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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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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XZX2021-WZ-C-008

二、项目名称: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和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42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叁仟圆整(¥:72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

服务要求:根据食堂用餐实际情况,按时进餐厅用餐。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标准:保证三大荤、三小荤、三蔬菜、一汤、主食和水果,且连续一周内菜品不能重复。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亚萍、别道亮、高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收费金额:135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旅游专线公路622号

联 系 人:蒯美华

联系方式:0512-6630291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12-65981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尧

电 话:0512-65981595-8123

十、附件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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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XZX2021-WZ-C-008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

采购内容: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类 别:服务类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2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递交之日起九十天(日历日)

3

保证金:

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需提交,保证金金额(?):元整(¥0.00)

4

关于询问、质疑: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通过现场递交等法定送达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注: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电话:0512-65981596-8123;传真:0512-66352628;联系人:张尧)。

5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

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3:00-13:30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3:30时整

磋商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3:30时整

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000元整计收。

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单位须知。

8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989612


总目录

TOC \o "1-1"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3

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第三章采购内容 23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33

第五章评审办法 39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的委托,就其所需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HXZX2021-WZ-C-008

二、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900,000.00元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

1.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1.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61452091。

6.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七、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3:00-13:30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3:30时整

磋商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3:30时整

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旅游专线公路622号

电话:0512-66302919

联系人:蒯美华

2、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话:0512-65981595-8123

传真: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张尧

3、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989612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含服务的内容、管理、维护、保险、人工、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文件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2、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价

服务期限

1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服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方案说明

提示:

1、磋商响应单位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服务方案进行说明与描述。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配备人员一览表

配备人员一览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从事工作

备注

年限

工作领域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类似业绩一览表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人民币)

业主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附: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20年万元

实现利润

2020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 餐饮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 餐饮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10、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填:“实质性响应”或 “未实质性响应”)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如未作要求则无需填写)

注:未按照本表规定提供,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填写承诺事项或承诺内容任意一项填写“未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采购内容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的委托,就其所需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1、? 采购编号:HXZX2021-WZ-C-008

2、? 采购名称:吴中区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三、采购需求:

(一)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概况:

胥口便民服务中心食堂,内设荤蔬菜、水产清洗区、切配区、烹饪区等,还有副食品仓库、蒸饭间、熟食间、清洗消毒间等,设施齐全;配备餐厅和分餐间;餐厅可容纳 100 人同时用餐。

人员情况:现有工作人员 6 名左右。根据食堂用餐实际情况,按时进餐厅用餐。因工作人员外出等原因导致就餐人数有变化,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餐费标准:保证三大荤、三小荤、三蔬菜、一汤、主食和水果,且连续一周内菜品不能重复。

用餐标准:

序号

项目类型

单位

用餐标准

份数(预估)

1

食堂服务

元/人*份

20

31000/年

(二)服务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成交单位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搞不法经营。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由成交单位承担。成交单位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中心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负责。食堂经营卫生许可证由中心协助中标人办理。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中心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承包者负全部责任。经营方应保证全体员工午餐的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员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成交单位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厨房设备已一次性投资到位,并登记造册清点无误后移交给经营方使用,所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经营单位负责维修,如今后成交单位需进行设备添置的,待与采购单位协商后决定。

(三)对成交单位要求:

1、成交单位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如严控进货渠道,保障原材料质量,严守操作工序,禁止违规操作等,切实做好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

2、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由承包方负责。根据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应和苏州市洁净废植物油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就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并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3、成交单位能充分尊重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在进行食堂管理过程中,能认真倾听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5、成交单位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6、《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的周五送中心,由中心审核后方可确定。对菜单上的个别菜可根据营养搭配,与承包方协商进行微调。

7、成交单位为中心配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从业要求,并能具备良好的服务观念,为员工打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用餐环境。饭菜做到量足,质优,确保干净卫生。

8、成交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发包人正常的饭菜供应。

(四)人员要求

1、成交单位需承诺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给人员缴纳社保及保险等。该部分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3、各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各项工作内容,具体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以及各项管理规定。此外磋商单位还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日常管理等职责。

