堂服务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即服务供应商仅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劳务服务,除工作服和帽子由服务供应商负责外,其它所有与食堂有关的米、菜、燃料、用水、用电、油、盐及调配料、日常消耗物品、食堂设备设施与餐具等物品的购置及维护由医院负责承担。
(5)室外绿化日常养护单次或单价超过500元以上的绿化补种补栽(500元以内的由中标单位承担),以及绿地的翻新、改造等费用由院方承担。
(6)中标方负责提供医疗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所需的相关药品并承担相关采购费用。
(7)小、中、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预算报请医院后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院方支付。
(8)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由采购单位负责相关事宜及费用。
(9)供应商负责配置秩序维护人员的装备(包括对讲机、警棍、巡逻工具、工作服等)及其维修。
(10)供应商负责提供环境清洁保洁所需的常规清洁用品用具、工作服、垃圾中转桶等。
(11)供应商负责提供室外绿化日常养护所需的用品用具、肥料、杀虫药、零星补种补栽和工作服等;供应商应加强树木的日常维护及巡查工作,若出现由于供应商没有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导致发生树木或树枝砸到人或车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不可抗力因素,如风灾、水灾等情形除外)。
(12)供应商负责提供职工食堂服务所需的工作服、帽子及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13)供应商负责提供院区楼内及食堂等处日常用垃圾桶及院内垃圾分类垃圾桶和宣传栏,以及生活垃圾清运所需的垃圾桶及清洁车等,并按要求转送至垃圾中转站,供应商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14)供应商负责院内区域的垃圾分类宣传相关工作。
(15)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加班安排: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值班人员,但必须保证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16)如采购方因业务扩大需增加服务人员,增加人员的人均费用在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范围以本项目中标价的人均单价为参考标准。
(17)管理目标及奖惩办法:参照《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建住房物[2000]008号)及本招标文件有关的要求进行管理,中标单位未完成各项管理目标,采购方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中标方全面完成各项管理目标,采购单位应对中标方给予适当奖励。
(18)其它需说明事项:
A、停车管理:所有车辆停放均免费。
B、物业管理帐目的公开: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至少每半年向采购单位就大楼的物业管理收支公布一次帐目。
C、其余设施设备的说明:大楼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专用工具、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均由采购单位负责安装及提供,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
(19)监管: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采购单位的监管。
七、特别声明
1、中标单位必须按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配备的人员支付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一切应付费用,并办理入职体检。
2、工资及社保必须按正常标准发放。
3、中标企业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服务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工作服(夏、冬季各两套)。
5、员工劳动合同由中标企业与相关员工签订。
6、采购方对物业公司聘用人员有否决权。
7、所有员工执行考勤制度,员工请假,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人顶岗。人员流动平均每月度不得超过5人次。
8、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9、每月支付管理费前,须经采购方书面考评。
10、中标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降低服务品质,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均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招标要求安排人员和提供服务的,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经采购单位书面警告后仍无法达标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并视中标人违约,按有关条款执行。
12、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13、各类工作人员在招标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和调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在特殊的情况下须按医院的要求增加安保力量及增加保洁的次数和强度,医院不另付费用。
14、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提供正常后勤保障服务且服务品质不得低于日常服务品质。特别岗位必须满足24小时工作要求,如安保、消防控制室与机电工等。
特别提醒: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求按时派遣足够数量并符合“人员具体条件要求”的工作人员到岗,由于本项目“人员具体条件要求”有特别说明,请认真核算该要求条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成本,避免中标价格过低导致无法履约或服务质量不合格。
如中标方无法按相关要求按时派遣足够符合要求条件的工作人员上岗,或中途出现缺岗的情况,采购方将严格按照采购“违约责任”严肃处理。
八、合同方式
合同方式:包干制,包括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单价不做调整。
九、付款方式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投标价格及物业管理经费
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办公经费及加班费、节日费等。
(2)清洁服务费。
(3)绿化费。
(4)不可预见费。
(5)法定税费。
(6)物业管理佣金等。
(7)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3、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全部承担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2)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3)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4、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7、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物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的月单价与年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8、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9、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合同方式见第一章相关条款。
11、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12、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3、其他要求和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对中标公司所派驻所有工作人员具有面试选择和试用的权利,同时设定试用期为1个月。
2、采购人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面试选聘工作。
3、采购人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和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职责的检查和考核。
4、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三天内提出申诉,如无异议必须即时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项目考核合格并收到中标供应商书面总结的前提下及时做好项目付款审批工作,无书面总结材料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6、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
(二)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做好派驻保安员的招聘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保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采购单位进行面试,如有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更换,以确保所有人员在服务生效之日前到位。
2、项目履约期间,中标供应商所派遣工作人员如有人离职,必须提前2个月向采购方报告并做好人员的招聘面试工作,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岗后方可办理人员离职手续。
3、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执行采购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即应标承诺函)做好本项目安排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本项目安排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按合同约定发放后方可办理付款申请手续。
