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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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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2021-06-30 13:53


一、项目编号:汉采FW(2021)12号

二、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路黄家塘小区2号房

成交金额:680,000.00元(陆拾捌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

服务范围:为全体民警、在押人员提供全年一日三餐

服务要求:中式餐饮,早、中、晚按标准套餐供应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 磊 虎 伟 李 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81号

联系方式:0916-225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402室

联系方式:0916-2109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吴洁

电 话:0916-2109082

十、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汉采FW[2021]12号

二一年六月


目 录

TOC \h \z \t "⑺一级标题,1" HYPERLINK \l "_Toc401930881" 第一章 邀请书 1

HYPERLINK \l "_Toc401930882" 前置表 0

HYPERLINK \l "_Toc401930883"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01930885" 第四章 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9

HYPERLINK \l "_Toc40193088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 12

6

7


第一章 邀请书

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已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于贵单位为本项目的唯一供货商,我方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请按照本邀请书有关要求,编写好响应文件,于2021年6月25日10时,前往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谈判。

1. 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2. 文件编号:汉采FW[2021]12号

3.采购内容:

①项目范围: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

②服务期限:1年

③项目用途:工作

4.项目预算:70.00万元

5. 响应人资质要求:

谈判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6.采购文件领取:

6.1报名领取文件时须提供:①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②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日期:2021年6月18日至6月22日

6.3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402室(政府采购)

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大会时间:2021年6月25日10时整

8.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405室

9. 采购组织机构: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402室(政府采购)

联系人:赵丹丹  

电话/传真:0916-2109082

10.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11.确保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充分,请各响应人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前 置 表

序号

章节

条款

内 容

要 求 与 说 明

1

1

项目名称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2

2

采购文件编号

汉采FW[2021]12号

3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4

5

谈判时间

2021年6月25日10时整

5

6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四楼405室

6

2.1

采购人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7

4.6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活动开始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90 天

8

4.7.2

响应文件数量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9

5

项目实施及

验收地点

详见第七章

10

1

资质审核

(有/无)

时间:谈判大会同一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五楼评审室

11

磋商、谈判方法

(详见第六章)

12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七章)

13

项目预算

70.00万元

注: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1. 释义

1.1 采 购 人: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1.2 采购组织机构: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1.3 监督部门:汉中市财政局

1.4 采 购 文 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的统称

1.5 响 应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从采购组织机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自愿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采购文件

2.1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为专项资金

2.2 采购文件

2.2.1 采购文件由本文件目录所列第一章至第七章构成。

2.2.2采购文件各章内容对采购事宜提出明确要求,响应人须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因响应人在阅读、理解响应文件方面产生疏漏和误解,而导致采购不利后果的或者采购失败的,其责任由响应人自负。

2.2.3 响应人在采购中,须具有与完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认证、认定等必要条件,并按本采购文件《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章节的要求以及采购组织机构的补充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和认证。

2.2.4 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

a. 采购组织机构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或补正,修改、澄清或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b. 响应人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组织机构(涉及设备技术参数问题的由采购组织机构转交采购人、由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释,其他问题由采购组织机构解释)。

2.2.5 采购文件由采购组织机构登记发出。

2.2.6 响应人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复制采购文件。

2.2.7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组织机构。

3.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按财政部74号令第54条之规定处理:

3.1 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或擅自退出谈判活动的;

3.2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 响应文件的编制

4.1 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须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

4.2 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4.3 响应人须依据采购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明确表达意愿,详细说明方案、承诺及价格。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4 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要求)。

4.5 采购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响应人只能提交唯一的响应方案,否则其响文件应无效。

4.6 响应文件有效期

4.6.1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谈判活动开始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

4.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组织机构可向响应人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响应人书面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人资格有效期相应延长。

4.7 响应文件式样及签署

4.7.1 响应文件须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书写;按序编制页码,标注“共×页 第×页”字样。

4.7.2 响应人须编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详见《前置表》),各自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分别编制及密封。

4.7.3 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4.7.4 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4.8 响应文件的密封

4.8.1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报价一览表须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4.8.2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的格式)。

