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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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教育局关于五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FYZX202127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李红丽 | 联系电话 | 1889393973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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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1-06-3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7-05 09: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07-01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7-05 09: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灵台县教育局关于五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001 | FYZX202127 | 货物类 | 297270.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教育局关于五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灵台县教育局关于五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X202127
预算金额:29.7270万元。高于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29.727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内容:(共一包)
序号
使用学校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独店中心小学
甲醇灶
套
1
配不锈钢锅
2
消毒柜
个
1
3
消毒柜
个
2
4
冰箱
个
2
5
压面机
台
2
6
和面机
台
2
7
木案工作台
个
2
8
洗碗池
个
4
9
冷藏柜
个
2
10
蒸车
个
2
11
开水机
台
1
12
西屯中心小学
甲醇灶
套
1
配不锈钢锅
13
消毒柜
个
1
14
消毒柜
个
2
15
冰箱
个
2
16
压面机
台
2
17
和面机
台
2
18
木案工作台
个
2
19
洗碗池
个
4
20
冷藏柜
个
2
21
蒸车
个
2
22
开水机
1
23
新集九年制学校
煤气大锅灶
台
1
24
煤气罐
个
3
25
空调
台
2
包括安装
26
油烟净化系统
套
1
包括安装
27
餐厅监控系统
套
1
包括安装
28
转盘圆桌
套
1
29
餐椅
把
10
30
碗
个
50
31
盘子
个
50
32
锅
个
3
33
锅
个
2
34
刀
把
2
35
砍刀
把
1
36
电炒锅
个
2
37
电饭煲
个
1
38
留样柜
台
1
39
长把勺
把
4
40
刀削面机
台
1
41
磨刀石
块
2
42
豆浆机
台
1
43
锯刀
把
1
44
米饭托盘
个
4
45
双层工作台
个
1
46
台面立架
个
1
47
菜筐
个
6
48
不锈钢盆
个
6
49
打蒜机
台
1
50
米面架
个
2
51
货架
个
3
52
笼布
个
10
53
龙门中心小学
电磁锅
套
2
配不锈钢锅
54
电饼铛
个
1
55
烤箱
个
1
56
冷藏柜
个
2
57
筷子机
个
3
58
压面机
台
1
59
和面机
台
2
60
蒸车
台
2
61
煮桶
2
62
电动饸络机
台
1
63
木案工作台
个
3
64
储物架
个
6
65
刀
把
4
66
砍刀
把
2
67
电子秤
台
2
68
消毒柜
个
2
69
大型灭蝇灯
台
4
70
碗
个
100
71
什字中心小学
天然气炉(煮面锅)
套
1
72
天然气炉(炒菜锅)
1
73
天然气炉(蒸米饭锅)
1
74
天然气炉(炸油饼锅)
1
75
天然气炉(蒸馍锅)
1
76
刀削面机
1
77
消毒蒸车
2
78
转盘圆桌
套
1
79
餐椅
把
10
80
面案
2
81
储物架
个
6
82
平板车
2
83
冷藏柜
个
2
84
电冰箱
2
备注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投标报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和
税金等一切费用。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完成本项目需要的一切任务;
2.中标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3.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即五所学校食堂)。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投标人应在供货完成后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5.交货期限: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 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1年6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5日9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5日9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投标人需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教育局
地 址:灵台县荆山路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3830385639
招标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李红丽
电 话:18893939733
采购文件
- 附件1:灵台县教育局关于五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