(五)管理监督职责:①、监督审批中标人的服务品种和价格;②、对中标人采购的米、油、蔬菜等定期抽样检查;③、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④、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⑤、协调就餐秩序。

(六)费用

1、在运营期间,成交单位须对财务公开,接受财务监督。

2、餐厅所需要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3、厨房工程类的非成交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4、厨房设备类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油烟管道清洗由成交单位承担;(由于成交单位操作不当损坏的设备由成交单位照价赔偿)

5、食堂用餐餐具、洗涤用品、消毒药水、卫生用品等所有易耗品由成交单位提供;

6、成交单位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并检查货物的卫生及质量,以确保服务质量。

7、成交单位负责餐厨垃圾清运。

8、成交单位须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磋商项目进行食堂服务外包工作。

9、如遇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安排。

10、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日期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11、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解除相关综合服务合同。

(1)未经采购单位许可,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严重违反招标方的有关规定;

(3)出现食物中毒、卫生检查不合格等重大事故或问题。

四、其他

1、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如遇采购单位有重大基建等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采购单位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3、需采购单位配合的工作:成交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每周菜单需提前提交采购单位相应管理科室确认。

4、需承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食堂外包服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经甲方确认后,在第二个月的15日前,在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发票,每次款项直接转账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账户。

A、正式的发票。

B、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

5.1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2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

5.3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5.4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月考核≥80分,服务费全额给付;如月考核70-79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1%;月考核小于70≤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2%(考核细则另行商定)。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

1、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2磋商响应函;

1.3磋商报价表;

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

2.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10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需提供人员的配备方案《配备人员一览表》)(格式第二章);

2.11《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第二章)

2.12《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第二章);

2.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第二章);

2.14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14.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

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1—2.1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而被拒绝。

2)磋商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二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二)文件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或“正本”和“副本”未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制作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或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保证金: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89080078801700001127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2)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汇票、本票、非现金的形式带至磋商现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磋商采购单位。磋商采购单位将仅对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开据“磋商保证金收据”。

(3)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4、服务费

(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预算总金额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6)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7)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

(8)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7、报价说明:报价包含服务的内容、管理、维护、保险、人工、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9、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八、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和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文件的规定:

(一)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1、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1、本次拟采购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各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拟采购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鼓励各投标人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次拟采购产品不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鼓励投标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绿色产品或材料。

(三)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价格分的折扣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扣除比例执行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

(六)在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前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的要求

原则上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特别说明: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九、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十、未中标(成交)供应商通知书的发放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的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与投标(响应)供应商约定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号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委托方(简称“甲方”)和受托供应商(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 项目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 服务 。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日期为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暂定)

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应在协议期内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

1、合同总价: ,包括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2、费用结算: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食堂外包服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及餐费标准,经甲方确认后,在第二个月的15日前,在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2)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

(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5)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月考核≥80分,服务费全额给付;如月考核70-79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1%;月考核小于70≤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0.2%(考核细则另行商定)。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检查监督乙方经营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和外界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2、甲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的办理。

3、协议期间,甲方保证水、电、管道煤气的正常供应,以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运转。

4、甲方应确保乙方正常所需的水电等。如遇停电、停水等情况,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应急工作并做好解释工作

5、甲方负责牵头便民服务中心膳管会的日常工作,膳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就餐者意见,商讨有关问题。

6、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7、甲方应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做好就餐人数的统计及餐费收缴工作,并保证在当月15日之前交给乙方。

8、甲方应将就餐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正常的管理工作之中。组建由中心领导、委员会组成的管理网络,配合乙方做好就餐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并协助解决因就餐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9、甲方应教育、引导便民服务中心人员配合乙方做好食堂的管理工作。

10、甲方有督促乙方搞好人员伙食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对食堂伙食标准抽查,(以招标承诺的伙食标准为依据),如不符合标准,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

11、甲方如遇活动等有外来人员需乙方供餐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确定餐标,乙方负责供应,收取甲方成本费用。

12、甲方负责乙方的用工及薪资发放,甲方按《人员费用表》中规定支付个人工资。

(二)乙方责任:

1、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保证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因疏于管理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基本完好如数移交给甲方。