4.9 响应文件的递交

4.9.1 响应人须按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邀请书》章节要求),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组织机构。

4.9.2 无论响应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5. 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5.1采购中心依据《协商情况记录》发布《成交公告》。

5.2采购人在《成交公告》发布期满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5.3采购人、响应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合同文本草案,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5.4待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

5.5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5.6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为: /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本项目为单一来源,不涉及价格扣除)

6.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2 对符合上述情形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6.3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4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将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5 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采购项目。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合同约定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60%,累计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

6.6 中小企业投标(包括磋商、谈判、询价)保证金(需要交纳保证金时)减半,履约保证金全免。

6.7 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为准。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各供应商如有声明,须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响应函》之后。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组织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经项目谈判小组评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书面确认,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文件》(汉采FW[2021]12号)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单一来源文件》第七章内容约定

二、服务期限:1年。

三、报价及服务承诺

1.乙方须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乙方按照其响应文件中有关报价及其他服务承诺部分,另行成文,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结算:

1.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工作劳务包干费用(含人员工资、各种保险等),成交后甲方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2.合同年度内半年支付或全年一次性支付,转账至成交乙方对公银行账户。

3.如发生安全事故、食堂设备被乙方提供的从业人员人为损坏但拒不维修或赔偿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视情形扣减合同劳务费用,扣减金额由双方协商确认。

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国库直接支付规定,将资金足额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五、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机关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须依法赔偿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属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由汉中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以及汉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1份。

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乙 方

采购人

(盖章)

成交供应商全称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1. 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 其他说明

2.1 谈判供应商需按要求单独封装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2.2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均需提供上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将1份原件装订于正本内),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红色公章;

2.3上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在评审前,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谈判资格。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

1. 响应文件格式由本章目录所列第1部分至第8部分构成。

2. 响应人应认真审阅本章内容,并参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凡未按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 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报价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报价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汉中市政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

(格式样本)

(正本或副本)

项 目:          

供应商:          

年 月 日


目 录

TOC \n \p " " \h \z \t "㈠一级标题,1"

第7部分 承诺书


第1部分 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总报价小写:

总报价大写:

服务期限

1年

谈判供应商

被授权人

日 期

(法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谈判供应商除按采购内容要求编制、装入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外,为便于唱价,还须提供本《报价一览表》(原件),并进行单独封装密封,在谈判时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若单独提供的《报价一览表》与采购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为准。若出现此种情况,由谈判小组依法认定的结果告知供应商。


1.1响应报价分项表(格式自定)

注:响应人须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报价清单。

1.2详细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第2部分 响应函

致: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官方网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项目名称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

汉采FW[2021]12号

被授权人

职务

递交响应文件

正本 1 份 副本 3

作为响应人郑重声明:

a

依据谈判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b

已详细阅读和核实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清楚和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混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所有权利。

c

同意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其它任何证据和资料。

d

尊重谈判的协商结果。

e

如若成交,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f

本响应文件自谈判活动开始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90 天。

响应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署日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3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响应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企业

法人

单位名称

工商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机关

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被授权人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手机号码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项目名称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

汉采FW[2021]12号

授权范围

全权办理本项目的响应、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谈判活动开始之日计算有效期为90天。

有关本次谈判的所有联络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系人(被授权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栏

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非法定代表人响应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并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内装订授权书原件,否则作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应自谈判活动开始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九十天。


第4部分 商务响应方案

1. 商务响应方案的主要内容

1.1 响应人商务响应与说明(参照《采购内容》);

1.2 有必要说明的商务事宜。

2.响应人商务承担能力说明

2-1市场系统支持能力说明:响应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物流情况说明;

2-2 财务系统支持能力说明:响应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的财务状况说明;

2-3 经验与业绩支持能力说明:响应人曾参与实施的项目介绍;

2-4 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支持能力说明:响应人所供产品(服务)质量保证说明及针对本项目顺利实施所预判的市场风险及与之对应的解决措施。