5、中标供应商每月(或每季度)做好总结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送采购单位作为付款附件材料,总结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物业管理情况、工作人员的表现情况、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6、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作人员意外伤残等个人安全问题,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招标单位和采购方有权对预中标单位的办公场所、生活基地和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三章 特别提示
常见的容易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投标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等要求。
(二)投标人须如实、详细地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初审表”及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避免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须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最大程度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旦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须使用正确的加密规则加密投标文件,并只能使用本公司的密钥上传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报价的前后一致。
(七)投标人制作投标函时须正确地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八)投标人应详细地填写投标价格表。
(九)产品授权书须提供中文翻译本。
(十)其它容易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第二册通用部分第31条规定。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无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时,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内容,不留空格,且填写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货物名称”一栏,应填写货物具体名称,如为多种货物可填“详见投标文件”。
3、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供应商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放入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对(信息公开部分)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门牌号码)、社保账号或卡号、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当采用技术性遮挡或隐藏(如:将身份证号码中涉及生日的6位数字采用技术遮挡),以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投标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或不做技术性遮挡或隐藏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特别提示: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依法依规对投标文件正文予以公示,进行信息公开,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即“投标文件正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相关声明函等(以招标公告、评标信息及“投标文件正文”中涉及的内容为准)。
2.公示时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所有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文”部分均须进行公示,在项目采购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文”部分。
3.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出质疑。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4)?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根据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5)? 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6)? 投标人情况介绍;
(7)? 拟安排本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资历评价(仅限一人);
(8)?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9)? 企业荣誉;
(10)? 同类项目业绩及履约评价;
(11)? 管理体系;
(12)? 其他要求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报价构成表;
(4)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5)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年度任务目标;
(6)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措施;
(7)物资装备计划;
(8)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9)秩序与安全管理服务;
(10)保洁管理服务;
(11)绿化管理服务;
(1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3)食堂管理与维护;
(14)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特别说明:
1、投标人要按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要详细、真实、可靠。
2、在开、评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供实物与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核查的准备。
3、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顺序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将在“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中进行扣分。
第1节?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公告(说明)等。我方对此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因对招标文件不明及误解而提出质疑抗辩的权利;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并接受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4、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5、我方申明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原件、复印件还是扫描件均是真实的;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同意招标程序、评标办法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人员产生办法和组成,承认评标人员据此评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供应商。
8、与本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书(包括但不限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书等)如果我公司未在贵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前往贵公司领取,请将上述相关文书寄至如下地址或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或通过传真至如下传真号,上述任何一种送达方式我公司均认可,如果我公司提供的地址或传真号或电子邮箱号有误,一切不利法律后果我公司自己承担: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可选填)
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可选填)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并承诺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带★号条款的要求,若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带★号条款的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取消已签订的采购合同,且我公司自愿接受财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根据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五、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一)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人在□处打√):
□本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人在□处打√):
□本单位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 期:
(三)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人在□处打√):
□本单位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