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人员管理:组建高质量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中主要成员需事先告之甲方并备案。做好招工及培训工作,招聘员工的年龄原则上男性应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在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要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人员费用表》中规定支付各工种个人工资。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遵守职业道德,操作程序,规范、语言文明得体,服务热情主动,同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协议期间,乙方应充分重视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各项指标达到A级单位标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保证各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同时建立相关的台帐,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如发生食品卫生防疫事故、消防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等,乙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5、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餐饮场所、设备和家具,在积极配合做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优化经营服务项目,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满足就餐要求。

6、乙方应通过加强学习,严把安全、卫生、质量、服务关。保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以认真的工作态度,热情服务。做好食堂内部(厨房和餐厅)及周边的卫生工作,确保餐具不残留洗洁剂,厨房、餐厅地面、餐桌表面不留油腻,食堂周边无餐饮垃圾。

7、为保证伙食的安全营养,以及维护便民服务中心正常的教育秩序,乙方应制定切实的措施,科学管理,有效提高饭菜质量、想方设法满足口味需求,控制利润空间,保证餐价价廉质优、公正合理。

8、乙方要提前一周把菜单报给甲方。所用的调味品必须是大型超市里有出售的品牌调味品。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确保准时准点为甲方供餐。

10、乙方在食堂管理过程中,造成的卫生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要按照苏州市A类食堂管理的要求,本着不断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出发,积极开展苏州市食堂管理五常法创建活动

12、合同期内,甲方负责房屋及餐厅设施的维修、固定资产(如灶具、餐桌椅、空调、冰箱等)较大型设备的添置。乙方要本着安全使用、规范使用、节约使用的原则,爱护甲方财产和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和甲方沟通。餐具、小型厨具的添置和运转中的易耗品由乙方负责;合同终止时乙方将原属于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设备清点清楚后归还甲方,属于自己添置的餐具、厨具可以带走。承包期间所有可移动设备的维修都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传播,按有关法律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因疏于管理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承担劳动用工纠纷、工伤事故责任。因员工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非正常损毁,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甲乙双方在食堂运行一定时间后约定能耗管理目标并约定奖惩措施。

4、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协商产生服务满意度考核办法,并约定综合满意率80%为乙方的服务工作目标;当综合满意率≤7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当满意率<6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无法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当连续三次综合满意率<60%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

5、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

八、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10分

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二)管理及实施方案(66分)

1、工作人员配置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组织机构配备齐全并合理安排岗位;(最高9分)

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9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

2、提供相应的菜肴、点心品种花样(最高9分)

品种丰富得9分,品种一般得6分,品种单一得3分。

3、合理拟定菜品营养配比(最高5分)

营养搭配均衡,可行性强的得5分,营养搭配较好,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营养搭配一般,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4、有完整客服稽查体系,提供针对性满意度调查并提供完整满意度管理流程。(最高5分)

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5、采购原料的索证制度齐全(最高8分)

追溯源齐全、有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要求,食品先进先出优秀的得8分,追溯源齐全、有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要求,食品先进先出的较好得5分,追溯源齐全、有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要求,食品先进先出较一般得2分。

6、食品安全管理执行六项管理模式,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要求(最高5分)

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7、磋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内部员工奖惩制度(最高5分)

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8、对本项目制作的日常管理流程(最高5分)

流程图或流程方案(每个流程落实到人)的详实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流程图或流程方案(每个流程落实到人)的详实性、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流程图或流程方案的详实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9、有节能方面的奖惩措施(最高5分)

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操作性强的得5分,操作性较好的得3分,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

10、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最高5分)

应急预案较突出的得5分,应急预案较好的得3分,应急预案较一般的得1分。

11、其它特色服务(最高5分)

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欠缺或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

(三)本项目配备人员专项能力比较(12分)

1、厨师具有一级厨师证书每个得4分,有二级或三级厨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营养师证书每个得2分,有高级营养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四)类似业绩比较(12分)

1、2018年1月1日至今响应单位类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业绩,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与业绩相匹配的类似食堂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有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

1、付款步骤、设计周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

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磋商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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