2-5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3响应人概况

3-1响应人简介。

3-2 填报Ⅰ、Ⅱ、Ⅲ表。

Ⅰ.企业经营情况表

响应人:(法人公章)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主 营

兼 营

经营优势和特长

财务经营状况

年 度

营业总收入

缴纳营业税

总额

缴纳所得税总额

负债总额

2019年

2020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

联系电话

开户行地址

联 系 人

主营业务情况

主营业务名称

上年经营额

 

 

 

 

Ⅱ.企业人员情况表

响应人:(公章)

单位总人数

其中:

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

1.项目负责人

姓名

年龄

职务

资格/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2.工程技术人员

姓名

年龄

职务

资格/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3.辅助人员

姓名

年龄

学历/职称

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Ⅲ、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此上表格所填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5部分 服务响应方案

1. 服务响应方案的主要内容

2.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认证等;

3.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

4. 有必要说明的服务问题。

第6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 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内容(参照《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2. 响应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资格问题。

第7部分 承诺书

1. 未签署或者虚假承诺签署本承诺书及声明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编制的响应文件正本须装订本原件,副本可装订复印件。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声 明

致: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之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列指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声明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第六章 磋商、谈判

1. 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在谈判时现场提交。

2. 组织准备

2.1 采购组织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书《前置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谈判。响应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谈判。

2.2 谈判小组依法由三人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

3. 审查响应文件

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了解其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3.2 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3 所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是否有缺项;

3.4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3.5 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4. 磋商、谈判

4.1 在掌握了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与响应人进行磋商、谈判。

4.2 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响应人就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响应人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响应人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最终价格。

4.3 谈判中,采购人如果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人。响应人也可以对响应文件中有关技术配置、售后服务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5. 最终评审

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需求

一、食堂基本情况和委托经营范围

1、本次采购汉台区看守所民警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共同(以下简称食堂)为一个标段,食堂用餐总人数为550人左右。

2、食堂总面积约为225平方米,民警厨房面积100平方米,在押人员厨房面积100平方米,储物间面积为25平方米。

3、采购人负责厨房、储物间和可供成交供应商使用的休息室、办公室等房屋的水、电畅通,负责提供必需的炊事机械设施(详单见后附件)。

4、成交供应商需要为全体民警、在押人员提供全年一日三餐。

5、采购人工作地点在汉台区风景路看守所内,采购人负责在监区提供一间办公室供从业人员临时休息和管理人员办公,从业人员简易厨房。从业人员不在本地需住宿的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提供专门宿舍。

6、采购人负责提供民警和在押人员食堂做饭所需食材、调料等必需品,成交供应商不进行采购。

7、采购人负责根据厨房、储物间和成交供应商活动区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以及负责日常维护、保养,负责培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从业人员使用操作。

二、成交供应商资质要求。

1、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采购人协助予以协调解决。涉及到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要具备丰富的食堂服务经验,管理规范化。

3、成交供应商从业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火灾、人身伤害等公共安全事故;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无公共安全事故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聘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签订合同时必须经过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全体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4、成交供应商有严格并可实施的人员、工资财务、工作流程、卫生环境等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票据、账目等均实行正规化管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及从业资质。

5、成交供应商具备严格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主动接受采购方监督管理,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7、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包括子公司或分公司),禁止挂靠。

8、成交供应商有责任爱护厨房设备,监督、教育、管理好从业人员正确操作,如果需要添置、更换设备,需双方商议后另行处理。

三、供应商要求。

(一)安全卫生管理

成交供应商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1、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工作区域内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负责配合采购人定期维护好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等设备,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如发生工作区域内失窃、火灾事故,按照视频监控资料和调查结果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相关司法机关查处。

2、成交供应商须每天对食品进行留样备查,并每天对采购人提供的食物原材料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经检查发现食物原材料有问题的可拒收并及时申请由采购人退换以保障食物安全。经成交供应商确认无误的食物原材料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原则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因食品加工环节操作不规范不仔细导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有鉴定必要的,经第三方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后,按照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和餐饮经营许可证,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年检,其体检、抽检、年检和证件办理等费用自理。

4、成交供应商负责落实食堂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下水、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

(二)人员用工管理、工作范围、职责及要求

附件(1)